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树·红果
横匾
我曾经打算给自己的房子命名为“不高山居”。而且要亲手题字,再刻一块匾,然后挂在大门之上。无非是自娱自乐而已。干这事其实并不难,何况这几道工序我都略会一点,尽管都不太精。
我这个人谈不上好学,却很好奇。大凡看见别人在做什么,以为对自己也会有用,回来总爱试一试,并且好歹也要试成功。所以,小规模的木工刻工乃至漆工自然不在话下。
但我想象的那块匾至今没动手。没动手的原因至少有两点:第一,本县公房也好私房也好均无命名先例。门上挂匾的虽说极为普遍,但全是新居落成的贺额,一应的玻璃制品,龙呀凤呀画得花里胡哨。上面的字几乎都是“喜集华堂”、“华堂生辉”之类的吉庆语;于是派生出第二,别看本地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然而读过《陋室铭》的却有相当一层人。假设我那块匾一亮相,观者肯定陡然想起“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两厢对照,好家伙:还“不高山”呢,这不自诩为仙?此人更为可疑!
其实我的本意并不在此。我仅仅就自家房屋坐落位置而言。若以街道为水平,敝舍不高不矮正好立在五六十米的高坡之上,正好一览全城,而背后还有几百米的高山耸立呢。不难看出,谓之“不高山居”是恰如其分的。
总之这块匾没做。没做心里就有那么一点闷。一发闷就泡杯浓茶端张椅子独自呆坐门前品茶,看城,看山。
看城乏味,小城早已被我背得烂熟。山却百看不厌。正如海边的人看不够海一样。
我们这里的山终年四季总是绿葱葱的,人一旦烦恼、焦燥而想发火,只需定心定神极目远眺四周的绿,心境就自然而然由平静而舒畅而豁达。我们这里山上山下全种的茶。茶叶树是长绿不衰的,抑或三九隆冬依然本色不改。而且茶叶本身就具有消热退火之功,更何况我手里正捧着一杯绿得泛黄香得可人的茶!
我过去对茶并不在意,尽管本城有“茶乡”之誉。可现在却生出好奇之心,此种出自于树还之于绿简直太有意思了!何不亲手演化一番?
于是就悄悄地在茶农的锅灶边偷学了三个春秋,也悄悄地在屋边种了几溜茶树。
茶这东西,采,炒,制,原是一整套看来简单实则蛮复杂的过程。茶农炒出一锅上好的茶而后甩着满头大汗时总爱说:“咳,死过一道!”茶叶其实何尝不是如此。活鲜鲜的绿叶投身于烧得发紫的大铁锅内,堪称为出生入死,最后又以另一种姿态一股脑儿投入一杯沸水之中。出自于火又扑息于火,茶叶就有这么微妙。
诚然,炒茶时那口火焰山也似的大铁锅足以让人望而生畏。我便是豁出一身烧终于在所谓的茶文化里徜徉了一阵子,居然将自家的茶叶摆弄得甘醇香酽。仔细品尝,实在不比手艺高超的茶农世家逊色多少。甚至自觉更耐人玩味。为了证实,我让家人各一杯,却又往往笑话于我:“看看,又来一个王婆不是!”
