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钱是男人胆。放在以前,段卿是不相信的,但今天兜里突然多了两千银,又突然信了起来。把“胆”揣在里兜里,走在街上底气都要足上两分。不知道是身携巨款,还是大病初愈,亦或是年少得志,段卿感觉自己骨头轻了二两,走着走着就要飘起来一样。
两千银大约相当于一个三口小康之家一年的收入,对于段卿这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想要在地段好的地方买个房子当然是远远不够的,不过找个偏僻的地方租个单间就绰绰有余了。再置办一张软床,几张凳子什么的,剩下的钱用来做些买卖,等稳定下来赚了钱,就买上一橱子的书,再也不捡些几百年前的旧书看了。段卿想着就要笑出了声。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羞愧起来。自己已经觉醒成了剑灵,竟然还在想这柴米油盐的俗事,真是丢了剑灵的脸。想到刘荃大叔说过,一个剑灵最重要的是一柄趁手的兵器,便又打算先去置办一柄长剑。想到这里,段卿又开心起来,他从小读些骑士小说,怎么会不向往那江湖。在他穷困潦倒,上顿不知下顿的时候,都要费劲心机为自己打一柄破剑。现在有了钱,又加上觉醒成为剑灵这个借口,第一件事当然应该是买剑了。
当初在魔法塔里时,蔡铁匠粗造滥制的破剑差点害了段卿的性命,当时他曾经赌咒要是能活下来,定要来寻他的晦气。不过到此时,当段卿站在蔡家铁匠铺前的时候,又不这么想了。蔡铁匠正在店里打铁,叮叮叮地一锤接一锤,他看见段卿站在门口,招呼了一声。段卿只留下一个白眼,哼了一声,留下莫名其妙的蔡铁匠,转身便走。
仇恨是神圣的情感,复仇是一定要做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段卿对仇恨的界定格外的严格。他身负破家屠村之恨,自然不愿意让一些蝇头小事与之并列。段卿已经成为剑灵,经过一次觉醒,在武力上和寻常人已经拉开了不可弥补的差距,更何况他还占着理,要找一个小铁匠的麻烦轻而易举。但段卿只轻蔑的看了一眼铁匠铺的招牌,又腹诽了几句“你还不够格呢”,就把这档子事彻底忘在了脑后。他是个孤儿,这些年不知道受了多少欺凌和欺骗,要是每一件都记着,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盘算了两下,便拐进小路,直奔当地最大的武器店“珍宝斋”而去。
刚出巷子口,就迎面遇见一支办白事的送丧队。领头的是一个老人,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紧随其后,打着一张写有“安顺镖局”的挽旗。段卿忙又钻回了巷子,找了个岔路躲了起来,不想与他们照面。今天是狼灾那天死去的人“三祭”中的首祭,安顺镖局从当地神院中请到了大批神官,办了一场法事。身着白袍兜帽的下级祭祀们扶着一座空棺沿街而行,棺里只有一些死者生前衣物烧成的灰烬。一整个唱诗班紧跟在后面,一半是小孩,一半是女人,他们正唱着悠扬的圣诗。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牧师,数他的肩章上的星星,似乎地位不低。普通的丧事是请不到这样级别的神官的,大约他与安顺镖局死去的那个圣骑士是旧相识吧。
圣诗的声音由远及近,渐渐传进耳中。
“主啊,请赐予他们永恒的安宁。”
“并将光明赐予他们的灵魂。”
“主啊,你的孩子将要回归你的怀抱,”
“并将在天堂获得永生。”
路过这条小巷的时候,圣诗唱了四句,段卿低声跟着唱着。这首歌不知道已经传颂了多久,这期间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此的宗教改革,人们已经不再信奉人格神,不再相信存在“主”或者“天堂”之类的东西,但这首歌的歌词一字未改,直到现在。也许人终究是脆弱的,在临死之时,真的希望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主,来给予他们安宁,真的有一个至善至美的天堂,以供死去的灵魂栖息。
