原文
周显王七年,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
译文
周显王七年(前362),秦献公死,他的儿子孝公继立。孝公出生已有二十一年了。这时黄河、华山以东有六个强国,淮水和泗水之间有小国十多个,楚国、魏国与秦国接界。魏国筑长城,从郑邑开始伸向洛水之滨,往北则有上郡;楚国从汉中之地开始,往南边则有巴、黔中之地。这些国家都把秦国当作夷狄对待,排斥它,不允许秦国参与中原各国的会盟活动。于是秦孝公发愤,布行德义,修明政治,想使秦国强大起来。
原文
八年,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患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译文
八年(前361),秦孝公向国内下令说:“从前我们的先祖穆公,在岐山、雍都之间实行德政、建立武备,向东平定了晋国的乱患,以黄河为国界,在西方称霸于戎狄,扩大土地千里,天子给了我们方伯的称号,诸侯们都来称贺,为后代开创辉煌美好的基业。后来不幸遭致厉公、躁公、简公、出子这几代不安宁的政局,国家内有忧患,没有余暇处理外部事务。韩、赵、魏进攻并夺取了我们先君已有的河西地方,没有什么比这更为耻辱的了。到了献公即位之后,镇守安抚边境,迁徙到了栎阳,并且打算向东攻伐,恢复穆公时的原有国土,实行穆公时的政令。我惦念已故君王收复失地、修明政令的本意,经常心中悲痛。宾客们臣子们凡是能够出奇计使秦国强大的,我将给他加官晋爵,并给他分封土地。”卫国的公孙鞅听到这个命令,于是便西行进入秦国。公孙鞅是卫国公族的庶出孙辈,爱好刑名之学。事奉魏国丞相公叔痤,公叔痤知道公孙鞅贤能,但还没有来得及向魏王荐举进用。正值公叔痤身患重病时,魏惠王前来看望他,并询问说:“公叔你如果有什么意外,那我们的国家怎么办?”公叔说:“我手下的中庶子卫鞅,年纪虽轻,但有出众的才能,希望君王将国家大政听任他去处理!”魏惠王听了后默不作声。公叔接着说:“君王若不任用卫鞅,一定要把他杀掉,不要让他走出国境!”惠王答应了公叔的话便离开了。公叔召见卫鞅,告诉他说:“我把君王排在前面,把臣子放在后面,所以先为君王谋划,然后才把这些告诉你。你一定要赶快出走,离开魏国。”卫鞅说:“君王不能采纳你的意见任用我,又怎么能采纳你的意见杀死我呢?”最后没有离开魏国。惠王从公叔那里出来,对身边的大臣们说:“公叔病得沉重,真使人难过!他竟然想要我把国家大政听任卫鞅处理!过后又劝告我杀死卫鞅,这不是荒谬悖理吗?”卫鞅到了秦国后,通过秦孝公宠爱的臣子景监而求见孝公,向孝公进说富国强兵的方略。秦孝公十分高兴,与他商议国家大事。
原文
十年,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十年(前359),卫公孙鞅想变更法度,秦国人不高兴。卫公孙鞅对秦孝公说:“不可同老百姓谋划始创事业的事,但可同他们共享事业的成功。因此讲求高尚德行的人不去迁就俗习,成就大功业的人不与众人谋划。所以圣人如果想达到强国的目的,就不必效法过去的成规。”甘龙说:“不是这样的。依循旧法来治理国家,官吏既已熟习而民众也安心守法。”卫公孙鞅说:“庸常的人安守旧的习俗,学者们沉湎拘泥于旧的见闻,依凭这两种人,要他们安守官职遵守旧法是可以的,但不能够同他们议论旧法之外的事情。智慧的人制定法制,愚蠢的人死守着它;贤明的人更改礼制,而蠢笨的人拘守着它。”秦孝公说:“说得好。”于是任命卫公孙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法度的命令。命令民户建立什伍组织,实行互相纠举制及连坐法,告发奸邪者同斩杀敌人首级者享有一样的赏赐,不告发奸邪者同俘虏一样受处罚。立有军功的,各按其所达到的标准受国家的封爵。结仇私斗的,各按其情节的轻重判定其刑罚的轻重。尽力从事农桑本业的,凡耕织所得的粟和帛数量多的人,免除他本身的徭役。从事商业营利及因怠惰陷于贫困的人,受到纠举后收其家室为奴婢。宗室中没有军功可论列的,不能够入宗属的名籍。辨明尊卑爵位官秩的等级,各以其级别品次享有相应的田宅、姬妾及衣服。有功者显贵荣华,无功者虽富有但不可显示荣耀。变法命令已拟定好但还没公布,担心民众不信从。于是在国都市南门竖立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发出布告招募民众,能够把木头移放在城北门的奖十金。百姓对此觉得奇怪,没有谁敢去移徙。再又下令说:“能移徙的奖五十金!”有一个人前来把它移徙到了北门,便奖给他五十金。于是公布了变法的命令。变法实行一周年,秦国国都诉说新令不可取的人民数以千计。接着太子也触犯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推行,是由于上面的人触犯新法。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可对他用刑。要给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判刑,并把太子的老师公孙贾黥面。”第二天,秦国的人都依从变法的命令。变法令实行十年后,秦国国内道不拾遗,山中无盗贼,民众为国作战十分勇敢,对于结仇私斗则畏惧胆怯,乡邑也得到了很好的治理。当初说变法令不好的秦国民众,其中有些人现在又来说变法令很好。卫鞅说:“这都是些扰乱法制的民众!”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徙到边境地方。从此以后民众再没有谁敢议论国家的政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