王婆也有点可爱,她毕竟在学卖瓜。人嘛,走出圈子比囿于圈子无论如何要强。生命是什么?生命就是兴趣。什么也不愿创造的生活不能算是多彩的生活。
这以后,每当云遮雾罩之时,看不到山也不寂寞,门前的两行茶树确也可以清心,常常一看就忘了晨昏,家人又笑我在数叶子。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我这颗惯于不安分守己的心又开始了燥动:何不将我那块尚未问世的匾更名为“数叶山庄”?家人一阵小议,以为无可挑剔。我高兴极了,便飞快地忙碌起来。
不等式
如今,栽花养草,美化环境,已经蔚然成风。细细想来,也是时代使然。要在过去,花花草草只跟富豪门户结缘。现在却家家养花,觅花,送花,买花,个中也不排除偷花。有一年,我家檐下十多盆花一夜之间全被偷走。次日有人给我报信,言及偷花者不止一人,而且尽是半大小子,各抱一盆,于半夜三更一路高唱“一把火”自大街扬长而去,好像他们偷得有理。
我听了只觉得好笑。半大小子夜来偷花,我不以为就一定要把贼这口黑锅扣在他们头上,尽管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是出于忍不住的爱,拿了去还不同样栽着养着。
“不哩,他们是偷了卖!”报信人似有不平。
我又一笑:“卖给别人也是栽着养着。”
这以后我便不栽花,或者很少栽花。倒不是不爱花,皆因我这个人有点古怪脾性:不喜欢随波逐流。人家有茉莉,自家也要有茉莉。人家有君子兰,自家钻天入地也要弄来君子兰,如此等等。那太没劲。我素来崇尚标新立异。
我种树,专种果子树。
当然这要有条件。如果我家亦如别家仅有一方阳台几平方米的小天地,那么,纵然想得天花乱坠也是枉然。好就好在我有相当令人嫉妒的一席之地。我家原在大街上,因城建需要才把那闹市中的一隅献给国家,单位又向村组征收一块山坡之地让我另立新居,偏僻是偏僻了一点,但是却换回了较为宽敞的空间。
我真的就潜心于种树起来。种果树,桃、李、杏、梨、葡萄、柑橘,还有板栗,应有尽有。这几种基本属于速生,三五年即可挂果。板栗虽慢一点,却也跟着别的树疯长。
一到春天,满树满树的花相继争艳,红白映衬,惹得路人赞不绝口:哎呀呀,你的屋子坐落在花园中!每逢夏秋,鲜果碰头,我的天!你是住在花果山。
既过“花果山”,有果随便尝。姗姗来迟者,痛怪没口福。当今商品价值渗透,不少人吃了便要掏钱。然而我分文不取。收,意味着人的感情的疏远。不收,才不致有悖于我种树的初衷。
春华秋实,与其说是大自然造化神奇,莫如说是人对自己智慧的弘扬。我之所以种树恰与我平时做事一样,所求所望归结到一点,那便是——结果。而且是圆满的结果。焉知自己种出的果比什么都甜!而且这种果又岂是钱所能买到的?
不过照实说,有心种果树倒是要花点本钱的。比方一架喷雾器,少了这玩意儿就别想劳有所获。尤其是桃,几乎是沐浴药水长大的,每隔五至七天,我必定戴上口罩背起喷雾器,那模样宛如荷枪实弹的战士。
出征我不怕,可战绩平平令人沮丧。桃红了,熟了,一树硕果,压弯枝头。吃的时候当然是拣最红的摘。可是,翻过来一看,我的天!竟让虫子糟蹋了一半。而且颗颗如此。丰产却不丰收,实在懊恼。有人说我打的药浓度不够,也有的说怕是那药已经失效。
我寻思,要么心没到,要么身没到。就像我平时要做的事,尽管设想很周密,到头来却未必都有好的结果。
要紧的是眼下这带虫的桃乍办?统统扔掉?未免太可惜。我忽然想到水果店的烂苹果削来卖,我何不削来吃?
不料,那些尝果人一个个都不敢吃,一见那削出来的肥嘟嘟呈粉红色蠕动不已的虫子,他们大叫肉麻。其实保存在手里的或半边或几分之几的桃反而格外地爽口,甜而且脆,桃香纯正。我吃得半饱时向他们发表了一通演说:“虫子能吃,人为什么不能吃?虫子吃了没见毒死,反而心宽体胖,人当然也是如此。来,吃!”
一番动员,果然生效,进而夸我出口不凡。欣慰之余,索性推而广之。我告诉他们:以后上街买菜,愈是有虫口的便愈有可能是好的。
这些尝果人不禁拍手叫绝:“哎咳,这真是伟大的发现!”
事后我一回想,哟!我是不是忘乎所以而信口雌黄?不对,我得赶紧去找他们,免得以讹传讹。
《羊城晚报》1991.4.14
树与鸟
听歌
我家后园,本来有两株梧桐,又高又绿。前些年因施工,竟被砍掉一株。等我出差归来,见那树颓然倒地,着实心痛了好几天。
我最恨的莫过于无辜伐木。树木成景,原是一般常识。至于树大挡风,则更显威力。我之所以将建房时无意中留下的苗苗护卫成材,其苦心孤诣家人未必有知,我是在模拟一种属于我自己的弥足珍贵的童心。
小时候,我对音乐似有天赋,又偏偏喜爱于临睡之前,在漂洗得白里透亮的帐帷里,背书般的将所有会唱的歌或戏文全部唱完。这当然要占去很长一段睡眠,也当然造成翌晨的怠惰。坐在床前的母亲笑容可掬地逗我:“乖,早上起来练吧,就像最伶俐的‘黄花丽鹭’那样,可好?”
