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保护
它是指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在劳动者的利益结构中,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要的人身安全健康、基本生活需要等利益属于基本利益,对劳动者的意义最重要,保护劳动者首先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这是因为,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往往关系到劳动者最起码的劳动条件,关系到劳动者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社会进步的最基础的方面,如果破坏了这个基础,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将失去一个重要根基。
三、必须坚持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这个原则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搞好劳动保障,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这就必须注意下列环节:
(一)重视双重价值取向
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社会形式。应该说,劳动保障制度实际上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它以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合理化为宗旨。劳动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应该体现劳动力资源是否能够科学合理地与现存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相配比,是否能够将社会利益与劳动者个人利益科学合理地相配比,是否能够将社会与个人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相配比。而在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条件下,这种配置是否合理的判断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需要同时追求劳动力资源的高效率配置和公平配置。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能够很好地规定劳动者既能各尽所能,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能得到充分的使用和发挥,又能够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总目标。
(二)科学地进行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
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是国家直接控制下的行政配置。这种配置导致了一系列不合理的结果。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提倡经济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必须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宏观配置。劳动保障制度的任务则是大力促成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确立和完善以市场配置机制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体制,维护劳动力市场的运行秩序。同时,劳动保障制度还应当履行国家促进和保障就业、调控劳动力流动的职责。
(三)科学地进行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
也即是说,当劳动者被雇用单位雇用之后,应该在用人单位内部对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劳动时间和劳动量等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使其在劳动过程中有科学的分工与协作,形成高效统一,资源节约,和谐包容的状态。因此,劳动保障制度应当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这就要求:保证各个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实现参加劳动的权利,科学地组织劳动过程,避免劳动力的闲置和浪费;保证每个劳动者在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工资、福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权利,不断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和提高劳动力供给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合理地规范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力素质的义务和责任。从而促使企业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促使劳动者个人素质的全面提高及才干充分的发挥,促使整个社会按科学发展观倡导的轨迹健康发展。
要以科学发展观来搞好我国的劳动保障,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劳动保障与城乡发展关系。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我国劳动保障的实施在城乡很不平衡,在城镇劳动保障较为完善和充分,而在广大乡村,劳动保障相当薄弱。即使在城镇,也会因劳动者所处的行业不同,自身条件的不同,不同行业和企业的情况不同,而使劳动保障的落实出现较大的差异。由于广大乡村长期以来,受自然条件及社会条件的限制,也受到我国国力的限制,乡村劳动者往往无法享受到应该享受到的劳动保障。因此,处理好劳动保障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关系,应该逐步推进城乡劳动保障的平等性和统一性的进程。
第二,劳动保障与区域发展的关系。我国区域发展尽管很不平衡,但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则是要使各个区域根据自己的特点尽快发展自己,缩小各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而要做到这一点,劳动者的作用至关重要,劳动保障则是保证劳动者的作用发挥,促进各个区域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我们面临的情况是,全国各省区劳动保障实施的效果,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同样显示出较大的差异,只有缩小这些差异,才能很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通过法律及政策手段,对落后地区的劳动保障实施给予强化性支持,改变劳动保障实施效果的不平衡,最终达到通过劳动者的作用,使区域发展和谐全面至关重要。
第三,劳动保障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众所周知,劳动者拥有的劳动要素,是所有生产要素的主体,是最关键的要素,因为它对社会财富的创造与社会的全面进步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劳动者具有的人力资源,大力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加速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整个社会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在制度设计上形成有利于劳动者发挥聪明才智的条件,在劳动环境上,尽量提供能保障劳动者权益,使劳动者劳有所获、劳有所保、劳而有功的政策支持和环境要素。
第四,劳动保障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当中,应该将劳动要素科学合理地与自然资源、其他社会资源相匹配,尽量节约这些资源并减少这些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同时,要大力开发可替代资源,增加再生资源,实现劳动资源的合理循环及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我们在劳动过程当中,进一步改善劳动组织、改善产业结构、改善工艺流程、改善产品性能、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使劳动资源与其他资源和谐、合理的利用。
第五,劳动保障同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已得到很大发展,对外开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劳动保障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劳动者在国外务工的劳动保障、劳动者在“三资企业”的劳动保障等等。一方面,我们要加快发展与对外开放,另一方面,又要解决面临的新的劳动保障问题。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发展国内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同时,进一步改革原有劳动保障的体制,完善劳动保障的内容,寻找劳动保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解决好劳动保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使我国经济社会能够和谐、健全、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正兴,傅莲英.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理论创新.求实,2004(4)
[2]郭祥才.论科学发展观的新构想.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6)
[3]邓伟志.科学发展观刍议.社会科学,2004(10)
[4]杨秋宝.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3)
论劳动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张成明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中央2005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大重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所以没有扩大就业的积极措施,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社会也就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
一、劳动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国之策
就业是人生存发展的基石,是人安身立命之本。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让人民“各展其能,各得其所”。我国人口多,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目前就业状况总体趋势好,但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每年新增大量劳动力需要就业,压力很大;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和政府机构精简、事业单位改革,有大量富余人员需要分流,需要再就业的人员不断增加。扩大就业以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扩大就业,才能增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基本条件。只有扩大就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只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从根本上保持安定。也只有通过扩大就业,广大人民群众才能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实现自己的物质利益,不断改善和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因此扩大就业成为我国安国之策。
(二)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
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国民提供的一整套社会保险和社会帮助计划。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能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弱化就业风险和社会风险、增强社会凝聚力、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能使个人风险社会化,有效调节分配,缓解贫困,促进经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最大福利的需要,是公民权利、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所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实际上是为和谐社会编织起了一架牢固的安全网和构筑起了一架可靠的稳定器。它有利于消除人们对未来的担心和忧虑,化解社会矛盾,扶助弱势群体,激发起全社会的创造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也是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分享改革和经济建设成果的有效方式。
可以说,社会发展离不开社会保障的发展,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发达的社会保障事业与之相协调。伴随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产生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标志。
(三)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民生之源,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之基
分配关系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关系,分配关系是否公平、公正和合理,将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拥有收入分配权是劳动者的生存之源,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之基。而劳动保障部门担负着确立合理、公平、共享的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责任,所以,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这一原则尽快从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三个层次上理顺整个收入分配关系。否则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任其发展下去,贫富阶层之间的社会冲突必然显现化,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民生之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劳动关系日益趋向多元化、复杂化,劳资冲突日益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与新的社会矛盾。劳动关系的种种问题,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者最迫切的需要,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整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党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利益之举,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执政基础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