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方法与其他城市相比十分相似,只是在一些指标选取、内容和领域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章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归纳出几种曾经运用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代表普遍性。
4.1科学规划方法
4.1.1编制规范
按照现行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与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与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市或者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广泛,涉及的专业广泛,规划方法也是多种方法的综合。
为保证城市规划的规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出台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该规章在第二章内容中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具有明确的说明,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内容、期限、成果形式、成果内容等。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十四项内容,并且在2003年相继出台了《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其他一些专项管理办法,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实施管理要求。
1998年建设部牵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包含城市规划编制规范和专业语言的解释),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进行了解释,并提出了指导性标准。例如,分类标准及基本术语等规范指标为城市规划奠定了基础,规范了国家规划市场,它提出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这一点就造成了中小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弹性上和规划精度上的主要区别。
《规范》还对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提出了一些限制,例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和调整幅度。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Ⅲ级内确定;当城市的发展用地偏紧时,可在第II级内确定。
此外,《规范》规定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的规划人均单项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的规定,同时指出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采用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3平方米/人。
《规范》对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也有一些规定,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4.4的规定。大城市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规定的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但不宜超过30%。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IV级的小城市,其道路广场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下限。风景旅游城市及绿化条件较好的城市,其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15%。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用地总和占建设用地比例宜为60%~75%。其他各大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根据城市具体情况确定眼I演。
4.1.2地区独特性
依据《城市规划法》规定,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以上规定以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于城市规划实行的是分级审批的规定,不同的审批单位赋予了不同的总体规划要求,因此形成了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方法的地域差异性和地区独特性。
因此,不同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应根据地方的特殊要求细化规划内容。东南沿海用地紧张,工业项目集中,对总体规划中人口和用地指标一般有严格要求;中部地区大多城市属于发展时期,对总体规划中的基础设施的规划深度要求较高;西北部贫困地区则更注重城市环境保护、治理与城市景观规划的内容。总体规划中要遵循这种地方城建部门的特殊要求,摸索规划工作的契合点。方法上要求对城市背景分析透彻细致,对规划结果才具有有力的论据支撑。
此外,相同地区不同中小城市总体规划,还往往受到不同行政领导班子的主观影响,甚至同一地区不同界的领导班子对总体规划也有不同的观点,这些行政行为增加了规划协调的难度,总体规划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具备可操作性,便于实施和管理,作为规划编制人员必须以科学实用的态度,充分考虑地方情况,做出说服力很强的选择。
4.2经济分析方法
4.2.1传统经济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无论是对城市社会、经济、历史的分析和发展预测,还是对城市人口规模和城镇化的预测都沿用了传统经济分析方法。
1)经济分析与预测
经济分析与预测的方法主要源自城市经济学,并融合了部分产业经济学和相关分析方法。
(1)现状分析
①纵向比较法。通过现状主要经济指标与过去几个年份相比,分析现状发展状况,所选择的经济指标主要包括统计局公开发布的GDP、人均GDP、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等指标。
