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公开后,紫金矿业2010年7月13日复牌低开后,A股股价一度下挫近9%,H股亦受重挫,股价全日大跌12%。不少券商均发表分析报告认为,此次污染事件将影响市场对公司的信心。
低成本模式真相
环保事件的背后,是紫金矿业赖以快速增长的“低成本采矿模式”——紫金矿业依靠当地政府支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低成本采矿模式,屡次受到外界质疑甚至遭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立案调查,却均涉险过关。
调查与处罚之后,关注点已不再是此次突发事件本身,而是还有多少矿山采用这种开采模式并存在这种潜在风险。
紫金矿业没有正面回应外界的此种担忧。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说没有心情关心铜矿湿法厂事件以外的事情;董事长秘书郑于强强调,其他矿山采用的是区别于湿法、堆浸的传统工艺;其矿冶院一名研究人员认为工艺本身并无问题。
肇事铜矿位于紫金山脉一隅,是紫金山金铜矿的主体组成部分,也是紫金矿业的主要经营资产。紫金山“上金下铜”,伴随着金矿逐渐枯竭的风险,铜矿逐渐成为紫金矿业的主要利润来源。
2009年紫金矿业集团产铜8.48万吨,与上一年相比增长38%;铜矿业务收入占比10.75%,利润占比已达21.52%。当时全球铜市场震荡下行,紫金矿业铜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0%以上,但对集团利润贡献并无影响。分析人士说这主要取决于紫金矿业的成本控制。
紫金矿业的整体采矿成本控制均好于国内同行。其黄金矿的开采成本不但低于中国黄金、山东黄金等国内黄金公司,也好于国际五大黄金生产商。
矿产资源并无优势的紫金矿业,何以达到最低的采矿成本?紫金矿业对外宣称低成本源于拥有的技术。紫金矿业说,公司所拥有的堆浸选冶技术、湿法冶金工艺等100多项专有技术和11项专利技术,给紫金矿业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然而,随着对突发污染事件的深入调查,紫金矿业的低成本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紫金矿业宣称的所谓技术,始于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大胆采用氰化钠溶液提炼黄金,这一方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意味着严重污染的产生。虽然后来堆浸技术、湿法工艺在流程上成功打通并成为国家支持技术,但整个系统依然做不到全封闭、无污染,尤其是循环利用系统不能消化所有废水。
业内人士认为,对生产中系统循环利用不能完全消化的、后期处理困难的废水(污染水),紫金矿业的做法是将其直接排往汀江。而如果按环保标准对这些污染水进行处理,是需要付出高成本的。这种破坏性的污水排放,正是紫金矿业低成本开发的根源。
这种行为并非仅存在于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在紫金矿业金矿开采中也同样存在。自1993年紫金矿业开始在上杭紫金山开采金矿以来,紫金矿业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就没有停止过。上杭百姓在铜矿湿法厂动工之前就不再饮用来源于汀江的自来水,渔民在此期间时有发现死鱼现象。
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教授邹兴说,“湿法工艺、堆浸技术的缺点是效率比较低。”他介绍,堆浸、湿法适用于低品位矿产开采,但效率太低,采用此法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也是其无法在全球矿业推广的原因。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低品位矿的开采,加上高污染的排放,正是紫金矿业低成本高利润的原因所在。
在低成本采矿模式下,紫金矿业快速增长——原本需要高投入消化的污染问题,在破坏性的生产模式下变成了成本优势。这让紫金矿业敢于进入更多在竞争对手眼中无利可图的低品位矿开发领域。
随着紫金矿业可开采矿产品位的不断降低,紫金山铜金矿的可开采矿产储量也不断增多。紫金山因此被称为国内最大单体黄金矿山,紫金矿业也成为中国最大黄金企业。
谁的紫金矿业
然而,一个A股、H股同时上市的明星公众公司,何以十余年来以此模式存在并发展?
紫金矿业并非没有受到外来质疑、检查,当地百姓、离休老干部也曾屡次上访,但这一切对紫金矿业的质疑,都在当地政府的斡旋下被推在一边。
上杭县国资委是紫金矿业第一大股东,上杭县政界与紫金矿业管理层之间的通道顺畅。据知情人士说,上杭县政府各部门干部在紫金矿业任职、挂职的大有人在,目前也不少于20人,每人可以领取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年薪。
紫金矿业到底是一家什么性质的企业呢?紫金矿业2009年年报显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代表福建上杭县国资委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8.96%股权。因此,更准确的说法是紫金矿业还是国有控股企业。但不论是在公司高管的公开讲话还是媒体的报道中,“民营企业”却是他们更喜欢使用的表述方式。这种表述同样正确,自从改制以来,这家公司的企业治理和经营方式更接近于一家民营企业。
从股本结构上来看,改制成功后的陈景河更像一个职业经理人,只持有紫金矿业总股本0.79%的股份,不但远远低于县国资控股公司和新华都这些机构的持股数,甚至在自然人持股中也仅排在第七位。但没有任何人,包括其他股民、县里的领导、本地的乡民会把陈景河当作一个职业经理人。谁都知道,这个企业真正的老板是谁。
陈景河无需通过股权来确立他对公司的支配权。除去极端情况,在中国社会,记在人们心里的那本账,比记在本子上或者电脑里的账更管用。陈景河把这本账记到了当地干部的心里。
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上杭县前副县长、紫金矿业前监事郑锦兴。2006年8月,郑锦兴从上杭县副县长的位置辞职,出任紫金矿业监事,获得100万股股份,之后郑锦兴辞去紫金矿业公司监事职务,重返官场,上百万资产轻松落袋。
据媒体报道:上杭县大部分退休官员,都是紫金矿业的礼遇对象,被委以闲职后,年薪十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这份长长的名单包括: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原上杭县委常委),监事林新喜(原上杭县纪委副书记),原县人大主任林锦添任紫金矿业党委副书记,原县人大副主任范志喜任紫金矿业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刘晓初曾任福建省体改委处长。
因为有了如此紧密的关联,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紫金矿业最后坦白,没有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陈景河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对于紫金矿业这样的资源开采型企业,它的所有利益通过产值、就业、税收和当地政府干部的未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至2010年年末,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768家聘请了1599名前官员甚至现任官员为公司高管,其中七成人“挂职不干活”。这也就不难理解媒体所评论的,所有这些支出相当于已经向地方政府购买了“环境破坏豁免权”。
近些年来,地方政府与当地骨干企业的利益捆绑程度已经越来越紧密。不管国企还是民企都成了红顶商人。这种捆绑当然给企业经营带来了无尽的好处,但它的负面影响更显而易见:一方面,企业的竞争力成了搞关系的竞争力,延缓了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首长的更迭,一招不慎,全盘皆输;还有,就是对生产隐患警惕性的放松。
紫金矿业的环境事故是一个警钟。对于那些真正想打造基业长青企业的企业家来说,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如果没有一条清晰的界限,将让自己大半辈子的艰苦努力搭乘在一架不可控的战车上,这可能和他们当初成为企业家的理想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