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事瞽叟
【原文】
孟子之书,上配论语,唯记舜事多误,故自国朝以来,司马公、李泰伯及吕南公皆有疑非之说。其最大者,证万章涂廪、浚井、象入舜宫之问以为然也。孟子既自云尧使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则井、廪贱役,岂不能使一夫任其事?尧为天子,象一民耳,处心积虑杀兄而据其妻,是为公朝无复有纪纲法制矣!六艺折中于夫子,四岳之荐舜,固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然则尧试舜之时,顽傲者既已格乂矣。舜履位之后,命禹征有苗,益曰:“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亦允若。”既言允若,岂得复有杀之之意乎?司马公亦引九男、百官之语,烝烝之对,而不及益赞禹之辞,故详叙之以示子侄辈。若司马迁史记、刘向列女传所载,盖相承而不察耳。至于桃应有瞽叟杀人之问,虽曰设疑似而请,然亦可谓无稽之言。孟子拒而不答可也,顾再三为之辞,宜其起后学之惑。
【译文】
《孟子》一书,上继《论语》,唯记载舜帝事迹则多有错误。因此自本朝以来,司马光、李觏、吕南公都有怀疑非难的说法。最主要的问题是孟子证明自己的弟子万章所说舜曾涂抹过粮仓,修浚过井,舜的异母弟象进入舜的皇宫提问都是真有其事。孟子既然亲自说过尧使九个儿子来服事舜,使两个女作舜的妻子,百官牛羊仓廪已经具备了,以服事舜于畎亩之中,则修进、涂抹粮仓等贱役,难道不能使一位农夫去作这种事吗?尧为天子时,则舜弟象不过是一个普通百姓,处心积虑要杀兄并想霸占兄的妻子,真是朝廷之上已没有纲纪法制了。《六经》的道义是孔子判断是非的法则,四方部落首领推荐舜,本来是说:“瞽的儿子。父亲顽劣,母亲嚣张,弟象狂傲,但舜能克制自己,以孝行美德感化他们,家务处理十分妥善。
家人也就改恶从善,使自己的行为不至流于奸邪。”然而,在尧试用舜的时候,顽劣的瞽、狂傲的象已经改变了。舜即位之后,命令禹去征伐有苗氏,益说:“舜帝当初在历山时,每天去田地,对天号泣痛哭,请上天拯救自己的父母,父母负罪隐藏起来,舜单独来见瞽叟,并表现出非常恐惧谨慎的样子,瞽叟也允诺。”既然说瞽叟已经允诺,怎么会还有杀舜的想法呢?司马光也引用九男、百官的话,淳厚的对答,却不如益赞美禹的话,所以详加叙述以给子侄辈看。像司马迁的《史记》、刘向的《列女传》所载,大概都是承袭《孟子》的说法而没有加以详审的缘故。至于桃应有瞽叟杀人的问话,虽然是假设的疑问而请孟子回答,然而也可以说是无稽之谈。孟子拒绝回答是可以的,却再三为瞽叟辩解,这样反而引起后辈学士的疑惑。
孔子正名
【原文】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子之迂也!奚其正?”夫子责数之以为“野”。盖是时夫子在卫,当辄为君之际,留连最久,以其拒父而窃位,故欲正之,此意明白。然子欲适晋,闻其杀鸣犊,临河而还,谓其无罪而杀士也。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称朝歌,墨子回车,邑里之名不善,两贤去之,安有命世圣人,而肯居无父之国,事不孝之君哉?是可知已!夫子所过者化,不令而行,不言而信,辄待以为政,当非下愚而不移者。苟其用我,必将导之以天理,而趣反其真,所谓命驾虚左而迎其父不难也。则其有补于名义,岂不大哉!为是故不忍亟去以须之。既不吾用,于是慨然反鲁。则辄之冥顽悖乱,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子路曾不能详味圣言,执迷不悟,竟于身死其难。惜哉!