长呼一口浊气,收拾下心情,段琴继续向珍宝斋走去。也许是因为童年的经历,他自尊到有些自卑,一直学不会坦然地接受别人释放的善意,总觉得其中带着施舍的意味。这些天安顺镖局的人对他很好,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段卿明白,这是他们在报恩。不管主观如何,在客观上自己总是冒了不必要的风险,救了他们的命,自己也当得起他们这样报恩的行为。但每次在接受好意的时候,总觉得如芒在背,极度不安。
再加上这些天安顺镖局的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虽然每次对着段卿他们总是笑着,但总能从中看出一丝苦味。死去的几十个人终究不是段卿的朋友,叫不出名字,认不得面孔,实在做不到感同身受,虽然也会伤心,但他的心中更多的还是劫后余生以及成为剑灵的喜悦。想哭的人强颜欢笑,想笑的人却要装作悲伤,这些天的照顾虽然无微不至,但日子总是过得有些别扭。今天是三祭中最重要的首祭,段卿在房间里点了些纸钱,留下一封便签,便从后门溜了出来,不告而别。
刚一转身,就看见三个人迎面向自己走来,他们并排站着,堵住了整条小巷。等段卿看清楚他们的长相之后,不由得嘴角扬起笑来。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同样的,长了本事,最重要的事就是要炫耀炫耀了。主动耀武扬威这种事档次太低,段卿做着脸红,要是能被动地做成这事,就再好不过。迎面走来的这三人,真是瞌睡送枕头的及时雨。
段卿小时候住在宛城孤儿院,院里像段卿这样亲人一夜殆尽,无处可去的孤儿其实是少数,多的还是那种从小被父母遗弃的。那些父母生了孩子,盘算着养不起,或者遇上了点困难,便扯一卷布做个襁褓,把孩子一裹,丢在孤儿院门口,便算是尽了做父母的所有义务。这些孤儿没人给他们取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姓,便跟着老院长通通姓了陈。
取名字真是世界上最难的一件事情,对于老院长而言,要给成百上千个孤儿一一取个名字,真是难如上青天。老院长拿了本千字文,按照收容的顺序,依次取其中的一个字当作他们的名字,又怕一千个字不够用,便在前面加上了伯仲叔季,每一千人一循环。就像陈伯天就是孤儿院的第一个孤儿,陈伯地就是第二个,陈仲天就是第一千零一个。这套方法管了一段时间,但很快伯仲叔季四个字就不够用了,老院长抓耳挠腮续了一个“少”字,之后就再也想不出新字了,再加上人已经老了,性格变得越来越凑合,“少”后面就直接用上了“六七八九十”这些字。
站在段卿面前的三个人,叫做陈七谦,陈七谨和陈七敕。在长大之后,学了千字文,这三人着实为自己高兴了一把,要是早一点就轮上劳动的“劳”字,要是晚一点就得顶着颇女性化的聆听的“聆”字了。谦谨敕三个字在千字文里位列六百八十五到六百八十七,这也是他们在“七”这一辈分中的排行。虽然他们名字里带着谦谨,但这三人和这两个字没有半点关系,平时做的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事情。除了小偷小摸之外,还跟卖早点的收些保护费。要说大奸大恶也谈不上,总归不是什么好人就对了。
六八五,也就是陈七谦,是三个人中的头,也是最早混街面儿的,本事一点没学会,小瘪三的样子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一直想拉段卿入伙,要“干些大事”,段卿一直没理过他。六八五便觉得段卿拂了他的面子,而混街面儿的人最在意的就是面子了,他仿佛和段卿已经结下生死大仇一样,时不时得带着两个跟班来找段卿的麻烦。段卿自小就自己瞎练些武艺,打两个没问题,对上三个,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只剩下“互有胜负”了。
六八五在段卿跟前停下了脚步,六八六和六八七则一前一后挡住了去路,三个人成半包围结构和墙一起把段卿围了起来。这是他们在和段卿以往上百次互殴中积攒出的为数不多的技巧:如果只是单面迎敌,段卿游刃有余,如果腹背受敌,段卿只能勉强应付,如果三面围攻,段卿一般而言就只剩下挨打的份了。
六八五看见“阵型”已经站好,心中底气又足了几分,直接只用下眼睑看人了,只可惜他个子要比段卿矮上一截,即使向后仰着头,也能被看见后脑勺。六八五左右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弟,清了清嗓子,想要说话,但是从下眼睑只能看见段卿上衣的扣子,实在是没有气势。向后退了一步,总算能看见段卿的脸了,又怕包围网放的太松,占不到便宜,向前一步又站了回来,只看得见扣子就看扣子吧。
