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郝澄脸色不对,李学士也止住了喋喋不休的那张嘴,问她:“这书有什么问题吗?”
郝澄摇摇头:“没什么,老师能否将这书借我翻阅一段时间。”
李学士嘀咕了两句:“这市面上就有的卖,自己不能去买吗?”不过看郝澄脸色难看,她又摆摆手:“得得得,瞧你这脸色,拿回去看便是了,看完记得还我!”
郝澄笑了笑,只是嘴角的弧度显然是硬扯起来的,笑容很是勉强。因为这书的事情,她很是心神不宁,早早便应了卯回去看书。
江孟真正听着负责田庄的王管事汇报今年庄子的收成和佃户那边收租的情况,结果就见郝澄阴着一张脸从外头走了进来。
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示意王管事住嘴,起身往自家小妻主的方向迎了过去:“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我看你不高兴的样子。”
他瞥了一眼郝澄的手,对方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封面做得十分精致,风格一看,就知道是对手云岫书坊出的书,墨客的大名还是于锦,文名是《大晋刑侦传》。
“这是于锦的新书吧,我听说这书还卖得很不错,各大书局皆有售。”他顿了顿,道,“前半个月,于锦就和表姐名下的书坊解约了,我听说是去了云岫,对方书坊确实很看得起她,合约也给的丰厚。我们也挽留过,不过对方决意要走。你也知道,表姐的书坊算是晋国第一,名下也不缺她这么一个写书的,如果给了她太优厚的待遇,别的墨客难免有意见,所以……”
郝澄打断了他的话:“这个我明白,她要是想走,谁也拦不住。”
晋江书坊的业务非常的多,为了保证每个月都有新书出售,书坊和很多文人墨客签了五年的契书。内容大概是这些墨客每年都要完成一定量的书,看书的受欢迎程度来决定推广的力度和印刷的数量。
因为书坊和全国多个书局有合同,又有自己的印刷厂,书坊,每一周还出一本薄薄的晋江志,大致连载各个书坊名下墨客的文章,也设置了读者的来信这一环节,再通过坊间书的口碑和传阅程度来评估书的受欢迎程度。
十年前这书坊就开始起步,到现在非常完善,名下文人墨客众多,于锦只是其中有名的墨客之一,而不是晋江王牌,商人天性就是谋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郝澄也知道。
“那你是因为……”江孟真的话问了一半,欲言又止地吞下了后面半句。
他不说完,郝澄也能知道他想问些什么,她的手指捏紧了手中的书,把那书本熨烫得极佳的封面都捏得皱巴巴的。
“我没……”郝澄本来想说没什么,心念一动,又改口道“咱们先进去,进去我再和你谈。”
做主家的妻夫两个有事情谈,可怜的王管事只能被撇在一旁,留在原地眼巴巴地等了。
郝澄拉着自家夫郎一路进了书房,她拉着江孟真在椅子上坐下,将于锦的那本书搁在他的面前:“你先前说这书销量还很不错,那书你看过没有?”
