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我转向社会史,也可以说是出于一种对踏实的渴望。我早就想我一定要做些微观的研究,问题是:我如何选择我的微观、具有思想意义的微观:如杜尔凯姆的研究自杀,福科的研究疯狂、监狱、性……大要可能不会脱离历史。今天如想逗留在哲学领域,而又要求某种确实性,那就可能只能做一些语言哲学,或者对理性认识的分析等工作,就是说,只能做一种相当形式的、方法论的探讨,而几乎无法探讨重大的实质性问题,所以,甚至可以说,要同时满足我对思想与实证的渴望,我不能不转到社会领域,扣紧某一个社会的某一个历史时期,只有在这里,才能触及很切实又很重要,既能满足我对扎实可靠学术的理念,又能满足我的思想渴望与当世关注的问题。而当从事社会史的工作时,更是必须引证大量的史料,这种引证当然也须具有眼光和经过仔细鉴别。
我想我没有必要埋入史料的海洋之中,我的研究可能主要还不是直接去发掘和统计史料,而是选择和思考已经被整理得最好的材料。
但这种思想与实证之间的度又是很难把握的,我想我可能还是更为偏重于思想。
当埋在材料中久了,就会有点不耐于实证的学术,不耐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思想与创造,正如我前面所说,如果我觉得我写的东西没有创造、创新的东西,我就会感到不耐,甚至很不耐烦——那就真正是“烦”。但同样,扎实的要求也仍旧很沉重地放在我的心上,我怎样才能做到扎实呢?
难道一定要做纯实证的学问才能做到扎实?
我正是被扎实的要求驱向社会史的,但我现在又有点怀念比它层次更高的一种思想理论工作了,我大概还要在思想与实证之间摆来摆去,还要继续探索。
认识自己才能的性质与限度
从事学术的过程也是认识自己的过程,前面实际上也已涉及这个问题,在此我想进一步谈谈如何认识自己才能的性质与限度。人在素质、潜能方面是有差别的,而且差别不易改变,同为文化人、同为学者、同样具有很好的研究能力和写作才能,他们之间却仍有巨大和微妙的差别,由此形成一些大的层次,一个人可以在这一层次内尽量努力,达到这一层次的最高处,但却还是很难、甚至不可能越过这一层次而达到更高的层次,而另一个人可能稍加努力就能进入这一在上的层次。当然,无论是在哪种层次,努力和尽份的精神又是同样伟大和相通的,因为这种精神,我们就不能全然以人们外在的成就、以人们所达到的来衡量一个人。
人又是相当容易迷失自己的,甚至可以说,我们寻找自己的道路,或者说自我成长的道路充满着很多偶然性,有时看起来只是因为碰到了某一本书,或者遇到了某一个人才有今天,我们甚至也不知道我所处的今天这种状况是不是我所能达到的最好状况,而可能只知道它基本上让我满意或不满意而已。人也是非常受他自己所做事情的影响的,所以我们不能不谨慎选择我们所要做的事情,最好不要匆忙地全身心地立即投入某一件事情,自己才能的性质有时很不容易认识,打个比方,一个作家可能写散文和写小说都写得不错,但还是写散文写得更好,甚至只能是写某一种类型、某一种风格的散文写得最好。但是,现在的人们似乎对人的身体素质和能力的差别极其注意和推崇,对人的才智与精神的差别却不甚了了。
我经常会琢磨自己,我的思想类型是哪一类:是更偏于伯林所说的刺猬型还是狐狸型?或者是哈耶克所说的头脑清晰型还是糊涂型?所长是逻辑、体悟,还是玄思?
是分析还是综合?思想方向是更偏于入世还是出世?着述风格是更注重流畅思路、玄思,还是引据据典?着述风格是更偏向现代还是古典?
