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燃烧类型
物质的燃烧可分为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四类。
1)闪燃
闪点温度下,由于燃烧液体蒸汽很慢,生成的蒸汽量仅够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来不及供应新的蒸汽以维持稳定的燃烧。但闪燃往往是火警的先兆。
闪点是衡量可燃物质火灾危险性的指标,可燃液体的闪点有如下特点:
①两种可燃液体混合物的闪点不具有加合性,高闪点与低闪点的混合液,其闪点低于这两种液体的平均值。例如把闪点为40℃的煤油和闪点为-38℃的车用汽油以1∶1相混合,其闪点低于1℃。
②易燃、可燃液体的水溶液,其闪点会随水量比例的增大而升高,醇水溶液的闪点变化规律即是如此。
2)着火(点燃)
可燃物在空气中受着火源的作用而发生持续燃烧的现象称为着火。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称着火点(燃点)。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灭火时,当燃烧中的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火就熄灭。石油产品的燃点比闪点高1℃~3℃。
3)自燃
可燃物受热升温,在没有明火作用的条件下,能自行着火的现象,称为自燃。
4)爆炸
爆炸是指物质氧化还原反应的速度急剧增加,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放出大量能量的一种破坏力很大的现象。爆炸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混合气体或粉尘引起的分散爆炸。可燃气体或液体、粉尘必须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才能发生爆炸。另一类是由单一化合物引起的分散爆炸。如乳化油炸药、黑火药、TNT等。
2.火灾的蔓延及灭火的基本方法
(1)火灾蔓延
1)可燃物质的燃烧过程
气体最容易燃烧,其燃烧所需要的热量只用于自身的氧化分解,并使其达到燃点而燃烧。
液体在热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汽,然后蒸汽被氧化、分解,而后在气体状态下燃烧。此后与气体的燃烧过程相似。固体可燃物质与其周围相接触的空气达到该可燃物的点燃温度时,可燃固体部分首先熔融、蒸发或分解,析出可燃气体或蒸汽,然后与空气混合而燃烧。但如焦炭一类的可燃物,不能成为气态物质燃烧,只是在表面上进行燃烧,在燃烧时则呈炽热状态,燃烧过程释放的热量又加热燃烧边缘的下一层,待达到点燃温度,于是燃烧过程就持续下去。
2)热传播
热传播是火灾蔓延的重要因素。热传播有三种形式:
①热传导。即热量从物体的一端传到另一端的现象,靠物质彼此接触的微粒间能量交换得以实现热量传递。
②辐射。即以热射线传播热量的现象,以电磁波的形式向四周传播热能。
③对流。即依靠热微粒的流动来传播热能的现象。
(2)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
针对可燃物,将在火场周围的可燃物与燃烧物分隔开来不使火势蔓延,并使燃烧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如将燃烧物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投入水中;移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关闭可燃气体或液体进入燃烧地点的开关等。
2)窒息法
窒息法是用一种不燃的物质覆盖燃烧物表面使之与空气隔绝,或者释放某种惰性气体冲淡空气中的含氧量或关闭火场的通风筒、门窗,停止或减少氧气的供给,使燃烧因得不到足够的助燃物而熄灭的方法。常用的覆盖物有:石棉毯、黄沙、泡沫等。常用于冲淡火场空气中含氧量的不燃气体有:二氧化碳、卤化烃、水蒸气和氮气等。
3)冷却法
冷却法是将灭火剂喷洒到燃烧物上,迅速降低其温度,当燃烧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时,火就会熄灭。通常用水来冷却降温。另外用水洒在火场附近的建筑物或燃烧物上,使之降温可以阻止火灾的蔓延。
4)抑制法(中断法)
抑制法就是使用灭火剂渗入到燃烧反应当中去,使助燃的游离基消失,或产生稳定的或活动性很低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中止。如用卤化烃灭火。
(3)灭火剂
灭火剂的最重要特性是它的不燃性。燃烧是物质与氧的化合反应,故常用灭火剂是已被氧化了的物质,因而不能再与氧化合。灭火剂的一般功能是使可燃物与氧气有效地分离。
1)水
由于蒸发时能从烟中移去热量,因而是一种良好的灭火剂,水具有吸收较大热量的能力,液体蒸发形成水蒸气时,吸收的热量最大,其吸热量为539千卡/千克,并产生1.7立方米的蒸汽。水的汽化热很高故用水来灭火十分有效。液体汽化必须从某些热源吸收热量,把水喷到火焰上时,即从燃烧物质中吸收热量,最终得以汽化,当热量由高温物质转移给冷水时,物质的温度下降,从而使火熄灭。
2)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由于可起覆盖作用,并能减少火场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火焰熄灭而作为一种良好的灭火剂。与水相反,二氧化碳对火场破坏很少,而且二氧化碳不导电,因此可用于气体火灾的扑灭。
