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书法上的丑与媚与艺术上的丑与美,它们在原则上是相一致的。上见老庄,下窥叶燮,他们都是这样认识的。无为、自然是老庄“道”的本质,同样,无为、自然也是老庄美的本质。可见,离开了无为、自然,就无法谈论老庄的美和艺术了。傅山论“丑”与“媚”,也自然源于老庄的这一思想。尤其庄子他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有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6]所谓的“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7]就应该是丑中有美的最好美学理论基础。如他笔下的奇丑人物支离疏、哀骀它、兀者王骀、瓮大瘿等,一一为外形畸缺残陋而内心具有崇高德性的人。叶燮主张:“美学从‘物’和‘心’、自然和人双方的对应统一关系中论证美的本质,是道家美学与儒家美学的精彩总结。”[8]另外,清末刘熙载在其《艺概》中也将审美的丑,作为美的积极对立面来对待。如他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美到极处。”[9]
傅山“四宁四毋”的书学思想或称美学思想,与以老庄为主结合儒家的美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绎傅山的“四宁四毋”,其直接继承了宋人陈师道的那种推崇拙朴,剔弃巧媚、安排一类的风格特征,而且较陈师道《后山诗话》“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宁粗毋弱,宁僻毋俗……”,在此基础上,傅山则又进一步丰富了“丑”的美学意义。
三是以重自然、得天倪为其书学思想之最高追求。
傅山关于重自然、得天倪的论述,这里集中录出几则,可以见其思想。
其一则:“凡事天胜,天不可欺。人纯天矣,不习于人,而自欺以天,天悬空造不得也。人者天之便也。勤而引之,无不深也。写字一道,即具是倪,积月累岁自知之。” (《霜红龛集》下,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53页)其主旨是,顺天不信天。首先天不可欺,即不可违背天(自然规律)。人要主动掌握自然规律,以自然规律行事,方能臻效。再是,人也可以不信天,即是不信天、不信神,而要相信自己。不可被死规矩所束缚、所奴役。写字也是如此,只要勤奋练习、善于思考、日积月累,是可以得“天”的,是可以和之以天倪的。
其二则:“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已矣。不信时,但于落笔时,先萌一意,要使此为何如一势,及成字后,与意之结构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手熟为能,迩言道破。王铎四十年前字极力造作,四十年后,无意合拍,遂能大家。”(《霜红龛集》上,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78页)其主旨也是告诫我们,字,只在正拙,正然后方能生奇,不可有意求巧。也是傅山在另一处所说的,正入,而后能变得出。字,只要把工夫下到,变得出是自然的事。天倪自然,是造作不得的。
其三则:“旧见猛参将标告示曰:子初亦奇奥不可言,尝心拟之,如才有字时。又见学童初学仿时,都不成字。中而或出奇古,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才知我辈作字卑陋捏捉,安足语字中之天,此天不可有意遇之。或大醉后,无笔无纸,复无字。当或遇之,世传右军,见大令拟右军,看之云:‘昨真大醉。’此特扫大令兴语耳。然亦须能书人醉后为之。若不能书者,醉后岂能役使钟王辈到臂指乎?既能书矣,又何必醉?正以未得酒之味时,写字时作一字想,便不能远耳。”(《霜红龛集》下,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119页)其文主旨:凡学童写字,最初不成字,但其中疏密颠倒,看似不合,却又不可拆。此中稚拙之处,倒是我们应该注意的。而我们写字反倒捏捉、做作毫无天趣可谈。再是说凡能书之人,醉也能书;未能书者,醉后也不然。又,能书者,未必要醉。未得酒而预想字形该如何如何,即是得酒,也难成佳构。
傅山以上所述,道出了艺术最可贵的一点,那就是“自然”。我们也说,艺术虽是人所为,但又要做得不留有人工雕琢之痕迹,要来得自然,要一切都显得是那样的流畅。孙过庭《书谱》中也说二王书法变化多端,“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所能成”。说明其取之自然,达到了非人工排布的境界。所以说:“一切艺术家的杰作,一方面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却又处处显得是天然生成、不可移易的,没有人为造作的痕迹,似乎是非人力所能创造的。”[10]
