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美好生活》是罗素的教育学名著,书中浓缩了罗素教育研究的心得体会、以及教育子女的实践经验,还有对自己早年与教育有关的人生经验的反思和对现实中各种教育成败得失的认识等。罗素声称,本书主要是为家长而写的,但对今日教育具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是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社会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和教育家。他于1872年5月18日出生于英国蒙茅斯郡的拉文斯克洛夫特。16岁以前,一直接受家庭教育。
1890年罗素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专修数学,到四年级转修哲学。1894年以优异成绩从哲学系毕业。1895年因《论几何学的基础》的论文被选为研究员。1901年到1910年的10年间,罗素与怀特海合作,力图实现由逻辑推导出数学的纲领。
1910年回到剑桥大学当讲师,讲授逻辑和数学原理。1912年罗素与维特根斯坦相遇,这两位20世纪大哲学家的相遇,引起了20年代欧洲哲学界的革命性的变革。
1914至1917年,罗素参加反战运动,1918年由于两篇文章而被法庭以侮辱盟国的罪名判处6个月监禁。1920年访问苏联、中国。1938年应邀赴美国讲学,在美国逗留了5年半。1944年回到英国,在三一学院讲了两年哲学。195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1970年去世。
罗素的主要著作有:《社会改造原理》(1916年)、《自由之路》(1919年)、《婚姻与道德》(1929年)、《教育与美好生活》(1926年)、《教育和社会秩序》(1932年)、《西方哲学史》(1940年)、《人类的知识:其范围和限制》(1944年)、《自传》1967年—1969年)。
[作品内容]
《教育与美好生活》一书共分上、中、下三篇,在结构上则由5部分构成:(1)导言,介绍了作者写作本书的宗旨及思路。(2)上篇(包括1、2章),论述了现代教育理论的基本原理及教育的目的。(3)中篇(包括第3—13章),论述了品性教育。(4)下篇(包括第14—18章)论述了智力教育。(5)结论(第19章),对全书作了回顾,并重申了某些认为重要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罗素的教育理论以民主与科学精神为基本特征,充满了怀疑精神和向传统观念挑战的勇气。通过评估现有的各种教育制度,批驳了陈腐的传统观念,并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教育改革方案,其中大部分已被证明是正确的。
罗素分别站在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的角度上观察问题、思考问题;道德教育从婴儿期一直讲到青春期,智育则从幼儿园一直讲到大学毕业。此外,他还详述了学校和专业的选择,课程安排、学习方法、授课技巧和美感培养等具体问题,立论有据,极富哲理,处处表现出哲学家思想的深刻性。该书对于当今的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目前已有多种语言译本出版,传播十分广泛,成为20世纪教育经典著作之一。
一、教育原理与方法
(一)教育与民主的关系
罗素认为,理想的教育制度必定是民主的,应该使每个人或至少使每个有能力的人都受到教育。他说:“我们所应追求的未来教育制度乃是一种能使每个儿童都获得最优机会的制度。”他反对绝对地平等,主张给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并指出,有些儿童聪颖过人,从更高的教育中可以获得更多的益处。倘若粗暴地实行民主的原则,其结果会导致科学和教育水平下降,谁也得不到最高等的教育。此外,他还主张富人不应放弃现行社会里那种不能人人拥有的教育机会。
(二)装饰与实用的关系
罗素认为,与其重视教育的装饰功能,不如重视其实用功能,这是现代教育的另一发展趋势。这个问题与古典教育与现代教育之争紧密联系。有人认为,古典学科是装饰门面的,而科学是实用的,教育应当成为某些职业的培训。罗素指出,上述争执中,单纯地偏向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
而且这种争论是不切实际的。他说:“教育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教育当然应该是实用的”。然而,在以前主张实用教育的人看来,“实用”就是有助于满足身体的欲望和要求。他们极力主张的是:教育的结果应当是实用的,如受过教育的人就是懂得如何制造机器的人。主张古典教育的人认为,古典教育能给人以一种精神财富,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使人变得更为出色。罗素指出,狭义的装饰教育已不符合时代要求了。
罗素还进一步分析了主张实用教育的人与反对者之间的三种争论:一是贵族与民主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二是只关心物质利益的人与只注意精神愉快的人之间的争论:三是认为只有非实用的知识才有内在价值和认为任何有内在价值的知识都是无用的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罗素指出,任何偏执一方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和片面的。
(三)心理学、伦理学与教育的关系
罗素认为,心理学现已发展到极具实际重要性,应用于教育,将使教育获益匪浅。为此,罗素分析了以下问题:
第一,纪律问题。旧的纪律观将纪律解释为禁止及体罚,现代教育则将传统纪律悉行废止。只要遵从儿童的心理,不用强迫手段也可达到教育目的。
第二,人性问题。过去教育方法深受基督教的“原罪说”影响,惩罚成为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手段,无数前人深受其害。关于人性的另一种观念是卢梭倡导的性善论。事实上,儿童生来既非“善”,亦非“恶”,罗素认为,他们生来只有反射特性及几种本能,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才形成或好或坏的习惯。儿童本性在人生起始阶段具有难以置信的可塑性,向或好或坏的方向发展主要取决于养育者的智慧。
二、教育的目的
关于教育目的历来众说纷纭,这与不同的社会制度有关。比如,现代世界列强(如日本、美国)都有一种重要趋势,即以国家的强大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罗素指责这些国家的做法是把学生当作实现国家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
罗素明确提出了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即在现有的国家里尽可能培养美好的个人。完善个人和完善社会必须同步进行,但在讨论教育问题时更为关注的应是个人。
罗素指出,一个理想的教师应当真心地爱学生;但教育者光爱儿童还不够,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教育培养理想的品性。在他看来,理想的品性表现为以下4种特征:(1)活力;(2)勇敢;(3)敏感;(4)理智。罗素并不认为具有上述4种特征即可使人们趋于完善。他坚信,只要人们在身体上、情感上和智力上适当地关心儿童,所有这些资质与品性均可形成。教育是打开新世界的钥匙。罗素认为,一个由最高等级的教育而培养的具有活力、勇敢、敏感和理智等特性的男女组成的社会,将与迄今存在的一切社会截然不同。
三、儿童的品性教育
罗素认为,品性教育在儿童6岁以前便能基本完成。那么,6岁以后,学校不必花费很大时间和精力去考虑道德问题,只要在以前品性教育的基础上加以注意就可以了。前一阶段没涉及的其他一些美德应当在纯粹的智力教育中自然产生。品性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婴儿期的习惯培养
罗素认为,在儿童出生后,成人首要的事情是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即使对待婴儿也要像对待成人一样给予尊重,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孩子视为比巴儿狗更有趣的玩物。
罗素认为婴儿期养成的习惯很重要,因为这时养成的坏习惯会阻碍以后好习惯的养成。良好的习惯包括自娱活动,自制力和一些有规律性的生活常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