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理借鉴其他发达国家依法治校的经验。以日本教育法体系为例,它是分为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社会教育法、教育行政组织法、教职员法等具体分支的,而其中学校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的子法,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依据,而我国教育法制体系处于初创阶段,教育法刚刚出台,围绕学校教育尚未形成一部学校教育方面统一的法典,这对学校管理者实施依法治校在法律依据上就存在不明确、不系统的问题,我们应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国外的先进做法,总结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为国家立法、学校管理者提供理论支持。为了使中国教育发展跟上世界潮流,必须确立一种新的学校管理理念。即学习发达国家学校管理中依法治校的先进经验,已成为当务之急。日本的《学校教育法》是1947年出台的,公布以来共计修改36次,这说明本世纪40年代日本学校管理就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日本教育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不能说不与它的法制化管理直接相关。该法的出台也很早就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依法治校的系统根据,而我国在这方面显然是落后的,当然,我国教育立法是走了从微观到宏观、从部分到整体的过程,前些年出台了关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等管理规章,最近又出台了《高等教育法》,相信在这些不同层次学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系的中国学校教育法,也是可行的,但不等于没有统一的学校教育法,就不能实施依法治校,这显然是教条的。
法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学校民主化管理方面有许多可资借鉴的东西,校务委员会制度就是一例。虽然我国《高教法》未将其写入,但只要与法律相一致,在实践中就可以借鉴和采纳。尽管立法是国家的职责,然而,作为学校管理者,为了教育的振兴,必须充分理解把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必要性,有效运用并发挥已有的法律、法规的作用。同时,要根据已有法律,以法治精神为指导,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从理性的高度实施依法治校。
三、依法治校的意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必然呈现出开放式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学校在发展建设上,要走出传统封闭式管理体制,建立起法制管理模式。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如下:
1.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
(1)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过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统得过死、管得过细、干涉过多,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学校在内部管理上无法可依,单靠行政指令开展工作,决策不够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这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步伐。学校管理者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势必推进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即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
(2)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应该说目前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从总体上已经覆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各项工作已经置于统一规范之下,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将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3)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
(4)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一是对外当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严惩不法之徒;二是对内明确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各自的合法权益。
2.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依法治校的实施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西方国家,上个世纪60年代学校行政管理也是突出领导的作用,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普遍强调领导个人因素对学校的影响。如领导和员工的关系质量、管理权的分配、领导的职责等。这种领导权变理论有它积极的一面,然而经验表明,此种观点也有其缺陷:一是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具有经验性,科学性、稳定性差。我们这里并不否认领导者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但从学校发展的可持续性上讲,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强调领导者的作用,就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更容易进入良性循环,学校发展也不至于因领导人的好恶而产生起伏跌宕。
3.有利于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都是国民教育的主要途径,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又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的质量,影响国民的整体素质和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法国、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发达,战后日本的崛起,都向世人昭示了这一点。战后的日本,在大力发展教育,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制定了完整的《学校教育法》,通过法治途径规范学校管理、发展学校教育,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提高国民的科技和文化素质,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日本的综合国力。据统计,日本在1950~1972年间,科教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达到了52%,美国自1945年以来,产出增长的一半得益于教育和科技的进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定位,是我国迈入21世纪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学校内部管理的四个结合
管理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要提高学校内部管理质量,必须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坚持四个结合。否则,将使学校内部管理事倍功半,无法收到应有的功效。四个结合如下:
一、经验管理与科学管理的有机结合
在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已有的并被实践反复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实施经验管理的同时,必须与科学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科学管理,即按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进行管理。这既是客观的,又是唯物的。比如:对师生员工的管理,我们既要借助管理经验,抓好常规管理,充分利用其表象和印象,同时又必须透过各种表象,把视角伸入其内心深处,把握他们生理和心理变化以及动机、兴趣、需要与其认知、情感、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在处理某问题时,我们在借助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同时,又必须深入研究该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此问题与彼问题的联系以及此问题已产生和可能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然后再根据政策和实际给予恰当的处理,而恰当的标准就是“度”。经验管理与科学管理的有机结合,能使管理更趋合理、完善,服众效果明显。
二、情感管理与制度管理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