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法制意识的培养
要适应依法治教的要求,就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江泽民同志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文章中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熟练地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需的各种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特别是有关经济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利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去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都应当遵照江泽民同志的指示,重视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必要性
一、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是依法治教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我国教育工作开始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依法治教要求教育管理工作从管理观念上、管理职能上以及管理方式上实行两个转变:一个是从过去主要以政策为依据逐步地转移到主要以法律为依据来规范教育工作;二是从过去单一地运用行政手段逐步地转移到依法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教育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管理教育工作。这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如果我们不学习掌握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就难以实行上述两个转变,搞不好依法治教,也就不能提高教育管理的水平。
二、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
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要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科技、文化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国家,而且建设成为民主法制十分健全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主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而依法治教也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不仅要求我们的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这就需要我们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同时,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李岚清同志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座谈会上指出:在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不懂得、不善于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在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条件下,中小学校长自身素质的好与差,直接影响到学校管理的状况。个别校长把校长负责制理解为校长一个说了算,大权独揽,随意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甚至违法乱纪、损坏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这些现象时有发生,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同时也要求我们中小学校长应当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
三、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是带领广大教师、学生及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的需要
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应当只看成是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个人的事情。要通过学好教育法制基本知识,为广大教师、学生及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依法治教的形象,并且带领广大教师、学生和公民认真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只有广大教师、学生及公民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才能使依法治教具有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我们甚至可以说,广大教师、学生和人民群众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规之日,就是依法治教实现之时。我们的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负有带领广大教师、学生和人民群众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责任,如果自己没学好,就担当不起这个责任。
第二节 怎样学好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
要学好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应当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好学习教育法制的专门知识和学习一般的法律知识的关系。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同一般法律知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学习中,既要了解一般的法律知识,也要掌握具有特殊性的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在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和可能,有针对性地选读一些介绍一般法律知识的书籍,搞清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对理解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是十分有益的。
二是注意处理好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和研究教育法律规范的关系。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研究理解教育法律规范,正确地运用教育法律规范。不能认为学习了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就万事大吉、一通百通了,而是要在掌握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理解教育法制规范,学会运用教育法律规范来处理实际问题。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把阅读本教材同阅读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文本结合起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
三是注意处理好学习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和教育案例的关系。教育法制是基本知识相对来说比较抽象,也有较强的专业性。如何从概念到概念,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而教育法律实施中的各种案例,则生动、直观,也有很强的可比性。对于我们理解教育法制知识很有帮助。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学习一些典型案例来加深对教育法制基本知识和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