那以后的春日,每当我大梦正酣,母亲用她温和的手掌拍拍我肉墩墩的屁股,说:“乖听,‘黄花丽鹭’在邀你哩!”
我呼地蹬裤趿鞋,匆匆打开后门,揉着双眼伫立于两棵大香椿树下,扬头侧耳听那清脆嘹亮字正腔圆的啼鸣:
“俺们黄花丽——鹭!”
“金豆黄瓜鸡——肉!”
听着听着,又仿佛变了腔调:“骂声王八龟——奴!”
别说有多美!有多甜!简直使我如痴如迷。其时母亲也来陪着,且边听边娓娓而叙:“黄花丽鹭”纯系乡间俗称,实则它们姓黄名莺表字鹂,原是春的信使,鸟中的歌魁。让它教你可好?
——这便是我儿时的春晨学业。
——这也正是母亲的睿智精明。
长大了我才明白,母亲指点听唱固然是实,真正潜移默化于我的是“一年之计在于春”,是“一日之计在于晨”。人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支独特的乐曲更纯真?更充满画意诗情?
然而,后来不知是否因为我远别了大香椿,总之再也听不到那婉转的歌声。我甚至疑心终未能当众一展歌喉,或许是脱离了我为之倾倒的范本。直到很久很久才猛然悟彻。一旦悟彻又免不了伤心,还有谁再来拍醒我哦!
失落了的难道就不能失而复得么?母亲的博学厚爱难道不应该永存不衰吗?
我轻易不肯相信。
我寄希望于后园梧桐。
终于,这一年,自然也是阳春三月。当我在稿纸上耘出一畦秧禾之后,便安然入睡。忽觉臀部似挨了一巴掌,耳边清晰地响起一首多少年为之魂牵梦绕的多声部合唱。睁开眼睛透过纱帘,但见梧桐沐浴春晖,几只黄莺仿佛从天而降奇迹般的跳着唱着。思绪倏地一下子将我带回稚子年韶。
啊,久违了我的歌伴!
疏远了我的早晨!
我得赶紧如母亲拍我一般拍醒几个孩子,以使他们尽快尽情来欣赏他们闻所未闻的天造妙曲。可是,我来至他们各自房门正欲举手或推或敲,却忽然踟蹰起来。
客厅里的石英钟滴答滴答,霎时提醒了我。他们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起床时点不尽相同。何况都各自有一架小闹钟。每夜的电视收场已经够晚,故而早上的一时半刻他们向来视为神圣。催用早餐还得毕恭毕敬呢,而他们又未必如我般钟情于这天籁之声。
惶惶然的终究是我。
梧桐树业已空空寂寂。我可惜莺们历来不肯久留。更可惜孩子们并不熟知那些驰名古今中外的黄衣歌手。
无能的终究还是我。
尽管我在所谓的艺术王国里探求了将近大半生,然而也因了我总是颠颠沛沛坎坎坷坷,没能给予儿女这方面的感染,直至对他们的气质素养生活起居亦无暇问津,却又何必执意要让梧桐高指蓝天?我忽然想到母亲。若跟母亲相比,我实在自惭形秽。母亲才是顶了不起的艺术家。
三代情
美不美,乡中水。提起自己故乡,人们常常骄傲无比:“我是喝故乡水长大的!”
还有一说:香不香,家乡粮。所以人们又常常自豪不已:“我是吃故乡粮长大的!”
而我,只顾乐于向世人郑重其事地宣称: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么?我听鸟!
