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是教育观念上的重大变革,涉及教育领域改革的诸多方面,是新时期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一项系统工程。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理解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理念对教育体制创新的指导。首先,从宏观角度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其次,从微观教育看,坚持以人为本要以教师和学生为本。一方面,推进教师制度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从教师人事制度入手,积极创新教师培养制度和交流制度,推进“名师共享”、“特邀研究员”、“名师资源库”建设,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树立教师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主人翁地位,鼓励教师开发“校本课程”,进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开展行动研究。另一方面,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集中体现,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传统的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办学思路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身心健康受损、发展失衡。
推进素质教育,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着重突出以下几点:一要突出德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要突出以人为本,教育内容和方式符合学生的成长规律;三要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调动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四要改革教育教学评估和考试制度;五要营造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外部制度和社会环境。
(三)坚持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旨在实现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谓教育的全面发展,一是指基础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必须保障所有适龄学生拥有相同的教育权利,保证全体受教育者获得优质教育,即教育的全体性。二是指教育应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素质的提升,不是学生素质的失衡发展,即教育的全面性。教育的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缩小区域、城乡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差距,实现均衡发展;政府有义务保障弱势群体的教育利益,尤其是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农村学生、城镇下岗职工子女的教育利益。所谓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教育应该遵循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兴趣培养学生,运用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转变应试教育观念。
第三节 理论引领:教育体制创新的理论基础
科学发展观是教育制度和教育机制创新的指导思想。在落实到具体实践方面,本研究认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论和现代学校制度理论是反映科学发展观精神的重要理论。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论
“均衡发展”和“非均衡发展”最初出现在经济学家对经济发展模式的争论上。为了克服新中国成立以来“平均主义”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效率低下的问题,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施行“先东部、后中部、再西部”的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符合了当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现实要求。这种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同城乡二元发展体制、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划分等政策一起,深刻影响我国近二三十年的义务教育发展模式。一方面,在这种教育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我国集中利用稀缺教育资源,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教育部的统计,到2007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2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5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8.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但在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主意识的加强以及对教育期望越来越高,一系列体制性的教育问题逐渐暴露,尤其是城乡、区域、校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这其中固然有地区性自然环境、文化传统、思想观念等原因,但公共政策偏好及其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是导致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极其不均衡的首要原因。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对个体、国家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首先,义务教育是个体所获得的基础教育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在其他教育阶段的发展水平,并进而决定其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其次,义务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本任务。1970年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公布的“社会发展的内容和衡量指标”,把中小学入学人数综合看作衡量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第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因此,政府有义务向全体适龄人口提供同质的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教育理想,是一个逐渐逼近的教育目标。它指的是,在平等原则的支配下,教育机构、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平等待遇的实现;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正常的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并最终落实在人们对教育资源的支配和使用上。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不是绝对量的均衡,也不是静态的均衡,而是与各地教育实际情况及时紧密结合的动态均衡;其次,资源优化配置对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使得资源分配到那些最需要的地区和学校。
明确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应该避免两个理论误区。
首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盲目的平均主义,不是划一的发展,而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分区规划、分步实施、分类发展。平等和均衡存在相互关联,但属于两个概念范畴。平等是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教育等各方面享有相等待遇;均衡是描述事物或系统发展状态的哲学范畴,是指系统内部各部分各要素之间具有稳定、协调、有序的关系,各种比例关系适度,整体配合和组织呈匀称状态。
