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哥哥,你也不相信我吗?”南宫虹歌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前十四年的人生里,有记忆片段开始。父皇母后还有哥哥姐姐们就都为了生计而四处奔忙,刚刚会走路就被锁在家里的自己,却必须要理解他们。不能抱怨没有人陪伴。也没有那个资格抱怨
因为还不能干活的自己,就是个拖累。比起因为打猎,而被野狼咬死的二哥。为了给家人多做一件寒衣,而让双手像是被刺猬轧过的四姐。自己能有口吃的活下来,就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那时候唯一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就是朗哥哥。记忆里最初的温暖,就是来自于他。
自己六岁时,毕竟还是个小孩子,贪玩是天性。那时候朗哥哥还没有树高,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硬是爬到树上去给自己摘果子。结果一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可他一口咬定,是他自己贪玩,所以自己才能躲过父亲的责骂。而他却因为划破刚上身的新衣,而被他爹揍得鼻青脸肿。因为有朗哥哥在,所以自己才能熬过四处灌风的破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人的孤单害怕。因为他会在春天的时候,挖野菜来给自己吃。夏天的时候,捞鱼送给自己。秋天的时候,捕捉小兽给自己解馋。冬天的时候,把自己冰冷的小手放到他怀里取暖。
朗哥哥说了,他是娲皇娘娘派来保护自己的天神,他会一直陪着自己。后来他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无论何时,他都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十岁时,他们一家被召回了西宁城。霍伯伯和朗哥哥也作为父皇的心腹跟着回京。披着锦绣绸缎,吃着山珍海味的日子,却和之前吃糠咽菜没什么区别。因为姑姑野心勃勃,她一心想要继承祖母的女皇之位。所以她一直在盯着父亲的错。结果,没有死在那高寒蛮荒之地的三哥和二姐,就死在了宫廷斗争施放的冷箭里,死在了他们血脉相连的亲姑母手里。那时候,她却连哭都不能哭。只有朗哥哥陪着自己烧纸钱。他那时候说了,他会一直保护自己。惊慌恐惧的自己,那时候唯一的安慰,就是朗哥哥。
再后来,父亲当了皇帝,可是兄弟姐妹们就只剩自己和大哥了。大哥又跟自己的年纪相差太远,他虽然疼爱自己,却和自己没什么话好说。整个皇宫里的人因为自己年纪最小,又受过流放之苦,而对自己百般疼爱。
可他们却不懂自己,她南宫虹歌生来就不怕苦,也不怕痛。她最怕唯独害怕的事,别人不相信她。因为三岁的时候,父皇曾经就诬赖她偷了一文钱,气得她三天没有睡觉找出了那一文钱。那来自至亲的不信任眼光,刺得她身上鲜血淋漓。
所以两年前,不知道哪里飞来一只野猫,叼走了阿娘最喜欢的一只鹦鹉。所有人都安慰自己说,没关系的,公主。不就是一只鹦鹉吗?皇后娘娘不会责怪你的。南宫虹歌心里的怒火才会那么旺盛。明明就不是自己做的,自己拼了命地辩解,可是大家都用看似理解,实则一口咬定就是她弄死鹦鹉的话来堵她的口。自己一气之下跑到了皇宫里的冰窖内,却一不小心锁死了门。整个皇宫上下都着急不已先不说,自己差点被活活冻死在那个又黑又冷的小破屋子里时,是朗哥哥找到了自己。他不但发誓会永远相信自己。还亲自为自己找到了几根花猫的毛和那只鹦鹉的毛。所有人都不再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自己,那时自己心里,就彻底住进了像神一样伟大有能干的朗哥哥。
他比自己大五六岁。当自己刚满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不少他的丰功伟绩。初次出征的他,大破敌军二十万。每一个大夏的姑娘,都会做一场有关于他的梦。里面全是他弯弓射熊的英姿,英勇杀敌,赤城报国的壮举。父皇母后也对霍家多年来的精忠报国很是欣赏,经常会在南宫虹歌面前夸奖霍朗。
