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见到自己喜欢的作者,郝澄自然是十分兴奋。但于锦的真实容貌似乎和她想象的有很大的出入。
在郝澄的想象中,于锦文笔风流、文字中都透着洒脱,初期的文字虽然还很稚嫩,但十分富有灵气。
这样的人性子应当是洒脱不羁的,但眼前的女子人很年轻,但看起来却似乎有些猥琐。不像文字透露出的洒脱,也不像她的本名甄敬,听起来那么正经。
她走上亭子的时候,手不自觉捏紧了几分,手心还出了汗。她犹豫片刻,开口第一句就是直白地问:“我听内子说,女君便是写《折桂记》的于锦,在下仰慕《折桂记》的笔者许久,如今听闻有幸能得见真人,心中十分雀跃激动。恕我冒昧,这是真的吗?”
在亭中等候的女子身材高挑,但人很瘦,不管是身上还是面上都没有什么肉,她的额头窄、颧骨高,兴许是因为长年以写作为生,她的皮肤有种病态的苍白,眼睛下也一片青黛之色。年纪轻轻的,眼角也长了几条细纹。
对方咧开嘴笑起来:“只是年轻时不懂事随手写的拙作罢了。”她这一笑,整个人便鲜活不少。
郝澄又讨教了对方一些写文的法子,结果对方果然十分老道经验。谈起文字写作来更是眉飞色舞,整个人都像是笼罩在一层金黄色的圣光之中,一下子从猥琐气的瘦弱文人变得高大上起来。
郝澄拿了个小本子,一遍请教一遍记下来,听对方讲得如痴如醉,连站在亭子下头看着她的江孟真都没有发现。
因为郝澄喜欢,于锦自然是被留下来小住几日。以往郝澄回来的时间比较晚,但如今郝澄升了职,她在翰林院的工作较之清闲许多,应卯的时间也比往常的要早些。
可如今她一回来,便是往于锦的住处奔,而且还时常拿着册子去请教,搞得江孟真都吃起于锦的醋来。
郝澄替他梳妆的时候,他就抱怨了一句:“若非那于锦是女子,长相也绝非你的喜好,你每天这么一回来就往她的住处赶,我非得把她轰出去不可。”
郝澄笑道:“便是她不是女子,是男子,又怎么记得夫郎这般貌美。我喜欢她的作品,也喜欢和她交谈,但这绝对和情意没有关系。”
想到先前江孟真误解方余的事情,她又哭笑不得地道:“你家妻主觉得没有任何磨镜之癖,你尽管放心便是。”
“我自然知道。”江孟真的独占欲远远的要超出旁人,郝澄自己很注意,不会让旁的男子有任何误会。至于女子,郝澄除了他之外,至少得交友吧。
他虽然不喜欢郝澄和旁人太亲近,但因为方余的事情郝澄已经生过一次气,实在是不想再为这件事情闹起来,倒也只能忍着,最多抱怨两句,面上还是要给郝澄的朋友笑脸看,这是给郝澄面子。
郝澄把玩着他的一头长发,笑吟吟道:“我保证,这个世界绝对不会有人比夫郎在我心里头份量重,你就放心吧。”
她顿了顿又道:“我这几日是在讨论我写的话本的事,先前我不是和你说过我的想法了吗,只是我有灵感,没有完整的思路。于锦前辈本来就是你请来的,咱们也没有留她住多久,我就趁着这几天把事情都问清楚,免得到时候她离开了,我又没有什么机会问。”
她们也只挽留对方留下来住三日罢了,人于锦也要写作,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在她们府上不可能久留。
江孟真应了一句,又问她:“你说的是先前那个破案的故事吗?”
