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成年男子对男童的爱是非常著名的,对男童之爱的思索、讨论是大量的,后人对男童之爱的研究也非常之多。福柯在其著作中对于男童之爱也作过论述。他认为,从希腊到罗马,对于男童之爱的思索已经式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男童之爱的实践已经消失,或者它成了一种不名誉的对象。所有的文献都表明了它仍然流行着,总是被视为一种自然的事情。”(XJ,第494页)关于什么样的爱是自然的、什么样的爱是不自然的,现代人的观念与古希腊人的观念相当不同。男童之爱在古希腊被视为“自然的事情”,而在现代却被视为不自然的事情,二者之间区别之巨大、变化之明显令人对社会与文化建构人类观念的力量产生深刻印象。
在古希腊人那里,有着两种性爱的区分和对立,那就是男性之间的同性性爱与男女之间的异性性爱的对立,前者被古希腊人认为是高尚的;而后者被他们当作是低下的。“在柏拉图学派的文本中,男性的和高贵的性爱是与轻易得手的、多样的和肉体的‘滥交’性爱(这显然是指人可能与男童、少女发生婚外关系的性爱)相对立的。”(XJ,第499页)如此划分性爱的高尚与低下也是现代人久违了的观念。现代人早已被塑造为厌恶同性之爱的动物,对古希腊人视男童之爱为高尚爱情的想法已经相当陌生了。
然而,男童之爱之所以被认为是高尚的,同它偏重精神、忽视肉体的道德要求有关。“古希腊的性爱二元论:一方面人们把庸俗爱情(其中,性活动是举足轻重的)与高贵的、纯洁的、有教养的、神圣的爱情(其中,这些性活动如果不是被取消,那么至少被掩盖了)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人们又突出男童之爱的特殊性,它的期望、形式、目标和结果被认为是不同于其他爱情的(如果我们完全符合它的真正本性)……人们认为对男童的‘真正的’爱情只能是一种纯洁的爱情,摆脱了对快感的庸俗追求(它激发了对女人的欲望或对男童的邪念)。”(XJ,第502页)在这里,纯洁的精神之爱凌驾于庸俗的肉体之爱,精神之美压倒了肉欲之丑。
希腊人的性爱论中与现代人区别最大的一点就是对男童之爱与女人之爱这二者的区分,这种思维方式是现代人所不熟悉的。“这种性爱论认为,男童之爱既不同于女人的爱慕,也优越于它,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涉及它们各自相对于自然的位置,另一个是有关快感在两者之中所扮演的角色。”(XJ,第503页)
在古希腊的哲人中,对男童之爱与女人之爱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赞赏男童之爱,反对女人之爱;第二种赞赏女人之爱,排斥男童之爱。
先看第一种观点。反对女人之爱的人们认为,首先,女人之爱只是一种出于自然的爱情,就像食欲,导致生育,动物都有;而对男童之爱“蔑视这些必然性,追求更高的目标”。其次,“对女人的吸引无法摆脱快感,而对男童的爱情则相反,它只有摆脱了快感才能真正符合自己的本质。”“与女人的关系是自然出于保护人类的目的而安排的,但是,这种安排使得快感与这种行为联系在一起了。”(XJ,第504页)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对女人之爱无法成为真正的爱情,因为它仅仅来自人的欲望:“我们以两种方式被引向了这一由女人构成的自然对象:一是通过食欲,这一自然的运动是以人类的繁衍为理性目的的,并且以快感为手段;二是通过欲望,这是一个冲动的和有内在规范的运动,它是‘以快感和愉悦为目的的’。由此可见,这两种方式都无法成为真正的爱情:因为第一个对于所有的动物都是自然的和共同的;第二个则超越了理性的限定,让灵魂屈从于肉体的快感……欲望的本性是‘通过性’把男女结合起来的,就像公狗对母狗一样,所以它是排斥爱情的。”(XJ,第504页)在古希腊人心目中,高尚的爱情是超脱于两类欲望之上的:一类是为了生存和保种,其中包括食欲和性欲;另一类是为了肉体的快感和愉悦。这两类欲望与高尚的爱情相比都是低下的。