而南宫虹歌初初萌动的少女情怀,因为多年来贫苦生活中的相依,再加上里外对他的赞美。所以她懵懂中就认为,霍朗应该是自己的心上人。
感情是世上最神奇的东西,它在任何人面前都是蛮横不讲理的虹歌公主,对着霍朗百依百顺。为了霍朗喜欢吃鱼,素来最害怕下厨的她亲自向宫里的御厨学习,原因只为了能做出一条惊天地泣鬼神的美味鱼。只要能够换来霍朗脸上片刻的欢愉和宁静,手上伤痕累累又怎么样,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
而在南宫虹歌看来,她的努力得来了回报。英勇回城的那天,霍朗赠给了她一片银锁。上面写着:“虽然有很多人梦里都有我,但我的梦里只有你。”(大夏风俗,女子收下男子送的银锁就等于接受了男子的一片心意,只要跟双方家长说一声,两人就能办喜事)。她红着脸接下了那片银锁,也懵懂地交出了自己的心。
可是现在,这个曾发誓说会永远相信,永远守护她的霍朗去哪里了。他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其实内容只有一句话。“虹歌,陛下是为你好。不如,你认个错,陛下一定会原谅你的。”
心实在太痛,痛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今天一天,先是遇到了个恶魔人渣,接着又被亲人和爱人同时背叛,南宫虹歌再也无法忍耐,终于对着霍朗,把所有的怨气全发了出来。
“住口,我做错了什么。我为什么要认错。我知道我有不少毛病,总把整个大夏皇宫闹得鸡飞狗跳。把宁嬷嬷的脸化成大花脸,把癞蛤蟆塞进赵公公的口袋里。还会把没熟的青果子全摘了,偷偷放进眼神不好的你兜里。”
“可是。”南宫虹歌顿了一下,语气坚定地大声说道:“不管怎样,我做人有自己的底线。那就是不轻易伤及人命,这世上最珍贵的就是人的性命,每个人只能拥有一次。任何人都没有那个权力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父皇对我说过,只有一个人被众人辱骂唾弃,他的名字被不同的人刻在娲皇庙前的谤木上超过一千次,他才该受神的代言人,我父皇的公平裁决,被判处死亡。
我南宫虹歌生来高贵,从小到大都是整个大夏国最受人羡慕的公主。但越是身处高的位置,就越要注意使用手中的权力。它是世上最锋利的宝剑。既可以救人于危难之间,也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
这些夫子教过的话我从未忘记过,每天早晚都要默念一百遍,不是念到你都能背下来了吗?你还说,担心我会受伤害,特意为我找了不会致命,只会伤人的蛊虫。朗哥哥,你为什么也不相信我。”
南宫虹歌表情坚定,星星似的眼眸此刻却好像烧起了世上最炽热的火,眼中不再如同断线的珠子那样缓缓流淌出眼泪。她的眼睛又像最明亮的镜子,让霍朗不敢直视。他很怕从中看到自己犹豫不决,进退两难的窝囊样。
其实,如果他只是霍朗,那他一定会立刻上前去,像藤蔓抱着紧紧大树那样,死死地抱住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可惜他除了是霍朗,还是大司徒霍无极的儿子。
这层身份是荣耀,是幸运。让他被众人羡慕和嫉妒,还让他能够从小就陪伴在自己心里最闪亮的启明星身边。可是这层身份也是枷锁。锁住了他所有想要放肆的心。从小到大任何事情都是被父亲安排好的。他的父亲霍无极一个传奇。一个放牛的穷小子,因为霍无极无意中救下了当时被流放的大夏皇帝南宫琮,并且和他结拜了兄弟。所以霍无极得到了鲤鱼跃龙门的机会。几年后,他竟然成了大夏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司徒。如果自己再能让眼前的明月入怀,那霍家就会永垂不倒。
军旅之人本就是常年在刀锋上打滚。眨眼动眉间全是血雨腥风。纵然霍朗今日已经是护国将军,可是在父亲的怀抱里被保护着长大,在父亲这颗大树庇荫下获得的功绩,在父亲面前根本什么都不算。