四是以晓传统、知通变为其书学思想之最终目标。
什么是书法的传统呢,傅山认为书法的传统,用两个字概括,就是“古法”。而古法是什么,傅山又给出了一个“正”字。傅山对此的一个观点就是,书法“不自正入,不能变出”(《霜红龛集》上,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94页)。他还说,也是我们上面所绎概括的“写字之妙,亦不过一正。然正不是板,不是死,只是古法”(同前)。傅山又说:“写字只在不放肆,一笔一画平平稳稳结构得去,有甚行不得。”(同前)傅山他能了然于此,所以一一说得肯綮而又明了。
晓传统、知通变,以下分三个方面来说。
第一,论楷书须从篆隶来。总的说,这是一个属于如何融会贯通的问题。傅山只是想借楷书来说明问题。对此他是这样说的:“楷书不知篆隶之变,任写到妙境,终是俗格。”(《霜红龛集》下,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37页)这样的话,傅山以前的人没有说过。孙过庭在其《书谱》中论真书与草书的形质与情性之关系时,也只是对楷书与草书的用笔问题做了一个总结。而傅山这里则把篆隶笔法以至篆隶精神在楷书中的作用,提到一个很高的位置上来认识,实属是对楷书定格、定位的一种精辟见解。其实,篆隶之笔法和篆隶之精神何止在楷书中起定格、定位的作用,就是在其他书体中,篆隶之笔法、篆隶之精神也同样起到这样的作用,只是傅山借了楷书来说明罢了。譬如,我们知道对颜真卿就常有这样的评价,说颜书有篆籀笔法、篆籀气。清代阮元就这样说,颜鲁公“《争座位稿》如熔金出冶,随地流走,元气浑然,不复以姿媚为念者”。[11]这不也正是傅山之意吗!
第二,论字一笔不似古人,即不成字。傅山以这样一种观点,在此表达得非常透彻、有力。全文也不过几十个字,但他是把字与文做了比较而说的。他说:“字与文不同者,字一笔不似古人,即不成字;文若为古人作印版,尚得谓之文耶?”(《霜红龛集》上,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00页)其即是说,做文章,自然要与古人不同,而字,则有一笔不像古人,就不能成字。由此可知,字一定要有古法,也一定要尊崇古之法则。没有古法,不成书法。历来人们说,写字要做到“字字有出处,笔笔为中锋”都是这个意思。
第三,传神论。
傅山曾说:“钟王之不可测处,全得自阿堵。”[12]何谓“阿堵”?“阿堵”原意“这个”,见宋苏轼《传神论》中援引东晋画家顾恺之话说:“传神之难在目。顾虎头云:‘传形写影都在阿堵中。’”在这里苏轼已经说清了这个“阿堵”是目,是眼睛。指的是人物绘画传神之处,在于点睛。顾恺之擅长人物画,所以他说,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之中。
我们要问,傅山借用“阿堵”顾恺之点睛之术,能说明书法吗?我们又当如何来理解呢?因为书法毕竟不是绘画,更不是人物画,那么书法的传神究竟在何处才能得以体现呢?傅山他只比喻,并没有说出来。为了讨论这一问题,我们不妨用形、神这一对中国传统美学的概念来看待和说明它。如此说来,可以将形、神看做是肉体与精神的关系。对应说明书法,谁也不会发生误解。那就是书法的外在形体是它的“形”,而书法的内在看不见的、可又能感觉、体味到的是它的“神”,即精神的东西。精神的东西,也正是书家自身内在精神在书法中的具体体现。
注释:
[1]傅山:《霜红龛集》上,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3页。
[2][3]傅山:《霜红龛集》上,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1页。
[4]佛雏编:《王国维学术文化随笔·文学小言》,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
[5]吴连城:《傅山论书法》山西《书法通讯》,1984年。
[6]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257页。
[7]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德充符》,中华书局,1983年。
[8]杨成寅主编:《美学范畴概论》,浙江美术出版社,1991年,第1013页。
[9]清刘熙载:《艺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10]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219页。
[11]马宗霍:《书林藻鉴》,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00页。
[12]傅山:《霜红龛集》下,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77页。
(获山西省文联第七届文艺评论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