那么,到哪里去寻找高尚的爱情和真正的爱情呢?只有男童之爱。如福柯所说:“因此,只存在惟一一种真正的爱情,这就是男童之爱。因为可耻的快感与它无缘,而且它还必然隐含一种与德性相伴的友爱。”(XJ,第505页)
上述关于男童之爱的观点是在古希腊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当然,也有与主导观点不同的观点,即第二种观点:赞赏女人之爱,排斥男童之爱。首先,这种观点认为,爱女人并不违反美德:“有人说完美是德性之花。然而,认为女人产生不出这种花朵,表现不出追求德性的倾向,这是荒谬的……两性都共同表现出了一些相同的特性。”(XJ,第507页)
其次,这种性爱论把以上的二元论改变为“惟一”性爱论,但这一性爱论“最终因为男童之爱缺乏满意的结果而排除了它”。他认为,男女之爱在快感上是互惠的,而男童之爱却不是。“这些与男童们的关系不能在爱情的活力来自互惠的快感的这一宏大统一体中再有什么地位了。”(XJ,第513-514页)在这里,支持女性之爱的理由是它的“相互性”。“传统认为,被动的男童或多或少是被强奸的,他无法体验到快感……在与女人的性关系中,存在着‘一种愉悦的平等交换’,两个伴侣在相互付出同样多的快感之后才分开……在男女性交中,一个人注意的是另一个人的愉悦,两个伴侣之间是保持一种尽可能严格的平等。”(XJ,第522-523页)对于惟有与女人发生的快感才可能产生相互奉献这一观点,支持男童之爱的人们“则以惟有男童之爱才享有‘合乎道德的共同体’的特权来回击”。(XJ,第524页)
第三,赞同女性之爱的人强调女性之爱是“自然安排好了的生物的繁殖”,“这一世界的普遍秩序,其中死亡、繁衍、永恒、每个性别的本性及其相应的快感是相互联系的。”(XJ,第517页)这种观点认为,男童之爱是引人走向毁灭之路:“当快感引导人走向毁灭时,人为了愉悦寻求着‘种种新的和越轨的方法’(是否应该把它们理解为各种非生育的性关系的形式,或者是不同于婚姻的快感呢?),然后,人们开始‘违反自然本身’,这种鲁莽行为的主要形式是把一个男人当作女人来看待。”(XJ,第517-518页)
福柯分析了一部古希腊的论争著作,其中一方赞同女性之爱,另一方赞同男童之爱。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先天性与后天性、自然性与人为性的问题上。
赞同女性之爱的人认为,女性之爱是先天的、自然的;而男童之爱却是后天的、人为的。他们认为,动物从来不去找同性,“与动物们遵循自然法则和追寻自己命定的目标的行为不同,男同性恋者们表现出传统认为只有激情澎湃时才有的样子:无法控制的冲动、病态、无视现实事物、没有能力达到人性固有的目标。”(XJ,第518页)
赞同男童之爱的人讲的是另外一番道理,他们的观点恰恰是在赞美它的人为性和后天性。“把有关从混沌中形成的世界的观念与一种有目的的和‘机械的’自然观念对立起来”,后者在男女关系中看到了后代的繁衍,而前者则从男童之爱中“认识到战胜混沌的友爱关系的力量”。它认为,“一开始,与女人的关系是人类不至消失所不可或缺的。而男童之爱则相反,它很晚才出现……这不是衰退造成的,而是人被教育得更有好奇心和更有知识的结果。实际上,当人学会了许多有用的技巧后,他就开始全神贯注地探询,不忽视任何东西,于是哲学和鸡奸出现了。”(XJ,第518-519页)
这种观点隐含着一对对立物:通过两性性交而实现的生命传递与提高传授、学习和师徒关系而实现的“技术”和“知识”的传递。“在与具体的技艺区分开来之后,哲学开始探询万事万物,为了传递它所发掘的智慧,它发现了男童之爱(这也是对敏于德性的美好灵魂的爱情)。”“问题不在于人腐蚀了一种动物依然保持完整的本性,而是野兽们并不了解什么是哲学家,也不知道友爱会产生美。”(XJ,第519-520页)
在福柯看来,赞同男童之爱与赞同女性之爱这两者的论争“不是两种性欲望形式为了夺取绝对优势或各自表达观点的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相反,它是两种生活形式、两种享用快感的风格的碰撞……”(XJ,第521页)在现代,由于异性恋霸权愈演愈烈,上述两种观点的冲突成了正确与错误之争,而在古希腊,争论的性质却很不同,它只是两种生活方式之争,两种风格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