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两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生观是对于人生诸重大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所以人生观的具体表现如公私观、幸福观、荣辱观、审美观、恋爱观、生死观等人生观的具体表现就不应该包括在人生观的内涵之中。并且公私观、幸福观、荣辱观、恋爱观是道德观的部分,是伦理学的主要内容;恋爱观是家庭学的主要内容之一,信仰是宗教观的主要部分,人际关系是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的主要成分,人的需要,是社会心理学和管理心理学的主干内容,成才问题是人才学的基本问题,在不重复的原则下,人生观不应该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也是很容易被接受的。至于人的本质,虽然它是人生观的理论基础,但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并不就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说人的本质也不应包括在人生观的内涵当中。
2.狭义的人生观
邹学荣在《青年学概论》中认为:“人生观主要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评价三个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谈到:“人生观一般包括人生目的、人生价值和人生态度三个基本内容。”
而我们知道在价值概念中,就应包括价值判断和价值评价等问题。这样,两书中的关于人生观有三个组成部分就归结为两个:人生价值和人生态度。
经过以上分析,结合学术界广义和狭义上对人生观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人生观是人们在实际生活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人生存在的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和人生理想的根本看法。
(三)人生观的基本内容
人生观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和人生理想四个方面体现出来的。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别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人生理想,指引着人生的风向标,给人生以前进的动力。这四方面相辅相成,其中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就会追求什么样的人生价值,实现什么样的人生理想。
1.人生目的
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自觉性,这是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人生目的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对“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是人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人们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不同理解,形成不同的人生目的。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生在世,吃穿两字”,某些宗教把人生目的寄托于“来世”“天国”和共产主义者的“为人民利益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等。
我们知道,人生目的是人生行为的动力源泉,无论你的人生目的正确与否,为实现人生目的,人们总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努力拼搏,设法去实现它。但只有正确的人生目的可以使人无所畏惧、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乐观向上,使他们懂得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从而在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地奉献着,创造出辉煌壮丽人生,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反,错误的人生目的则会使人或是投机钻营、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或是虚度人生、游戏人生、放纵人生;或是悲观消沉、看破红尘、厌世轻生;使人把人生价值理解为向社会或他人索取,从而以追逐个人私利,以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利益为人生目的,而给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阻碍。
总之,不同的人生目的决定着人们持不同的人生态度走不一样的人生道路,实现不同的人生价值。
2.人生态度
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每个人在人生实践中,都会遇到义利、荣辱、善恶、苦乐、得失、成功失败、祸福、生死等人生矛盾,都不可能是一条笔直的坦途。如果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对待和处理这些问题,就可以正确地把握人生,取得人生的成功。
人生态度由认知、情感和意志三个要素构成。认知是人从环境中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活动,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推理等心理现象。情感指人在认识客观事物时所产生的内心体验,它包括满意不满意、愉快不愉快、喜爱不喜爱等倾向。意志指人自觉确定目的,有意识地组织、调节行为,并按主观意愿排除障碍和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它是人的意识的能动方面,也是人的主体性的心理表现。其中情感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它能否定认知,改变意志。态度自身是一个整体,是人们对人、对事、对物、对观点的赞成或反对的心理活动。对人,如对毛泽东;对事,如对毛泽东的革命事迹;对物,如对毛泽东故居;对观点,如对毛泽东思想,对这些方面的赞成(肯定)或反对(否定)就是态度。当这些相关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时,人们的人生态度往往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3.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自我意识或自我判断,它是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目的,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如何处理生命历程中个人与社会、现实与理想、付出与收获、身与心、生与死等一系列矛盾,人们总是有所取舍、有所好恶,对于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认同什么抵制什么,总会有一定的标准。人生价值就是人们从价值角度考虑人生问题的根据,是人活着的一种行为取向,是人的行为有意识的选择和追求。人的一生内心深处究竟相信什么,需要什么,坚持和追求什么都是人生价值所特有的内容。
4.人生理想
理想是人们的向往和追求,是有着一定的客观根据,没有客观根据的叫空想或幻想。理想与空想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条件具备时,空想能变为理想,理想失去条件时会变成空想。
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理想在现实中产生,但它不是对现状的简单描绘,而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未来的现实,是人们的要求和期望的集中表现,它激励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一步步地为实现理想目标而奋斗。一个人活在世上,不能仅仅满足于物质上的享受和感官上的愉悦,更需要有崇高的精神寄托。有了远大理想,才能在各种诱惑和压力面前,不改初衷,始终坚定信念和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推动着人生进步、社会进步。
二、世界观、人生观之间的辩证关系