【译文】
子路说:“卫国国君请您去治理国政,您准备首先干什么事情呢?”孔子说:“首先要纠正名分不当的现象。”子路说:“您太迂阔了,怎么去纠正呢?”孔子责备数落子路太卤莽了。大约当时孔子在卫国,当卫出公辄是君主之际,留连最久,因为辄抗拒其父并夺取其位,故欲纠正这种名分不当的现象,此意是很明白的。然而,孔子打算去晋国,听说晋人赵简子杀死了窦鸣犊,到了河边就返回来了,他认为晋国人无罪而杀了贤士。有个里的名字叫胜母,因其名不顺,故曾子不去该里。有个县邑叫朝歌,墨子掉转车头,他认为邑名不合时宜,两位贤人都不愿去是非之地,何况孔子这样的命世贤人,怎么会居住在无父之国,服事不孝之君呢?这是可以想像得到的。孔子所经过的地方,那里的老百姓就得到感化,他没有下命令但其学说得到了贯彻执行,他没有很多的言论,但获得了广泛的信任。卫辄欲任用孔子执掌政事,卫辄当然也不是下愚而不可改变的人。假使任用孔子,孔子必将引导他服从天理,而使他返回本真。所谓让卫辄驾车空着左边的位置以迎接他父亲回来也并不是难事。如果这样做可以挽回自己的名义,难道不是很有意义的事吗?这就是孔子不忍马上离开卫国而在等待的原因。既然不用他,于是慨然离开返回鲁国。这样卫辄的愚昧无知狂悖忤逆就不能逃脱天地之间的惩罚了。子路曾不能详细玩味孔夫子的圣言,执迷不悟,竟然死于卫国之难,令人可惜呀!
潜火字误
【原文】
今人所用潜火字,如潜火军兵,潜火器具,其义为防。然以书传考之,乃当为熸。左传襄二十六年,楚师大败,王夷师熸。昭二十三年,子瑕卒,楚师熸。杜预皆注曰:“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释文音子潜反,火灭也,礼部韵将廉反,皆读如歼音。则知当曰熸火。
【译文】
如今人们所用潜火字,如潜火军兵、潜火器具,其释义是防御的意思。然而用书传加以考证,就应当是熸(音尖,即火熄灭之意)。《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楚军大败,楚王被创,军队如同火灭。昭公二十三年,楚军主帅子瑕死,楚军如同火灭再无气势。杜预注释说:“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释文》音子潜反
,火灭之意,《礼部韵》音将廉反,都读如歼音。就知道当说成熸火。
永兴天书
【原文】
大中祥符天书之事,起于佞臣,固无足言。而寇莱公在永兴军,信朱能之诈,亦为此举,以得召入,再登相位,驯致雷州之祸,凤德之衰,实为可惜!而天禧实录所载云:“周怀政与妖人朱能辈伪造灵命,冀图恩宠,且日进药饵。宰相王钦若屡言其妄,复密陈规谏。怀政惧得罪,因共诬谮,言:‘捕获道士谯文易,蓄禁书,有神术,钦若素识之。’故罢相也。”朱能之事,钦若欲以沮寇公之入则有之,谓其陈规谏,当大不然。傥非出于寇,则钦若已攘臂其间矣。实录盖钦若提举日所进,是以溢美,岂能弭后人公议哉!
【译文】
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所谓上天下诏书之事,起源于佞臣,本来不值得提起。而寇准当时在永兴军为官时,听信朱能的欺骗,也参与了其事,以致被朝廷召见,并重登相位,顺理成章地导致了他被贬雷州(今广东海康县)的灾祸,德行名望衰落,实为可惜!而《天禧实录》记载说:“周怀政与妖人朱能辈伪造灵命,希图得到皇帝的恩宠,并且每日进献药物。宰相王钦若屡言他们的胡作乱为,并且向皇帝秘密陈述自己的意见。周怀政恐惧因此事获罪,因此共同诬陷说:‘捕获了一个叫谯文易的道士,藏有禁书,有灵验法术,钦若一贯与他相识。
’因此王钦若被罢相。”朱能之事,王钦若想借此来阻止寇准入相则是存在的,称他向皇上陈述劝谏,那就大不然了。倘若不是要对付寇准,王钦若早就与朱能等伙同一起了。《天禧实录》大概是王钦若被提拔的那天进献的,目的是为自己说好话,这样做难道能够消弥后人的公议吗?
