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几乎每个人都忘不了,大夏皇宫是怎样的鸡飞狗跳。以至于很多年后,当年的小内侍都变成了老宦官,他还是可以完全描绘出那晚的情景。好像那还是昨天发生的那样。
整个大夏皇宫都知道,虹歌公主哪怕打一个喷嚏,都是震动皇宫的大雷。南宫虹歌公主不吃饭更是让整个西宁城都抖两抖的大事。黄门宫女们纷纷跪在虹歌公主床前,可全被赶了出来。又过了一会儿,大夏皇帝仅有的几位夫人也纷纷亲自前来探望。甚至最后连太子妃都惊动了,所有人都趴在虹歌公主的寝殿外,求她吃口东西。可他们都只有心惊胆战地听着那可怕的声音,那是虹歌公主把自己关在寝殿里乱摔东西。
半个寝殿快被南宫虹歌给拆成碎片,可她还是不解恨。长这么大,她从来没被人这样对待过。阿娘说得没错,人长得越好看就越会是坏蛋流氓。他生得那么一副好皮囊,竟然做出了那样的行为。摸了摸自己滚烫的唇,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温度。真是可恶,本来幻想过很多次,这世上最美妙的事情。对象为什么不是清风朗月般的朗哥哥,而是这个混蛋流氓。
尤其可恨的是,他竟然装死来骗自己。
那个蛊虫是朗哥哥特地从宫外找来的假蛊虫,那是拿来吓唬人的。虽然吃下去会腹痛如绞,可只要两个时辰就会没事。那个大混蛋,他竟然装作那么痛苦的样子,害得自己信以为真地放了他,然后就被,被轻薄了。
南宫虹歌气得在地上直跺脚,在地上走了几十个来回都消不了气。她发誓,明天一定要去找朗哥哥,让人查出那个混蛋流氓的住处。然后嘛,不要任何人帮忙,她要找这个坏蛋单挑。要狠狠地收拾这个坏蛋,把他打成猪头再停止。到时候,他要是开口求饶,绝不放过他,把他的脑袋再打出三个包。跪下求饶,也不太可能放过他,不过可以狠狠踹他的屁股几脚,让他三天下不了床。屁滚尿流地趴在底下求饶,那就勉强地放过他吧。毕竟他也曾经救过自己一命,她堂堂虹歌公主最是恩怨分明了,怎么会草菅人命呢。何况,那个人长得那么好看。
斜挑入天的长眉配着一双妖冶的眸子。高挑的鼻梁下,嘴边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阿娘以前对南宫虹歌说过,霍朗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不但很英俊,而且很有男人气概。就像青松一样挺拔逼人,和大宋那种连弓箭都提不起来的小白脸男人完全不同。
可昨天见到的这个人,南宫虹歌尽管不情愿,也不会昧着良心说假话。真不知道这世间不知哪有如此精妙的画笔,可以画出如此完美的一张脸。而且那个人举手投足之间隐隐有贵气渗出,压住了本身长相的阴柔。虽然他极力隐藏,可他身上的贵气似乎是从骨子里发出的,全身都是。浩浩然如同大海,简直无穷无尽。和他比起来,朗哥哥身上那种贵气就差太远了。好像是父皇南宫琮才会有的气质,所以即便那时候他做出了耍流氓的事,也做得潇洒自如。
如果是寻常女子,只怕早已被他迷倒。也不知道南宫虹歌脑子是不是短路了,她突然脑子里有了这个念头。
赶紧摇了摇头,把这个该死的念头摇出了脑袋。重新开始幻想,到底要怎么收拾那个混蛋流氓。有了,把他打成猪头。让他没法再用那张脸去祸害别人。
刚刚打定了主意,大夏皇帝南宫琮就龙行虎步地进来了。“父皇”。南宫虹歌软软糯糯地喊了一声,眼里全是孺慕之情。
而往日里早就被她这一声叫得忘记了所以烦恼的南宫琮,这次则二话没说,抡起了一巴掌就朝着南宫虹歌打了过去。常年征战的南宫琮力气有多大,壮年的虎狼挨了这一巴掌,恐怕都会内脏全碎掉,可毫无防备的南宫虹歌的脸却只被打得红肿。
尽管如此,南宫虹歌一双星星般的眼眸里还是立刻蓄满了泪水,像是星星落入了碧湖里,但总差那么点子距离。因为她的主人是那样固执,不肯让眼泪在不合适的情况时落下。她的脸上除了难过,还有不肯置信。轻声问道:“父皇,为什么。”
