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感悟
《愁乡石》流淌着一种情绪美。散文便依着这情绪的流动,信笔写来,挥洒自如,其中巧妙地穿括了凡组对比(现实与历史、游子与伙伴、游子与台湾岛本土人、贝壳与石子等)使情绪与景物相互映衬,摇曳生姿。遣词造句,富于个性和创造力。结构巧妙,舒卷自如,海之辽远,石之细微,爱之切、思之痛,无不尽收笔下,读来不能不为那海一样深、石一样坚的思乡情慷所打动。
也是水湄
◆文/佚名
那条长几就摆在廊上。
廊在卧室之外,负责数点着有一阵没一阵的夜风。
那是四月初次燠热起来的一个晚上,我不安地坐在廊上,十分不甘心那热,仿佛想生气,只觉得春天越来越不负责,就那么风风雨雨闹了一阵,东渲西染地抹了几许颜色,就打算草草了事收场了。
这种闷气,我不知道找谁去发作。
丈夫和孩子都睡了,碗筷睡了,家具睡了,满墙的书睡了,好像大家都认了命,只有我醒着,我不认,我还是不同意。春天不该收场的。可是我又为我的既不能同意又不能不同意而懊丧。
我坐在深褐色的条几上,几在廊上,廊在公寓的顶楼,楼在新生南路的巷子里。似乎每一件事都被什么阴谋规规矩矩地安排好了,可是我清楚知道,我并不在那条几上,正如我规规矩矩背好的身份证上长达十个字的统一编号,背自己的邻里地址和电话,在从小到大的无数表格上填自己的身高、体重、履历、年龄、籍贯和家属。可是,我一直知道,我不在那里头,我是寄身在浪头中的一片白,在一霎眼中消失,但我不是那浪,我是那白,我是纵身在浪中而不属于浪的白。
也许所有的女人全是这样的,像故事里的七仙女或者螺蛳精,守住一个男人。生儿育女,执一柄扫把日复一日地扫那四十二坪地(算来一年竟可以扫五甲地),像吴刚或薛西佛那样擦抹永世擦不完的灰尘,煮那像“宗教”也像“道统”不得绝祠的三餐。可是,所有的女人仍然有一件羽衣,锁在箱底。她并不要羽化而去,她只要在启箱检点之际,相信自己曾是有羽的,那就够了。
如此,那夜,我就坐在几上而又不在几上,兀自怔怔地发呆。
报纸和茶绕着我的膝成半圆形,那报纸因为刚分了类,看来竟像一垛垛的砌砖,我恍惚成了俯身古城墙凭高而望的人,柬埔寨在下,越南在下,孟加拉在下,乌干达在下,“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故土在下……
夜忽然凉了,我起身去寻披肩把自己裹住。
一钵青藤在廊角执意地绿着,我大部分的时间都不肯好好看它,我一直搞不清楚,它到底是委屈的还是悲壮的。
我决定还要坐下去。
是为了跟夜僵持?跟风僵持?抑是跟不明不白就要消失了的暮春僵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要去睡。而且。既不举杯,也不邀月。不跟山对弈,不跟水把臂,只想那样半认真半不认真地坐着,只想感觉到山在,水在,鸟在毒林在,就好了,只想让冥漠大化万里江山知道有个我在就好了。
我就那样坐着,把长椅坐成了小舟。而四层高的公寓下是连云公园,园中有你纠我缠的榕树,榕树正在涨潮,我被举在绿色的柔浪上,听绿波绿涛拍舷的声音。
于是,渐渐地,我坚持自己听到了“流水绕孤村”的潺援的声音,真的,你不必告诉我那是巷子外面新生南路上的隆隆车声,车子何尝不可以“车如流水”呢?一切的音乐岂不是在一侧耳之间温柔,一顾首之间庄严的吗?于无弦处听古琴,于无水处赏清音,难道是不可能的吗?
