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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杯酒释人生(7)

单纯从“性价比”的表面价值来看,千金购买死马骨头当然是赔本买卖,而且是亏大了,但是同后面的最终效果来看,这样的买卖又确实“赚大”了。在郭隗复述的这个故事中,这位内侍应该算是顶尖级的策划高手。国君花千金三年得不到千里马,可见千里马难求,而内侍在短短一年内就能得到三匹,而且其中两匹是主动上门。一般人也许忽略了郭隗,殊不知,郭隗相比内侍而言,显然更加高明。因为郭隗复述的故事是真是假,我们都不得而知,只有郭隗最清楚复述这个故事的基本目的,那就是推销自己的才华。好在有才华的郭隗碰到的是贤明的燕昭王,要不然,最终的结果还落得后人一个笑话。

内侍也好,郭隗也好,两人都是策士,而中国历史上策士们生存最为宽松或者说是最如鱼得水的时代当属春秋战国,因为那是一个需要策士而且确实产生出无数后人敬仰的策士的时代。换个时代,士人的日子恐怕不好过了。北宋黄庭坚《咏李伯时摹韩干三马次苏子由韵》:“千金市骨今何有,士或不价五羖皮。”这样的感叹当然是有道理的。

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我国历史上最为混乱的诸侯割据混战,各个诸侯国之间的割据势力及混战为当时士大夫们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要侍奉的君主提供了文化氛围,在他们心目中,“不忠不义”的教条荡然无存,他们不必受到这些传统观念上的谴责,至少他们在做出选择的时候不会有自责之心。这种开放的思潮在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朝代都不再有过。

所以,到底是时代造就了这些策士们还是策士们的蜂拥而出改变了时代的观念,恐怕很难说清楚。在那样的环境中,策士们大展身手,他们崇尚智能的秉性还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使得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政治舞台上呼风唤雨。在他们的行事观念中,“良臣择主而事”无可厚非。再看看策士们的来源,他们中的一部分是从前代王朝中游离出来的没落贵族,一部分则是由下层浮上来的庶民。因为没落,所以眷念从前的生活;因为庶民,所以要改变从前的生活。这样两股力量夹杂在一起,自然推动了他们的智慧发挥。

社会的频繁变动和权力的角逐,一方面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一方面策士们蠢蠢欲动,恨不能一步登天。从这些角度来看,在他们不能享受先辈或者前朝庇护,没有权贵撑腰的相对较弱的单薄力量下,他们只能凭借让君王心服口服的策划力获得君王们的青睐。

“得人才者得天下”,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历代贤明君王,他们总是以高官厚禄为诱饵吸引人才,实现平定天下的政治理想。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出来的士人,又却有不少人对此视而不见,以致“南山终隐”。在他们的个人观念中,将聪明才智贡献出来,不是用出卖智力把智力当商品换取生存所需的声色犬马,或作为子孙后代谋取利益的筹码。这个时候君王们对他们表现出的尊重,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认可。郭隗后来得到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丰收”,换个时代,也许同样让士人们耻笑。

但历史就是这样,春秋战国,千金市骨,成就了两个高手的梦想,一个是内侍,一个是郭隗。两个高手,前者隐藏在故事中,后者活在历史中。前者被复述,后者是叙事者。前者是一个理想,后则更加现实,更加直奔主题。

这,都是时代的造化。

书贼与书痞

从古到今,人们谈贼色变,只有书贼是个例外。因为书贼常常被赋予一个文绉绉的称呼——雅贼。

贼即是贼,何以为雅?我想这除了书本身的特殊商品属性外,还缘于人们对书贼的一种善解:偷来的书是用来阅读的,而读书的人是有文化、有修养、有知识的人。因此,这样小打小闹地“小偷”,偶尔偷走一两本书,似乎酿不成大错,出不了大格,让人掺杂了些许原谅的因素和理由。

“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几百年来,上大人孔乙己的这句强辩,大概是偷书贼们用得最多的护身符了。而如今,电子书城的猫眼为偷书人设置了关卡,临出门时的“嘀嘀”声更会让偷儿尴尬。能偷到书的一要手段高明,二要心理素质好。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条,很难在光天化日之下偷到书。想想众人盯着书贼的情形,谁都会耳红面赤。如此一来,偷书贼也只能是“有贼心而无贼胆”了。

偷书的人爱书。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虽然是把话说得绝对了点,但大多数的情形也能予以验证。封建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一个穷酸读书人能有多少钱来添置所喜之书?即使在今天,愿意到书店去逛逛的也是为数不多了。能够到书店去,如果没有抱有偷书的目的而去,也至少能够证明他们固有的一点读书的热情。

