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是我国政府规格最高的新闻发布会之一,作为对外介绍中国的一种重要形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因其发布内容重大、新闻发布者权威性强(通常为部级官员)、海量新闻信息等优势,往往会吸引到众多的中国及境外媒体到会采访,有很多外国媒体驻京机构每次都坚持派记者参加。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政府新闻发布上的重要地位,也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重大事件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往往成为政府最高层对外发出声音的重要渠道之一。以下几个案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这种重要性:
2003年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SARS疫情后,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尽快举行大型中外记者招待会,如实向社会公布疫情和我们在防治工作方面所作的努力。此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举行的七场有关防治SARS的新闻发布会,都是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指导下举行的。
2004年年初,我国一些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举行的第一场有关防控致病性禽流感的发布会,是回良玉副总理指示召开的。
2004年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发布会是吴仪副总理指示举行的。
2005年1月28日和3月5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王在希副主任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举行的两场有关台湾问题的新闻发布会,都是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指定的。
新闻发布会召开的数量可以作为衡量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2003年以前的每年30场左右迅速增长为2003年的41场和近几年来的每年60场左右。2008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共举办了83场新闻发布会,是截至目前数量最多的一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一般分为发言人介绍情况的主题发言和回答记者提问两个部分,总共历时大约一个半小时。2003年10月23日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不再使用全场交互传译,而改用同声传译与交互传译相结合的方式。在主题发言阶段主要采取同声传译的方式,以提高新闻发布效率,在有限的时间总和内加大记者提问和回答的时间;在记者问答环节则主要采取交互传译的方式,对此,时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局长杨扬解释了两方面原因,首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专业性较强,对同声传译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另外,同声传译对发言人的反应速度、语言组织能力的要求比交互传译要高得多。而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还在完善中,各位发言人回答问题还需要一定的思考时间,实行全场同传时机尚不成熟。但是,实行全场同传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二、国务院各部门的新闻发布——以外交部为例
2004年,国务院各部委局办加快了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工作的进度,加大了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的力度。到2004年年底,国务院的62个部门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新闻发布制度,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确定了75位新闻发言人。
2004年,除外交部外的44个国务院有关部门举办了约270场新闻发布会,而全国28个省区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则达到四百六十多场。
截至2005年已有七十多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和27个省区市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但是,只有为数不多的十多个中央部委和地区开展了定期的新闻发布活动。
下面将以外交部为例,来介绍我国政府新闻发布的第二个层次——国务院各部委的新闻发布情况。
外交部的发言人制度是我国国务院各部委中率先设立的。1983年3月1日,时任新闻司司长的齐怀远向中外记者宣布中国外交部从即日起建立发言人制度,标志着外交部发言人制度的正式建立。外交部的发言人制度建立之初,每周召开一次发布会,会上只发布消息,基本上不回答提问。同年9月外交部开始尝试在每月第一周的发布会上现场答问。从1986年起,现场答问增加为每月两次。1988年后,改为每次发布会上都允许记者提问。从1995年起,外交部的发布会改为一周两次,1996年取消翻译,1997年将翻译改为同声传译。外交部新闻发布会还取消了对记者提问次数和发布时间的限制。每次发布会都会持续到无人问问题时才结束。
外交部发言人不是专职的发言人,发言人由外交部新闻司的正副司长兼任。外交部发言人没有正副之分,都称为外交部发言人。尽管他们在行政级别上有所区别,在工作上分工不同,有时,出镜率的多少会有区别,但在作为发言人对外表态的权威性上是没有区别的。
目前,外交部发言人实行的是轮流发言制。一般一至两个月轮换一次,不同的司长做法不同。外交部发言人同时也是高级外交官。外交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需要轮流到国外使馆工作。外交官到国外工作一般三至四年轮换一次,相应的,外交部发言人的任期一般也是三至四年。当结束三至四年发言人任期后,会被任命为驻外大使或总领事等职。
外交部发言人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其身后有新闻发布处十几个人在协助他们工作。用邹建华的话来说,这十来个人全天候地在跟踪形势、分析舆情动态,帮他们设想问题,并在他们领导下准备答问口径。在这十来个人后面则有更大的后盾,就是全外交部各个部门和部领导甚至其他部委有关部门和领导。他们每天都在应要求为发布会提供背景情况,准备有关口径。
外交部新闻司除了新闻发布处外,还有6个处:美大欧洲处、亚非拉处、外国记者新闻中心处、信息中心、综合处、公众外交处。共辖五方面事务:承担发布中国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中国对外政策工作;承担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有关新闻工作;指导驻外外交机构新闻工作;承担在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组织开展公共外交;收集分析重要信息等。下面我们分项来具体说明:
1.承担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的有关新闻工作
主要是指通过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或者组织记者集体参观采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的外事信息。其中,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副总理级以上领导包括外交部长的出访和来访信息,阐述中国政府的有关立场,向记者解答疑惑,或者回应谣言,以正视听。关于背景吹风会等其他新闻发布的方式将在下一节中详细阐述。
