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发明手机的主要目的是用来进行语音通话,但是手机与互联网的结合已经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体。人们通过手机不仅可以通话,还可以上网、阅读新闻、收发E-mail、游戏娱乐、订购商品与服务等。手机已不仅仅是现代通信业的代表,越来越成为通信与计算机技术相融合的产物,而且手机已经成为网络媒体的延伸与组成要素。
目前,手机正在实现由人际沟通工具向大众媒体的跨越。跨越的标志之一是日本I-MODE手机及其相关信息服务的发展;之二是在中国等国家尝试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新闻传播与出版活动。但是手机要真正完成由人际沟通工具向大众传播媒体的跨越,还依赖于3G技术的普及以及建立在3G技术之上的手机、电视和广告的发展。
手机正在从人际传播走向大众传播。手机媒体作为网络媒体的延伸,除了具备网络传播的各种优势外,还具有高度的便携型、私隐性、贴身性。
手机媒体是新媒体的重要成员。手机媒体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随着通信技术(例如3G)、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就是具有通信功能的迷你型电脑;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手机媒体也只能成为信息海量的网络媒体新的组成部分,否则它将面临信息贫乏的难题。
在此,笔者要特别强调,手机短信只是手机媒体在现阶段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但不是全部,也不代表未来的方向。在中国,许多人误以为手机短信(SMS)就是手机媒体,并称手机短信为“第五媒体”。其实,中国的短信量巨大、短信文化发达是由特定的电信管理体制与收费模式造成的。
手机媒体是天然的商业化媒体,实现盈利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手机媒体要发展,首先要选择恰当的盈利模式。
目前,手机媒体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息服务收费模式
收取通话费、信息流量费、信息阅读费、短信收费服务、增值服务费。这种模式目前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手机短信模式。
(2)手机广告模式。
(3)提供手机游戏,实行收费制。
(4)挖掘手机媒体新应用,获取经济效益。
当然,手机媒体管理者可以将以上盈利模式相结合。
在以上模式中,手机短信模式最为成熟,同时发展潜力也最小。
信息产业部的统计表明,2006年,中国的手机短信发送量接近4300亿条,比上年增长41%;2005年手机短信发送量为3046亿条,比上年增长39.9%。以最低每条0.1元计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大移动运营商2006年的短信收入超过400亿元。目前中国手机用户已经突破5亿人。
短信在中国盛行的初始原因在于中国特殊的电信收费制度。手机短信只是第五媒体的雏形,是手机媒体在现阶段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
在手机短信的各种增值服务中,短信聊天和游戏是最受手机用户欢迎的服务项目,其次是笑话、幽默等娱乐信息,再次是新闻、财经等信息和手机图片铃声下载,而多媒体短信和互动游戏正在成为强劲的增长点。
对于其他的手机媒体经营模式,人们普遍感到陌生,下面将重点介绍。
第一节手机广告
手机媒体的发展正在复制着十多年前网络媒体的发展道路。模仿网络媒体的门户网站模式,现在出现了许多WAP手机门户网站,其特点是让用户免费阅读信息与使用服务,借以扩大访问量,通过手机广告获得收益。
手机广告,或称为移动广告、手机媒体广告,是基于手机媒体所提供的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里。在这种形势下,手机媒体异军突起,凭借其可随时随地传递信息的优势,以庞大的用户群作为支撑,迅速成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媒介,已经具备了在中国巨大的广告市场上分一杯羹的实力。
伴随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广告市场的蛋糕越做越大。据统计,2005年中国广告经营总额已经超过1500亿元,比2004年增长15%以上。预计至2008年,中国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广告市场。
一、手机广告是网络广告的一种特殊类型
