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指出,除体罚外,责骂的效果也是不好的,因为,可能会降低父母的威信,减少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因此儿童干了一般的错事,只需要给点眼色即可,需要责备时,话语应当严肃、和蔼而庄重,并耐心讲明道理,且不可胡乱骂几句了事。
但洛克并不主张完全取消体罚。他强调鞭笞是惩罚儿童的方法中最坏的一种,只有在其他方法都已用尽,并不奏效的极端情况下才可以采用。通过鞭挞制服儿童,树立父母威信之后,便可采取一种严肃之中富有和蔼的方法,把它永远保持下去。
3.实践中养成习惯。在教师监视下,教儿童反复练习某项行为,以期养成习惯,这是一种益处颇多,值得倡导的作法。因为习惯一旦养成之后,会很容易地发挥作用,较之理智“更加有恒、更加简便”。在培养习惯时,教师应和颜悦色地劝导,而不是疾言厉色地责备,另外,一次培养的习惯不可过多,否则将会欲速则不达。
4.适当运用奖励。奖励和惩罚对于儿童的心理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刺激,如运用得当,有很大教育作用。但物质引诱不可取。可采用“称誉”的奖励方法。儿童对于称誉是极敏感的。他们觉得被人看得起,尤其是被父母及自己依赖的人看得起是一种快乐。儿童做了好事,可爱的事物应“伴随来到”,这不是物质刺激,而是良好行为的必然后果。
5.强调说理教育。“说理”是对待儿童的真正办法。“儿童一到懂话的时候,就懂得道理了”,因此“无论对什么应守的德行、应戒的过失,他们无不可以用理说服”。但说理时要注意的是:一是不要长篇大论地说教这样反会招致儿童的反感造成逆反心理;二是教育者态度要镇定,举止要温和,要使儿童感到你的话是合理的、有益的及必须的。
6.以身作则。洛克指出在各种教导儿童的方法中,“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们应该做或应该避免的事情的榜样放在他们的眼前”。耳闻不如目见,儿童的举止大多是通过模仿得来,没有任何事情“能像榜样这么能够温和地而又深刻地打进人们的心里”,因此榜样教育不失为“一个最好的办法”。因此,家长和教师应以身作则。
(二)礼仪教育
洛克指出:“一个绅士的第二种美德是良好的礼仪”,美德“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但是使它发出光彩的则是良好的礼仪,可见洛克对培养礼仪的重视程度。他反复强调儿童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懂礼节、讲礼貌、有风度。因此,他要求家长及导师首先就要教会儿童言谈举止得体,与人交往讲究礼仪。儿童学会了正确地与人相处和社会人际交往,他的门路会更宽,朋友更多,在这世上的造诣就更高。显然洛克认为一个人事业是否成功与其人际关系的好坏有着密切联系。
(三)导师论
为了使绅士子弟具有良好的德行,洛克对家庭教师也提出要求。他主张家长要不惜花高薪聘用一位优秀的家庭教师。“假如你能得到一个导师,他能自居于为人父亲的地位……我想你的儿子在学习与礼仪两方面,必定都能在短期内获得意外的成就。”
洛克指出,导师应该是个谨慎、清醒,甚至聪明的人。他需要很大的镇定力、忍耐心以及温柔、勤勉等种种德性,具有渊博的知识,有严谨的作风和学者的性格,而且应当具有良好的教养,他要随人、随时、随地都有适当的举止与礼貌。同时,他还应该懂得世故人情,也就是说,教师在各方面都应该成为儿童学习的榜样。
导师的重要工作在于:(1)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风度、健康的心理;(2)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怀抱德行与智慧的原则;(3)将世间的美丑善恶向学生揭示,并使学生喜爱与模仿优良的、值得称誉的行为;(4)在学生形成良好行为时,给予力量和鼓励。
三、知识教育
在洛克的绅士教育体系中,智育也是为培养有健全精神的绅士服务的,较之于德育,智育则处在一个较次要的地位。他认为,一个有德行的、有智慧的人比一个“大学者”更为可贵,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切不可只想着拉丁语与逻辑等古典学问,知识学问只有能作为辅导更重要的品质,即德行与智慧时,才可去追求。