人的人生观是在与世界观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和发展的。世界观与人生观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能互相代替。
首先,世界观决定人生观。世界观是人们对于人自身、对于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它为人们认识世界的每一部分,提供了一个根本的指导,也就必然决定着人们认识人生。世界观的形成和变化,决定着人们的人生观的形成和变化。人们的人生观之所以不同,其主要原因是世界观的不同。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生观从属于世界观,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人生观。只有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才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
其次,人生观也影响世界观。人生观虽然是对世界一部分的看法和观点,但是,它也往往影响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和观点。例如,当一个人对人生完全失去希望时,他就会感到花草无色,日月无光,整个世界都是一片黑暗的。人们的世界观往往打着人生观的烙印。这也就告诉我们,要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用正确的人生观来促进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
最后,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人的人生观如果发生变化,往往会导致世界观发生变化。现实生活说明,一个人即使曾经树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但在人生实践中如果经不起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人生观的侵蚀,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那么,正确的世界观必然也会丧失。
第二节价值观和人生价值的内涵
人生的意义,需要从人生价值的角度进行审视和评价。人们只有找到了自己对生活意义的正确答案,才会自觉地朝着选定的目标努力,以全部的情感、意志、信念去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一、价值的含义
价值,在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范畴、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深度上,往往有着多方面的解释。
“本性说”认为,我们赖以生活的价值是天生的,像包括真、善、美在内的人类的古老价值,以及后来的愉快、正义和欢乐等价值,都是人类本性固有的,是人的生物性质的一部分,是本能的而非后天获得的。
“情感说”认为,价值的源泉在于情感:当合理性遭遇它的限度,对开明的理性的求助不再帮助我们时,那么思维的对位形式即情感可以帮助。情感是通过我们的感觉释放的,它帮助我们感知世界和辨认价值。这里提及的价值是不能测量或计算的价值,只能通过感觉经验或感知领会,例如美的价值。
“抽象说”认为,价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评价某一事物就是来源于并反映了抽象的理想价值。
“奥妙说”认为,价值是一个深奥的、微妙的概念,包容量大且含义模糊,其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其精神实质难以领悟。价值绝不是实在,既不是物理的实在,也不是心理的实在。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价值的最后基础在于人类的自许,在于人类对世界的冀望,在于人类对人性(包括理性和情感)的祈愿。
“关系说”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文德尔班把价值当作是一种联系和关系,并认为是诸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不是专指人类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关系,即任何有联系的事物之间都可能存在价值。
“意义说”或“需要说”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
“属性说”或“效用说”认为价值是指客观事物的一种有用属性。这种观点把价值等同于事物的功能属性,忽略了主体特性和介体特性对于价值的决定性作用。
“主体性说”或“态度说”认为价值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觉地、有意识地赋予客体的属性,它反映了主体对客体的态度。
“劳动量说”认为价值就是劳动价值,它由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来决定。这种价值学说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指定资本化市场下交易的本质,他是一种特定范畴的价值概念。
经济学上认为价值是指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哲学内认为价值是主体的需要和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关系。
《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价值的释义,一种与经济学上的定义相同,另一种是指积极的作用。
以上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价值的某些外部或内部特性,但都有其片面性,均不能全面反映价值的哲学本质。现代社会中,价值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社会范畴,不只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且也是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和美学范畴,它的产生是同人们的需要、社会的需要相联系的。
那究竟什么是价值?
各个时期的思想家对“价值”概念的理解是不同的。如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美国的实用主义价值观,新托马斯主义的价值观和人格主义的价值观等。但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价值观,都未能完全正确地揭示价值的科学含义。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从主客体的关系上揭示了价值概念的科学内涵。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关系中产生的。”这就是说,价值首先体现的是外界事物与人们主观需要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是从人们(主体)和外界(客体)的关系中考察价值概念的。国内不少哲学界专家也大多以主客体的逻辑结构来定义价值。如,中国社科院李德顺这样定义价值:“价值是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和一致。”武汉大学石云霞认为:“所谓价值,就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通过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客体存在的属性对于主体需要的适应与满足所表现出的效益、效用和意义。”也就是说,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即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有用性。主体是指人类,包括一定社会中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客体是指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文化。由此理解,价值,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范畴,我们所说的某种东西有没有价值或者价值何在,想表达的就是价值的客体与主体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关系。一般说来,我们谈及价值这个概念,都是以我们人作为主体而言的,因此,价值可以说就是人(主体)的需要与满足人的需要的外界物之间的一种关系,它以主体为中心,一切价值客体都是主体实践活动的产物,主体需要的变化决定了客体价值的变化。它是标志客体属性和主体(人)之间利益需求相互关系的范畴。所以马克思说:“如果去掉使葡萄成为葡萄的那些属性,那么它作为葡萄对人的使用价值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