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世界比成人简单、纯净。无论是他习字、画画,还是比赛、获奖,就是一种爱好、兴趣,是出于对书画艺术的喜爱、对习字画画过程的享受,能够体会沉浸在其中的快乐、愉悦,而没有成人世界中对成绩、对荣誉甚至功利的重视,更没有人情世故和什么面子。如果父母把这些因素看得很重,并因此让孩子像完成任务一样来做这些事情,就会使孩子觉得原本快乐的事变成了负担、愉悦变成了压力,而对它产生逆反,失去兴趣。
陆森自幼学习书法、绘画。天资的聪慧,加上老师的悉心指导,使陆森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从上小学起,就先后在区、市、全国,以及一些国际少儿书画大赛上获奖。随着获得的奖项越来越多,陆森在当地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一些媒体记者要采访他,报刊、杂志希望发表他的作品,还有很多人通过各种关系想得到陆森的作品,或挂在家里装饰,或给自己的孩子当做样板。
起初,陆森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和荣誉带来的赞美中,还兴趣盎然。但渐渐地,因为这些额外的“工作”占用了他很多时间,与他原本已经很紧张的学校学习、正常的书画习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陆森也开始厌烦了,不愿意再做这些事情了。
可是,爸爸妈妈觉得,陆森获得的荣誉,与媒体的支持分不开;那么多人喜欢陆森的作品,是大家对他的鼓励和鞭策。再说,很多找来的人都是经过朋友、熟人介绍的,碍着面子,也不好意思回绝人家。于是,总是代陆森答应人家的请求,然后再回到家里做他的工作。
终于有一天,在妈妈又要求陆森这周要给一家报刊写一个条幅,给一个熟人画一幅水墨画时,陆森不耐烦地说:“我不!我不愿意写、也不愿意画。这样完成任务,我烦了。”妈妈好言相劝:“你就当做是平时的练习呗,多写、多画怎么也没有坏处。既然答应了人家,总得兑现吧。就算以后不再答应别人,这次总不能失信于人……”陆森再也按捺不住了,大声地对妈妈喊道:“这和我自己写、自己画不一样,你们知不知道?这些都不是我答应的,谁答应的谁去兑现吧!我就是不干!”
父母对事情的认识往往受到很多现实因素、人情关系的影响,觉得这是显示孩子成绩、能力的机会,也是孩子获得更多荣誉、支持的途径,还要考虑人际关系、人情面子等,却很少意识到孩子才是事情的主体,是否要接受采访,是否要为别人写条幅、画画,应该是孩子自己的事儿,该由孩子自己做决定。
父母没有考虑孩子的承受能力、时间安排,只是从主观的意愿出发,就替孩子答应了别人的要求。
父母代替孩子答应别人的要求时,根本没有考虑孩子是否愿意、会对他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我们是为他好、为他着想。但孩子有自己的想法、意愿,有自己决定自己事情的权利。父母的做法,会使孩子觉得没有得到基本的尊重,觉得父母是非常自私、功利的。从而对父母的言行产生不信任和抵触,甚至故意用放弃原来的特长、爱好来表示反抗。
如果这些人际关系、人情世故早早地被灌输到孩子幼小的心中,会使孩子在父母的影响下变得功利、世故、虚荣,过分追求形式上的东西,使孩子的兴趣爱好成为追逐名利的工具。
孩子的事情让孩子自己做主。只要孩子的年龄和能力能够应付这些,就让孩子自己决定是否有能力完成答应别人的工作,是否接受别人的请求。即使孩子还没有能力自己决定这些事情,父母也要向孩子讲清缘由、情况,征求和考虑孩子的意见。这样,可以使孩子在自己精力、时间允许的范围内做这些事情,仍然不失是一种乐趣、享受。当孩子不愿意接受这些要求时,父母不要因为人情、面子等因素而极力说服或强迫孩子,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尊重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