何况,新生南路的前身原是两条美丽的夹堤,柳枝曾在这里垂烟,杜鹃花曾把它开成一条“丝路”,五彩的丝,而我们房子的地基便掘在当年的稻香里。
我固执地相信,那古老的水声仍在,而我,是泊船水湄的舟子。
新生南路,车或南,车或北,轮辙不管是回家,或是出发,深夜行车不论是为名是为利,那也算得是一种足音了。其中某个车子里的某一把青蔬,明大会在某家的餐桌上出现,某个车子里的鸡蛋又会在某个孩子的便当里躺着,某个车中的夜归人明天会写一首诗,让我们流泪,人间的扯牵是如此庸俗而又如此深情,我要好好地听听这种水声。
如果照古文字学者的意思,“媚”字就是“水草交”的意思,是水跟岸之间的亦水亦岸亦草的地方,是那一注横如眼波的水上浅浅青青温温柔柔如一带眉毛的地方。这个字太秀丽,我有时简直不敢轻易出口。
今夜,新生南路仍是圳水,今夜,我是泊舟水湄的舟子。
忽然,我安下心平下气来,春仍在,虽然这已是阴历三月的最后一夜了。
正如题诗在壁,壁坏诗消,但其实诗仍在,壁仍在,因为泥仍在。曾经存在过的便不会消失。春天不曾匿迹,它只是更强烈地投身人夏,原来夏竟是更朴实更浑茂的春。正如雨是更细心更舍己的液态的云。
今夜,系舟水媚,我发现,只要有一点情意,我是可以把车声宠成水响,把公寓爱成山色的。
就如此,今夜,我将系舟在也是水湄的地方。
心灵感悟
这是一篇极具风采的抒情散文,作品描绘特殊的气氛,景物都十分细腻深情。把人生喻为像在水边的舟非常地形象巧妙。作者似乎都在记叙一些耳听眼见的生活情景及记忆中的世态风景,但因为能把这一切都同自己真切的人生感受,人生见解溶为一体,所以,就是这些看似琐碎零乱的描写有了秩序,循序渐进,直至入理。
丢失在梦中的她
◆文/贾梦玮
上帝造人,分男女性别,称得上是最伟大的构思和壮举,为此,上帝一定也暗自得意吧。不过,上帝也不能思考,上帝一思考,人类也要发笑,关于男女,关于“他”和“她”,谁也弄不明白,谁也别指望脱身事外。
有人说,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寻找另一半,这种寻找真的早早就开始了,给同学同伴配老婆老公是儿童游戏的重要内容。
他自然也不能幸免,被搭配了一个。男的不会被配给男的,女的也不会被配给女的,他们当时对男女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这个水平,对异性的所谓柔情蜜意是丝毫也谈不上的。她有时哭哭啼啼的,他反而是嫌烦的,瞧不起的,甚至是嫌弃的。
小学三四年级时,他似乎渐渐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女生,这次不是别人硬性搭配的。她长得非常讨喜,而且几乎每次考试的分数总要比他高那么一点。这种喜爱之意他有时不由自主地在妈妈面前流露出来,妈妈笑着说:“你长大以后就娶她做老婆吧。”他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却是高兴的。后来他忍不住给她写了一封信,在口袋里揣了几天,终于没有胆量交给她,最后还是懊恼地将它撕碎扔了,扔在上学路上一个水塘边的草丛里。这么多年来,他时常想,那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又可能写些什么?他想象不出。真的是无法想象,那么一点大的男孩会用什么样的语言去表达对另一个同样一点大的女孩的“倾慕之情”,甚至有可能谈到婚姻?他想,如果能将信还原,那一定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原始的情书(情书)了。
读初三时他已经17岁,开始进入青春期,对自己身体上的变化,他实际上也像女孩子一样,惊喜与惊惧参半。同时,他开始对“她”有了被称为柔情的东西。对“她”的关注,往往仅仅局限于脸及面部表情,或者仅仅是隐隐约约感觉“她”周围的气场。好像从来就没有有意地去看“她”的胸脯和腰身,是极纯洁的喜爱,虽然没有性的欲求,但无疑也是对异性的喜爱。即使是在梦中和“她”亲热,也是极纯洁的,连接吻都没有,想象不出是如何亲热的。
有一次,他长了倒眼睫毛,要到医院动小手术,让医生将倒眼睫毛拔掉。接待他的是一位女医生,年纪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多少,穿着白大褂,带着大白口罩,只露出眼睛和额头,如今他就更无法记起她的形象。因为是拔眼睫毛,他必须睁着眼睛,她也必须看着他的眼睛,因此必须是四目相对,他想躲亦是没法躲的。在此只前,他与“她”的对视从来不会超过几秒钟,这次与她却是亘古地对视,成为他在现实生活中最强烈、持续时间最长的幸福体验。自始至终,她似乎都没说过一句话,只有那双眼睛。她的那双眼睛一直在他心里,但他竟没有动过再回去看一眼的念头,因为是没有占有欲望的;这么多年来,他时常回忆着,想念着。他确信,如果有可能再看到那双眼睛,他立即就能认出来,他甚至可能会因为突然强烈的幸福感觉而晕倒。他知道那不可能,那双眼睛肯定已经不复存在,那两双眼睛都已不复存在,只是因为时间的关系,它们都已经丢了,时间的隧道无法倒溯而行。他的那双眼睛,早就开始自觉地关注“她”的胸脯、腰身和大腿,没出息地扫掠这些物质的异性景象。他认为这是成长的堕落和颓废,人生不过如此:得到了,失去了,失去的往往比得到的更宝贵。