王裒嵇绍
【原文】
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鲧之罪足以死,舜徇天下之公议以诛之,故禹不敢怨,而终治水之功,以盖父之恶。魏王裒、嵇绍,其父死于非命。裒之父仪,犹以为司马昭安东司马之故,因语言受害,裒为之终身不西向而坐。绍之父康以魏臣,钟会谮之于昭,昭方谋篡魏,阴忌之,以故而及诛。绍乃仕于晋武之世,至为惠帝尽节而死。绍之事亲,视王裒远矣!温公通鉴,犹取其荡阴之忠,盖不足道也。
【译文】
舜杀了鲧,而将鲧的儿子禹提拔上来,舜是按照天下的公议来诛杀鲧,因此禹不敢有所怨恨,而且终于治水成功,弥补父亲的罪恶。曹魏王裒、嵇绍,其父死于非命。王裒之父王仪,本是司马昭的安东司马,因言语不慎遇害,王裒终身不向西而坐(意即终身不向西晋称臣)。
嵇绍之父稽康,为曹魏大臣,钟会进谗言于司马昭,时司马昭正准备篡夺曹魏大权,暗地里忌恨嵇康,借故将他诛杀了。绍乃仕于晋武帝之时,以至为保护晋惠帝尽节而死。嵇绍对待自己的父亲比王裒差远了!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还节取了嵇绍在荡阴为惠帝尽节之忠,这是不值得称道的。
张咏传
【原文】
张忠定公咏,为一代伟人,而治蜀之绩尤为超卓,然实录所载,了不及之,但云“出知益州,就加兵部郎中,入为户部。后马知节自益徙延,难其代。朝廷以咏前在蜀,寇攘之后,安集有劳,为政明肃,远民便之,故特命再任”而已。国史本传略同,而增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皆诋其知陈州营产业,且与周渭、梁鼎辈五人同传,殊失之也。韩魏公作公神道碑云:“公以魁奇豪杰之才,逢时自奋,智略神出,勋业赫赫,震暴当世,诚一世伟人。”道州所刻帖,有公与潭牧书一纸,王荆公跋其后云:“忠定公殁久矣,而士大夫至今称之,岂不以刚毅正直有劳于世若公者少欤?”文潞公云:“予尝守蜀,睹忠定之像,遗爱在民,钦服已甚。”黄诰云:“公风烈如此,而不至于宰相,然有忠定之才,而无宰相之位,于公何损?有宰相之位,而无忠定之才,于宰相何益?公虽老死,安肯以此易彼哉!”观四人之言,史氏发潜德之幽光,为有负矣。
【译文】
忠定公张咏,为一代伟人,而治蜀的功绩尤为超然卓著。但《实录》所载,一点也没有涉及,只是说:“出任益州知州,加官兵部郎中,入朝廷为户部尚书。后来马知节自益州调往延州(今陕西延安),难得有人代替马知节的职务。朝廷以张咏以前在蜀,贼寇犯难之后,安集百姓卓有成效,政治贤明肃穆,百姓安宁,因此再次任命他为益州知州而已。”正史本传记载大略相同,只是增加了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实录》与正史都诋毁他任陈州(今河南淮阳)知州时,私营产业,并且将他与周渭、梁鼎五人同传,这尤其失之妥当。韩琦为张咏作的神道碑说:“公以魁奇豪杰之才能,逢时奋进,智谋胆略神出鬼没,功勋赫赫,震惊当世,真正是一代伟人。”道州(今湖南道县)所刻的帖,有张咏与潭牧书一纸,王安石在后面写了跋,说:“张咏去世已经很久了,而士大夫至今还在称颂他,难道不是表明像张咏那样刚毅正直、有功劳于世的人太少了吗?”文彦博说:“我曾经出守过蜀地,看到张咏的遗像,他将仁爱留给百姓,我十分钦佩他。”黄诰说:“张公风烈如此,而没有担任过宰相,然有张公之才,而无宰相之位,对张公有什么损害呢?如果有宰相之位,而无张公之才,对宰相又有什么益处呢?张公虽然老死,也不会有人愿意用宰相之位去换取张公的才能。”
观这四人之言,写历史的人,如果不能将没有显露的光辉展示出来,那就是有负于历史了。
绯紫假服
【原文】