手机广告实质上是网络广告的组成部分。网络广告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作为载体,通过图文或多媒体方式,发布的营利性商业广告,是在网络上发布的有偿信息传播。网络广告具有传播范围广、交互性强、针对性强、受众数量可准确统计、实时、灵活、成本低、强烈的感官性,需要依附于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载体等特点。
手机广告的亮点在于把移动电话和广告结合起来,形成客户、商家和运营商三方受益的局面。一方面,手机是一种新型媒体,广告公司和商家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发布广告信息,等于把握了本地具有消费能力的客户,广告效果好,针对性强,信息的抵达率可达100%,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营方式和促销手段;另一方面,对于移动公司来说,移动广告业务使网络承载的业务量大为增加,在获得丰厚业务收入的同时还提高了网络利用率。
在美国,电视风格的手机广告正在向人们走来。手机运营商表示,流失客户的风险是它们对广告有所保留的强烈动机。手机运营商向广告商出售手机号码是非法的。手机运营商也有权利封杀发送垃圾信息的广告主。
从法律上来说,除非用户同意,运营商不得泄露用户所处的位置。手机运营商和广告商采取的一种方案是,如果同意接收广告,它们将减少用户的手机费。
对手机视频广告的另一个限制性因素是手机技术。尽管许多手机都能够使用浏览器上网和显示一些内容,但只有极少数手机能够播放视频内容。
目前,手机广告还处于起步阶段。但这种情况会很快得到改变,手机广告中将出现更复杂的图形和视频。当用户使用手机上的Web浏览器软件访问一些网站时,广告商就会向用户的手机上发送短信。有的营销活动建议用户用手机向广告主发送短信,获得促销优惠。
2006年3月,Verizon Wireless和Sprint Nextel对在手机上显示短视频广告进行试验。ESPN计划在2007年晚些时候向手机发送VISA信用卡、耐克、希尔顿旅馆等厂商的短视频广告。其他已经在试行或全面采用集视频、标语广告、全屏图像于一体的手机广告的厂商包括美国运通、微软、百事可乐等。Ovum的电信产业分析师罗杰表示,美国2005年手机广告市场的规模只有4500万美元,到2009年时这一市场将扩大至12.6亿美元。
有人预计会出现许多新的集文本、视频、基于位置的信息于一体的新广告格式。美国的运营商已经采用了由手机营销协会开发的一套自愿的行为守则,只向同意接收广告的用户发送广告。
微软从2005年9月开始向企业客户发送手机广告,当用户在手机上浏览一些网页时,就会显示Microsoft Office的标志。2005年夏季,万事达向在手机上搜索餐馆的用户发送短信,使他们有机会在附近的餐馆赢得免费大餐。
从理论上说,广告还能够更个性化。人们对手机广告兴趣日渐增长的原因之一是手机广告相对较高的点击率。手机广告的点击率为4%,而互联网广告的这一数字只有1%。手机广告点击率较高的原因可以归结为能够根据时间和手机类型等因素更好地针对特定的用户。
据2005年6月新竞争力网络营销管理顾问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手机用户与网络媒体用户一样,为了免费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可以忍受插入一定的广告内容。对于手机免费接收带广告的内容与付费接收不带广告的内容两种选择,消费者还是倾向于免费,宁可内容中夹带广告。只有1/5的消费者愿意付费以免去广告。
广告是媒体生存的基础,媒体与广告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尤其当用户通过媒体获取免费信息时,必然以伴随着广告为交换,不仅传统媒体如此,互联网媒体也是如此,现在,新兴的手机媒体也出现了同样的特征。
由市场营销及技术咨询公司(The Management Network Group)在2005年5月26日发布的调查显示:手机用户喜欢通过手机接收视频和声音文件。2005年,该公司在3月通过网上调查方式收集了年龄在13~34岁的用户回复,这些年轻的消费者是使用手机最频繁的用户。被调查者超过一半将手机视为首要联系电话,12%的甚至家里都没安装固定电话。调查发现,37%的手机用户都对接收宽带多媒体内容感兴趣,年龄段在13~24岁的人群中这一比例上升至40%,可见年轻人对手机这一新媒体的多媒体内容更感兴趣。至于具体的无线内容项目,该项调查结果为:喜欢音乐下载的占34%,喜欢视频短片和多媒体3D游戏的各占21%。
该调查进一步发现,18岁以上的用户中约有1/4的人称,如果当前服务提供商没有移动媒体内容服务,他们就会转向使用其他运营商的服务,由此看来,针对年轻的手机用户提供相应的内容服务具有广阔的前景。
此外,对于免费接收带广告的内容与付费接收不带广告的内容两种选择中,消费者还是倾向于免费,宁可内容中夹带广告。只有1/5的消费者愿意付费以免去广告。这一结果对广告客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分析家称通过传统媒体打动13~34岁的男性消费者越来越难,对他们的需求捉摸不定,但是通过移动平台广告是一个接触这些年轻男性的极好方式。
