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出林小战
出林的日子总算到了,怀着无比激动夹杂着依恋的心情跟老爷子告别,这些天他虽然不大跟我玩笑,毕竟教会我许多东西,往后一个人面对风风雨雨,指望所学,到底该感谢人家。我没听他的话,虔诚的给他磕了三个头,算是尽一点心意。
古吉老人神情肃穆,交代我说:“出了林子,你一直往东走,就能到达婴灵岛,然后不遗余力的完成使命,召回剑魂。记住,在幻镜之境暗藏的玉刹镜,是最后成败的关键,你必须将其带回。你早回来一天,人们便可早一日脱离苦海。“我这一次把他的话记在心里,肩上的担子得自己来挑。
老爷子盘膝而转,堕入圣迟泉。我策马扬鞭,开始前所未有的征程。
出林碰到的第一批人物就是要带我领赏的怪胎,兄弟俩活的够累的,为了拿我,苦苦等了十多天,忘忧林他们不懂其法是进不去的。他们不在战场驰骋,非要与我为敌,看来我还真成了人物。
不愧为怪胎,不但人长的怪,做事更怪,见我从里面出来,俩人抱在一起哭了。泪水一坨一坨的,看的我挺不忍心的。我记着老爷子的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藏就藏,赶时间要紧,所以我想开溜。
我刚跑出十米远,他们把泪一抹,怒吼一声“哪里走”,人已经一前一后将我截住。
左耳环说:“想走?开玩笑。我兄弟二人为你吃得苦可不少。你得补偿一点吧?”
右耳环说:“大王点名要你,上次算你走远,今个儿神仙也救不了你。束手就擒还是做刀下野鬼?”他的大刀被阳光一照,金光闪闪,像一头嗜血的豺狼。剩九刀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我真想试试。来两个魔鬼祭刀颇有玩头。
“废话少说啦。我很想见识见识刀魔刀鬼的厉害。出招吧!”我当时的口气明显是没把他们这响当当的名号放在眼里,一向骄横的双怪暴跳如雷,不再扯淡,立即刀锋而至。
果然不愧用刀的名家,每一刀都有千钧重,有泰山压顶的力道。我在刀刃之间游走,开始只能躲闪,没机会出手运气成刀。左耳环的刀法趋于嚣张,给人一种飞扬跋扈的感觉,人刀皆为魔,有道道妖气从袖口刀背里漫出,我接他的刀犹如跟一张没有边际的黑袍纠缠,空气好像凝固一般,憋的人难受。右耳环却是来回晃动,忽左忽右,纵上纵下,透着孤魂野鬼的戾气,他的刀是冷的,跟死人的身体一样冷。兄弟二人联手对付我,实属荣幸。在拆解过三十刀的时候,他们跳出攻击圈,表情极其夸张的迷惑。“不过是半年未见,怎么可能接的下我们的三十刀?”左耳环扯着嗓子,尖声尖气的冲我吼。右耳环沉思的样子蛮可爱,他摇头说明他应该是个低智商。
“我天生武术奇才,受高人指点,习得一套斩妖除魔的刀法,想请你二位指教指教。”我拔地而起的同时,手中已经运行起一把无形之冰刀。经过刚才的过招,我多少摸到他们二人的刀路,顺势而下,把剩九刀的第二刀雷赤使将出来。高树可以引雷,闪电能够劈出一个闪亮的世界。刀身外翻,划个大圈,轰隆隆一阵巨响,四周树木炸裂,沙石翻滚,惊起鸟兽无数。二人飞身后撤,躲了过去。收了轻视之心,不得已用上十成功力。魔鬼见识广,为失传许多年的剩九刀重现天日感到不解甚至恐慌,刀圣再现意味着他们统治刀界的大限到了。祭鬼和斩魔我依次使出,虽然威力相当惊人,可是不能伤到敌人。左耳环很快就看出我缺少与人交战的经验,于是给右耳环递个眼色,他们放开手脚,把生平所学都用上,要置我于死地,以免日后梦多。他们的刀法越来越邪乎,我着了慌,不能顺心的使用剩九刀,一急乱了方阵,拙劣之势尽显。根本没有时间积聚力量组炼宝刀与之对抗。我拼劲排除两刀,稍稍把他们击退,来不及多想,换成风尘剑。新手其实最重要的就是配上适当的兵器,尽管我的内力跟招数都能站的住脚,初次对战的敌手是刀魔跟刀鬼,没有兵器,我不可能取胜。我兜着圈子跟他们周旋,好容易劈断一根大拇指粗细的古槐枝条,可惜太轻,又不敢跟大刀碰触,躲躲闪闪,窘迫的很。
三十六计走为上,我边打边找机会溜。可是他们逼得太紧了,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这一次应该不会有人来救我的,靠自己才是最保险的。我快速抽身又取了一枝条,左手使出雨缘剑,以前在练剑的时候,我把步遥依蕊落下之后,闲的无聊总是喜欢琢磨点东西,于是一个人练尘缘双子剑,左手雨缘剑,右手风尘剑,这得需要一心两用,不大容易,但我天生做事喜欢分神,总体上马马虎虎,跟敌人过招,突然使出来,不明白的人真能给唬住。内力没增,招数冒出一倍,又不相同,能占到很大的便宜。我不管那么多,疯狂的把尘缘双子剑的精巧剑招比划出来,怪胎们不明其中就里,显然慌乱,纷纷后撤。只要给我一米的距离,我就能脱离危险,逃之夭夭。老爷子特意授我飘影飞天,专门用来逃命的,这套轻功可以让我在瞬间从敌人的视野消失,保全一条小命绰绰有余。我趁他们后撤的功夫,脚底生风,只留下了个影子给他们。
