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价值是多元的,其中体现医学本质存在的价值是医学的基本价值。本章阐述医学基本价值的概念、特征、表现和意义,揭示医学基本价值的核心和本质;对背离医学基本价值,将人作为手段的倾向进行了学术批判。
第一节 展现人的生命价值是医学的基本价值
一、医学基本价值的界定
医学的价值是多元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手段价值和目的价值、功利价值和非功利价值、现实价值和理想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等等。但无论怎样划分,无法回避医学的基本价值是什么的问题。
所谓医学的基本价值,是指医学特有的、不可替代的、体现医学基本任务和基本目的的价值。离开了基本价值,医学价值的命题就无法成立。医学的其他价值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却不具有医学基本价值的这种刚性规定。
人的生命价值的逻辑前提是一定的生命质量和健康;人的生命价值展现过程中,自始至终离不开医学的维护。而对于医学而言,离开了对人的生命价值的维护和展现,医学就失去了本质的存在,医学就没有价值可言。因此,医学基本价值是医学价值的实体性、基础性的要件。毫无疑问,从医学的本质、目的和使命而言,通过维护和保证人的一定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展现人的生命价值是医学的基本价值。
二、医学基本价值的特征、表现和意义
(一)医学基本价值的特征
人是有生命的存在物,生命是人之为人的重要特征之一。人的生命不仅具有生理上的内涵,还具有社会和精神的内涵。人的生命这种特征是人的生命具有价值的前提,也是医学基本价值特征的逻辑根据。
医学的基本价值具有绝对性特征。这是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在于人的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本身。人的生命价值的绝对性表现在生命价值优先于或高于非生命价值,每个人的生命存在价值是平等的。
(二)医学基本价值的表现
医学基本价值表现为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展现,即展现生命健康存在的价值和生命正常延续的价值。生命健康存在的价值是指人的生命健康存在本身是有价值的,因为生命的存在是人的存在的根基,健康又是生命存在的保证。人的生命正常延续的价值从社会角度看是人的生产对社会发展的意义,从个人角度看是寿命的延长对于个人创造和发展的意义。
(三)医学基本价值的意义
医学基本价值是医学价值体系中的基石,离开了医学的基本价值,无法讨论医学的其他价值。医学基本价值的这种根本性意义根源于人的生命价值的根本性。
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人的价值的一种特殊形态,其意义在于人的生命价值具有不可替代的根本性。人的生命存在和延续是人类根本的目的性存在。与人的生命价值相比,人类文明的一切形式,都是为之服务的手段;若离开了人的生命价值,政治、经济、科学、教育的价值将无所附丽;人的生命价值的淡化,是人类文明终极意义的淡化;人的生命价值的失重,是人的世界的失重。
第二节 医学基本价值的核心和本质
一、救护生命是医学基本价值的核心
人的生命是一纸随时可能中断的契约,它太脆弱,它需要医学的救护。使行将熄灭的生命烛光重新点燃,替趋近枯萎的生命之叶注入绿色的生机,向在死亡的沼泽地挣扎的生命伸出援救之手,为受创的躯体和痛苦的心灵铺设一条通往希望的小径……,医学基本价值此时甚至就是个体生命的全部。
群体的生命健康是个体生命健康的集合,又与个体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健康的群体是社会存续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每个个体生命健康的摇篮。
医学通过诊疗疾病的方式,救护个体生命健康,保护每一个家庭的完美;医学通过社会防治的方式,救护群体生命健康,保护人群的生命安全,使恶性传染病危及整个人类生命成为历史事件。
现代主流文化在赞美科学的价值时,称道科学怎样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怎样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怎样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等等,但是,科学这些价值的体现的第一个前提是人的生命的健康存在。医学对生命的救护直接维系着人类的安危,是科学辉煌的卫士,支撑着社会的发展。救护生命是医学基本价值的核心理念。
二、生命至上是医学基本价值的本质
曾经在中国两院会议中,一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向所有的中国院士们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医务人员能否杀死一名年仅2O岁智商为2O的年轻人,来为救治三名中国院士的生命提供器官移植?如果可以,从经济效用的角度看,经济价值很高,因为院士创造的社会和经济效用远远高于这位年轻人。但所有的院士们都认为不可以,为什么?那是因为无论是院士还是普通年轻人都是人,只要是人就拥有同样的生命权利,拥有同样的生命尊严,其生命就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他们的生命都是至上的。所以,我们必须反对将市场经济的功利原则来替代生命价值原则,在医学领域中,必须是生命价值至上,在此基础上考虑功利原则,而不能本末倒置。