比如说现在,霍朗心里很想说出心里真实的想法。虹歌,我喜欢你。喜欢到只要你开口,我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可只要一动这个念头,就会看到父亲的脸。见到群狼厮杀下成为狼王的父亲,他什么反抗的事也做不出来,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南宫虹歌看到霍朗伸出的,距离自己始终保持着两寸的手。自己进一步,他就退一步的手。终于下定了决心,拿出一块手帕,把脸上的泪水仔仔细细擦掉。她是只骄傲的凤凰,丢人的事情不会做太久。
高傲地扬起头来回答:“你们所有人给我听好了。今天我去娲皇庙,并不是我要为自己没做错过的事情认错。正好相反,我是去找证据来证明我的清白。总有一天,我要堂堂正正地从大夏皇宫里走进来,让你们所有人都知道是你们错了。”
“至于霍公子,既然你不相信我。那么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要喜欢你。你我之间便如同这件衣服,一刀两断。”
匕首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的弧度,碎裂的衣服如秋叶一样缓缓落下,最终只有化作尘泥的下场。
说完这些话后,南宫虹歌头也不回地就跑了,她再也没有回过头。这时候的霍朗还不知道,就因为他短暂的犹豫,两个人真的像天际划过的流星那样,短暂交汇后永远错过。微风很聪明地吹了过来,抚平了他脸庞和他心中的不安。他以为南宫虹歌不过是像以前一样闹闹脾气,不过两天就会跟自己和好。
他完全没想过,南宫虹歌其实是一个怎样的人。在他的印象里,南宫虹歌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小姑娘。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事实上南宫虹歌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大女人。她虽然从小就颠沛流离,受尽了各种困难折磨。可她却好比一块美玉,越是在困境中,就越是绽放出了耀眼的光芒。
而且她心中真正需要的是,困难来临时,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并肩作战,携手面对。而不是一味地被他塞在身后,享受着不牢靠大树的余阴就好。
南宫虹歌从来就不是丝萝,她不会拖累乔木。她自己就是一棵大树,可以让接近她的人都得到荫蔽。关于这一点,大宋赵王旭却在一开始就看清了。
就像南宫虹歌是刘旭生命中的意外,刘旭的出现同样也打乱了很多人的布局。就好比现在,和南宫虹歌青梅竹马,觉得自己是她夫君唯一人选的霍朗,他根本没想过,以后的人生里会出现这样一个人。这个人很固执,对于任何背叛他的人,他都会选择让对方粉身碎骨。可是面对多次无意中伤害了自己的南宫虹歌,无论理智对自己说,下次再见到南宫虹歌的时候,一定要怎么怎么折磨她。可是只要一看到南宫虹歌如春花般灿烂,也如春花般充满了生机的脸庞,他就没办法心硬,更无法选择不原谅。
在这个人心里,南宫虹歌全身上下都是缺点。比如说骄纵任性,喜欢撒娇耍赖,爱恶作剧。他很讨厌南宫虹歌,所以他每天都会做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全心全意地欺负南宫虹歌。当然,这件事的后果就是南宫虹歌像只张牙舞爪的小兽那样,不甘示弱地予以还击。
后来可能是欺负她和被她欺负都变成了习惯,他开始甘之如饴地被南宫虹歌戏弄,还会在她撑不下去的时候为她加油打气,好让她可以缓过一口气来继续欺负自己。这时候,更奇怪的事发生了,他发现自己变得只允许自己欺负她。外人如果敢碰她一根手指头,或者说出一句关于南宫虹歌的坏话。他就会砍下那个人的手指,拔下那个人的舌头。
于是,慢慢地这个人就塞满了南宫虹歌的整颗心,而霍朗这个人则被南宫虹歌远远地扔到了天山上,连跑回来的可能都没有。
现在的霍朗只担心一件事,那就是南宫虹歌的安全。不过转而想起了那个毒中之王,名叫“情缠死方休”的蛊虫,他心里就踏实多了。
人生来就是分三六九等的。像他和南宫虹歌这样天生的贵人,要是遇见了那些胆敢以下犯上的无知蝼蚁们,杀他们是天经地义,和碾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根本不必心存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