常温常压下纯净的二氧化碳是无色无臭的气体,其本身不助燃,用降温、加压便能使其液化,制造方便,便于储存。灭火器中喷出的是固态或液态的二氧化碳,虽然能降低温度,对燃烧物有一定的冷却作用,但远不能扑灭火灾,它的作用是增加空气中的不助燃物的成分,相对减少空气中的含氧量。实验表明,当燃烧区域中含氧量低于12%,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35%,绝大多数燃烧都会自行熄灭。
在一般情况下,二氧化碳是化学性质不活泼的气体,但在高温下,它能与钠、钾、镁等金属起反应,例如金属镁能在二氧化碳中燃烧,在反应中会释放大量的热,因此二氧化碳不能用作锂、钾、镁、锑、钛、镉、铀的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同样也不能用于扑灭那些惰性介质中自身供氧燃烧的物质(如硝化纤维火药)引起的火灾。
3)泡沫
灭火的泡沫是泡沫液与水混合,通过化学反应或机械方法产生泡沫的。泡沫能在燃烧物表面形成覆盖层,使之与空气隔绝,起窒息和防止辐射热的作用;泡沫受热蒸发可起到冷却作用,产生的水蒸气又可降低氧气的浓度。它是甲类火和乙类火的良好灭火剂。
泡沫灭火剂也有它的局限性,对可以溶解于水的易燃液体,它的灭火作用就不显着,如对于醇类、酮类、酐类以及有机酸引起的火灾,用一般的水溶性蛋白空气泡沫施救,泡沫里的水分会很快被这些易燃液体所溶解,起不到隔绝空气的作用。因而必须用抗溶性的泡沫液来代替一般的水溶性常用泡沫液。另外,由于泡沫带水,没有切断电源的电器火灾,忌水化学物品火灾均不宜使用。
4)化学干粉
化学干粉是一种固体粉末,装在机筒内,使用时用压缩的二氧化碳或氮气这类惰性气体推动喷射,它对燃烧起抑制作用,主要是干粉能对燃烧中的大量活性基因发生作用,使其成为不活性物质,从而中断燃烧连锁反应,使燃烧连锁反应终止。干粉反应后分解出不燃气体和粉雾,可以稀释空气中含氧量和阻碍热辐射。
干粉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液体、可燃气体的火灾和一般带电设备的火灾,液化气船上则广泛使用干粉灭火剂。由于干粉无多大冷却作用,故扑救炽热物后,容易引起复燃。
另外,干粉对蛋白泡沫和一般泡沫有较大的破坏作用,因此干粉不能与上述两种泡沫联用。干粉使用时,粉末飞扬,会影响救火人员呼吸,须加以注意。
对轻金属火灾,普通干粉没有效果,应采用金属型干粉,如7150干粉扑救。
5)砂土
黄沙、干土也常被用作灭火剂使用。主要用于初期小火,火灾初始时常是一个火点,面积不大,产生热量不多。如没有其他灭火机在附近,随手使用黄沙、干土等去覆盖,也能起到隔绝空气,阻止氧气进入,达到灭火效果。
对于镁粉、铝粉、闪光粉等易燃固体引起的火灾,使用砂土扑救是很适宜的。应该注意的是,砂土不能用来扑救爆炸品的火灾。
5.1.3 仓储安全管理措施
1.仓储安全管理措施的基本内容
仓储管理首先要树立安全管理的理念,做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但主要要通过严格执行仓储安全管理措施来实现。仓储安全管理措施分析仓储对象及所需的仓储设施设备,制定仓储安全管理目标,制定仓储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对安全管理进行考核管理,对相关的事故进行分析,做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等。其中仓储安全目标管理是目标管理方法在安全工作上的应用。安全目标管理是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实施安全目标开展安全管理的一种综合性较强的管理方法。下面对安全目标管理的原理及事故树分析法作一重点介绍。
2.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目标体系的设定、安全目标的实施、安全目标的考核与评价。
(1)安全目标体系的设定
安全目标体系的设定是安全目标管理的核心,目标设立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的成效。目标设立过高,经努力也不可能达到,会伤害操作者的积极性;目标设立过低,不用努力就能达到,则调动不了操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者均对组织的安全工作没有推动作用,达不到目标管理的目的。目标体系设定之后,各级人员依据目标体系层层展开工作,从而保证安全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1)目标设定的依据
目标设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要求;
②本系统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中、长期规划;
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数据;
④部门长远规划和安全工作的现状;
⑤部门的经济技术条件。
2)目标设定的原则
目标设定的原则包括:
