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最后一句话打动了他。他勉强同意去坐汽车。可是刚买完票他就反悔了。他犹豫着说,我们把票退了吧,还是坐火车好。他连续说了五遍我都没有吭声。我只是坐在候车室的椅子上吸烟。
上汽车后,莱昂一声不吭地套上黑色手套。我问你冷吗?他点点头。那双手套很破了,线头挣挣着,上面粘着干了的饭粒。后来他又窸窸窣窣着掏出口罩。口罩很大,上面印着贝克汉姆的鼻子和嘴巴。我很担心他会把那顶黑色绒线帽也戴上。我乜斜着坐在身边的他。果不其然,他缓缓地从怀里掏出了柔软的帽子,慢慢套在头上。他完全把自己装在了套子里。他紧挨着窗口大声咳嗽,仿佛刚病愈的肺结核患者。
途中莱昂变成了一个哑巴。我问他和家里打招呼了吗?他摆摆手。我问刚过去的是昌黎县城吗?他打开手机里的谷歌地图让我自己看。我问你不舒服吗?他仍闭着眼,仿佛入定的老僧。还好,我们终于到了秦皇岛。凯威开车来接我们。凯威还是老样子,看上去就是个警察。莱昂这才仿佛从漫长的冬眠中苏醒过来,跟凯威打着招呼,说他晕车了。那辆破公共汽车的司机肯定是新手,而且肯定中午饮了酒,专挑坑坑洼洼的地方开,他的骨头都要散架了。他简直要昏过去了。
凯威只是笑。他比我们都小。从年龄上论,跟我们叫叔叔也没什么不妥。可他是莱昂的远房表弟。他在这个城市当警察。连续一个月来,每逢礼拜四他都会给我们发短信:“这周能来不?滑雪,咖啡,电影,酒吧,夜店,系列套餐哦。”后来我跟莱昂说,如果我们再不去,雪就化了,春天就来了。我们本来还想叫铁中轩一起来,可是他说他在北京。
吃饭时我们喝了很多啤酒。凯威的酒量我早领教过。我认识他时他十八岁,还在上警校。那次我的电脑坏了,莱昂来给我修理,他跟在莱昂身后,留着非主流的妖冶头发,裹件紧身风衣。干完活儿后我请他俩吃饭。凯威说什么也不喝酒。他说,他爸爸如果闻到酒味会打他。他说,他父亲一直把他当小孩,去超市总忘不了给他买果丹皮和棒棒糖。说完这席话他羞涩地低下头,仿佛为他的父亲感到羞愧。现在十来年过去,凯威早已不是爱吃果丹皮的凯威。他穿警服的样子很威风,只是脸上青涩的胡茬让他略显忧郁。
我告诉他,我把他的恋爱经历写成了一篇情色小说,将要发在一本叫《鲤》的杂志上。他说,写就写吧,不过等我过生日了,要给我买一套圣斗士模型作为报酬。我说这很简单啊。他的眼睛亮了一下,说是吗?我要的可是圣衣神话啊!也不是很贵,一般的黄金或青铜价格是五百元一个。我问一共多少个?他想也没想就说,二十多个啊。
为了遥远的圣斗士星矢我们喝了很多酒。莱昂一直心不在焉,也许他还在晕车。后来他说下雪了,你们先喝,我去海边拍照。他说话的语气很坚定,丝毫没有让人反驳的余地。我和凯威对视着苦笑一下。
“你觉得,我们能把他拽出沼泽吗?”
