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规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报总经理,并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一万元或现金收入超过五千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一千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百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两千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利润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精神,从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的潜力,并须注重系统管理,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均应执行本制度制定的各项业务标准。
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营业(或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公司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营利活动。
第六条各部设经理,负责该部投资经营及业务经营。
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各设科长一名,受经理领导,执行各项业务活动。
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电脑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各利润中心的经营。
一、秘书室统筹管理全公司文书收发及资料管理。
二、稽核室负责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并协助推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规章制度、各部室办事细则及新产品开发投资计划的审核。
三、电脑室掌理统计分析各部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四、人力资源部统一掌管全公司有关人事资料、考勤、招聘,并在人力资源方面支援和协助各部的工作。
五、总务部统筹管理与规划全公司共通性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账务外,并按月分别向各中心提供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营分析所必需的各项资料。
七、财务部除掌管公司金钱、证券等统收统支外,还要协助各部进行财务调度。
第九条本公司设下列各利润中心:
一、超级市场部利润中心:负责各连锁超级市场及连锁商店货品的批发业务。
二、服饰沙龙利润中心:负责国际服饰沙龙国内外各式男女服饰销售管理业务。
三、西点面包利润中心:负责各式西点、中点的加工及销售业务。
四、贸易利润中心:负责本公司或代理他公司进出口业务。
五、业务利润中心:负责本公司各种加工制品的销售、促销。
六、奶制品利润中心:负责奶品类食品的生产。
七、调味品利润中心:负责加工调制各类肉类加工品及速冻食品的生产。
八、罐头食品利润中心:负责各类食品罐头的生产。
管理方式
第十条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
第十一条各部(中州)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指挥各自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的经营。
第十二条公司以部(中心)为盈利单位,以其资产负债计算其损益。
第十三条利润中心相互间物品的交换、人力的支援,均视为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证行之。甲中心的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乙中心可请求甲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外购。
第十四条各部(中心)为经营所需资金,可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计算如下:
一、各部当月利息,以上月份流动资金账面余额的1%计算(照银行利息变动)。
二、各部当年度累积盈余及累积亏损亦并入流动资金计息。
三、配合各部营业计划实施,向银行专案贷款(限进口机器及外销贷款),依原贷款利息拨该中心使用。
第十五条各部(中心)的现金票据、存款、有价证券等均由财务部保管,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证”结算。
第十六条会计部每月15日前列报各部(中心)前月的资产负债及损益计算,供各部(中心)经理及总(副)经理经营之需。同时需列报各部的成本费用分析,供各部经理制定管理措施时参考。
第十七条秘书室、稽核室、电脑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的费用预算分别由各部(中心)依投资额(或服务)多寡的比例,按月定额分摊。
第十八条各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及财务借贷,均由总公司代表统筹办理。
资产划分
第十九条各部(中心)成立之初,各部均依下列方式分配资产与负债。
一、总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为周转金,账面划拨后,现金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二、设备依各部(中心)实际所需,划分于各部。
三、材料、半成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部(中心)。
四、土地除各部占用及必需的空地外,其余划归财务部。以后各部使用时,计收租金或重新划归该部。
五、公司现有的负债,依资产与负债比例分配于各部(中心)。
六、各部不需要的资产(设备)统归总务部处理,除成品外,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行变卖。
第二十条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设备时,可拟定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按第十四条第一款计算。
酬金的计算及分配
第二十一条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前,员工薪资应作合理的调整,除依物价指数的变动定期调整,及依职务变动按职务等级调整外,采用定期性加薪原则。
第二十二条每三个月定期检查各部(中心)业绩(不含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证券、利息等收益),依业绩加发业绩奖金。
第二十三条前条所订业绩奖金由会计部、稽核室核算,呈总经理核准后,由各部经理全权决定部内人员奖金的分配,送会计部在月薪资内发放。
第二十四条各部实得的经营奖金额由各中心经理分配后,呈总经理核定后发放。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中心(投资最少利益最多者)及各部门业绩突出的人员(有发明及创造者、有改善成效者、有建议成绩者)可发给特别奖金,
第二十六条各中心及各部门当年度结算的奖金,均应于次年春节前或平均加于月薪发放。会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薪资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账。
第二十七条各中心经营财物的短缺或呆账,均应自该中心的盈余中扣除。
