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琛在前往之前去医院拆了石膏,这会儿还没怎么适应用右手提重物,一下火车正打算看地图找方向,便有人主动上来搭讪。
“先生您出差还是旅游?打车还是住店?”
广场上人流涌动,有等车去旅游景点的、有进站出站的,薛琛匆匆扫了一眼身边那个顶了颗马铃薯脑袋的中年男子,一心想着快点离开出站口。
刚走到马路边,薛琛突然感觉到身后传来了一股异样的视线,像是有人狠狠地用针戳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薛琛诧异地回过头,身后茫茫人海,他根本揪不到这个盯他的人。绿灯亮起,薛琛将刚才感觉到的那种锋芒般的视线当成了发梢上的一点灰尘,他抬手理了理头发,裹紧了自己的大衣往公交车站台走去。
公交车在鼓楼站停靠时,薛琛下了车,就在低头看手机地图的那一瞬间,他又感受到了那股视线。薛琛猛然回头,视线落在了不远处的鼓楼上。
他突然发现,角津口钟鼓弄那地标性建筑和铜鼓,是模仿这的鼓楼和钟楼而建的。
虽是寒冬,薛琛却莫名感觉到了一股燥热,他只想快点与俞辉堂汇合,便不再去找寻找那视线的来源。
经过两个小时的找寻之后,薛琛放弃了在明城墙内继续穿行的打算,拿起手机拨通了俞辉堂的电话。
“你在哪里?”俞辉堂在电话那头问道。
薛琛抬头看了一眼路牌,垂下眼道,“羊角弄。”
“羊角弄?你确定不是鹿角弄?或是牛角弄?”
“管它什么角,反正这就是一个看起来和其他弄堂没什么两样的地方。”薛琛疲于解释。
“那你随便找一辆车载你去朱雀大街,我在城门口等你。”
薛琛看了一眼地图,朱雀大街,地图上清楚无比地显示着这四个大字,在距离他十万八千里的西南方向。
他随手招了一辆载客的旅游车,那司机收了他20块钱,载着他在城内转了大半个圈,终于到了朱雀门。
薛琛一眼便在花花绿绿的旅客人群里见到了俞辉堂。不知道为什么,那人往护城河边一站,就是那么显眼。
有一刹那,薛琛觉得如此气概的俞辉堂,威武得好像不适于这个时代。
薛琛过了城门,与俞辉堂打了声招呼,便一路跟着他往西走去,他越走越觉得自己似乎在走回头路。
“我怎么感觉这地方我刚才来过了?你为什么想不开要住这城墙里头?这里面游客太多了,交通一点都不方便。”
薛琛有点后悔穿了皮靴。
“我也是刚到没几天,住的是别人家的老宅,不花我的钱。”俞辉堂说着从烟盒里抖了根烟叼在嘴里。
薛琛这才注意到自己走过的巷弄之中皆是和墙砖一色的古式建筑,这些青灰色建筑掩映在苍苍古树之间,看着很有味道,让人怀疑自己穿越到了过去。
俞辉堂信步走过丁字路口,穿过了一条商业街。
“这些店面怎么都不开门?”
“基本都是酒吧,晚上十点以后比较热闹。”俞辉堂解释道。
“你对这里很了解?”
“怎么说呢……”俞辉堂眯起眼沉吟了一阵,“也不算了解吧,但是我以前在这里待过一阵子,很久以前……”
“还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薛琛和俞辉堂从小玩到大,他自认为俞辉堂一共被多少个女孩子追求过这个问题他都可以答得上来。
“你当然不知道,你那时候还是宇宙里的一颗尘埃。”俞辉堂停下脚步回头道,“你以为你狐爷爷我活了多少岁了?”
薛琛哑口无言。
“到了。”俞辉堂说着,抬手推开了一扇看起来有些沉重的木门,那木门上的铜兽头虎视眈眈地看着来人,薛琛被迎面扑来的一股梅香所吸引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腊梅树,他见得最多的是种在陶瓷花盆里的腊梅,而眼前的腊梅足有三四层楼那么高,和旁边的老槐树比肩而立,令人感慨生命的强悍。
出门迎接的是一个仪容十分端庄的女性,那女人两鬓微微泛白,大约五六十岁上下,虽然身材有些发福,但穿着深色旗袍却依旧很好看。
薛琛与他寒暄了几句,了解到这家家主姓李,名曰伯约。协会总部接到了分部的求助信函,便派唐芝过来了解情况,李家作为分部的联系人,负责接待总部过来的调查员。
薛琛坐下来喝了杯茶,越发觉得这温度高得不寻常,他环顾了一圈,发现李家大门敞开,不像是开着暖气的样子。
莫非是这几天里雾霾状况变糟糕了?薛琛抬眼看了眼窗外,大晴天,没有一点儿云,天空蔚蓝无比,有点像是夏天晌午见到的那种天色。
这气候实在是不太寻常,若不是脑袋里还储备着一点地理知识,薛琛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东南亚。
“你觉得热的话,可以脱掉外套,这温度一时半会儿不会降下来的,今天28度,往后说不定还会更热。”李夫人对薛琛道。
“这是怎么回事?”薛琛感到震惊,“天这么热,气象局知道吗?”
