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体制是去行政化的根本
原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就高等教育改革指出,其教学改革是核心,体制改革是关键[周远清.迈向新世纪的高等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8~49.]。只有突破体制的障碍,其他改革才能顺利推进,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才能步入健康持续的轨道。新型政校关系的建立,使高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地处理高校内部事务,政府不能直接命令或者居高临下地对高校提出任何法律以外或违背高校办学理念的要求,给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梁启超形容变革为变法不变本原,而变枝叶,不变全体,而变一端,非徒无效,只增弊耳。为了应对高教体制势在必行的改革,应有一种新型模式,即领导体制按董事会制,职能部门按科层制,学术单位则实行类行会制。
4.1以董事会制适应现有高校领导体制
为了改变现有高校行政化的趋势,应先从高校领导体制开始改革。人们多认为政府投资办教育,所以高校应由政府管理,但其论点有失偏颇。相关的研究指出高等教育其重要原则会由于政府的管制而破坏,高等教育行政化通常源于政治家直接的干预,政府为民众代表,其教育投资也源于纳税人税金,一个服务型政府在面对教育的管理上应更多以服务而非管制[Antonio A L.Faculty of color reconsidered:Reassessing contributions to scholarship[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2002,73(5):582~602.]。
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是由政府管理,通过拨款为条件参与到高校的具体工作中,如专业及课程的设置等,但这一形式极大影响高校自主办学权。时下的任务便是打破高等教育资源由政府垄断的局面,深化并切实推进高教改革,让高校解开与政府部门及官员的行政束缚,让高等教育成为大众化而非权力集聚的场所,这将对高等教育发展有莫大的好处。
美国的高教体系可谓是世界最先进的,其聚集了众多世界一流大学。Kerr和Gade通过对此现象分析后指出美国之所以取得这一成绩,源于外行董事会制度及董事会统领的校长实权制,重视机会均等、多元主体办学自由选择、强调竞争及资金的充分投入。很多国家模仿美国高校实行了董事会制度,这其间不乏法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由此可见,董事会制度对高等教育的提升有着莫大的支持。
高校董事会制度在西方教育实践中已被证实其有效性,更为重要的是,它形成了一套普遍认可的价值体系。相比我国高校治理制度却无集体决策、个人负责这类的配套机制,高校与社会之间也没有高效沟通机制,对于决策随意性的遏制上,这是相当不利的,这也限制了高校的社会整体利益服务性。为了改变高校管理行政化趋势应借鉴先进的高校办学理念,改变政校关系标准及非行政本质,同时通过高校董事会还高校自主办学权,实现教授治学、校长治校、民主管理、学术自由。
管理体制创新、提升及发展是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重要指导思想,其积极尝试便是高校董事会改革。高校董事会的建立为政府与高校间构筑了中间体,使政府可间接管理高校,这必然作为支持和保护高校方案的优选之一。
高校董事会的建立并未改变其办学方向,一方面,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仍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领导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在董事会成员中选取政府代表和人大代表,党的政策也可通过高校董事会在高校间得以更快落实。但是,政府代表不应作为绝对的控制者和支配者,也没有凌驾于其他董事之上的资格和权力,而应是按照董事会的常规,与其他董事资格平等,每个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力,最终还是根据董事会章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决策。也就是说,政府委派的董事不是作为领导来发号施令和指导工作,而是代表相关利益方来平等地参与和协商有关事务,作为教育家管理高校的有效途径,高校董事会制度已在西方绪国广为推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董事会正常运作首先要有章可循。现行的《高等教育法》暂时并未对高校董事会制进行法律认定,唯一的法律认定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4.2高校职能部门实行科层制
大学是一个更倾向于情感型的社团性机构,尽管就组织的功用与文化个性而言,它有别于其他组织,但一般组织所具有的结构化、制度化特征也同样适用于大学。专门化的特性适于学术研究的发展,在大学的日常事务的职能结构中也同样适用,官僚模式下的行政组织虽然有诸多弊病,但其运行效率却是其他组织难以达到的。在该模式中组织成员是以理性手段进行强制管理,相比其他模式来说更为精确、稳定,且纪律严格性及可靠性都更为理想。
理论基础
马克斯·韦伯组织社会学产生后发展出了科层制,其结合了社会科学与工业主义思想,是一种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其权力分层是依职能及职位进行的,管理的主体是相应的规则。科层制既是组织结构又是管理方式,一方面它是有效进行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是系统协调庞大组织完成大规模行政任务的组织类型。
科层制(bureaucracy)源于政府管理,或称官僚制,韦伯通过对东西方文明大量历史研究和比较后认为该类型下的管理组织对组织内实施强制性控制是现有组织类型中最高效的,虽然官僚主义常被批判为罪恶,但是不可否认其管理人员在整个组织的高效运行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有人甚至提出管理领域官僚组织是治理混乱局面的唯一可行方案[李海萍.大学学术权力现状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4).]。自韦伯科层制理论创立后半个世纪中,其应用近乎涵盖了所有组织,政府机构、工业组织、宗教机构甚至工会等大型组织都历经了科层化,这一类型亦通过发展被证明其高效,现今,科层制组织已成为最普遍的组织形式。