②横向比较法。通过将规划的城市主要经济指标与其所在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其他城市(尤其是周边城市)及区域平均水平相比分析,总结判断城市三次产业结构的特点和经济实力。
(2)经济发展阶段分析
经济发展阶段分析是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并进而确定城镇发展战略的基础。
①从产业构成分析。根据国内外实证研究,一般而言,当第二产业比重超过第一产业时,工业化进入了中期第一阶段;当第一产业比重低于20%、第二产业比重高于第三产业且在GDP中占最大比重时,工业化进入中期第二阶段;当第一产业比重进一步下降到10%左右时,第二产业比重上升到最高水平,工业化到了后期阶段。根据此标准,估计城市的工业化进程。此外,对工业化进程的评估还有很多方法,不论应用哪种方法,都应与我国国情相对应,而不是机械地套用死标准,分析的结论主要是对城市发展的大致预测,使其成为城市规划的依据。因此,分析的方法不重要,重要的是相对的发展结论和对城市发展趋势的把握。
②从人均GDP分析。根据H.钱纳里人均经济总量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论述,社会经济发展分为初级产品生产阶段、工业化阶段、发达经济阶段,人均728~1456美元属于工业化阶段的初级阶段。国际上通常把一国的发展水平按人均GDP分为以下几个阶段:300~400美元以下是贫困阶段;400~500美元是摆脱贫困的阶段;800~1000美元是开始走向富裕阶段,我国称为小康阶段;3000~6000美元是比较富裕阶段,我国称为全面小康阶段。由此对照城市人均GDP分析城市所处于的发展阶段。
③从工业产值构成分析。按照所规划的城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中轻工业产值和重工业产值的比例,以及轻工业产值中的主导产业和重工业产值中的主导产业分析生产方式和产品结构。同时,可以结合资源结构分析产业关联面与关联度,借此研究产业链延伸的可能。
不同的社会经济状态(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对应着不同的生产技术使用手段(手工技术、机械技术、信息技术)。不同的生产技术手段决定着不同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和不同生产要素的使用密集程度,因而对应着不同的生产方式(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信息技术密集型)。不同的生产方式有着不同的社会生产组织特征和形态。城市的空间模式亦即城市具体的空间形态反映着城市功能,因而不同的社会生产组织特征和形态对应着不同的城市外部空间结构。
2)人口预测
人口规模是城市用地规模确定的主要依据,也是城市设施投入的主要依据,人口规模的预测应综合多种方法来降低预测误差。
(1)劳力弹性系数法测算
劳力弹性系数法是根据城市就业人口、城市总人口与城市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规律联系来测算城市人口规模的一种方法。
(2)发展速度推算
依据近10年以上城市人口数据,推算年均增长率,应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如新区开发、开发区建立、大学的新建、大型企事业单位搬迁等,结合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所提供的机械人口历年平均变动率,推算各个规划期限的人口规模。
(3)综合增长率法
(4)农业人口比例法
(5)弹性系数法
按现状、规划中期、规划远期中心城区人口占市域城镇人口和市域总人口比重之间的相互校核来确定。主要目的是平衡中心城区与市域人口比例,结合城市化率预测规划期末城市人口。
(6)就业岗位测算法
按中心城区每万元生产总值需提供的就业岗位和带眷系数计算,通过现状就业岗位数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关联度推算规划期末的关联数值,并依此核算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
以上六种预测方法在城市人口规模测算中不一定都要应用,实际选择应根据具体市情确定预测方法。一般而言,第一产业比重较高的中小城市运用综合增长率法和农业人口比例法;第二产业比重高的中小城市运用就业岗位测算法;第三产业比重高的中小城市运用发展速度和弹性系数法。因此,实际应用中应充分考虑城市的主要职能,选取实用的预测方法。
3)城镇化水平预测
城镇化水平的预测除了关于现状、成因、发展动力和主要政策的系统分析外,还要增加定量分析方法。
(1)增长速度法推算
按城市近期历年城镇化水平数值,利用一般数学方法推算规划期末各个阶段的城镇化水平。
4.2.2现实客观需求
按照传统的分析方法所分析的结果不一定完全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趋势,所以,在现有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通过一些现状发展形势的综合分析对传统分析结果进行校核。除了国家政策背景的分析,还包括一些新型的指标分析。
(1)“绿色GDP”的提出
“绿色GDP”目前还只是一种观念、设想,尚未见到具体的量化指标。
《光明日报》曾经刊文提出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改变单一追求GDP数量和速度倾向的政绩考核标准六项原则,即:①每创造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②每创造单位GDP所消耗的水资源数量;③每创造单位GDP所消耗的原材料数量(主要是钢材、铝材、铜材、木材、水泥、化纤六大类);④每创造单位GDP所释放的环境污染物和废弃物数量;⑤体现创造财富能力的全员劳动生产率;⑥体现区域综合实力的单位土地面积所拥有的经济总量。
国家人事部“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提出考核政府绩效的33项指标建议。
(2)环境合理容量的提出
通过对城市资源结构的分析,以及生态环境的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的限制条件,或者说城市发展中应保护的生态环境。其资源结构主要包括水、土地和重要的生态要素(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通过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分析,明确城市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的容量,并在此基础上合理调整规划方案。
4.3计算机技术方法
4.3.1遥感技术的应用
遥感(Remote Sensing,RS),是指使用某种遥感器,不直接接触被研究的目标而感测目标的特征信息(一般是电磁波的反射辐射或发射辐射),经过传输、处理,从中提取人们所需的研究信息的过程。遥感可分为航空遥感和航天遥感等。遥感技术具有探测范围大、资料新颖、成图迅速、收集资料不受地形限制等特点,是获取批量数据快速、高效的现代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