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在梦怡家,我见到她的表哥凌华。
“叶卉,你好。”当凌华的手很有力度地握住我的手时,我简直有点受不了,忍不住“哎哟”了一声。
梦怡在一旁拿起一本《法律与生活》杂志,狠狠地砸了凌华的脑袋一下,大声说:“表哥,你也太没风度了,哪有像你这样的,对女士这么不尊重,还是学法律的呢!”
他把手松开了,摸了摸脑袋,冲梦怡咧咧嘴说:“打人犯法,你懂不懂?”
“不懂?”她把头一扭,故意说,“这叫正当防卫。谁叫你欺负我叶姐了。”
“天地良心,握握手,亲热点也叫欺负?要让你来打官司,一保一个输。”
我忍不住笑了,说:“大律师,得了吧。我这儿没说什么,你就得便宜了,还狡辩啥呀!难怪有人说你们律师都是些铁嘴钢牙,无理辩三分的主儿。”
“得,就凭这话,你们的官司,我是不能管了。天底下的律师,谁还愿意干那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哟。”
他摇了摇头,夹起公文包要走的样子。
“哎,”梦怡急了,一把抓住凌华的胳膊说,“你怎么那么架子大,是不是还想让我们秘书长给你送上点礼呀。”
我连忙说:“梦怡,别闹了,咱们说点正经的。”
凌华甩了甩胳膊,笑着说:“小丫头,手还怪狠的,都快让你给捏肿了。”
梦怡的妈妈听见吵闹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推门进来,见我们有说有笑的,便说:
“梦怡,没正形,客人来了,也不讲究点。”
“伯母,没关系的,平常,我们也这样。”我忙说。
她妈妈向我点点头,关上门走了。
梦怡的闺房里出现了短暂的宁静。
我打量着凌华,他比前些年更结实了。十多年前,爸爸他们军在东北某地驻防,我们两家都住在一个军官宿舍的大院里。我爸爸当时任副军长,他爸爸是军参谋长。我们都在驻地附近一个地方办的中学读书,他高我一级。我印象中,他当时长得又瘦又高,像根豆芽菜似的。
那天,我在大街上碰到他。如果,他不是主动和我打招呼,我是绝对认不出他的。他当时告诉我,他爸爸离休后,回了老家成都,而他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河北的保定市,由于舅妈在T市给他介绍了个对象,结婚没几年,他便调过来了。
他在街上打趣地跟我说,日后,如果有个打官司告状之类的事,尽管找他好了。
我连想都没想地告诉他:“谢谢你了,今生今世,我可能也不会遇到这类事情的。”
他说:“叶卉,话可别说太死了。这个保票,可谁也不好打的。”
真没想到,他的话竟不幸言中了。
“哎,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话吗?”凌华沾沾自喜地问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说:“我说怎么到处都在开办律师事务所呢,敢情是这码事呀?”
梦怡推了表哥一下说:“哎,我可告诉你,这场官司的理儿,可都在我们这儿。我们本来想和晚报社‘私了’,可他们愣是想把这事情无声无息地压下来。我们这叫先礼后兵,叶姐,你说对不对?”
“对不对都让你说了,还问我个啥?”我笑了。
他没有笑,拉开公文包,从中抽出那张报纸,展开说:“你们和晚报社的事,我也早有耳闻,在T市造成的影响也很大。既然他们不想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你们要讨回个说法也是正当的。不过,这要涉及当事人的许多问题,我想详细地调查和了解一些具体情况,还要取证,这样才能以理服人,在法庭上也不至于被动。”
“表哥,哪用得着那么麻烦呀!道理明摆着的:我们有理,他们理亏;我们是受害者,他们是诽谤者。如果我是律师,法庭上,三八两句话,这官司就会打赢的。”
“嗬,看你说得多轻松,简直就像你嚼巧克力那样容易,是吧。”他反唇相讥。
“就是吗。我看没什么难的。”梦怡胸有成竹地说。
“那好,我来问问你。你们要和谁打官司?”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晚报社了。”她不加思索地说。
你说得并不严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应是文责自负。当然,你们同晚报社进行交涉是可以的,他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若诉诸法律,第一被告应当是文章的作者,而不是晚报社。
“我可以举个例子,在前年曾经有一起轰动全国的名人官司,就是李谷一诉汤生午案,而刊载此文的《银屏声报》并没有成为主要被告。另外,假如提出诉讼,你们和美协都没有权力越俎代庖,原告只能是文章的直接受害人晓戈。请问刘小姐,你到现在连打官司的原告和被告都没搞清楚,还有什么资格口吐狂言呢?”
