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公元约658—748年),字伯高,吴郡(今苏州吴县)人。官至左率府金吾长史,故后人称张长史。唐代整个的开元、天宝年间,是他的主要活动期。他师从智永、虞世南、陆柬之等一脉相承的“王家笔法”。其楷书《郎官石柱记》,规矩至极。宋曾巩评其曰“精劲严重,出于自然”;黄庭坚誉为“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坚实的楷书是他创造狂草的基础。张旭嗜酒,《国史补》中说:“饮酒辄草书,挥笔而大叫,以头揾水墨中而书之。天下呼为张癫。醒后自视,以为神异,不可复得。”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赞美“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张旭是狂草的真正创造者。在唐代书法革新的浪潮中,他率先揭竿而起,矛头直指占据“霸主”地位的钟繇和王羲之。张旭把钟王,主要是王羲之的草书,叫做“律”,把自己创造的草书,叫做“狂”,一个“狂”字代表了张旭的审美理念,也代表了他的创作纲领。“狂”的含意,一是“率意”,二是“奇怪”,三是“可畏”。唯其此,才能“顿挫郁屈,气踏欧虞”(董其昌语)。张旭的“狂”不是佯狂,他于雄浑深沉的大自然中,仰观俯察得到大彻大悟的。他自己说:“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余师而为书,得奇怪焉。”又说:“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因此,张旭创造了不同于前人的崭新的旋律美。
《中国书学》里说:“中国各类艺术中,最自由的、最写意的,莫过于狂草了。”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里说张旭,凡宇宙间一切的“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由此可见张旭草书的“感情”“味道”“观象”是多么的丰富。又说,凡“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这才是,“义理(即哲理)之会归”,宇宙之奇观,最自由的大写意。旭草,真正代表了喷薄的、飞舞的盛唐博大气象!
盛唐充实的国力,开放的政策,创作的自由,是张旭狂草赖以出现的有利条件。但传统“律法”的制约,又使他被时人称之为“颠”,然而张旭的狂草,不但以他的惊绝才艺震动了当时,而且也流芳于后世。
《唐书本传》称:“后人论书,欧虞褚陆,皆有异论,至旭无非短者,文宗时,诏以李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唐吕总《续书评》云:“张旭草书,立性颠逸,超绝古今。”宋《海岳评书》曰:“张旭如神虬腾霄,夏云出岫,逸势奇状,莫可穷测。”苏轼说:“长史草书,颓然天放,略有点画处,而意态自足,号称神逸。”
《宣和书谱》称:其草字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或谓张癫不颠者也。
《东观余论》曰:“观张旭所书千文,雄隐轩举,槎枿丝缕,千状万变,虽左驰右骛,而不离绳矩之内。”明宋濂说:“殆类鬼神雷电不可测度,其真所谓草圣者也。”明项穆讲:“伯高世目为颠,然其见担夫争道,闻鼓吹,观舞剑,而知笔意,固非常人也。”
张旭的遗墨,在宋明间还有《郎官石柱记》《奇怪帖》《贺八清鉴帖》《酒德颂》《宛陵帖》《春草帖》《肚痛帖》《断千文》《古诗四帖》等传世。然而今天墨迹全无,仅有《郎官石柱记》《肚痛帖》《断千文》的拓本及尚有争议的《古诗四帖》流传。
《古诗四帖》,明丰道生题跋:“行笔如从空掷下,俊逸流畅,焕乎天光,若非人力所为。”
董其昌题跋:“有悬崖坠石,急雨旋风之势。”
张旭遗迹虽少,但弥足珍贵,它使今人有幸看到盛唐狂草的真迹。
《肚痛帖》
【释文】忽肚痛不可堪,不知是冷热所, 致欲服大黄汤, 冷热俱有益, 如何为计, 非冷哉 。
此帖为唐张旭书。草书6行,共30字。明王世贞跋云:“张长史《肚痛帖》及《千字文》数行,出鬼入神,惝恍不可测。”此《肚痛帖》仅30 字,写来洋洋洒洒一气贯之。从刻帖中可以看出,写此幅字时是蘸饱一笔一次写数字至墨竭为止,再蘸一笔。这样做可以保持字与字之间的连贯,还可以控制笔的粗细轻重变化,使整幅作品气韵生成,产生“神虬出霄汉,夏云出嵩华”的气势。
《终年帖》
唐蔡希综《法书论》云:“( 张旭 ) 乘兴之后,方肆其笔,或施于壁,或札于屏,则群象自由,有若飞动,议者以为张公亦小王之再出。”由此可见,他的草书迥异于“不激不厉”的大王书风,而取法于“纵逸不羁”的王献之。其骇目惊心的壁书和屏书,今已荡然无存,草书作品《终年帖》等尚可从摹刻本中看到。 张旭的作品是公认的,如此难得的墨迹,留给后世的是那如骏马奔驰,倏忽千里,如云烟缭绕,变幻多姿的艺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