(一)书本知识的学习及技能教育
洛克主张的书本知识包括阅读、写字、作文、修辞、图画、速记、法语、拉丁语、地理、算术、天文、几何、历史法律和自然哲学等;洛克指出,绅士需要的是“事业家”的实用知识,不要求他们成为“专门学者”。而技艺技能则包括:跳舞、音乐、击剑、图画、园艺、木工、油饰、熏香、雕刻、铁工、铜工、银工、琢磨、安配珠宝、琢磨光学玻璃、商业算学等。
洛克指出在众多的技艺中,绅士子弟只可学习一两种,最多两三种,而特别注重其中的一种。学习技能或技艺的优点除了其本身的价值外,更重要的是可调剂生活、增进健康,此外也可当作正当的娱乐。青年热爱这类娱乐,就会避免沉溺于搓牌、聚赌以及酗酒等卑下的娱乐。
最后是旅行,出国旅行主要有两大好处,一是学习外语,二是了解外国的习俗、礼仪、法律、政治以及生活方式,从而增长阅历。在这些学习内容上,洛克强调“绅士”需要的是“事业家的知识”和“处世经商的本领”,应让学生在广泛知识的基础上选择有兴趣的学科再深造、研究。因此,他并不要求儿童成为“专门学者”。
(二)教学方法
为了使儿童更好地接受学习,洛克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今天看来仍然颇有价值。
1.洛克认为应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激发儿童的求学欲望,注意培养儿童学习的兴趣。教师应向学生讲明学习的重要意义,使其认识到读书是一件光荣的事情。教学尽可能从儿童的年龄特点出发,使读书变得饶有趣味,使儿童把求学当成另外一种游戏或娱乐去追求。洛克认为,把学习与娱乐结合起来,就是教育的秘诀。
2.利用儿童的好奇心发展他们的求知欲。洛克认为,儿童的好奇心是一种追求知识的欲望;所以应该加以鼓励。
为此,可采取以下教育措施:(1)对于儿童提出的任何问题,教师都不可制止或讥笑,而应根据儿童的接受能力,耐心解释,力求使之清楚明白。(2)教师除了认真答复,还应称誉,以鼓励儿童求知的积极性。(3)教师回答问题不可虚妄,不可以假话搪塞,回答必须是真实的、全部应是不可侵犯的真理。(4)故意使他们看到新奇事物发现问题引起他们的好奇心。
3.洛克要求导师教孩子时要遵循“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导师在教学时要从明白简易的地方开始,使学生正确地了解一个简单的观念之后,再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挑出第二个简单的观念,加到第一个上面,这样一步一步地往前教去,循序渐进,从而达到教学的目的。
4.洛克主张教师教学时,要集中和保持学生的注意力。这是“教员的巨大技巧”。为此,教师应尽量让学生了解所学知识的用处,当儿童真正了解所学知识能做更多的事情,并能胜过不懂这些知识的人时,他就会集中注意力去学习了。
除此之外,教师对儿童的一切教导还要和蔼可亲。“教师的整个举止应该显得慈祥,使儿童知道是爱他的,是为他好的。这是使儿童发生爱好,使他因此肯去听课与爱好他所教导的事情的唯一方法。”因为,只有在良好的师生关系前提下,学生才能以愉悦的心情接受新的知识,提高学习效率。
四、绅士教育原则论
在家庭中对儿童进行德、智、体的培养过程中,洛克提出了以下几条应遵循的教育原则:
第一条原则:早期教育与及时引导。洛克认为人在婴幼儿时期,心智未开,可塑性极强,在儿时及早教育及早引导,使他早点养成好习惯,教育就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条原则:加强实践锻炼与养成习惯。在儿童的习惯养成教育方面,洛克认为,能力的获得和增进是靠习惯,而使这种能力容易地、熟练地发挥,则靠实践锻炼。
第三条原则:顺应自然与理性约束。洛克认为要对儿童进行教导,首先要了解儿童。教育要适合儿童的能力和体质,符合儿童的天性的发展。
第四条原则:因材施教。洛克主张因人而异的选择教育方法,正所谓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因为每个儿童都有各种不同气质、爱好、过失,因此在教育上不能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去教导。所以教师应该仔细研究儿童的天性和才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