梦怡让表哥的一番话说愣了,瞅了瞅我说:“好家伙,原来要讨个说法还有这么一大堆说道呀。”
“看起来,你还真应当学点法律知识呢。”凌华认真的对她说。
我也从他的话语中受益匪浅。记得他在中学时就是个小说客。课下,有时还胆敢为一个问题的是非与老师争论个不休。谁知,如今都派上了用场。
他又详细地询问了晓戈回来以后的情况。之后,他略加思索地说:“这个官司也许并非象你们原先想象的那样简单。那份报纸,我反复地看了好几遍。文章的作者何由在通篇文章的遣词造句上是花费了一番功夫的。在是与不是之间,采用了模棱两可的笔法,打了许多擦边球。就拿文章的大标题:‘名画家借画展逾期不归,女模特赴东京频繁约会’来说吧,请注意‘逾期不归’这几个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既可视为出走国外,又可理解为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但读过报纸的人,往往被诱导为前一种解释。这也许会成为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至于频繁约会,也可能造成不同理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他停顿了一下,又说,“另外,文章在许多关键的地方,也采用了‘据说’,‘也许’等含糊的词语,这些话,在法庭的辩论中都是要打折扣的。所以,一旦晓戈状告何由和晚报社侵犯其名誉权,我们就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抓住有说服力的证据。”
“有这么复杂?”我问。
“从法律角度上,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由于涉及许多人,包括晚报社的切身利益,恐怕会有许多阻力,这些,事先都不能不充分考虑进去。”
当我从梦怡家出来,心情竟有些沉重起来。
是啊,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刚刚步入法制的轨道,但制度还不够健全,还有许多人为的因素掺杂在里面。许多官司即便打赢了,也并非想象的那么轻松。就拿类似晓戈这样的有关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社会上多如牛毛的小报中也是数见不鲜的,可又有几个人有精力,有能力去寻求法律保护呢。包括当今的一些大名星,对那些捕风捉影的天方夜谭也显得无可奈何。我在一张文摘报上就见到过这样一条消息,一个报社的总编辑对声言状告他的受害者说,他巴不得有人来告他呢。如果你一告,全国便会有成百上千的报刊转载,这无形中为这家报纸做了免费的广告,何乐而不为呢。上些天,我去晚报社,对方不也流露出这种心态吗?可如果把这件事压下去,我又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呢!
我正在漫无边际地走着,漫无边际地想着,身后传来了摩托车的马达声。
“嘎吱,”一辆红色的“铃木”停在我的跟前。
我定睛一看,是位一身牛仔服装束的女人。她将一只脚叉在马路边,亲热地叫了声:“叶姐,上车吧。”
这声音好熟,可我又一下认不出是谁了。她索性摘下那顶红色的头盔,露出了那张白皙俊俏的脸庞。
是杜媛媛?我真没想到。
“嘿,‘猎头’,鸟枪换炮了,想去哪儿‘打猎’去?”我打趣地说。
她咯咯地笑起来,拍拍她的坐骑,自豪地说:“瞧瞧,这是我的战利品,不赖吧。”
“战利品?”我给她搞糊涂了,直勾勾地瞅着她。
“是这样,前些时候,我们公司为中外合资的一家电子有限公司‘挖’来了一个高级工程师,搞计算机软件设计的,结果,人家一来就带来了好几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有种软件一问世就占领了国内市场。人家公司老板感恩不尽,除了按约定付给我方高额费用外,还问我缺什么。我也没客气,说:我们干这行,整天东跑西颠的,就缺辆摩托车。那老板二话没说,第二天便叫人把车送来了,新型的‘铃木’。价值两万多元呢。”
“哎,这好事怎么都让你一个人摊上了,可真有你的。”我羡慕地说。
“上车吧,我送送你。”
她潇洒地将头盔戴在头上,又嘱咐了一句:“别忘了把后箱的头盔戴上,否则,要罚款的。”
待我跳上车,她驾着“铃木”一溜烟地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