大约从我呱呱坠地到蹒跚试步到牙牙学语,第一个为我编织心灵花环的自然是母亲。
丛林草莽确确实实够得上称之为鸟的天国。我敢打赌我在乱草之间随意撒一泡尿,常常扑棱棱惊起一片山鸡。
我至今仍数不准我们那里到底有几百几十种鸟。因为母亲曾说,她也是。
我更无从弄清几百几十种鸟们所着装的几百几十套五彩锦衣究竟由谁剪裁。因为母亲说过,她亦然。
然而母亲毕竟很富有,她善知鸟音。
——夹里昭昭叫了,樱桃也该熟了,夹里昭昭老被婆婆逼着挨饿上山砍柴。她举步维艰,采樱桃果腹,柴刀不慎掉进了天坑。婆婆逼她连夜去找。不料,她落入虎口,剩下阴魂变成一只鸟,每天半夜苦苦诉冤:
“夹里昭昭,打落沙刀,一条薄命,几颗樱桃……”
樱桃鲜红鲜红有如玛瑙。但我想那里面一定渗透了夹里昭昭的血,所以从小一直不忍心去尝。
——一到种包谷的季节,老二雀也忙了。它忙什么?寻觅老二。老二勤劳本分,后娘交给老二兄弟各一升包谷种,扬言:种不好的就别再进门。几天之后,老大种的长出青苗,老二的地里依旧一遍焦黄。老二哪会料到,后娘给他的种子是偷偷蒸煮过的呀!老二从此无踪无影。毕竟手足情深,老大忙忙四处去找,肋下生出一双翅膀,飞遍天涯海角,声声呼唤,句句凄凉:
“老二!老二!”……
可怜的老二呢?是不是也化人为鸟?当我问这话时,母亲却背转身去,久久无言,暗自啜泣。唉!岂止人有悲欢离合,原来鸟儿也有鸟儿的辛酸苦辣。
我那时每见有人玩笼鸟,总觉得居心不良。总觉得关鸟无异于囚禁自己。
忽然就有那么一天,我家那淘气鬼竟买回一支鸟枪来。
“干吗玩这劳什子?”我当然是明知故问。
“嘻嘻!打鸟呗。”耀武扬威得可以。
“去!哪来的鸟让你打?”
淘气鬼顾盼左右,一时语塞。我谅他连只麻雀也见不着。
我不知家乡的古树密林是否安在?儿时耳濡目染的百鸟争喧是否依然?对此我实在不敢再往下想。就以眼前而论,我现在居住的离老家不过百里之遥的被我美为第二故乡的小城,麻雀、燕子、八哥、乌鸦直至专叼小鸡的老鹰以及好多好多稀奇古怪的品种,如今连它们的毛也见不着一羽了。
销声匿迹?彻底绝灭?
然而有一回,我参加省里的一个训练班,却在一所干校看到了思念甚久的麻雀。想不到它们也公然而然流到人口密集吵闹不休的繁华之廓。我费尽心力诱获了两只麻雀,将它们请进蓄谋已久伪装极巧的机关里,匆匆登上回程列车,满载而归。
一到家里,迫不及待地将来自省城的小客人放出樊笼,任其飞上瓦楞。我心里默默祈祷:但愿它们是一对恩爱伉俪。
突然,“砰”一声轰响,打断了我的遐思。翘首仰望,屋上空空如也,四周阒无鸟迹。说真的,我那时真怒不可遏,气冲牛斗!
可是我只能背转身去,久久无言,掷两滴老泪,如母亲当年。
《羊城晚报》1991.8.18
故乡的杉糖树
几十年来我一直忘不了寻找那种树,却一直没发现任何蛛丝马迹。难道真的只有家乡的泥土才是它的孳生之地?
实则那树其貌也不扬,树干粗大,表皮布满沟纹,主干部分三两丈不到,以上便枝繁叶茂,浓荫蔽日。奇就奇在春夏之间枝枝丫丫结出的果子,开始碧绿,而后黑熟。圆圆的才一粒豆豉大小,却甘美爽口,无与伦比。可惜的是偌大一株树结果却并不丰盛,又让密密匝匝细叶遮掩,就更显其珍稀神秘,往往叫我们一班伢们垂涎三尺。
——这便是我念念不忘的杉糖。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只有家乡才长得出杉糖树,而且就在我家左上侧一座大土地堂旁边。也不清楚是前人所栽,还是天造地设?
每当杉糖透熟,我和大哥三弟都不擅攀缘,便“绕树三匝”,眼巴巴地盯着藏匿于细叶中的果子。
董家兄弟癞五癞六却是爬树高手,猴一样的巴在树皮上刷刷刷可谓随心所欲,爱上哪枝上哪枝,想吃多少吃多少。偶尔也掰段枝丫丢下地来,让我们解解馋,算是友好。
母亲极怕我和大哥贪恋杉糖荒废学业,父亲哄我们说那杉糖并非上品,唯其愈甜则愈迷人,唯其愈黑则愈黑心,心一变黑岂不愚昧将至?
此后我和大哥也就专心上学去了,杉糖树理所当然成了董氏兄弟的天堂。
三弟那时还穿着开裆裤,每日仍痴守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