①突出重点。目标应体现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在安全工作上主要达到的目的,要切中要害,体现组织安全工作的关键问题;要集中控制重大伤亡事故和后果严重的工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发展。
②先进性。目标要有一定的先进性,目标要促人努力、促人奋进,要有一定的挑战性;要高于本部门前期的安全工作的各项指标,要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③可行性。目标制定要结合本组织的具体情况,经广泛论证、综合分析,确保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否则会影响操作者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失去实施目标管理的作用。
④全面性。制定目标要有全局观念、整体观念,目标设定既要体现组织的基本战略和基本条件,又要考虑外部环境的影响;安全分目标的实现是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任务,而安全总目标的实现需要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部门与部门间、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因此,总目标的设定既要考虑组织的全面工作和在经济、技术方面的条件以及安全工作的需要,也要考虑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配合与协作的可能性。
⑤尽可能数量化。目标要具体并尽可能数量化,不但有利于对目标的检查、评比、监督与考核,而且有利于调动操作者努力工作实现目标的积极性。对难以量化的目标可采取定性的方法加以具体化、明确化,避免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描述,应尽可能考虑可考核性。
⑥目标与措施要对应。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具体措施作保证,只设立目标而没有实现目标的措施,目标管理就会失去作用。
⑦灵活性。所设定的目标要有可调性。在目标实施过程中组织内部、外部的环境均有可能发生变化,要求主要目标的实施有多种措施作保证,使环境的变化不影响主要目标的实现。
3)目标设定的内容
目标设定的内容包括:
①安全目标是全体人员在计划期内完成的劳动安全的工作成果。部门性质不同,作业条件、内容不同,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不同,安全目标的内容也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重大事故次数,包括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等;死亡人数指标;伤害频率或伤害严重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工作日损失天数、工伤治疗费、死亡抚恤费等;作业点尘害达标率;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成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全员安全教育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等。
②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还包括措施进度和责任者。保证措施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安全检查措施,包括检查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人,检查结果的处理等;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安全评比,定期组织安全评比,评出先进班组;安全控制点的管理,制度无漏洞、检查无差错、设备无故障、人员无违章。
4)目标的分解
企业的总目标设定以后,必须按层次逐级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将总目标从上到下层层展开,从纵向、横向或时序上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直到每个人,形成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体系。这种对总目标的逐级分解或细分解称为目标分解。目标分解的目的是得到完善的纵横方向的目标体系。
目标分解的结果对目标的实现和管理绩效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在目标分解时应注意:上层目标应具有战略性和指导性,下层目标要具有战术性和灵活性,上层目标的具体措施就是下层的目标;不论目标分解的方法和策略如何,只要便于目标实现都可以采用;落实目标责任的同时要明确利益和授予相应的权利,做到责权统一;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目标、责任和权利要协调一致,责权要与单位、个人的能力相符;目标分解要便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