其次,不能仅仅追求教育平等,忽视了教育效率。教育平等是社会平衡的一个方面,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教育效率是教育经济学上的概念,描绘的是教育产出与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在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仍旧应该注重效率原则,保证教育资源有效配置,使这些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循一下基本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
促进教育公平和平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初衷和落脚点。接受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是国家立法规定的每个适龄学生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应该创造条件,平等对待不同地区、家庭、民族和性别的每个是适龄儿童的“基本学习需求”。
第二,弱势补偿原则。
二三十年的经济、教育非均衡发展战略虽然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也导致城乡、不同区域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越拉越大。这就政策上的导向性促使产生了一大批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子女、农民工子女、落后地区人群等。发达地区儿童和经济、社会地位较高阶层的子女在享受优质义务教育的同时,落后地区和经济、社会地位较低阶层子女的受教育条件却极其恶劣。如果在受教育之初就拉大了学生在素质和能力各方面的差距,那么这些弱势群体在今后将更缺乏足够的社会竞争力。因此,在现有的不均衡现状下,国家要给予那些处在不利社会环境中的儿童额外的政策、物质等各方面的补偿。
第三,效率原则。
除了加大针对落后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的绝对投入力度,而且需要重新进行制度考量,提升资源使用的效率。另外,作为教育产出和教育投入的比例,教育效率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并不是投入越多,差距缩小得越快。因为学校的教育质量是各种因素符合作用的结果,如果只注重资源的平等投入,而忽视其配置,则并不能保证资源效率的发挥。同时,还应该考虑采用市场机制,有效扩大公共教育资源的来源。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内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个多维度的概念。它包含城乡、区域、校际等不同层次的均衡。其中,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的是城市和农村、东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呈现大致均衡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布局、整体质量等;校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的是同一个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协调、有序发展,同级同类学校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大体均衡;个体均衡发展是微观层面的均衡发展,强调受到义务教育的学生的各种素质应该得到大致均衡的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用投入和产出等指标进行衡量。投入均衡指标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学校布局、人力资源(教师数量和水平)。产出均衡指标则包括:辍学率、完成率、小学和初中升学率、学生素质发展与学业成就等。
根据上述分析框架,我们可以看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非均衡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
教育的城乡差距是教育差距的核心,缩小教育差距的关键在于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首先,在教育经费上,城乡教育差距显著。以生均教育经费为例,2001年,我国城镇小学生均教育经费平均为1484元,农村为798元,城镇是农村的1.86倍。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城镇平均为1955元,农村为1014元,城镇是农村的1.93倍。城乡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上差距更大,2001年,我国小学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95元,农村为28元,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
杭州市自2000年提出“学前教育低龄化、义务教育公平化、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成人教育终身化”的教育理念和“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以来,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初见成效,教学设备一起不断完善,师资水平明显提升,在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处于领先水平。但是,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参差不齐,非均衡发展所造成的差距不断加大。研究发现,杭州市农村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明显低于城市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如2003年,杭州上城区的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是3071元,建德市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是1307元;上城区的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3599元,建德市农村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1099元;上城区的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是211元,建德市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才22元;上城区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是321元,建德市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才66元。
在办学条件上的差距也悬殊。很多城市里的学校往往办学经费充足,校舍宽敞明亮,拥有良好的计算机、多媒体信息设备,教学活动设施齐全。而农村校园情况却恰恰相反:校舍面积狭小、活动场地有限、教学设备严重缺乏,计算机和多媒体网络条件更是无从谈起。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水平十分明显。袁振国认为,我国东西城乡中小学教师学历总体均相差三十个百分点左右。杭州市区中小学教师的高学历比例分别达到了77.6%和72.2%,而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中小学教师高学历比例分别只有23.3%和23.1%。
2.义务教育的区域差距
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区域义务教育的投入产生决定性影响。从人均教育经费来看,2001年,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东部地区的平均值为619元,中部地区为264元,西部地区为282元。如果以东部地区为1,中部地区则为0.43,西部地区为0.46。人均教育经费前3位分别是上海(1160元)、北京(1105元)和天津(722元),后3位分别是贵州(176元)、安徽(197元)和河南(203元)。
杭州市八区、五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相反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地方财政紧张,投入在教育上的经费也相对短缺。仅以教育经费总投入看,2003年,杭州市八区、五县(市)中,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的教育经费总投入较高,其中最高的是萧山区,为12.6亿元;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教育经费总投入明显偏低,分别只有2.1亿、1.9亿、1.9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