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经进入深秋。
阵阵寒风卷起地上早已飘落的枯叶,扑打在门窗上,仿佛告诉人们又一个冬季即将来临。这个时候对多数北京居民来说是难受的时候,还没有开始供暖,室内外的温度差不多,背阴的房间寒气逼人。有条件的家庭自己开始烧暖气了。
咨询室里所有的空调基本上都已经打开了,为的是使走进咨询室的客人一进门就能感受到温暖。
今天夏岚晴应该来咨询了。我提前半小时进入咨询室,翻看着上几次咨询的记录。
从记录中,不难看出夏岚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A型行为特征的人。记得上一次咨询时,我曾经问她一个问题:回忆自己手拿一串葡萄吃的时候,是先选择大的葡萄珠吃呢还是先吃小的?当她还在回忆的时候,我就对她说“我猜你是先选大的吃”。她诧异了,问我怎么知道的。我笑着告诉她,从她的行为特点判断出来的。接着又告诉她,像她这种性格的人多数必要这样吃葡萄。因为在吃每一粒葡萄的时候,都是在享受最大的那一粒。这意味着她更关注当下的感觉,容易出现感情用事的情况;当然对有的人来说也意味着对未来抱有希望。听了我的话,夏岚晴笑了。至于为什么笑,是因为我解释的内容与她的特点符合,还是她认为不符合她的实际情况?我没有探究。
从理论上说,所谓A型行为并非是指人的血型,而是一组行为特点,与人格有关。最初是由美国两名心脏科医生费利德曼与罗森曼,根据他们近十年对冠心病人行为特点的研究,在1959年提出了这个定义。具有这种特性的人,他们的主要表现是:对自己要求严格;凡事过度追求完美,做工作总要尽善尽美,比别人好,让领导说不出什么;动机强烈,总觉得时间紧张,要求自己在短时间内做更多的事情;喜好竞争,有紧迫感和不耐烦情绪,并且缺乏耐心;性格急躁,语速较快,喜欢打断别人的话;有很强的嫉妒心,工作和生活中易寻找他人的问题,易怒、焦躁、攻击性强;对别人也要求严格等等。这样的人,通常被视为冠心病倾向的行为方式,容易患心血管疾病。而且在医学临床上,有统计数据证明具有家族特征。
从夏岚晴父母的身体健康情况以及她本人的行事风格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表现。即使在她非常痛苦的时候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形象,凡是能够人为修饰做到的,都似乎没有任何挑剔的缺憾。她可以记起离婚第四十八天时来做心理咨询,一方面反映了离婚这件事对她的伤害已经深深刻在了心里;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她行为上的刻板性。婚姻发生危机后她可以自己忍受,不对别人说,认为很丢人,表现了她较强的自尊心。这种特点在她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凸显。最为明显的是,当她第一次看到丈夫手机中的短信息后,当即就在计算机上打印出“离婚协议书”。同类咨询案例中的女性较少见到这种情况,更加反映出她的急躁、不能忍耐的性格。所有这些,都预示着她的咨询很可能是比较艰难的。
提前了十分钟,夏岚晴走进咨询室。
今天的她与上次相比,眼睛周围的黛青色减退了一些,脸上的憔悴也减弱了几分。她告诉我自己这两天吃了一些安定药,睡眠状态有所好转;但是白天总感觉有些昏沉沉的。同时,通过上次的讨论,这几天对死亡的问题想起来的时候好像不多了,即使有也很快就可以用说服自己的方法化解了。她把我们签订的“同意不自杀协议”贴在了自己的床头。
我先肯定了她的做法,鼓励了她的进步和改善。同时也告诉她服用安定类药物后一些人出现白天昏沉沉的反应,属于正常的药理反应。建议她既然不排斥用药,还是需要到医院去就诊开药为好,另外还可以做一些其他检查。她接受了我的建议。
这次我们讨论的话题是:接受婚姻失败的现实,找出夏岚晴的原因。
这是我根据认知行为疗法中的埃利斯“合理情绪行为疗法”确定的内容。离婚使夏岚晴的情绪处于抑郁状态;解除抑郁情绪需让她清楚导致离婚自己的原因所在,这样才可能接受这个现实,才会从这种情绪中走出来。
首先,我们共同分析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夏岚晴焦虑和抑郁情绪的出现。
显而易见,在夏岚晴的认知模式里,完全是丈夫外遇导致离婚而造成自己现在的这种情绪状态。必须要引导她重新认识自己的这个结论。
“我们都知道逻辑学中的因果关系,有一个原因必然会导致一个结果。在你原来的婚姻中,张哲有了外遇,你们离了婚,孩子也流产了,你受到了非常大的刺激和伤害,所以你的情绪才会变得焦虑、抑郁和痛苦。是这样吗?”我对她讲道。
夏岚晴很快就回答说:“就是这样!”
