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是大清的基石。江苏是天下首富,苏州、松江两府更是江苏首富。早在两年前,李超琼还在南汇任职时,就眼看着“近日米价益昂,上海石至十元上下,小民不堪其苦,遂多滋闹。上海塘桥等处已数见矣”。[1]南汇县境内的大团泥城一带,也是人情汹汹。而现在,李超琼任职的上海县,“银价洋价并昂,所征地丁,每两折价二千二百文,除解银一两须钱一千八百五六十文外,仅余钱三百有奇。而随忙提捐六分,及书差应领舟盘辛二,及捐入学堂等项之捐款,与应摊民欠等等之摊款,实需五百数十文。是尚缺二百余文也。”这些全都要由县财政赔垫。即使如此,县衙署的日常开销还没有着落呢!就拿说话当日,县衙里的“日用所需”来说吧,“概归挪移借贷”,全都是挪来借来的!“官私逋累,日有增益。”即使是像晋代石崇那样的巨富,恐怕也支持不下去了,何况一个不名一钱的区区穷官呢!
当时没有人知道,李超琼说出这番话来的时候,他的生命还剩不到一年。他生于贫困,但一生耻于言贫。做县令“逾二十年,不名一钱”,却“向不以为介介”,偏偏不肯在人前显露自己的窘迫,以至于很多人都不理解他。但是现在,他已经“公私皆成穷途”,实在撑不下去了。
不堪言说的另一方面,是达官贵人的巧取豪夺。到上海县任后,他作为地方官照例要为过境高官迎来送往,并承担供张。三十三年(1907)六月初三日,刚刚获准退休的当朝相国王文韶[2]返回杭州老家,途径上海。巳午之交(中午),王文韶乘坐江裕轮到达上海。知县李超琼按规矩“迎于其舟”,但根本未得一见。当晚王文韶下榻在盛宣怀在上海的豪华寓所,于是,李超琼又“谒于所寓之盛氏宅,亦未得见”。次日,再去谒王相国,还是未得一见。
其实对李超琼来说,见不见都无所谓,身为牧令,礼数既到,就应该算尽职了。王家的孙子辈的傲慢和家奴索要门包的无耻嘴脸,李超琼也都默默地忍下了。
初六午后,王相国启行归杭,李超琼按规矩前往戴生昌码头送行。王家家丁竟公然伸手向李超琼要钱。王相国一行在上海“所用民船、马车皆由县给价”,总数是数百元。钱是不算多,但是凭什么呢?家丁告诉他,相国大人此次是奉旨“驰驿回籍”,所以才劳烦地方,满足老爷子的需求。
所谓“驰驿”,指驾乘驿马疾行。是秦汉时期起就建立起来的政府接待制度内容之一。乾隆二年(1737年),清高宗弘历曾明确规定,京官到地方去,或上司到下面去,出差费用一律自理,而地方官员或下级则不得违例迎送,不得因事营求,不得乘便贿赂。官员赴任费用一律自理:“所雇船只,系照民价,自行给发,不许沿途支付水脚,亦无须添篙帮纤。……伙食一切,亦已自行买备。”[3]
只有像当年林则徐奉旨赴粤禁烟那样特别重要特别紧急的公务,才会有“奉旨驰驿”的特权。
王文韶署理户部尚书时,曾因从军费报销中拿回扣而被迫辞
职。但跌而不倒,不久反而升了军机大臣,又升大学士。这位晚清相国才具平庸,却长期稳坐钓鱼台,人称“政坛不倒翁”。他此番回杭州原籍,只是一次普通的官员退休之旅,根本谈不上重要和紧急。“奉旨驰驿”,从何谈起,无非是临时杜撰。
李超琼虽是个基层穷官,却从心底里瞧不起这个王文韶:你执掌国家大政十几年,弄得海内虚耗、国势日衰,自己却大富大贵到了极点,算个什么东西。今天,你引疾退休时,还要倚势沿途强取这区区几百元小钱,“真无心肝之所为也”!如果我有机会当面见到你,一定要当面痛骂你一顿,才算出得这口恶气!(“若是一见,必面诟之而后快已!”)
他感到,大清朝的腐败已经达到了极点。
三十四年(1908)五月三十日,李超琼去看望同乡吴权奇。吴权奇曾任内阁中书,刚从日本留学归来。听吴权奇谈起春天开学时在日本听到的一堂演讲课,两人都禁不住义愤填膺。讲课的老师是上年冬天被日本派来中国的一个“调查之员”。讲演的主题是勉励学生积极进取,却提到中国,说中国已经具备了亡国的征兆,因为它已经无法掩盖举国上下贿赂公行的事实。
这可能是日本人不怀好意的有意唱衰。但大清国内官场“自好者受累不堪,不肖者别图取盈”的情况的确所在都是,王文韶就是一个。如此官场,“民生之受害,犹不堪言”。
长夜如磐,李超琼每每“思之骨痛”。
他经常会收到知府衙门转来的钉封密札,从中读到有关“革命党”活动的消息。每每见到有体制内人士的大名被列入革命党人名单时,他总有莫名的震惊和特别深长的慨叹。刘道一、刘揆一,好端端的官费留洋学生,竟“不知志学之谓何而竟甘为叛逆,自取杀身之祸!”徐锡麟,身为副榜出身的候补道台、安徽警察局会办,竟以洋枪击毙安徽巡抚恩铭,“殊为可骇”。他们这都是为个啥呀!