这副模样,比她平时嚎啕大哭还让南宫琮心痛。可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只能用力逼自己装出一副冷酷无情的样子,残忍地说道:“虹歌,你真是太过分了。竟然真的拿情蛊去害人。无法无天,父皇现在罚你去娲皇庙好好反省。”
南宫虹歌这下子是真的晕圈了,好久后才记得大声辩解道:“父皇,我没有。您知道的,我就算再怎么生气,也不会把那种会致命的毒物用在人身上。那只是类似情蛊的东西。”
“胡说,那明明就是情蛊。”
“我没有,父皇您知道??????,”
南宫琮又“重重”一巴掌打在了南宫虹歌的脸上,打断了南宫虹歌的话。南宫虹歌满面都是悲伤地捂着自己的脸,眼里含泪地说道:“父皇,你打我。我从小到大你都没有打过我。你现在打我。因为你怀疑我随便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我说了我没有,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南宫琮不敢直视南宫虹歌清澈如水,无辜如小鹿的眼睛,他心虚,而且也害怕自己心软。
“不许再辩解。明天一大早立刻给我去城外的娲皇庙反省。一天不知错就一天不许回来,一年不知错就一年不许回来。”
如此武断,丝毫不给南宫虹歌辩解的机会。她终于怒了,本就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主儿,南宫虹歌大喊道:“我没错,就算要我一辈子不回来,就算让我不再做这大夏国的公主,也休想让我为没做过的事情认错。”
说完这句话的南宫虹歌气得跑出了宫殿,背过身子的她终于哭了出来。可是她性格硬气,硬是不肯为自己没做过的事认错。所以就故意压低了哭声,但听在南宫琮耳里,却如同一把把钢刀在狠狠刮他的心。
可是他不但没有出言安慰,反而火上浇油了一把。“整日里就只知道玩,一点正经事也不做。如今我大夏不群山内住着的季秀兰为祸一方,我大夏多少好儿女为了杀她而丢掉了性命。可你这个公主却丝毫没有想过要为民除害,为父真是愧对百姓。”
这话听到南宫虹歌耳里,她更是愤怒。于是她回过头来对父皇说道:“父皇,孩儿早就想去杀季秀兰,只是你和母后总是说怕孩儿不是她的对手,会有危险所以不让儿臣去。今天你却拿这件事来胡乱责怪我。我不接受。等我拜了大巫祝为师后我就去杀季秀兰。到时候,我要你亲自收回这句话,承认我是大夏勇敢的好女郎。”
说完这话,南宫虹歌她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而南宫琮没有挪动脚步,只是在心里默默道歉道:“虹儿,对不起。父皇真的不想这么对你。如果可以,父皇真想永远保护你,让你做一个幸福无忧的小公主。可惜天不从人愿,你哥哥他竟然??????。现在父皇只能残忍地这样对你,因为只有磨难才能最快地让你成长,让你成为合格的,众人心服口服的大夏女皇。”
南宫虹歌虽然勇敢,但毕竟心里很爱父亲。她愿意承担公主该有的责任,可她却先站在宫殿外等了半天,等着父皇出来道歉和哄她。可是一直等到东方的天空露出了鱼肚子那样的白,父皇都还没出来。
这实在太可气了,于是她跑去找阿娘评理。可不知怎么了,阿娘也不愿意见她。只是命一个小太监出来,轻描淡写的一句“本宫要休息”就打发了她。再去找阿哥也和阿娘一样的态度。
一时之间,天大地大。这座层层叠嶂,比泰山高大,比西湖秀丽的大夏皇宫似乎再也不是南宫虹歌的家。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再也无法遏制,南宫虹歌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了起来。
可是好久都没见人过来,更遑论跟她道歉,带她回去寝宫。南宫虹歌又气又急,索性闭上了眼睛。直到肚子咕咕叫了,她才睁开眼睛。
那串红豆手串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红红的一团特别好看,也非常喜庆。而手心里握着那手串的霍朗,脸颊和红豆一样红。笑容也很灿烂,就像三月的阳光,温暖却不刺眼。