刚出师头一次对敌受此挫折,心情很糟糕,老爷子明明说在古吉林除了邪灵王再无他人能够与我匹敌,现在看来他的话也不一定真确。我继续飞驰,不敢停下来。约莫过去一刻钟,到达安全的地域后,我才喘口气。想想前一刻,疲于奔命的狼狈样,脸上阵阵发烧。不过我很快就平静下来,大丈夫受点打击有什么可耻的?失败一次意味着离成功更近一步。我这样想着的时候,打定主意先去看看步遥他们。现在我的盘缠跟马匹全丢在那儿了,成了名副其实的流浪汉。靠着轻功奔到军营是很耗体力的,我怕路上再遇到敌人连招架的力气都没有。一个人总是有点孤独的,问题接踵而至,都等待解决。四下荒无人烟,对我算的上是个考验。
我徒步走了有二十多里地后,终于发现一个不大的村庄。零星的几缕炊烟说明战争还没有彻底摧毁生活。我既累又饿,敲开一户人家,好心的大爷把我让进屋子,我有到家的感觉。大爷跟老伴苦苦支撑勉强度日,盼着儿子从前线早些回来,好一家人团聚。我真实的感受到战乱的可恶,发誓尽早完成使命。天一亮,带上几个火烧,寻得一匹老马,辞别老人,急速赶往步遥的军营。一股愤慨之情溢于胸间,给我无穷尽的力量,让我克服重重困难,以最快的速度前进。
战场上从来不讲究情面的,刀剑无眼,我碰巧赶上一场大战,立即披挂上阵,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步遥指挥大军获得大捷,夜晚传令下去犒赏三军,战士们无不欢欣鼓舞。依蕊在冲锋陷阵之时的飒爽英姿叫人佩服,她巾帼不让须眉,不愧为一代将帅。
“我来的主要目的是想借匹千里良驹,赶往婴灵岛千山万水,非得有一匹神驹不可。”我说,“我并不知道剑魂有什么样的特征,不知道能不能从剑身上得到启发?”
步遥吩咐左右道:“去马棚把紫衣菊牵来送与这位兄弟。”
我们把风尘剑和雨缘剑放在一起进行仔细比较辨别,希望能够得到必要的暗示。步遥他们是用剑的行家,自从得到宝剑未曾离身,对剑了如指掌。两剑虽然外形不同,但雕刻在上面的花纹却是相同的,一面为翻云吐雾的龙,一面为振翅欲飞的凤,奇怪的是都没有眼睛,看上去不无遗憾。
“没有眼睛的龙凤当然不可能自由遨游。我想剑魂应该能化为珠子正好镶嵌其中起到点睛之妙。”依蕊的猜测完全正确。
步遥说:“如此看来,剑魂不是珠子模样就应该是龙凤式样,师父怎么说?”
“老爷子保密。”我对此颇为不解,搞不清楚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师父不说自有他的道理。你准备什么时候启程?”步遥问我。
“明天一早。”我说,“要给我备足盘缠,虽是混战年代,没钱还是不行的。”我是穷苦出身,对钱特别敏感,做事之前往往先想到钱。既然要我来拯救苍生,那些花费都得算在步遥的头上,他是主帅,是有钱人。
依蕊莞尔一笑,拍了我一个脑瓜,开玩笑的说:“原来你是个钱罐子?”
说实话,有时候我真爱钱,这也是人之常情,有的人爱江山,有的人爱美人,我不爱江山偏爱钱,不过来个美丽的女孩子投怀送抱,我是不会拒绝的。我的这种生活态度在多数人看来也许脱离不了低级趣味,我认为做人应该诚实,没必要把自己搞的很累。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只要不放纵欲念干出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果正义的信念在心里装着,敢于为了理想而牺牲,平常的细枝末节不必太在意。
军号总是在第一时间把战士从睡梦里拽出,我整好行囊准备出发。步遥亲自牵过紫衣菊,它全身为黑色,膘肥体健,一看便知是匹不错的战马。依蕊姐姐心很细特地给我准备了一把快刀,叮嘱我路上小心。我跨上马背,打个呼哨,骏马扬踢发奔,只一瞬功夫离开步遥的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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