李超琼是不会赞同“革命”的。除了后天长期的儒学教育,他对“革命”还有一种先天的排斥和恐惧。他是明末清初张献忠屠川的幸存者的后裔,也是同治年间洪杨之乱的亲历者。在他眼里,革命和造反,就意味着大规模的流血和杀戮。流血牺牲的绝大多数都是些什么人?无非就是普通的农民。
三十二年(1906)秋,整个淮北因大面积水灾而绝收。朔风中,四十万逃荒者老幼相携,沿途乞讨,向苏南各地涌来。十一月,逃荒大军的“前锋”到达濒临大海的南汇角。当时,南汇海塘还在修筑中。当南汇人突然发现外地灾民扶老携幼,三五成群,一批又一批,络绎不绝,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海塘之上,并且开始在海塘的向阳背风面择地搭建席棚时,都又惊惧又害怕,不知所措。
淮北灾民需要赈济。有难不帮,固然天理不容。但赈济是要钱的。南汇县在上年的特大海潮中损失惨重,这年为了修筑这条保命塘,又不得已动用了积谷款和截漕款。到哪里去找钱呢?
李超琼一口气写了四首七律,拿去县里最大的慈善组织——众善公所门前张贴。
县太爷大驾光临,众善公所的绅董赶忙迎出来。李超琼不等众绅行礼,自己抢先双膝跪地,高呼:请允许我代数十万受灾群众给各位磕头求援!(“先代数十万灾黎顿首以请!”)
县太爷这一跪,吓煞众绅董。众善公所大门前,立即黑压压跪倒了一大片。
县令李超琼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说,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大声诵读自己为劝赈写的诗。绅董磕头如捣,纷纷表示愿意尽力而为。当晚,众善公所就出面募集到首批棉衣数百件,解往海塘,为饥民御寒。
他跪地诵读的四首七律,都是当天早晨的急就章,主题就是劝赈。他提醒人们,勿忘了历史上那一次又一次农民揭竿而起的教训。一旦出现大的社会动荡,将是大多数人的灭顶之灾。其中一首说:
百十圩围筑未完,鸠形鹄面满江干。蓬皆黄□愁遗火,骨化青磷罕得棺。已觉蠭屯生楚疫,更防鹿铤揭秦竿。一衣带水分南北,莫笑忧天幸苟安。[4]
“楚疫”、“秦竿”等暗含诗中的典故,都是指秦末农民起义。起义和革命,他都是惧怕的,而且他认为,“莫笑忧天幸苟安”,所有的人都应该来分担这种惧怕。
他不赞同“革命”,并不妨碍他对革命党人同情和庇护。
三十三年(1907)五月二十一日,一个闷热的雷雨天。受端方密派,来上海缉拿革命党人私运军火的南洋侦探队长凌汉骞,抓获一个“剪发、西装之少年”,押送到上海县衙门。
少年姓叶名仰高,字景山,浙江景宁人。[5]供称曾在武备学堂肄业,后又留学日本速成师范。
凌汉骞报告,叶仰高被捕时,把随身带的三张纸,“揉而成团,嚼之”。凌扑上去“扼其喉,为之抠出”。纸上是手抄的若干首诗,七律、七绝都有。“词意悖逆”,有“不灭胡清誓不还”等句。人证物证俱在,凌汉骞指认叶仰高为革命党,要求县衙羁管,并押送南京。
端方为此事早有专函通过电报发来,所以李超琼收押了叶仰高。
次日,李超琼去南京汇报禁烟事项,并顺带押解叶仰高去南京。上船前,他收到叶仰高在羁押处写的一份申诉状。叶仰高申诉说,被搜出的那些逆诗,是凌汉骞的朋友黄树森临时塞到他手中并唆使他吞咽的。他接过诗稿,正待吞咽,凌汉骞才从旁“乘而夺之”。可见,对他的抓捕,完全是一场暗设陷阱,抓人“冒功”的常见把戏。
在南京两江总督行辕,李超琼汇报完上海查禁烟馆情况后,与端方有一番单独谈话。李超琼告诉端方,凌汉骞所抓获革命党的事漏洞百出,很不可靠。并说,以文字给人定罪,本来也“非盛世所宜有”。
第二天,他从驿馆被端方用电话再次召去总督府。端方说,叶仰高其人,已经本督亲自审讯。本督的结论,与你所判断的完全一致。叶案的确“毫无实据”,所以决定将叶仰高“即予疏释”。至于冒功的黄树森等人,本督也是要惩究的。
一场处心积虑布置抓捕,哪有这样三言两语就草草收场的。这事折射出的是当时政治复杂微妙和变化莫测,李超琼只是凭着良心做了几个该做的动作而已。
五个月以后,国家大丧。光绪皇帝、慈禧太后前后驾崩,接着又是庆亲王奕劻薨殁。上海县衙素缟白帐,上上下下都循章行哭临礼。早一遍,晚一遍,忙都忙不过来。
一片忙乱之中,上海县衙前来了三个浙江人。他们规规矩矩以弟子礼求见知县大人。门子阻拦,这三人就是不走。他们在门外再三再四恳切地表示,此来登门完全是为了表示对知县李紫璈大人的崇敬感戴之意,还说带来了一只木匣,是特来“璧返”的。
见了面,李超琼便认出,三人之中有一个竟是叶仰高。说起夏天为叶仰高辩诬的事,李超琼连连摆手:小事一桩,小事一桩!再说,那都是大帅端方的恩德嘛!