我说:“好,就是这样。现在我们来看看它们之间的关系。”
说完我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英文字母的A,并在A的下面写上了“张哲、离婚”;然后又并列写了C,在下面写上“抑郁、自杀”几个字,分别圈起来,用一条线段连起来,在C圈的切点处标上了箭头。
我问夏岚晴:“你认为是这样吗?”
她歪过头看后说:“是这样。”
我用铅笔指着A、C两个圈以及连接的线段对她说:“我相信你清楚,在婚姻中绝不是只有你一个人遇到了孩子流产、丈夫外遇和离婚这样的事情。是不是所有的受伤害者都因此得了抑郁症或想自杀呢?”
她回答说:“恐怕不是这样,但我是这样。”
我说:“对,不是都这样。有的人遇到了这样的事,会找对方拼命;有的不会离婚,而是自己也去找一个伙伴儿;有的会在离婚后永久痛苦;也有的在离婚后痛苦时间不长就解脱了,甚至很快就有了新的婚姻;当然也有的承受不住打击和伤害,或抑郁成疾或自杀身亡。为什么会有这些不同的反应和状态呢?”
夏岚晴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又用铅笔在A和C的连线下方写上了一个B字母,并写上“态度”两个字,也圈起来,将其与A、C两个圈用线段连接起来。区别是从A到B圈标箭头,又从B圈到C圈标上箭头;接着划去了原来A、C两个圈之间的连接线段。
夏岚晴看着我做这些,没有发问。
我做完这些后接着对她说:“刚才我们谈到,同样的事情之所以有不同的结果,不在于事情的本身,而是不同人对待同样事情的不同态度造成的。所以,不是A导致了C,而是B导致了C,也就是人们对待事情的态度是形成不同结果的原因!在认知心理学上我们称其为‘ABC理论’。你的情绪反应和行为结果,不是因为孩子流产和离婚造成的,而是你对流产和离婚的态度造成的。你想一想是不是有道理啊?”
说完上述话,我观察夏岚晴的反应。只见她紧锁眉头,咬着下嘴唇,眼睛紧紧盯着我画在纸上的几个圈。我想她是在思考刚才讲的这些话。
按照埃利斯“合理情绪行为疗法”的理论,此时她正处于“领悟”阶段,对这些理论和自己的非理性信念不一定能够完全认识到,但已经开始建立基础条件了,应该继续进行“修通”阶段的工作。这是埃利斯的“合理情绪行为疗法”中最为重要的阶段。通过来访者的领悟,与自身那些不合理的信念进行辩论,产生新的情绪及行为,逐渐学习和建立起具有实践意义的、有效的生活哲学,最后达到新的情感。
在等待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开始辩论的过程。
我们以夏岚晴婚姻中不平等的关系、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前夫非理性要求的问题为突破口开展讨论。讨论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我问夏岚晴:“在你们刚开始恋爱的时候,张哲把你摆在‘女神’的位置上,你有什么感受啊?”
夏岚晴的眼睛似乎一亮,不无得意地说:“我的感觉很好啊!他这是应该的。”
我问她:“你用什么理由来证明这是应该的呢?”
她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当初他追求我的时候只有高中毕业的文化,虽然她的父母有一些权利,但是他自己只是一个办事员,我觉得自己的条件比他优越。还有,他的智商没有我高,没有我聪明。我自己虽然不十分漂亮,但是也比他强。当时在追求我的人当中,也有比他条件好的,而我最终答应了他,是看他的心很诚,一定会对我好一辈子的。再说他拼命追我,我更觉得自己比他强了。今后只有我不满意他,而他不会不满意我,所以他就应该把我放在‘女神’的位置上啊!”
我接过来说:“所以你才觉得自己有权力给他设置那么多的‘不能’和‘不许’,对吗?”
她回答说:“是的。”
我又问到:“你觉得这样的婚姻基础公平吗?会牢固吗?”
她回答说:“当时我也有些感觉,但又觉得是他甘心情愿,这样的基础对我们都有利。所以就没有认真想过这些问题。”
我说:“你错误地看待了这个问题。要知道,在一个家庭中,若想避免裂痕的出现,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在两人之间具有平等、同步的基础,否则,裂痕和相互的伤害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是社会心理学中关于家庭婚姻理论的定律。
“你想一想,你们之间当时的关系是否违背了这个规律?你们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把这个规律忽略了,把婚姻建立在一个不坚实的基础之上了。你的误区在于从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摆在了是张哲‘女神’的位置上;张哲的误区在于自愿把自己放在‘女神’的光环之内。妇唱夫随,互相弥补,看似多么恩爱的一对夫妻啊!遗憾的是你们都忽略了,几乎没有人永远能够在不对等中甘心情愿地生活一辈子;也几乎没有丈夫永远被妻子的光环笼罩而不想摆脱。不许喝醉酒、不许10点以后接电话,可能还有诸多的‘不许’;张哲一旦违规,则招致极端的‘惩罚’。你不觉得当他喝醉了被送回家的时候,你用凉水把他浇醒的行为,不仅已经超出了夫妻之间应有的‘惩罚’,甚至也超越了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范围吗?”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夏岚晴身子前倾,双手紧紧抓住沙发扶手,听得非常认真。
见我问她,夏岚晴说:“我当时没想到这些。事后我也有些后悔,但又想已经做了,他就要忍受。不过您现在这样说我觉得自己确实过分了,可能伤害了他。不过就算是这样,也不应该成为我婚姻失败的原因吧?”
