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社会是一个商业社会,菲华社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以富商为主要成员组成的菲华商联总会。菲华社会其他众多的民间组织大体亦是商人在其中充当主角。因而菲华社会商业对文化事业发展的影响就至关重要。总体上看,菲华社会商业与文化事业呈互补共进发展的态势,但从细节上说,其中也不无瑕疵。
首先,作为文化事业最基本形式的学校建设几乎皆得到商业利润的浇灌。举凡华文学校大多都有一个以华商组成的董事会,举凡同乡会、宗亲会、结义社等亦都设置了自己的文教部。各不同民间团体中的商人也都把设置教育基金会、奖教金和奖助学金作为振兴和发展教育的崇高义举,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一切看作是菲华教育发展的重要表现。但究其事实,我们也不难发现,致力于在华文教育方面出钱的商人们通常并不具体干预华文教育本身,有的人甚至并不觉得发展华文教育有什么意义。他们捐钱或为了能进入董事会,或为了能镌名于石牌,或为了能刊名于报端,也只要止于此他们便觉得是做了积德的好事,可以赢得社会的承认,取得人们对其人品、道德和商业活动的信赖。于是,他们并不注重他们所出的钱设立的基金会是不是最为切要,能否发挥最大效用。事实表明,基金会有日益增多的趋势,而收效并不一定与之成正比。
其次,作为文化事业重要表现形式的文艺活动常得依恃商人们的资助而取得发展。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文人与商人相互攀附的现象,这在客观上已产生了许多积极效果。如清代“扬州八怪”在中国书画史上功绩卓著与以扬州盐商为首的富商的支持密不可分。菲华社会的文艺活动也曾数度由商人资助出现繁荣局面。但从目前情况看,专业文人阶层日益零落,有的只是商而兼文者或文而兼商者。他们多抱有对中华文化的执着挚爱,以一种脱离母爱之游子的情怀抒发着对中华文化的眷念和归附,表达着薪传中华文化的孜孜努力。他们往往以己之商养己之文,自己出钱出版自己的笔耕之作。他们被认为是在从事背离商业社会一般常理的傻人事业,有时他们自己也会“理智”地追究起自己这样做是否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由于许多做法被认为是曲高和寡,因而从事这种傻人事业的人就像华校教师的流失一样呈现不断减少的趋势。与之相反,在文坛寥若晨星的时候,少数不学无术的暴富商人却取得了投身所谓的文化事业的一席之地,其结果不但不能带动文化事业的发展,反而把文化引向歧途。菲华社会风水迷信的盛行实是一股反文化的逆流,它们却多打着科学的幌子,其实与人类社会科技发展的潮流背道而驰。
再次,菲华社会的商业活动往往并没有完全建立在科学的经营管理上,小本经营的菜仔店经常只需诉诸经验,而习惯使用信得过的亲戚、朋友或认识的人,较少提出对现代科学知识与现代经营管理技术的要求。有无知识往往显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良好的社会关系,有时或者还有不正当竞争的伎俩。有人读大学更注重的是文凭,并不是文化素养的提高。所以菲华社会的工商业更多地亦体现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加工或装配工业等,技术含量较低,这样就很难形成坚强的民族工业体系,无法参与国际竞争。因为许多个体工商业者缺乏现代经营的文化意识,所以他们多不能体会到这种危机,遇到失败,有人反复会退遁到风水、运数的死胡同中,这是菲华社会文化教育事业无法取得重大发展之心理层面的原因。
基于以上三点,我们认为,菲华社会当以像捐助救灾那样的整体合力来联合各级基金会,集中财力,以经济、文化与国家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制定规划,真正完成几项既能切实振兴文化,又能增强工商业发展后劲的大工程,这也许会比时下分散零碎的资助文化发展却又难见显著效果的做法要好得多。
(原刊《世界日报》1998年5月28日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