原因如下:
其一,人的生命与世界上其他万物相比较,是最为珍贵的,表现出终极价值。人的生命存在是一切价值产生的基础。人是万物的尺度,在世界万物中,只有人是具有意识的理性动物,只有人会产生对价值问题的思考。一个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的大小都是相对于一定的人的生命主体来说的,人的生命存在是价值产生的载体。
其二,人的生命价值是其效用价值产生的基础。人的生命的效用价值强调的是某一生命个体对他人和社会的有用性,产生效用价值的基础首先必须是有人的生命存在。只有有了人的生命存在,才谈得上某一生命对他人和社会的意义。显然,效用价值是建立在对人的生命存在本体论意义肯定的基础上的。
其三,医学发展本身内在地包含着对生命至上观念的确认。在古代,我国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中就有“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的思想。隋唐名医孙思邈所着的《千金要方》医书,也以“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而命名。1975年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的《东京宣言》中也指出:“实行人道主义而行医,一视同仁地保护和恢复躯体和精神的健康,去除病人的痛苦是医师特有的权利,即使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也对人的生命给予最大的尊重,并决不应用医学知识作相反于人道法律的事。”
其四,人的生命价值是医学伦理规范建立的前提。医学人道主义要求医务人员对病人要一视同仁,不论病人生理、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有何差别,都须平等对待。医学的公正和公益也要求医务人员公平合理地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这些规定,其中也包含了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因为这些表述暗含一个假定,即个体与个体是等值的、平等的,要求合理地支配和使用卫生资源。
其五,人的生命价值是医学发展的终极判断的依据。医学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促进人的生命健康和幸福,从归根结蒂的意义上来讲,是为了促进人的生存和发展。很明显,医学是以人为目的的,医学的发展最终还是以是否促进了人的发展来衡量。当医学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出现不和谐时,则必须要求医学做出相应的调整,医学模式的转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三、反对将人作为手段
医学作为一门直接为人的生命服务的科学,是将病人作为手段特别是作为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还是作为目的,关系着病人生命质量的高低、好坏。作为掌握医学知识和医学技术的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和帮助的过程中,就尊重人的生命而言,为善可以成为天使的化身,为恶会将天使演变为魔鬼。所以,医务人员认识和把握医学基本价值的内涵非常重要,要恪守生命价值至上原则,在此基础上来考虑生命的质量和效果。我们不能够将功利原则片面地引进医学领域,更不能将功利原则代替生命价值原则,把人仅仅作为手段。
把人仅仅当作工具的做法,在历史上就曾受到过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尖锐批判。
康德认为,人是应当受到尊重的对象,不应当把人当作东西。我们把有理性者称为人,因为他的本性就证明他是目的,不能当作工具。诚然,人是社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人应当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体,即人既作为手段而存在(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又作为目的存在,具有本体论上的价值。若无视人的本体论上的存在,仅仅把人看作是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工具,这样势必大大贬低或丧失人的生命价值。因为手段和工具都是可以有选择取舍的,没有用时就可以丢弃,对人也能这样吗?
在医学领域中,将人作为手段的倾向体现为:将病人当成工具意义上的对象,漠视人的痛苦、尊严;将病人视为展现医术水平的载体,将医治疾病的过程视为“纯科学”过程,淡化人的目的、性质,等等。离开了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何谈医学?
因此,医学要高举生命至上的旗帜,反对将人作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