为什么要偷书呢?原因也许很多,古人有“六道”之说,无外乎读书人无钱购书或有钱却一时在市场上买不到想要的书。这种心情读书人是非常理解的,有点像喜欢麻将的人接到电话时的紧迫感一样:亢奋,抓狂。再则,偷书或许还有心理原因,如果说买书是明娶,那么偷书就如同和情人幽会,这种游戏虽然危险,但是确实应该是有点激情的。

历史上,有些偷书贼是偷出了点“贡献”来的。许许多多地禁书就是被有心人的“偷”或者“藏”而流传至今的,他们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从这一点看,这类偷书人是在延续时代的精神的气脉,以致后来的史学家为他们立碑写传,尽管他们当时的偷书并没有让后人称道的意识,但历史很公平,历史记住了他们。

然而,雅贼虽“雅”,到底还是贼。这样的贼虽是少数,却让人防不胜防。时代发展到今天,现代版的书贼愈加猖獗。书市上只要有一本书畅销起来,有时甚至是书还没有发行,各大书摊上就会出现“拷贝”版本。地下书商通过非法盗版,赚取了码洋。记得最清楚的是《明朝那些事儿》,厚厚的一套,被有些书商一盗版,只是变成了一本,价格也是相当的便宜。我读过这本书,基本的意思能够懂得,标点错别字却是连篇。一个作家一辈子辛辛苦苦出了本好书,却在一夜之间被有“市场观察力”的书商们搅浑了水。这样的书商,我怎么也觉得他们雅不起来。同一般的书贼相比,他们只能算是强盗,而且是明火执仗的抢劫。

变相的偷书让人痛恶,也让人痛心。2009年,我国最大的图书馆——北京图书馆遭受到未曾料想到的致命的打击,书贼通过裁剪书页等手段,盗走古籍珍藏本部分章节,结果使许多古籍珍藏本大开“天窗”,面目全非。这种以牟利为动机的专业偷儿危害极大,正如民间流传的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文化的流氓。

书痞,乍听起来是一个有些谐谑的字眼。依我看来,书痞者,不乏喜读书、有学识、有见识之人,由于染上了一些痞气,便有了圆滑、世故、玩世不恭的意味。

与书贼比起来,书痞似乎显得更“雅”一点,他们不偷,不抢,至多只是向你“借”。有时候千辛万苦从市面上淘回一本好书,进了书痞的视野,就有些麻烦了。他们会不辞辛劳地上门来借书,并承诺“一周以内归还”。一周过后没有回话,变成了“一个月后归还”,直到半年之后仍无音讯。偶尔碰到了,“还差几页,过两天就还”的话又来了。最终的结果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这样的书痞着实让人无奈,我领教了太多。很多时候,冲着他们高雅的爱好和虔诚的模样,我没法去和他们较真。书贼尚且无过,书痞又怎奈其何?所以,有时见面或在电话里谈事,碍于情面,也不好意思提及还书的事儿,只能默默地承受被人夺爱的滋味。

法国法朗士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绝不要把书借给别人,因为谁也不还书的,我房间里的书全是别人借给我的。”马克·吐温说得更加直白:“笨人买书,聪明人借书。”看来,我这人只能归于笨人一类了。细细一想,此生只要有书相伴,与书为友,笨一点倒也无妨,只是我有时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上百元的烟舍得抽,上千元的酒舍得喝,就是不舍得买书呢?是不是因为烟不方便借,酒不方便借,只有书才方便“借”呢?

借出的书难收回,这样的次数多了,也许是心胸狭窄的缘故,每每得到一本好的新书,只能是暗暗的一个人关起门来欣赏,没有当初左一个推荐右一个分享的热情。几个月半年过去,再碰到那些爱书的朋友,他们纳闷:老兄最近没有读到什么新书?

再一次碍不下情面,只得一五一十地道出最近的读书情况。估计有朋友懂得我不愿借书的心思了,渐渐地,按时归还的多起来了,最不济的也是推迟时间。这么一想,一本书发挥这么大的效用,能够被这么多人传来传去,也是书的幸运。

烦恼接踵而至。书是发挥了最大效用,可最后物归原主时候的蔫样,没有当初新书的半点精神,哪里还有初捧新书时候的喜悦?最有趣的是,我一个爱书的朋友,估计是太投入的缘故,干脆在上面做起了读书笔记,红色波浪线,有个性的批注,两百多页的书,被他老兄这么一折腾,内容倒是丰富了不少,书却被他涂画得没有书形了,这常常令我啼笑皆非,怎么也舒坦不起来。不由得想起,若是再有人找我借书,我哪里拿得出手?这哪里是我的书?稍微具备点常识的人都会怀疑,我不是书的主人,书的主人是那个写满了读书心得的那位朋友。

想当初书城买书时候的喜悦,捧书精挑细选时的虔诚,我觉得,我应该向我最真诚的朋友——书深深的道歉。

这都是我的那些书痞的朋友害的,害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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