Thorstein对高校董事会的商业化控制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高校管理者不应形同商业类的组织的经理人,不应通过科层制组织其设备、人力及规章。20世纪后高等教育逐步大众化,学生人数激增,与之同时出现的是管理的复杂性急剧加大的多校区巨型大学,高校管理者也纷纷选择科层制以应对这一变
化[Birnbaum R.大学运行模式:大学组织与领导的控制系统[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3:77.]。课层制特征的代表商业组织已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众多学者也将其原因归为受商业组织侵蚀。
Burton也指出,在学术组织的事务性部门的组织等级性要比学术性部门,也即教学和研究部门明显得多。事务性部门接近于其他主要组织类型的责任制金字塔,这种责任制金字塔是经典组织理论的核心内容,也是公众对组织生活兴趣的中心所在,也是组织模式赖以发展的基础[Veblen T.The higher learning in America[M].Transaction Pub,1992:44~48.]。
4.3高校学术单位类行会制管理
作为松散性的大学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也具备科层组织特征,但其归属并不能计入其中,缘于在某些方面大学组织有特有的逆权威性,即其是由明确规章管制顶层部门,教员的职权不能由顶层部门的权威任意改变。虽然大学强调了教员职务的占有制,但更重要的是在基层发挥主导作用的学术自由的原则,其教员的教学、讨论及写作能在这一原则下自由发展。
学术权力即使在整个学院或学术系统发挥作用,但权力渊源仍在学科或专业知识。正是学术权力的积极影响,大学才得以保持其自身发展的逻辑,只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者才能较好地理解高等教育的内在逻辑,并自觉地遵循高等教育的内在逻辑。
4.3.1类行会制理论基础
欧洲的商业与手工业在中世纪得到了长足发展,古代村落公社开始衰落,这时行会已经出现,其实质是利益共同体,画家、演员、商人、船员、工匠行会纷纷成立,一些松散性职业如僧人、乞丐和刽子手的行会都初步形成。许多城市由于王权逐步加强、经济得以发展因而相继获得自治权,学者们行会也于11世纪前后出现,其组织是以探究传播知识的活动形成的共同体,在动因上与其他行会有共同点。学者行会规模随历史演进而扩大,其组织化和制度化也在不断革新,最终发展为中世纪大学的雏形[Giroux H A.Neoliberalism,corporate culture,and the promise of higher education:The university as a democratic public sphere[J].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2002,72(4):425~464.]。
而大学自身中也形成了行会,德国19世纪讲座制的形式达到了顶峰,同时间社会行业的行会却锐减,这缘于众多大学将成建制地完整地保存,讲座制其理论基础构架是以行会模式为主,其学术权力在各种活动中有着绝对性,权力层的决定权也是由学术能力决定。但行会型组织并不适合大规模发展和现代社会市场化的需要。但现代社会市场化与大规模发展使得工商企业多选择科层制替代,一方面是随着大规模化的演进,其封闭性无法适应其不断扩大与复杂进程,行政组织更多需要以理性化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与组织复杂性加剧,行会制分工不明的缺点显露,科层制以其高效率性与分工明细特点更适应社会发展。讲座制的弱化是与大学规模的大众化扩张同步的,这在美国高等教育市场已经得到证实[伯顿.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
与之同时出现的便是类行会制,高教体系特征的复杂性体现为结构混合。单一行会制或科层制都无法存于当代大学,两者交互形成了大学内部职权体系。Corsan提出了大学组织管理的二重性,一为传统管理科层结构,其强调的是上级于活动的控制协调;另一种为教师自治决策结构,重视自主性与个人知识,两者在控制系统结构上互不干涉,且构建于不同权力系统之上[陈立.西方大学自治理念的变迁——从中世纪行会自治到“有条件的自治”[J].高等理科教育,2006(3):26~31.]。
4.3.2学术组织的特殊性不适合严格的科层制管理
大学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决定了科层管理对基层学术组织活动的控制作用是有限的。或者说,在大学的公共生活方面,如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呈现出典型的科层制特点,但在学者的私人活动领域(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则属于学术权力作用的范围,表现出科层制的失灵现象[彼得.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M].北京:学林出版社,2001:102.]。科层组织崇尚非人格化权力,只要职位在,人员更迭不影响权力的运用。某个职能部门如财务处重新委派一位处长,他的职权不会有太多变化;但某个学科来了一位有权威的教授,这所大学的这个学科可能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大学乃大师之谓也,越多的学术精英越能给大学带来更多的荣誉,集合更多优秀的学术资源;但职能部门越多的领导可能只会给管理带来混乱。学术权力是依附于人的,这也是为何很多大学不惜重金延聘知名学者的原因,非人格化的科层组织管理方式不适用于基层学术。当我们提到大学组织的特点时,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大学组织是松散结合的系统,其内部存在着有组织的无序状态。
Tony.Bush对松散结合系统特征表述为四方面:其一是不明确的组织目标,也即为人们常见的宣称性官方表述,并不具体表明组织目标,更多为模糊的公式化言辞,对教学研究等具体事项仅从时间上量化却没有对其质有明确规定;其二是手段和程序不明确,其体现为相连机构间交互影响较小,机构和成员自主权较大;其三是学院组织内部的无序化源于其专业性、规模化与多目标的学院组织,教员更多凭自主权力而非管理者命令教学;其四是强调分权,这从制度上为松散状态基层学术组织提供保障,尽管在减弱行政干预同时会使组织本身混乱无序,但这也从根本上保证了大学教学、学习及研究的自由性。
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精神便为追求真理,它不受人为干预并只能存于学术自由与科学原则中,科学原则本身应凌驾于组织权力之上,组织目标的模糊性对于大学松散组织特征更能发挥出学术自由性,构筑大学特有的学术氛围[伯顿.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