“我觉得够呛。也许他现在很享受这种生活了。”
上次凯威回家时,我们一起吃烧烤。当然没有莱昂。我们都对莱昂有些失望。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觉得莱昂已经不是以前的莱昂。莱昂年轻的时候,是云落镇最拉风的男人。他说普通话,穿修身黑色休闲西服,戴蛙式墨镜,骑一辆庞大的黑摩托车,飞驰起来就像是基努·里维斯。他在银行工作,却老是和铁中轩研究诸如如何到法国当雇佣军的问题。他也给雀巢公司写过求职信,为了让求职信漂亮醒目,他还专门到市里参加一个公文写作培训班。他会攒电脑,精通各类电子产品,喜欢美剧和欧洲电影。那时云落县城的女孩都专门跑到他工作的储蓄所办理业务,为的只是看他一眼。
“他结婚后就老了。”
“是的。尤其是有了女儿后。现在他的女儿就是他的上帝。”
“他的生活出了问题。”
“没错。也许他自己也感觉到了。”
我和凯威叽叽咕咕时莱昂回来了。他的黑色绒帽上落着硕大的雪花。凯威朝我使了个眼色,于是我对莱昂说,一会儿我们去酒吧。
去酒吧之前我们先陪凯威回宿舍换了便装。他套上翻领飞行服,戴条黄金项链,脚上是双齐膝的靴子。戴上墨镜时他摆了个pose,吐着猩红的舌头说:“我就是传说中的夜店王子哦。有一次局长大人在大街上见到我,惊讶的下巴都掉下来了呢。”
那个酒吧就在市中心。我们坐在椭圆形的吧台一侧,凯威点了十二瓶啤酒。莱昂从不喝酒,点了瓶矿泉水。舞池里的人们正在蹦迪,他们扭动身体,扭得我们的鼻尖上都沁出了汗。我跟凯威不停地碰着酒瓶,酒瓶碰撞在一起根本听不到声音。过了会儿两个穿空姐制服的姑娘走过来,喝我们的酒,抽我们的烟。我们很开心。是我跟凯威很开心。那些姑娘都涂着厚重的眼影,茂森的睫毛让我们根本看不清她们的瞳孔。我觉得她们很像《银翼杀手》里的机器人。也许她们真是机器人。我们挑了最漂亮的一个机器人,让她去陪莱昂。机器人站在莱昂身边,可莱昂根本没有扭头。我们这才发现,他耳朵里塞着耳塞。我想起来,他从网上买了两对美国进口的耳塞。而他买耳塞的原因很奇怪。他们家楼上新搬进了一对老年夫妇。
这对老夫妻可能是从农村搬来的。莱昂曾抱怨说,每天晚上那个老头都穿着大头皮鞋在他头顶上走来走去。他能感觉到那双钉了鞋轧的皮鞋就踩着他的耳膜,让他整夜未眠痛苦不堪。第三天黄昏,他鼓足勇气去敲楼上的门,建议老头不要穿皮鞋在深夜里溜达。老头爽快地答应了他。可当天晚上,那双大头鞋还是铿锵着响动。后来可能老头想起什么,鞋声没了,他也恍惚着睡着。过了没多久,那双可恶的鞋底又开始摩擦地板,莱昂在房间里坐到凌晨三点,才听到“砰砰”两声。那是老头把鞋子扔到地板上。翌日中午,莱昂买了双棉拖鞋送到楼上,对老头说,老这样穿皮鞋走动会把木质地板蹭坏,为了保护他们家的地板,他特意给老人家买了双拖鞋,希望老人家能收下。老头把拖鞋收下,千谢万谢。可是到了夜晚,那双大头皮鞋又如幽灵般在头顶上徘徊。莱昂神秘兮兮地说,他怀疑那个老头是撒旦派到云落县的魔鬼,没准,那个老头就是撒旦本人。
这就是莱昂买耳塞的原因。现在他戴着那对耳塞看小说。漂亮的机器人看他没有任何反应,撇撇嘴巴走了。我跟凯威对视一眼,无语。就这样,在轰隆轰隆的音乐声中,我们的莱昂安安静静地坐着玩手机。不时有姑娘过去跟他敬酒,他只是晃晃手里的矿泉水,象征性地喝上一口,然后继续埋头读小说。还好,小丑终于出现了。这个小丑踩着一对高跷,手里拿着五颜六色的气球,时不时吹响挂在脖子上的哨子。他跟顾客玩那种孩子们才玩的“锤子剪子布”,谁赢了他就奖给谁一个气球。莱昂嗖地下从高椅上跳下来,拨拉开拥挤的人群挤进去。
“他的心终于跳了一下,”凯威得意扬扬地说,“他还有救。”
我伸着脖颈看着莱昂。五分钟后他举着一个气球回来了。他兴高采烈地跟我们大声嚷嚷,说他第一次出的锤子,小丑出的布;第二次他还是出的锤子,小丑也出的锤子;第三局他出了剪刀,小丑出的布。这样他们就打平了,于是他们开始了第四局……声音太吵了,我没听清他决胜局到底出的锤子还是布。凯威举起酒瓶跟他干杯,庆祝他赢了小丑。他跟莱昂说,这个酒吧里,还从来没有人赢过小丑呢。莱昂谦逊地笑了笑,又挤进人群里找小丑。不过这次,他的运气不是很好,他两手空空地回来了。回来时发现第一次赢的气球不知道被谁拿走了。他又戴上耳机看小说。
当钢管舞女郎出现时,莱昂才抬起头看了一眼。这女的很高,腿比鹭鸶的腿还瘦。她跳了好一阵,又开始唱英文歌。凯威朝我使了个眼色,我就看莱昂。莱昂一直盯着这姑娘。
“他喜欢她,”凯威说,“这女孩肯定超不过十九岁。”
“你从哪儿看出来的?”