二、手机广告的特点
手机广告作为一种全新的广告形式,与当今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的广告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交互性与主动性
交互性是手机媒体的最大的优势,它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信息单向传播,而是信息互动传播,用户可以获取他们认为有用的信息,厂商也可以随时得到宝贵的用户反馈信息。
手机广告可以做到一对一的发布以及一对一的信息回馈。对手机广告感兴趣的网民不再被动地接收广告,而是可以及时地作出反应。这种优势使手机广告可以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马上实现一个交易的过程。
2.传播迅捷、范围广
手机广告的传播范围广泛,只要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就有可能接收到手机广告,这是传统媒体所无法达到的。
3.受众数量可准确统计
手机广告的突出特点是可测量性和智能化。广告主借助于精确统计出来的数据评价广告效果,进一步审定广告投放策略,并利用手机媒体的互动和实时特点,按照需要及时变更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基于这些技术优势,从基础层面确立了手机广告的经济价值,既节省广告主的费用投入,增强广告的实际效果,又改变了传统媒体广告“知道有一半的钱白花了,但不知道白花在哪里”的固有缺陷。
而利用传统媒体做广告,很难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人接收到广告信息。以报纸为例,虽然报纸的读者是可以统计的,但是刊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有多少人阅读过却只能估计推测而不能精确统计。至于电视、广播和路牌等广告的受众人数就更难估计。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广告客户还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即时获得数据、报告,做到即时效果监测。
4.形式多样,多媒体广告日益增多
手机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图像、视频、音频、动画等,它们可以根据广告创意需要进行任意的组合创作,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制作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能够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广告。
当然,手机广告也有其不足之处。目前最大的不足在于手机在一些国家、地区尚不普及,制约了手机广告的效果。手机作为个人用品,许多手机用户本能地排斥手机广告。
三、发达国家在手机广告领域的尝试
手机广告的亮点在于把移动电话和广告结合起来,形成客户、商家和运营商三方受益的局面。一方面,手机是一种新型媒体,广告公司和商家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发布广告信息,等于把握了本地具有消费能力的客户,广告效果好,针对性强,信息的抵达率可达100%,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营方式和促销手段;另一方面,对于移动公司来说,移动广告业务使网络承载的业务量大为增加,在获得丰厚业务收入的同时还提高了网络利用率。
在美国,电视风格的手机广告正在向人们走来。手机运营商表示,流失客户的风险是他们对广告有所保留的强烈动机。手机运营商向广告商出售手机号码是非法的。手机运营商也有权利封杀发送垃圾信息的广告主。
从法律上来说,除非用户同意,运营商不得泄露用户所处的位置。手机运营商和广告商采取的一种方案是,如果同意接收广告,它们将减少用户的手机费。
对手机视频广告的另一个限制性因素是手机技术。尽管许多手机都能够使用浏览器上网和显示一些内容,但只有极少数手机能够播放视频内容。
目前,手机广告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但这种情况会很快得到改变,手机广告中将出现更复杂的图形和视频。当用户使用手机上的Web浏览器软件访问一些网站时,广告商就会向用户的手机上发送短信。有的营销活动建议用户用手机向广告主发送短信,获得促销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