郝澄点点头:“就是先前的那一个。”她的记忆力虽然好,但又没有什么空间之类的,像什么四大名著之类的,基本只看过电视剧,就记得哪些演员漂亮啊,一些比较有名的故事是可能还记得,大致的情节是不可能了。
像前世那终点很流行的抄书流虽然爽,但是不适合她,她也没有那个耻度直接把人家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发表。
像现代那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肯定不适合这个世界了,古代相对而言比较保守,她又是官员,其实并不适合写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所以她选择写类似《包青天》这种破案单元剧,结合上辈子看的一些破案的案列,学习那些人的表现手法。
考虑到这个世界讲究神鬼报应,她还结合了一下前世《聊斋志异》中的模式,想要写一些狐仙妖怪之类东西在里面。
为了这个,她整理了大概有一万字的大纲出来,也查阅了不少这个世界的灵异传说,这几日是在和于锦讨教这些事情,她也将自己的大纲给于锦看过了。对方很是热情地帮她修改了一些地方,还帮她指出书中几个大的漏洞。
江孟真道:“你的故事还挺有新意的,慢慢写,等到时候写出来,我让书坊给你出,可以先印刷个一万册。”
这便是江孟真的优势了,很多文人投自己的稿子到书坊,书坊不一定肯要。而自费印刷也太耗费钱财了,印出来了,也不见得能够卖的出去,只能堆在家里发霉。
郝澄亲了亲他:“能印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不过一开始不要印太多了,到时候要是卖不出去,总不能堆在家里发霉吧。”
江孟真不以为然道:“妻主太小看书坊的本事了,莫说一万本,两万本页是卖的出去的。更何况你写的一点也不差。”
他看到的故事了,写这种题材的人很少,而且郝澄的故事虽说不够华丽,但讲故事的能力还是很好的。而且关键是想象也丰富,她又在翰林院锻炼了一段时间,写出来的文字明显比先前的时候更加有张力。
郝澄眉眼弯弯道:“借夫郎吉言。”
于锦在郝府只待了三日,便告辞离开。她临走的时候郝澄特意请假亲自相送,作为于锦指点她的回报,府上送出去了一块上好的砚台,价值千金。
于锦实在是很喜欢那方砚台,虽然知道它贵重,但推拒了两回,也就顺着自己的心意收下这礼物。
于锦走之后,郝澄便开始着手创作自己的故事,生活基本上是三点一线,翰林院,位于太学的藏书阁还有家里。
那次郝澄连升了两级之后,便不少人注意到她,但郝澄还是和先前根本没有什么分别,依旧沉默寡言地做事,不讨好任何人,也不去巴结别的学士。
有心思活络的,看郝澄靠着李学士上了两层,便也卖力地来李学士这里找存在感,有几个人还争着主动抢过郝澄手中的杂活做,还很是笑容灿烂地道:“这些事情我们这些后辈来干就好了,原本就是我们的差事,怎么好意思让侍读大人来做。”
郝澄看了对方十分诚挚的笑脸,又看了看自己手中厚重的资料,毫不犹豫地把东西给让了出去,不过也没有忘记吩咐几句:“蓝色的要放在第一排第一格,红色的要归在第二三排的第四格,还有棕色表皮的……”
那年轻的庶吉士连连点头,听得也很认真,等郝澄一说完,她便抱着那书一溜烟的跑了。在那里抽烟看书的李学士白眼翻了一半:“这些东西都丢给她们做,搞砸了你负责啊。”
郝澄笑吟吟道:“老师这就说的不对了,谁做的事情,当然是谁负责,做的好,是她们的功劳,做的不好,和咱们也没关系,这事情可是您教给我的,您忘了?”
李学士呛了一口烟:“你这是叫谁老师呢?”
“前几日您在酒桌上亲自收的学生,您忘了?”江孟真在调查过李学士的背景之后,就怂恿着郝澄认了这个老师。郝澄本来就有这个意思,但李学士一直倔强得很不松口,趁着前几日情况,几小缸上好的梨花白下肚,李学士晕乎乎的一松口就认了。
说道这个,李学士一下子脸红脖子粗的:“那是我神志不清楚,我不认。”
郝澄抽过李学士的烟袋:“这拜师礼您收了,东西您也用了,话是您亲口说的,我也按照您的规矩行了拜师礼。那么多身份尊贵的长老在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您怎么收得回来呢。”
李学士骨子里还是认这个学生的,酒不过是个借口。若她真的不想,就算是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是不肯的。因此李学士也没再纠缠着个话题,只嚷嚷道:“你把我烟袋抽走干什么?!”
郝澄用帕子擦了擦烟袋:“圣人说,‘一日为师,终身为母’。圣人还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学生认了您为师,就得顾好您的身体,趁着现在学生还在翰林院待着,当然要多照顾您一些。这烟您今日也吸够了,不可再吸了。”她还想着法子想要让李学士自个主动戒烟呢。
“歪理歪理!”李学士气得青筋鼓起,直拍桌子,但郝澄看着就比她这把老骨头强壮,她也就是虚张声势,倒没有真的冲上来抢夺。
而且郝澄她那夫郎送过来的那种烟丝她实在是太喜欢了,这个学生她认得不亏。
见郝澄还是不把东西拿回来,她又把自己翻阅的书丢了过去:“你不是要做我学生吗,那就给我使劲的学!前几****不是还写什么话本嘛,先看看人家的书,什么时候到人家这水平了,再来向我请教。”
郝澄稳稳当当地接过李学士丢来的书,她看来眼书名《大晋刑侦传》,又看了眼笔者,是于锦写的。
书卷很新,还泛着油墨香气,她问了一句:“这是于锦的新书?”
李学士下意识摸了一把烟袋,想吸两口,没摸到,对她翻了个白眼,没好生声气地道:“是啊!”
她又翻了下出这书的书坊,云岫书坊,是仅次于冰心开的晋江书坊的新兴书坊。那书坊专门出些话本子,书坊的作者风格比较简单粗暴,而且写起尺度大的文字来,也比较香艳露骨,还出小黄本,名声不算好,但名气也不低。
也不知道于锦怎么会选个这书坊,她心下好奇,就当场翻阅起那本书,一贯是于锦的风格,文字优美,而且行文洒脱。但只看了几个章节,郝澄的脸色便“噔”地一下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