唐宣宗重惜服章,牛丛自司勋员外郎为睦州刺史,上赐之紫,丛既谢,前言曰:“臣所服绯,刺史所借也。”上遽曰:“且赐绯。”然则唐制借服色得于君前服之,国朝之制,到阙则不许。乾道二年,予以起居舍人侍立,见浙西提刑姚宪入对,紫袍金鱼。既退,一合门吏踵其后嗫嚅。后两日,宪辞归平江,乃绯袍。予疑焉,以问知合曾觌曰:“闻临安守与本路监司皆许服所借,而宪昨紫今绯,何也?”觌曰:“监司惟置局在辇下则许服,漕臣是也;若外郡则否,前日姚误紫,而谒吏不告,已申其罚,且备牒使知之,故今日只本色以入。”姚盖失于审也,然考功格令既不颁于外,亦自难晓。文惠公知徽州日,借紫,及除江东提举常平,告身不借。予闻尝借者当如旧,与郎官薛良朋言之,于是给公据改借。后于江西见转运判官张坚衣绯,张尝知泉州,紫袍矣,予举前说,张欣然即以申考功,已而部符下不许,扣其故,曰:“唯知州借紫而就除本路,虽运判、提举皆得如初,若他路则不可。”竟不知法如何该说也。若曾因知州府借紫,而后知军州,其服亦借,不以本路他路也。近吴镒以知郴州除提举湖南茶盐,遂仍借紫,正用前比云。
【译文】
唐宣宗看重服饰制度,牛丛自司勋员外郎外任睦州(今浙江淳安)刺史,宣宗赐给他紫服,牛丛谢过皇上后上前一步说:“臣所穿的红色官服,是刺史官所借吗?”宣宗急忙说:“把红色朝服也赐给你。”这是说唐代借服色必须于皇帝面前穿上,而宋朝的制度,到皇帝住的地方就不允许借服色。孝宗乾道二年,我担任起居舍人,侍立于皇帝左右,见浙西提刑姚宪入朝对问,穿着绣有金鱼的紫袍朝服。退下去后,一官署门吏跟在他后面窃窃私语。过了两天,姚宪辞归平江(今属湖南),穿的是红袍。我感到疑惑,就问知阁曾觌说:“听说临安知府和本路监司都允许穿借来的朝服,而姚宪昨天穿紫袍,今天却穿红袍,这是何故呢?”曾觌回答说:“监察州县的长官(如提刑一类)只有在京城设有办事机构的可以穿借的朝服,如漕运大臣就是这样,假若是京城外的州郡,又没置办事机构于京师的,监司则不允许。前天姚宪误穿紫袍,而引见臣下传达命令的谒吏没有报告,已表明要对他进行惩罚,并且已登记在案,所以今天只让他穿红色朝服入朝堂。”姚宪大概是没有好好思考,不过考功令式既不对外颁布,故很难自晓。文惠公洪适(洪迈长兄)外任徽州(今安徽歙县)知州时,向朝廷借了紫色朝服,当被任命为江东提举常平时,只给他委任状而不借朝服给他。我听说借朝服的规定并没有改变,我与郎官薛良朋谈论此事,于是给凭据可以改借。我后来在江西见到转运判官张坚衣红色官服。张坚曾为泉州知州,是时穿的是紫袍。我对他列举知阁曾觌的说法,张坚欣然同意立即向朝廷申报考功,而主管部门下令不予批准,我询问其原因,回答说:“知州借紫唯给予在本路任职的,虽运判、提举都得如以前一样,在其他路则不行。”这就搞不清楚究竟是如何规定的了。假若是曾因担任过知州知府的可以借紫官服,而后来为知军州,也可以借服,不分本路他路。近人吴镒以知郴州(今湖南郴县)调任提举湖南茶盐,遂仍可以借紫,正是依照以前的旧例说的。
枢密名称更易
【原文】
国朝枢密之名,其长为使,则其贰为副使;其长为知院,则其贰为同知院。如柴禹锡知院,向敏中同知,及曹彬为使,则敏中改副使。王继英知院,王旦同知,继冯拯、陈尧叟亦同知,及继英为使,拯、尧叟乃改签书院事,而恩例同副使。王钦若、陈尧叟知院,马知节签书,及王、陈为使,知节迁副使,其后知节知院,则任中正、周起同知。惟熙宁初,文彦博、吕公弼已为使,而陈升之过阙,留,王安石以升之曾再入枢府,遂除知院。知院与使并置,非故事也,安石之意以沮彦博耳。绍兴以来,唯韩世忠、张俊为使,岳飞为副使。此后除使固多,而其贰只为同知,亦非故事也。又使班视宰相,而乾道职制杂压,令副使反在同知院之下,尤为未然。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