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中心当月的统计资料限于次月3日前送达会计部,会计部应于次月15日前算妥各中心的盈亏,每季还应结算总盈亏及奖金总额,呈总经理核定后分送各中心分配,各中心分配名单应于月底前送交会计部,以保证薪金能一起于5日发放。
第二十九条各中心当月资料如逾期送达会计部,其收入部分当月不予认定。但可转列次月收入计算,其支出部分(包括费用、人工、原料及成本)亦同,但应自当期应得奖金中扣除此项金额,以示惩处。
第三十条前项逾期送达的单据,会计部应予退回,如有不可抗力特殊因素,各中心应呈总经理特准。经核准后,列入当期损益中不扣除奖金,否则一律依前项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内部调拨单据(包括成品入库单及商品调拨单),如未按时送达,除拨出部门的收入不予计算外(次月亦不予计算),拨人部门的支出部分,比照第二十九条支出部分处理,由延误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一、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账,不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账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账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账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账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赁其他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缴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账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5.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十九、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捐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必要时先经批准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十、物资减少:
1.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商品、产品销售应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货款回笼的保障程序,对赊销业务应慎重,并需了解客户资信程度和信誉:
5.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后按净损处理:
6.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计划生产管理、费用指标管理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7.贵重物资出库应按规定的权限实行双签。
二十一、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存保管人员对库房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账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有关业务人员对经营的分销网点、代销点、展品、陈列品安全完好负责;
3.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
4.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使用或借用的物资。
二十二、其他事项: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成本管理
二十三、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经济效益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2.全面管理原则:广义概念上的成本管理,强调全面性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成员管理,一是从投资成立、产品选取开发到产品投产,进入市场以及资金筹集、使用,应考虑成本,包括:投资成本、融资成本、工程成本、产品成本、科研成本;二是从大项目的事前预测、决策,实施中的监控到事后的分析考核,环环紧扣;三是企业从领导到全体员工、各部门的工作,均应纳入成本管理“链”:
3.责任制原则: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赋以相应的权限,完善内部授权制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4.科学管理原则:科学的分析、预测,有效的防护性控制和过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单纯的事后算账:
5.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是归口总管单位,各项指标应按业务性质、逐级下达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个人。
二十四、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体系及规章制度:
合规、切实、可行的《成本计算规程》;
原材料、物资供应的质量与价格保障:
工程质量监理、产品质量管理保障:
筹资融资成本预测与监控体系:
投资成本及效益预测、决策与监控体系:
销售网络管理制度:
新产品研制、开发管理与成本控制:
各项消耗指标及行政费用管理制度:
分析考核奖惩制度。
二十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会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二十六、以部门、个人对所分管的指标、业务纳入考核、奖惩范围。
计划和预算
二十七、为确保企业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到心中有数,应编制年度分季财务计划,通过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分析、考核,确保预定经济效益目标利润实现。
二十八、编制的依据:
1.根据本公司年度“战略决策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决策会议制订的发展方向,投资规划、经营目标、效益指标,在财务计划中体同和落实;
2.根据市场调查、反馈信息,将计划及时进行检查修订、调整;
3.根据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判断,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本年计划中防止和纠正。
二十九、编制的原则:
1.真实、积极、可靠、适当留有余地,保障国有资产及资本增值;
2.计划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保障年度总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在进度安排、项目构成等方面允许有变动、调整:
3.强调计划的科学性,计划数据应建立在充分的、可靠的市场信息,运用适当的数学模型、科学的预测、判断的基础上:
4.经过“两上两上”反复平衡、落实:
即下达目标一上报计划一综合平衡一下达指标一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分管的指标
5.资金调配的顺序:在首先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寻求投资与发展,兼顾职工集体福利。