江孟真摇头道:“我只听闻坊间说于锦又出新作,水平和构思大有回到先前巅峰状态的水平。坊间评价很高,宫里也有人传阅,那云岫书坊有意联系戏班将其排戏传唱,只是我还未曾看过。”
于锦的成绩其实在她们书坊已经下滑了很多,这也是冰心和他都没有决定开出大优惠条件留下于锦的原因。
郝澄最喜欢的《折桂记》是于锦比较早期的作品,于锦小的时候就是以出众的记忆力闻名乡里,后来对方在家乡投了一本《折桂记》,在《晋江志》上刊载,结果大火,便来了京都定居。
但后来于锦第二本和第三本书成绩都不算好,她的文章就越写越浮华了,而且追随那些大火的笔者,反而渐渐丧失了自己个人特色。虽然出书快,写起文章的速度也特别快,但质量不行,看客们根本不买账。
不少的于锦的老读者,甚至拿这位少年成名的墨客和那位才尽的江娘笔,这次于锦的新书一处,追捧她的女君公子们又多了不少。
郝澄将那书翻开,往江孟真地面前推了推:“那你先看看,看完再和我说说想法。”
江孟真低下头来,看看了书中的文字,起初的时候他面色平静,还能点评两下构思不错,等看到后面,他的面色也越发阴郁,等到翻阅完,他甚至直接将书摔到了地上。
郝澄弯下腰将这书拾了起来:“这书我是借的老师的,答应好了要还她。”
“可这分明是你的……”说到后面,他又突然噤了声,紧张地看着郝澄的神色,像是担心说出来郝澄要承受不住。
郝澄状似冷静地替他把话说完:“分明是和我想出来的故事一模一样,是吧。”
她把梗概给于锦看的时候,还没有动手开始创作,第一稿也只是写了万把个字,后面她觉得不好,又改的面目全非。
但总体来说,她还是按照自己文章的脉络来写文的。文章的细纲和骨架是这本书的灵魂,为了能够让情节生动有趣,她按照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埋了两条长线,也填充了许多自己临时想到,怕忘记所以记下来的细节。
这份完整的大纲,用她记忆中的现代文写,这文能写百万来字,但如果用比较通俗的白话文或者文言文来写,文章最长也不过四五十万。
于锦的新书是在这一个月内写出来了,剧情丰富,而且基本上严丝合缝,一看就是做了很多准备写出来的文章。但她只翻阅了几眼,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被人改头换面,换了个壳子就成功上市。
主角的名字,于锦换了一下。主要角色,和她设定的是一模一样的。她设定主角爱吃什么酸的,于锦书中主角就爱吃酸。她的主角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喜好玄色青衣,爱吃橙子,年纪二十出头,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XX的见鬼了”,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无意间得到的判官笔。
于锦的新书,主角也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时常裹在一件黑色的深衣中,爱吃橘子,刚刚弱冠之年,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ZZ的真见鬼”,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祖传的判官笔。
且不用说各个重要主角人设撞了,除了第一个故事和第二个故事与她设想的调换了下顺序,后面的十来个小故事于锦连顺序都没改,有些配角的名字,于锦干脆直接用她的。
一些妖怪的设定和名字全是她想的,这个世界的神话书里面都没有,于锦也没有作任何改动。可以说,字全是于锦写的,但骨架全是用她的。
她要是把自己的大纲随便丢给一个枪手去写,不管是谁,都能写出和于锦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作品。
她自己的书按照自己的大纲写完出书的话,只要看客们不瞎,一定会觉得这两本书即视感极强。
若是个陌生人也就罢了,偏偏于锦还是她喜欢的作者,她拿着自己的书稿亲自向她请教,结果发生了这个的事情,郝澄是觉得又难受又恶心。
江孟真安抚道:“妻主你先想想,那于锦来咱们家里的时候,她有没有在上面留下什么痕迹。我们可以拿她的笔迹去鉴定,到时候你快些把那四万字公布出来,想要惩处她也不是的大问题。”
不消说,于锦肯定是直接剽窃了郝澄的创意和思路,但问题是现在于锦已经出了书了,郝澄才写了四个故事,而且于锦的书出了好几日,要等到郝澄的书印刷出来,那也得需要一些时间。于锦在先,又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是于锦做的剽窃,对方完全可以倒打一耙。
“她好像是写了一些,不过在很后面,我还没写到那里。”郝澄连忙起身把书架上的文稿写出来,结果发现于锦写的备注的地方,悉数被人用墨迹遮掩了。
想来于锦是一开始就做好了剽窃的准备,连细节都处理地这么到位。
郝澄捂住自己的眼睛,喃喃道:“那要怎么办?”要她自认倒霉,这是她花了许多心血的作品,不见诸世人她不甘心。而且于锦凭着她的作品获得了荣耀,让对方一点惩罚都没有,她更咽不下这口气。
江孟真沉默不语,显然也在思考对策。郝澄抬起头来,定定地瞧着他:“夫郎能不能再一次将她约出来?我想先和她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