我渐渐觉到了我学术方法上的一些特点:例如我永远不可能晦涩,永远要把复杂的东西弄得明白,而不是相反。金岳霖、牟宗三等走了晦涩的一路,我却是相反,我走的是胡适、钱穆、冯友兰、徐复观比较明白的一路。国外的社会学家如韦伯是比较善于创造概念的,而托克维尔却不怎么在意概念,他的风格是明白晓畅的。“永远不可能晦涩”意味着:我不擅长创造和处理概念的思想艺术,我只对史实和直觉感兴趣。但这也许是因为我以前太不注意概念,我今后也许应当比以前更重视对概念的提炼和推演。有几种不同的思维方式:(1)从一个概念到另一个概念的演绎;(2)依据事实进行归纳,提出鲜明有力的概括范畴;(3)提出一个事实或概念,对它进行从各方面旁敲侧击的细微分析;(4)在大量的读书及体验中产生许多生动而纷乱的印象(直觉)。那么,在演绎、归纳、分析、印象四种方式中,我可能是倒着的:印象最多,分析尚可,归纳胆小,演绎最弱。在方法论上,我想我是一个经验理性主义者,或者说一个历史理性主义者,我的理性思考不太超出我经验的范围,虽然也不是完全依据经验思考。
写作中可以使用两种不同的思维:一是归纳、综合,从材料引申出解释性的结论,另一个则是处理概念,从概念演绎到另一个概念,这是两种相当不同的思维,在社会史的写作中当然要以第一种思维为主,但有时也要考虑运用第二种思维。然而,如何从有些概念能够演绎出丰富的内容,而从有些概念却不能?这就是说:有些基本概念之所以有生命力,可能是因为它来自对事实的概括,当然,概念又有自己的逻辑,会自己自然地产生出一些东西,只要我们善加应用。
而我感觉我写作的一个弱点是:不擅或者说不敢使用大的概念、专门概念,不擅处理这些概念,而宁愿使用日常语言,这样可能有利有弊,利是不易有大失误,弊是概括性不够,有时也不够明确。此外,似乎眼界也不够高,气魄也不够大。黑格尔是最擅长使用概念的。但我可能也不用过分担心不擅处理概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风格,关键是要有思想,要有你自己独特的思想。沉浸在思想中是多么幸福。一切都已经具备:年龄、材料、时代、问题、安宁、闲暇……在这书房的灯下,在这懒洋洋的姿态中,我只愿做一个好的思想者。我也许还有幸能目睹我的思想在晚年变成一些人脑子里的观念。思想和写作,这确实是使我最着迷的两件事,而它们又是不可分割地连接在一起。
我常常觉得,比起写文章来,我可能更适合于写书。写书可潜思、深入、全面,而近一百多年来我们一直仓促行动得太多,潜心思考得太少。从外在条件来说,比起“文革”时期来,写日记,小道消息,私下评论的自由我们早已经有了,不必“道路以目”而能够“偶语诗书”,当然,重要的是要有公开(向公众)表达的自由、公开运用理性的自由——而最优先的就是出版自由,我想,我们在相当程度上也已有了这方面(严格学术意义上的)出版书籍的自由。报刊,尤其是电视虽然有它的巨大威力,但是也有它的问题和限制。作为思想型的知识分子,也正是在对自由有一些合理及不合理的限制时、在争取合理的自由而它又未全部到来时,他们的工作才最有意义。此时,保持着一种紧张也可努力深入。并且,对什么是“自由”也还须有认真的反省。在某种意义上,今日“正是着书好时光”。而从内在的条件来说,我也喜欢先尽量收集全一个主题的资料,对之做一种尽量系统的思考,我也喜欢安静而非喧嚷,并觉得自己能有一种很大的定力。总之是要安心写作,有时我觉得自己不写作就几乎不能够连续地、系统地思考,有时甚至觉得仅仅由于放慢写作而丢失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但写作并不是指写用来发表的东西,而毋宁说更多地写那些不供发表的札记、笔记。读书、思考与写作的比例要合适,积累与发表的比例也要合适。
我感觉我的文字风格已逐渐定型:这就是一种注重思想,非古奥的典雅,亦非细碎白话的那种明快流畅的风格。我也明白了,我只能按自己的方式写,不要怕自己不合流,不要怕别人说自己的文字浅或者怪。我的着述风格是一种多产的风格,是一种兼顾时代与历史的风格,是一种眼睛向里(经常自省)和笔锋向外(也要人读)的风格,是一种介于逻辑与情感、思想与实证之间的风格,是整体统合和局部分析的风格。虽然我的文字流畅,但我希望它不会流于浅薄,这需要不断调动我的思想力和充实我的读书功底为之作担保。最重要的是要使自己真正思考起来,真正让自己的思想流动起来,在思考中吸纳与组织材料,也让思想接受材料的检验与修正。
我也约略定型了我的写作方法,这就是首先在广泛继续搜集和大量阅读准备好的材料时积极地、也不无散漫地思考,记下自己所有有益的想法,然后积聚到一定数量时,再形成大致的提纲,分成几个部分,几个问题,然后就可以写了。也就是说,步骤是:(1)读材料、积极思考(尽量围绕一个重要问题,但也不排除其他有关问题);(2)逐渐形成提纲(一本书往往要有一打以上的提纲!);(3)正式写作。写作的成功顺畅实际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第一步是否思考得足够多,足够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