“呦,我当这是谁呢,这些天没见,哪儿发财去了?”六八五一直盯着扣子看,越看越不顺眼,进而讨厌起段卿穿的上衣起来。这件衣服的确值得厌恶,虽说不是什么绫罗绸缎,但也足够体面。段卿穿的那身旧衣服被月狼扯烂了,这身是安顺镖局给置办的新衣服,也是段卿长大之后最好的一身。比起面前七字辈三兄弟身上穿的也好多了。“这衣服哪儿的?偷的吧。”六八五盯着扣子恨恨得说。
六八五是决计不肯叫段卿的名字的。他嫉妒段卿拥有一个父母给的名字嫉妒得发狂,他宁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不愿意他们将自己遗弃。每次见到段卿,不是“喂”就是“呦”,要么就是一言不发直接开打。要是放在以前,遇上现在的场景,段卿已经准备开始拼命了。但是现在则不然,他悠悠然得从里兜掏出那张两千银的赏格,展开在六八五面前一晃,又收了回去。“确实发财去了,而且发了一笔大财。”
银票在六八五面前一晃而过,只看清了上面大秦票号和两千银这七个字。这对于他们这种刚成年,没什么经济来源的人而言,这是一笔巨款,有着极强的诱惑力,这七字辈三兄弟都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性格,当即三双眼睛就都泛了红,丝毫不去考虑段卿从哪儿赚到的,只想着抢到手之后再说。六八五一边给自己的两个小弟使眼色,一边对段卿说道:“假的!你哪儿来那么多钱,又不敢给我们看仔细,肯定是假的。有本事,你再给我看看。”
段卿嘴角噙着笑,将三人的小动作看在眼底,并不说破。“真的假的和你有什么关系,就算是假钱,那也是我的东西。”
六八五嘿嘿一笑,便向段卿抓来,六八六和六八七同时猛扑而上,想要控制住他的双手。“一会而你就知道和我有没有关系了!”一边动手六八五还一边撂下句狠话,小混混一般而言都是这样,说狠话,做软事。这次也不例外,在说出这句狠话之后,六八五刚向前半步,就不得不停下,冷汗从他的鬓角滑落,一道纯白的剑芒已经抵在了他的喉间。
“还和你又关系吗?”段卿一只手别在背后,另一只手并起两指,指尖吐出一寸长的剑气。
“没,没,没。没关系。”六八五声音颤抖,双腿发软,一瞬间就丢了刚才的气势,他两个小弟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好歹没有被剑气直接指着脖子,还算站得比较稳当。
“这钱是真的,还是假的啊?”段卿继续发问。
“真的,真的。”六八五举起双手,双膝弯曲,几乎就要跪在地上了。段卿看着他的样子好生无趣,没想到他服软服的这么快。以前打架,不管输赢,六八五绝不会亏了嘴巴。即使被按在地上暴打,听着也像是他得胜了一样。能在街上活下来的混混向来最有眼色,他们面对比自己弱的人时候,便张牙舞爪。面对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时,或许能激起自己残存的胆气。但一旦对上惹不起的人时,便马上夹起尾巴做人。今天六八五连最要紧的面子都能不要,可见他已经把段卿看作那种惹不起的人物了。
这是段卿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自己和以前不同了,已经有了质的飞跃,自己将和六八五他们走上截然不同的两条道路。此时再看看眼前三人,段卿顿时觉得意兴阑珊,不想再和他们多做纠结,也不想再炫耀什么,收了指尖剑气,摆摆手,三人忙让出一条路,段卿便径直走了。
走到半路,又被六八五叫住,只听他说道:“段卿,这次不是我们要来找你,是我们老大姚四爷要找你。你成了剑灵,我们不是你的对手,但姚四爷可还不是你惹得起的。今天你不跟我们走,下次来找你的,就是姚四爷手下的金刚了。他们可不像我这样好说话,你想好了,别说我话没带到。”
“姚老四?”段卿仔细搜索了一遍记忆,想了起来,似乎号称宛城第二号人物,手里掌握着宛城最大的地下帮会。有些捧臭脚的文人给起了个倒牙的外号叫“夜皇帝”。不过混的再好的瘪三也就是个瘪三之王,段卿怎么可能看得起这样的人物,更别说尊称一个“爷”字了,便随意安了个姚老四的名号在他头上,叫了出来。
“姚老四,不认识。就让那什么金刚来找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