“她腰上的皮肤。你要想知道一个姑娘的真实年龄,就看她的腰。”
又有几个穿女仆装的过来。我们装模作样地问莱昂喜欢哪个,我们可以出钱让他带走。莱昂皱着眉头想了想说,他喜欢刚才那个跳钢管舞的。他好像知道我们在拿他开涮。
那天晚上我们喝酒喝到很晚。凌晨三点钟凯威才开着车把我和莱昂送到宾馆。雪很厚,飘在我们被酒精麻痹得滚烫的脸上,说不出的清爽。凯威回单位宿舍了。我和莱昂躺在各自的床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仿佛能听到窗外雪花旋落在树枝上。良久我才吭声,问莱昂,你是不是……过得很不好?他没有应答我。也许他又戴上那副耳塞了吧。半晌我才听到他喃喃道:
“我们回家的时候,一定要坐火车。”
“不。”
“坐火车舒服。”
“坐火车很麻烦。我不喜欢倒车。我讨厌麻烦。”
“可坐火车舒服。”
“不。”
“那我们分头走。你坐汽车,我坐火车。”
我没有搭理他,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中午很晚凯威才过来。他带我们去滑雪。凯威和我都不想滑雪。我们就看着莱昂自己滑。他从来没有滑过雪。当他第一次从坡顶滑下来时,不出我们意料地摔了一跤。他爬起来时朝站在坡下的我们挥了挥手,略显羞涩地笑了笑。
“他总算开心了点。”
“是的。这段时间他和你嫂子好像有些问题。”
“他们怎么了?”
“我也不清楚。他从不跟朋友说自己的私事。”
“我现在都快不认识他了。你知道吗,他是我少年时的偶像。”
“他是很多少年的偶像。”
“现在不是了。”
“我知道。从我第一次看到他手指缝里全是孩子的屎时就知道。”
凯威也过得不好。他老想找个漂亮女朋友结婚,可就是找不到。他跟很多女人上过床,可没有愿意跟他结婚的。
莱昂很快就不滑了,他一瘸一拐地朝我们走过来,不停埋怨我们不跟他一起滑。
那天晚上,我找了秦市的一个朋友小红。小红是个写小说的胖子,喜欢吃肥肉。他说要请我们去吃羊蝎子,还说会喊一帮文艺青年过来。“我顺便把流萤也叫来,”他在电话里说,“我也好久没见过她了。”
他说的这个“流萤”是大学老师,我对她印象深刻。四五年之前,小红带着我和凯威曾跟她吃过饭。那时候凯威刚上班,典型的一枚小正太。我记得流萤在吃饭时一直很得体地调戏凯威。最后她亲了凯威一下。当时凯威几乎晕过去了。后来凯威偷偷告诉我,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亲他。我跟莱昂提过此事。于是我跟莱昂说,我们打赌吧,流萤肯定不认识凯威了。莱昂面无表情地说,她肯定还认识他,怎么会忘了一个自己曾经调戏过的男人呢?
那天陆续来了很多朋友。我没想到秦皇岛有这么多文艺青年。他们人手一册酒鬼诗人布考斯基的《样样干》,还有一本马尔克斯的小说集,名字忘了。锅还没开,他们又讨论起昆汀·塔伦蒂诺的《被解放的姜戈》,说是这几年最好的伪西部片。其中一个像美剧《破产姐妹》里的妹妹的姑娘,大赞莱昂纳多的演技,说这个曾经花里胡哨的奶油,终于知道如何演戏了。一个带着高度近视镜的男孩马上反驳说,扯犊子吧,从《禁闭岛》开始他就脱胎换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