“是旱魃在作怪,这就是我们请总部派人过来的原因。”李夫人解释道。
薛琛的双眉舒展开来,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喝过茶之后,李夫人便回房午睡去了,天气太热,热得人生困。薛琛站在院子里的树荫下,发现树木已经开始抽芽了。
“把烟掐了。”薛琛掸走了飘到自己面前的烟灰,继而问道,“话说回来,怎么不见唐芝?”
俞辉堂自觉地掐了烟,“在我来之前他就已经出门去调查魁拔的行踪了,这会儿估计在哪个信号不通的山沟里。”
“你不担心她吗?”
薛琛觉得有些诧异,平日里俞辉堂和唐芝总是黏在一处,两人如胶似漆,就差睡在一处了,按理说俞辉堂绝不会允许唐芝一个人外出。
“瞎操心又有什么用?叶恕也去了。”俞辉堂语气十分笃定,“就算我闻不到唐芝的味道,也能闻到混沌的味道,他们现在大概在临潼那个方向。”
薛琛对俞辉堂的嗅觉表示怀疑,他体内潜伏的黑龙同样能够感知到混沌的存在,但眼下他却什么都没捕捉到。
俞辉堂突然蹙起了双眉,这一细微的动作被薛琛捕捉到了,与此同时,薛琛自己也是一惊。
混沌的气息!
俞辉堂顿时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他之前分明跟个更年期老妈子似的苦口婆心交待了叶恕,让他不要轻易释放混沌,结果这孙子的耳朵不知是不是装饰,完全没把他的嘱咐放在心上。
他气得脸色发青,转念又想到,叶恕并不是那种做出轻率行为的人,这混沌的释放或许是一种信号,又或许是他被逼上了绝路,不得已之下只好动用混沌之力?
这么一想,俞辉堂顿时浑身一抖,恨不得立马插翅飞到临潼去。
混沌的气息很快便消失了,但俞辉堂依旧记得大致方向,他匆忙和李家夫人道了声别,出门时却发现薛琛也跟着他。俞辉堂没有多话,任由薛琛跟着。
市区内人口众多,出了市区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便彻底告别了拥挤不堪的马路与嘈杂的街市,满眼所见只剩下荒地与高坡。
白狐现出真身,脚力比公交车更快一些,不稍片刻便来到了先前混沌所在的地方,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些许属于凶兽的气味,但眼前所见,却只有一个光秃秃的山头。
薛琛从白狐背上跳下来,手中绳索化作利剑。
沙尘滚滚,枯叶无风而动,只见刃光闪过之处,沙尘之中突然奔出了一个身穿盔甲的古代士兵。
白狐化形成人,始终保持着戒备状态,但却没料到出现在它眼前的既非人、也非兽类,硬要说的话,那动作迟缓的泥制土偶看起来就像是刚从秦始皇陵里面爬出来。
薛琛的挑刺动作精准而迅速,手腕翻转时那土偶被他挑飞到了空中,利剑化作长鞭,在空中将那土偶拍了个粉碎,尘土纷纷扬扬地落下来,看起来像是有人在半空中丢了个土制的烟雾弹。
“你的剑法谁教的?”俞辉堂随口道。
薛琛以为俞辉堂话里带着嘲讽的意味,抖了抖身上的尘土,不满道,“一部分是黄初教的,大部分是自学的,怎么?你看不顺眼?”
“那倒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刚才那几下动作耍的不像是剑,更像是在耍刀。”俞辉堂轻咳了两声,抬手挥开烟尘。
“哦?你还懂刀法?”薛琛轻抬了一下眉毛。
俞辉堂掏出烟盒,在薛琛的“注目礼”下点了根烟,然后将背负于身后的黑色长条状包裹卸了下来,抽出了一把三尺左右的唐刀。
薛琛勉强能够认得这是一把唐制兵器,他曾经在某个朋友家里见过类似的仿制品。据说真正的唐刀流传下来的很少,这种兵器曾在隋唐时间大规模的被使用,又很快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
烟尘散去,黄沙滚尽,地面上突然树起了一支百人军队,清一色的一比一等身比例,看起来阵仗不小。
为首的那人骑在马上,手里握着一把和俞辉堂手里那刀看起来看不多的武器,以刀指天,数百人齐声发出了嘶吼。
薛琛被这阵势所震撼,这大白天的,难道是躺在地下那位始皇帝突发奇想地想要看一场阅兵?
这地方历来是兵家重地,若说地下有亡灵,倒也不奇怪,但薛琛想不明白,这些兵马俑为何会突然发难。
俞辉堂率先发出了攻击,剑锋所指,宛如离弦之箭,一举破开了前排的土人墙,他的身影随即被烟尘所吞没。
薛琛额上滑下了一丝冷汗,双眼紧随着冲进人群的俞辉堂,自己也不甘落后。
俞辉堂所到之处,不断有泥制土偶倒下,却很快又有土偶涌了上去。
薛琛渐渐发现,虽然这些土偶行动迟缓,纯属战五渣的水平,但当土偶士兵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却同样会对他与俞辉堂造成威胁。他的体力正在一点一点地被消磨,俞辉堂的状况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状况越是胶着,混沌的气息便越来越淡。
俞辉堂爆喝一声,砍翻了一只土偶,刀刃因尘土覆盖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泽。
土偶阵中突然传来了一阵躁动,土偶崩裂的声音绵延不断地传至耳边,俞辉堂与薛琛同时回头,率先入眼的是一杆红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