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The Personal history of David Copperfield ,我读过三种译本:林纾译的《块肉余生记》,董秋斯译的《大卫·科波菲尔》,张谷若译的《大卫·考坡菲》。
董译本分上、下册,七十三万字; 张译本也分上、下册,字数却达九十一万字,是译本中字数最多的,比董译本多了十八万字。最精简的当属林译本,只有二十九万余字。当然,林译本是文言体,在字数上不能与白话译本相比。但张谷若的译文的确臃冗杂遢,对比第十八章第一段的译文即知。
我的学校岁月哟,我的生活由童年到青年那无声的滑行呵——我的生命那看不见、觉不出的进展哪!当我回顾那生命的流水(现在成为蔓草丛生的干渠了),让我想一下,沿途有没有什么痕迹,可以使我记起它怎样奔流呢。(董秋斯译《大卫·科波菲尔》,第十八章“一次回顾”。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4月北京第1版,307页)
我的学童时期啊!我的生命里那一段时期,从童年到青年——不声不响、似水一般就流去了——无影无踪、不知不觉度过了!那一股水流,从前汩汩前去,现在却只是一条干涸的水道,长满了青草了;让我来看看那股水道,想一想,在那股水道还有水流着的时候,都留下了些什么踪迹,可以使我想起那股逝水,都怎样流的。(张谷若译《大卫·考坡菲》,第十八章“一度回顾”。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版,391页)
余在学堂中,年岁悠悠,亦不自知其迅。自无学而成有学,自孩提而成少年,自亦莫知所以然。今回视当时,如流水沿溪而赴巨浸,然溪涸草深,即沮洳亦渺。似余年少,度此光阴,欲更觅水源所处,竟不可得。而乱草蓬蓬,封溪路矣。(林纾、魏易译《块肉余生记》,第十八章。商务印书馆,1981年11月第1版,153~154页)
林纾不懂英文,他译此书,全靠魏易的转述,比起精通英文的董、张二氏,不便之处可想而知。倘若读者懂英文,对照原著,不难比较这三段译文的优劣; 但对绝大多数不懂英文、又无条件对比阅读几种译本的读者,判别译文的“信、达、雅”如何便很困难。
再看第六十三章密考伯致科波菲尔的信:
吾亲爱之先生:
自前次目接道貌以来,为时已颇久矣,大部分文明世界想象中此际莫不熟悉先生之道貌矣。(董译本,1008页)
吾之亲爱老友阁下:
多年以前,吾窃有幸,得亲仰瞻眉宇,而今则此眉宇,已为文明世界中大多数人所心慕神追而亲切熟悉矣。(张译本,1269页)
吾亲爱之先生:
别久矣,吾所居地在文明区域以外,不能常接道貌,然所著书,则未尝去手。(林译本,490页)
林纾毕竟是古文家,还是他的译文地道。密考伯爱写信,好转(读zhuǎ i )文,从不错过任何一个可以写信的机会,但董秋斯并未把他的信全都译成文言,第三十六章那封信,就译成了白话,以刻画他卖弄文采的性格;而张谷若却把密考伯的信全都译成文言,有画蛇添足之嫌。英文并无“文言”“白话”之分,用白话文翻译英文小说,人物的书信,为何全用文言?
不过,张译本比董译本的注释详尽,这对理解人物大有裨益。在第二十八章密考伯谈搬家和他的太太唱民歌那两段,张谷若对文中的“海德公园”“比卡狄利大街”和密考伯太太唱的《意气风发的白皙军曹》(董译为《勇军曹》)《小塔夫林》这两首民歌都做了注释。在董译本四十二章密考伯太太致科波菲尔的信中“无思虑的孩子们传说他嗜食冷李粥的故事”一句后,董秋斯加了一个注释:“可作愚人解,但此处不知何指。”这句话张译本译作“关于那个人,无识无智的小孩子都会说一套瞎话,说他喝凉李子粥把嘴怎样怎样”,张谷若在此句之后也加了一个注释:“英国19世纪有一个流行的儿歌,叫《月里的人》(指月中黑影):月里的人掉下来,一直落地真叫快……把嘴烫得好不难受,只因喝了凉李子粥。”在译文的注释上,张谷若一向不吝笔墨,比董秋斯细心很多,许多细节,我都是读了他的注释才弄明白的,这一风格,贯穿于他译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还乡》和其他译作。
(原载于2006年4月20日《南方周末》阅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