叶仰高走后,李超琼打开木匣一看,里面是十八枝吉林人参。[6]
宣统三年(1911),叶仰高参加了推翻清王朝的武昌起义。在光复南京的关键之战——天堡城攻坚战中,担任敢死队队长。他冒着枪林弹雨率先冲锋,在城下壮烈牺牲,时年三十二岁。
[1]光绪二十六年上海米价“最高每石二元余,故三四口之家每月入二十元尽可敷衍”,见胡祥麟、吴健熙《上海小志》上海古籍出版社。三十四年初,“米价日昂,食米已到七元,糙粳则五元五六角”。见李超琼三十四年正月十二日《致侃儿》,苏州工业园区档案馆馆藏。
[2]王文韶(1830—1908)字夔石,号耕娱、庚虞,又号退圃,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咸丰二年中进士。历任户部主事、湖南巡抚、兵部侍郎、云贵总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署理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3]引自林则徐《由襄阳赴省传牌》。
[4]诗句出自李超琼《石船居古今体诗剩稿》南汇集。苏州工业园区档案馆馆藏。
[5]叶仰高(1880—1911年),字芝峰,号高鹰,浙江省景宁县陈村乡黄寮村人。早年入安徽练军营,转学武备学堂。光绪三十二年留学日本宪兵学校,加入同盟会。返国至沪被清兵逮捕后,曾密书友人:“士可杀不可辱,吾必不辱。”后得营救。宣统三年参加武昌起义。后为江浙沪联军司令部参谋官,在光复南京的战斗中牺牲。南京政府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赐祭,浙江都督朱瑞亲自葬烈士遗骸于杭州。
[6]本节未加注释或说明的情节和引文均出自李超琼《石船居在官日记》稿本,苏州工业园区档案馆馆藏。
自治督办
凭一纸公函就挡回苏州藩司的调令,硬是把李超琼留在上海知县位置上的,是大清朝的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机构——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
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是经上海地方绅商建议,由上海道台袁树勋批准创设的一个新型城市管理机构。当时中国,仅此一家。
这个机构,仿效外国租界的城市管理方式,拥有一定的市政建设权、民政管理权、公用事业管理权、社会治安权和地方税收权,而且在事实上具有地方行政机构的性能。它负责办理上海城厢内外一切公共事务。总工程局设有议事会(代议机关)和参事会(执行机关)。议事会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其领导人从绅商中投票选举产生,报上海道台择定。
在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获准成立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地方自治”,作为地方政治改革的先声,已经成了中国官场的热门话题。但是,上海的这个“总工程局”举的是“仿行文明各国地方自治之制”的旗号,要模仿租界的“工部局”,建设上海的自治机构。这个总工程局,心思真不小,它要从传统的行政权里剥离出去的,不仅仅是市政、公用之类一般权力,还包括民政、治安、税收和组织人事等更为敏感的权力。
如此大事,上海道台袁树勋说声“本道极愿赞成”,就大笔一挥,给予批准,不见有半点迟疑。其勇敢程度,看起来就相当于一个不擅长水性的人,在情急之下一个猛子扎进“深水区”去。袁树勋积极赞同上海自治,罩着他的,当然是一个偌大的背景。此举多少也说明了晚清改革变法的极端紧迫性。
清末地方自治是一场有序改革。有历史学家把1905年最早在上海南市开展的地方自治选举,看作是“中国人首次迎来民主政治实践的机会”。与革命暴动相比,改革的好处在于“创面”小,难度在于“精度要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