2.指导驻外外交机构新闻工作
外交部驻外机构,包括驻外使馆、驻外总领馆以及驻外团、处等机构的新闻发布工作均需要接受新闻司的指导和协调。
3.在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
一切与外国记者有关的事务都由新闻司管理和协调。包括各部委或其他部门邀请外国记者来华访问,都必须向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由新闻司审批,发签证。外国记者在中国要采访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或其他高级领导,也需要向新闻司提出申请,由新闻司负责协调。
4.收集分析重要信息
每天24小时全天候跟踪国际形势动向与涉华舆论报道、收集公众对我国外交工作的反应,并及时分析和上报。
5.组织开展公共外交
负责统筹规划外交部的公共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了以外交部为核心的外交部公众信息网。举办外交论坛,组织网友与外交官进行在线交流。外交论坛于2001年11月开通,供公众参与有关中国外交、国际和地区问题的讨论。开辟有“部长访谈”、“嘉宾访谈”两个栏目,邀请外交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驻外大使等各级外交官与公众进行在线交流。
组织“公众开放日”的互动活动。外交部新闻司邀请公众到外交部参观,与外交部领导、外交部发言人或其他部门领导见面、交谈。
三、省区市人民政府层面的新闻发布工作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地方政府重要政务信息基本上是由新闻媒体通过对工作会议、领导活动等的报道向公众发布。从1993年开始,各地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开始陆续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并组织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
目前,我国各省区市的新闻发布制度主要体现在“三层发布一体联动”的格局要求上,即在各省区市逐步形成省区市党政领导人发布、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和各委办局负责人或发言人发布的格局。
在这一格局下,政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列入政府机构序列,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有条件的地方还需要建立固定的新闻发布厅,配备必要的信号传输和记者工作设施,为新闻发布提供技术支持。这一格局还要求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即新闻发言人应能出席或列席本级政府(部门)的各种重要会议,以便全面、准确地掌握方针政策。这是确保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
截至2008年年底,31个省区市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设立了51位新闻发言人(除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暂时空缺外)。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发言人设置情况可见,我国地方政府新闻发言人的配置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接近半数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设立了超过1人的新闻发言人团队。黑龙江省、安徽省等14个省区市的新闻发言人由2-4人共同担任,占45.2%。
第二,超过六成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新闻发言人由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副主任)担任。在51位新闻发言人中,任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的有33人,占总数的64.7%;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的有14人,占27.5%。
第三,政府新闻发言人团队的配置上初步体现了“双保险”意识——各省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组成中,兼具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两种类型成员的为9个,包括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占设立新闻发言人团队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4个)的64.3%。
第四,总体而言,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政府新闻发言人中,专门从事新闻发布工作的行政人员并未占据多数,在31个省区市中,只有12个(占38.7%)省区市的新闻发言人队伍中有政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的参与。尽管31个省区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均设立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这一行政单位,但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能够进入省一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序列的还未及四成。
目前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层面的新闻发布工作总结起来还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将“新闻发言人”制度当做必须完成的差事或是脸面工程,“形式大于内容”。如仍然存在这样的现象:
上级有要求,其他部门和地方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我们也不能落下,所以也出台制度,也确定发言人。看似很热闹,可是有的部门和地方“发言人”的名单一公布,并无后续,“发言人”并不发言。
第二,发布形式单一,新闻发布会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发布信息的唯一渠道。
第三,常态的资源储备和训练不够,紧急状态下便慌了手脚。
第四,新闻发言人的专业素质亟待提高,不仅包括新闻发言人的媒体素养,还包括修辞素养。
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李湛军分析说,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经过奥运的检验,在进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有些人还把新闻发言人制度当成一项门面工程。据他观察,奥运会以后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止步的迹象。“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国台办外,大部分部委和省市似乎变得松懈,好像当初紧张就因为外国记者多,”他说,“这不符合提升政府执政能力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需强化信息公开的观念,应全面建立立体式的发言人信息披露机制。有的发言人大话、套话、空话显得多,这一点奥运会时在某些场合就引起了外国记者的不满。宣传的迹象明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发布成效,新闻发言人应懂得平衡原理,既讲好的也讲不好的,既有抽象的也有具体的,不要藏着掖着。”
第五,舆情监测和事后评估缺位,新闻发布工作的经验难以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