三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销售收入、利润计划:
2.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资金筹集方式、规模及投资收益计划:
4.产品、工程、资金成本计划及费用预算:
5.投资方式及支出计划:
6.现金流量计划:
7.利润分配及税收缴纳计划:
8.其他收入、支出计划。
三十一、综合平衡的主要指标:
1.利润总额、净利润及上缴利润:
2.净资产增长率:
。3资产负债率:
4.速动比率:
5.净资产利润率。
三十二、分析、考核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最后一环也是检查、评估企业、领导、部门、职工业绩的依据。
三十三、企业应建立、健全分析考核制度、分析考核标准,业绩与工资福利挂钩的奖惩条例。
三十四、分析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1.全面分析和专题分析结合。
年度、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及时纠正问题和调整计划,不定期地按需要进行专题分析,如利润指标、费用完成情况,产品质量、投资报酬、现金流量等:
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对难以量化的工作侧重于定性分析,例如企业兼并收购情况总结,应收款面清理回收情况;定量分析可按需要选取用差异分析、对比分析,与计划对比、与历年实际数对比。
3.书面分析和会议分析相结合。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面或专题的分析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各种专题分析会,向领导递交书面分析报告,提出问题、建议和措施;
4.有条件的应建立分析数据库,储存各类数据,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三十五、考核的原则和要求:
1.逐级考核,层层考核。公司考核二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和公司各部门领导,二级企业考核三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员工:
2.科学、合理、有根有据。根据不同部门和业务特点,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例如新产品开发业绩应以最终形成商品化进入市场为标志,不用单纯以技术衡量:销售业绩应以货款到账为依据:指标完成情况以计划、指标、会计记录为依据:
3.考核和奖惩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应有相应的奖惩兑现。
三十六、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1.对企业和负责人主要考核净利润、上缴利润、现金流量净增加额、速动比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增长率:
2.对部门考核其所分管的指标,如资金定额、存货周转率、费用计划、采购成本、产品质量、货款回收(应收账款周转率)筹资成本、投资报酬率等;
3.对个人考核其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质量和指标完成情况:
4.对于难以量化的工作,应建立总结、汇报、讲评制度、述职报告和业绩登记工员簿。
内部稽核
三十七、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根据有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三十八、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设置稽核部门、人员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业务范围、职业纪律、工作程序和对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顺利开发工作。
三十九、内部稽核的职责:
1.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事项进行核查:
2.企业制度的各项制度、内部政策、办法的合规性核查:
3.企业计划、预算、会计记录、会计住处的真实性核查:
4.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使用、安全、效益核查;
5.对企业内部牵制订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核查:
6.对分析、考核、业绩评价的公正性核查:
7.对外勤单位业务人员的督导、抽查、考核:
8.对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核实。
四十、内部稽核的职业纪律:
客观、公正、保密
核查事实,提出建议。
四十一、财务部应相应设置财务稽核人员或岗位,按《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基础工程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2.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对银行及证券保证金账号开设的管理,账款清理、税收缴纳核查:
4.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账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5.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6.其他必要的内容。
内部管理基础工作
四十二、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基础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四十三、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确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
1.明确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
2.对有关人员和岗位的牵制规定:
3.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
4.保障牵制制度实施的规定。
四十四、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1.统一内部原始记录的格式、用途、联数:
2.明确内部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流程:
3.规定原始记录的审核、签署、批准权限:
4.规范原始记录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计算、经济活动分析中的作用和关系。
四十五、编制内部价格,满足会计核算,内部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划分的需要。
1.制订与企业内部管理经济责任的划分、考核相配套的内部价,如材料、产品、工具、内部劳务的计划价格、调拨价格、内部结算价格等;
2.明确价格制定、修改的权限和实施的部门。
四十六、制订各种消耗定额、开支标准:按节约、合理的原则制订和修改。包括材料定额、工时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等。
四十七、完善计量、检测、仪器和手段,保障各项消耗质量的数据准确可靠能分清经济责任和费用归属,包括质量检测、财产计量验收和内部劳务计量的仪器仪表。
四十八、附则:
1.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本公司备案。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