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同上)
如果要挑贾谊同学写文章的毛病,他讲的“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其中“一”、“二”、“六”应该是数量,不是序数。实际上“可为痛哭者一”,说的是第一件事,也是一件事,就是帝国的心腹之患;“可为流涕者二”,也是序数,说的是第二件事,而不是两件事,第二件事是帝国的外部压力,匈奴的骚扰;至于“可为长太息者六”,他自己点明的,只有“三件事”,如果按曾国藩做的文章结构分析,可为“长太息者”实指五件事,在我看来,则有四层意思。
一是风俗奢靡,民用匮乏;二是道德不彰,教化不兴;三是教育太子,勿蹈秦辙;四是刑罚太重,挫辱大臣。核心的东西,还是要摒弃法家的刑罚思想,同时清除黄老的精神污染,推进儒家的仁义道德。看似陈词滥调,其实在当时确是构建国家意识形态的大事。从叔孙通制订礼仪,到贾谊提倡教化,再到董仲舒独尊儒术,贾谊在这个过程中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儒家这一套,到今天结构、体系、内容等已经非常复杂了,各个时代都对儒家的体系进行了与时俱进的补充和发挥,也塞进了不少私货,儒家的原教旨是什么,现在还有争论,经典在焉,解释经典成了理不清的文字官司。于丹对《论语》有心得,马上有人叫停,说她讲得不对,问题是谁又能讲得对呢?但是,不管怎么说,儒家的这一套,确实对专制独裁有帮助,适合做大一统的意识形态。这个话题暂且按下不提,待读到武帝时再慢慢道来。
儒家的思想里,有一些人文关怀的东西。孔子讲“士可杀而不可辱”,贾谊讲“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
“刑不上大夫”的说法,我们过去都持批判态度,认为这个不公平,是阶级压迫。所以,要求刑亦上大夫。其实,后世需要努力的,不是把施之于庶民的刑罚“公平”到大夫阶级那里,而是把刑不上大夫推广到刑不上庶民。
反对酷刑,让罪犯文明死,甚至消除死刑,这都是现代的文明观念。伊拉克特别法庭对萨达姆实施绞刑,录像泄漏后,遭到批评,就是这种观念渐成普世价值。
过去,我们处置刑事犯罪,要开公审大会,死刑犯要插亡命牌,上书“现行反革命×××”或“杀人犯×××”,名字都要打个红×,至于小偷小摸、男女关系,搞不好也要挂牌游街,当时,没有人觉得这样不合适。我当时读小学,记得每次开公审大会,全校学生都要集中参加,站在公审大会台上的罪犯们,会成为小县城里一个时期的公众话题,城里弥漫着一种狂欢的气氛。
贾谊的这个建议,得到了文帝的回应,后来,再处理舅舅薄昭时,文帝没有直接把他下大狱,而是劝其自杀。“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舅舅为什么要杀汉使者?不知道。
杀个使者就非要把国舅爷办了?不理解。
前面的淮南王刘长,杀了皇帝派去的高级干部,两千石以上的,皇帝都没有要杀他,起码表面上还是要留条命的,难道弟弟就比舅舅值钱这么多吗?
文帝先是派大臣说服舅舅薄昭自杀,没有成果,于是派人穿上丧服到舅舅家里哭丧,薄舅一看丧事已经开始举行,只好配合剧情,自杀了。
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钢铁般的意志一旦确定,并不一定派武装宪兵和刀斧手,赐你个空饭盒,赐你一只烧鹅,你或许还需要意会一下,赐你三尺白绫,或者赐你一瓶苏丹红,你连脑子都不用过。文帝派几个人披麻戴孝到府上这么哭,哈哈,这一招则绝对超前!舅爷您老赶紧磕头谢恩吧。
再后来,有缇萦救父,减除肉刑,可以看出,国家和社会向着文明的方向开始前进。只是这种进步,不能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