南宫虹歌像是终于找到了依靠,扑到霍朗怀里紧紧抓住了他。两只手太用力,以至于霍朗的衣服都有些裂了。
“朗哥哥,你带我出去好不好。人家想要离家出走两天,好好惩罚一下父皇和阿娘。”
“好。”霍朗很想这么对南宫虹歌这么说,也很想紧紧握住她的手再也不放开。可是早上父亲的话却萦绕在他心头,封住了他的嘴巴。
“朗儿,你喜欢虹歌公主对吧。”常年马上作战的父亲即便说出这样小儿女的事来,也没有半点柔情。自己对父亲既尊敬又害怕,以至于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这个,孩儿,孩儿。”
“嗨,咱们大夏男儿敢作敢当。再说了,在父亲面前有什么不好说的。”
“嗯”自己羞涩得如同大姑娘似的点了头。父亲却先是满面都是笑,几乎把他的皱纹都笑开了花。转而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那你至少得在两年后才能迎娶虹歌公主。”
“为什么?我们大夏风俗素来是女子十四到十六都能出嫁。何况孩儿是真心喜欢虹歌。”
“傻孩子,爹还能不知道你的心思。只是陛下只有一子一女。今天得来的消息,太子似乎身有隐疾,很可能会一辈子没有孩子。也就是说,虹歌公主应该就是下一任的大夏女皇。咱们霍家本来就功高盖主,要是在这个时候提出你与虹歌公主的婚事,那咱们霍家不就成了太子的眼中钉,肉中刺了吗?”父亲一向都这么老谋深算,在他眼里孩子的婚事远远比不上利益。
人前威风的霍朗在父亲面前从来都不敢说半个不字,可是想到那个善良娇俏,如同小百合花清新的虹歌公主,他还是鼓足了勇气问道:“那爹,孩儿该怎么做。”
“等,再过几年。太子到了三十依旧没有任何孩子。到时候为父亲自上奏折,请立虹歌公主为皇太女。那时候,你再可以光明正大地迎娶虹歌公主。”
“您是说,让孩儿入赘南宫家,成为虹歌女皇的皇夫。反正牺牲孩儿一人的尊严,换来整个霍家永享富贵,这笔买卖怎么看都是稳赚不赔。”知子莫若父,反过来也一样。看着父亲泛着精光的眼睛,贪婪的样子。霍朗心里一阵不舒服。他是真心喜欢南宫虹歌,不希望用这种方式得来和她的婚姻。
“不过儿呀,你的姬妾们可得尽早处理干净,要是被虹歌公主发现,你在外面有女人。我看她宁愿死,也不会想嫁给你。”霍朗在心里暗赞父亲的厉害,竟然能在不知不觉间,就知道自己在外面的风流事。霍朗有些舍不得,父命不可违,他还是听从了父亲的命令。
当心爱的虹歌公主紧紧握住了自己的手,眼里全是信任。虽然和那些女人不同,她们是把把自己当成是救苦救难的天神一样膜拜。所以霍朗对这两种人的处理方法也不同。牵着硬是狠下心肠,一根一根指头地把她的手从自己身上扯下。完全不顾南宫虹歌刹那间失去所有灵动,犹如一团死灰的眼睛,和她满是泪痕,让人格外怜爱的脸庞。
“心爱的虹歌,你再等等我好吗?只要你等我几年,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霍朗是这样子想,而且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善良了。因为他送给曾经的姬妾们的,是一把把飞刀。
而他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和南宫虹歌两人现在对立而站的样子,像极了牛郎和织女。看似无比接近,实则远在银河两端。其实喜鹊再厉害,也没有那个本事飞上天宫。每年的七夕相会不过是想象,被王母的金簪分开的两颗星,就是高挂在天空的参和商。看起来他们很近,实际上却永远无法靠近和相互温暖。
不,应该说是南宫虹歌在霍朗放手的那一刹,她的眼睛就已经变成了锋利无比的宝剑。悄然间,就斩断了眼前人和自己的过往。因为这就是她的性格。霍朗不信她,就说明不够爱她。既然如此,干脆弃如狗屎。因为南宫虹歌素来很霸道,她喜欢谁,就要对方完全的信任。否则的话,就会连同对方那个人一起扔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