初中毕业,他失学了,也没有工作,处在人生最艰难的阶段,连梦也几乎都是不祥的。只有一个,是关于“她”的,温暖而柔情。“她”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跟着,她一回头,冲他微微一笑,他感觉那是母亲的笑,那是姐姐、妹妹的笑,那是情人的笑,那笑里面有“她”的一切,上帝也不会比那更阔大更神秘。他无须辨认她的形象,那微笑已经是一切。他知道,那笑是能拯救他的,是能拯救男性的;可那是梦,她,她的笑已永远丢失在梦中,梦提供的回忆也往往是短暂的,美好的东西只是祝福和向往。
“他”与“她”的关系注定了是不澄明的,所以人世间才有那么多缠绵悱恻的曲子,男男女女咿咿呀呀唱着。30多岁了,他仍旧孤身一人,情书早就懒得写了,偶有梦来,也常常近于污浊。他想,人生注定是狭隘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就更狭隘,他娶的女人注定了不是他的母亲,不是他的姐妹,甚至不是他的情人;他曾想着要像父亲、兄弟和情人一样去爱他未来妻子,但这依然注定了是一个梦想。“他”和“她”终将丧失殆尽。
心灵感悟
他曾想着要像父亲、兄弟和情人一样去爱他未来妻子,但这依然注定了是一个梦想。
外教比尔
◆文/张莉
比尔是我们上大二时的外教。
刚见比尔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普遍都感到了一种失望。可能是好莱坞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吧,我们以为美国来的年轻人应该是很“酷”的样子,像斯皮尔伯格像施瓦辛格他们那样英俊潇洒。但我们没想到二十九岁的比尔竟会有一个圆圆的啤酒肚,会大热天一本正经地穿着白衬衫、戴着花领带,他进教室的时候我的同桌抗美贴着耳朵对我说:“妮妮,我好冷呀。”我说:“我也是,冷得都出汗了。”我们俩就叽叽咕咕地笑起来。
比尔说:“我是比尔,我很高兴和你们认识。我的中文名字叫方文正。”一板一眼的,但发音很准确,说明他练了很久。他的名字引起我们的笑声。接下来气氛就稍稍活跃了。比尔说很多人爱笑话他的肚子,“没办法,这肚子是爹妈给的。”接下来比尔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五个月啦。”“五个月”这句话也是用汉语说的,说得怪里怪气,我们大笑。原来比尔是这么的幽默。比尔的课就这样开始了。
上完比尔的课后,我们都有一种兴奋而新鲜的感觉。抗美说:“比尔蛮可爱的,金发碧眼高个子,典型的美国人嘛。”就有男生说:“阿美别爱上比尔。”抗美脖子一歪说:“你以为我是谁?我爷爷当年就是打美国佬的。为什么我叫抗美呀?”我们说对对对,下次告诉比尔。
第二天比尔上课时,他要求我们介绍一下自己,当然得用英语。抗美说她的名字的意思叫抗击美国鬼子,比尔就瞪大眼睛,“Why?”他问。抗美说知道朝鲜战争吧?知道美国人被中国人打败了吧?抗美激动起来,她说她有时很喜欢美国,喜欢美国的梅里尔?斯特里普喜欢麦当劳喜欢汤姆叔叔;但她也恨美国,“美国凭什么对中国指手画脚?美国干嘛什么事都管?美国以为自己是谁?”抗美说完的时候我们都给“震”住了,朝着美国佬说这些,抗美也真敢。我们都看比尔,比尔脸上有一种迷惑的神情。比尔说朝鲜战争不对,“但是,但是美国政府并不代表所有美国人,美国人也很好的,比如说我吧。”比尔说请向你爷爷捎去我的道歉。比尔又说,听别人说自己国家的缺点,很心痛的。“心痛”他又用了汉语,可能学得不精,乍一听像“行动”,后来他又用手比划自己的心,我们说:“对,是心痛。”
比尔对我们的作文看得很认真。但他批改得不多,除了明显的语法错误。比尔在作文后面会写一些很别致的评语,比方说关于张学友的作文。他会说“英雄所见略同”;关于母爱亲情的,比尔会说“你的文章让我想起加州的阳光和我远在加州的父母”。关于环保他会说,“我很惊讶地发现,你已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将来你会当环保专家的”。记得那次比尔在我的作文后面说:“妮上课的时候我会向你提问题的。”我的作文是写鲁迅的。果然那天上课,比尔请我上讲台。
比尔说:“说说你的作文。”
我镇定一下自己,我说:“你知道鲁迅吗?”
比尔说:“鲁迅,他该获得诺贝尔奖的。”
我说:“鲁迅很伟大,我上高中就读他的文章,但我看不出他有多伟大。我上了大学,重读鲁迅时,我发现他有超乎常人的地方,也就是他的伟大之处。”我又看了看比尔。
比尔说:“请往下说。”
我说:“我看《狂人日记》时,我觉得有一句话特棒。”
“说出来,妮。”比尔说。
“‘从来都这样,就对么?”’我说。
“很好很好。”比尔说。“很好”两个字用的是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