我说:“这虽然不是主要原因,但却因此成为了你所提出的诸多不允许中的一个;尤其当张哲违背了这个规则时,你的过激惩罚也会形成婚姻失败的催化剂啊!”
看她没有反对,我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当你们共同经营的事业遇到需要作出决断的时候,你是如何与张哲处理的呢?”
夏岚晴眨眨眼睛说:“基本上都是按照我的决定处理的。”
我问:“结果怎样?”
她回答:“几乎每次都是正确的。”
“假如按照张哲的决定处理,你认为会怎样?”
她回答:“肯定失败!”
“他的意见是否与你的决定完全相反呢?”
她说:“不完全是。”
“那就是说,可能不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只是效益可能少了一部分,对吗?”
“您说得对,是这样!”夏岚晴稍作停顿后回答。
“当你们的看法有分歧的时候,是否也曾经有过按照他的决定去做的时候?”我问到。
“是的,做过。”她回答。
“并不是每次都错,对吗?”我继续问。
“是这样。”她同样较快就回答。
我丝毫不放松地说:“既然如此,你怎么就认定你的决定都是对的,而他的决定就一定会错呢?何况一个根本没有落实过的决定,如何就作出了对错的判断呢?”
面对我的一连串提问,夏岚晴仿佛没有后退的余地了。最后一个问题她在停顿了将近一分钟后才回答:“我不能判断。”
至此,我的目的达到了,于是我进入分析、结论性阶段。
“你看,我们刚才的讨论已经说明问题了,就是你的思维方式和处理事情的方式存在问题啊!支持你过去做法的内心原因,就是你真的把自己摆在了是张哲‘女神’的位置上,神是不会错的。而你所做的这些都显露出你自视比张哲的眼光独到,且真的能够使家业发达、钱财聚集。于是在你的眼睛里和姿态上,必定显露出了凌驾于对方之上的高贵,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自己当做了这个家和张哲的救世主。你看,当你发现张哲出现了一些让你担心的问题时,不是采取积极的方式帮助他‘纠偏’,而是主动停下来等。你相信自己控制爱的能力和控制生意的能力一样好,而张哲永远是你的张哲。在这里你不仅把问题绝对化了,而且还摆出了一副宽容的姿态。宽容别人,固然是好事,但也说明自认为正确。你没有想到,你停下来等他不是真正的帮助,也不是对他的宽容,而恰恰表现出来的是高傲的优越,别人是可以感受到的。
“你也忽略了任何事物的运行都存有惯性的规律,人的生活和个性、习惯以及认识也是如此。在你高傲的姿态里,张哲越来越感到自己的卑微,甚至可能会越来越感到笼罩在自己头上的阴影。于是他向外寻找安慰,寻找能够让自己感到强大的机会和对象,渐渐地,他随着自己的惯性滑到了生活的另一边,也导致你们婚姻逐渐地滑向了另一边。
“另外,你的性格也是促使你们的婚姻走向失败的原因之一。你急躁、不能忍耐,问题显现后你当即就作出了决定——离婚,并且马上打印出‘离婚协议书’。实事求是地说,这在我多年的婚姻问题咨询中还是比较少见的。还有你的刻板和武断性格,认为只有你的决定正确,别人不按照你的想法做就不行。不要说共同生活的人不能长期接受,就是一起工作的同伴也是不能接受的,这可能是你没有想过的问题。当然我并不是说婚姻的破裂完全是你的责任,但这些应该是你思考的问题,也为以后处理生活或者工作中的问题开拓出新的思路。你觉得对吗?”
听了我的分析,夏岚晴一句话也没有说,甚至都没有回应我在最后的反问。但是她的眼睛里又聚集了泪水,顺着脸颊缓缓地留了下来。
这次我没有主动递给她面巾纸,反而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哭呢?”
夏岚晴没有回答,我也没有指望她回答,只希望她能思考我提出的这个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提醒她,体会自己此时此刻的感受和自我认识的提升。因为此时坐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位朋友,她来这里的目的不是寻求安慰,虽然在她的下意识中可能有这样的愿望。但是咨询和治疗的情境要求一些超越安慰的东西。也因为夏岚晴此时的哭泣有可能已经进入了深层次的情感领域,所以我的任务不是表现得礼貌,帮助她恢复自控和停止哭泣,而是相反——鼓励她进行得更深。
此时我还突然想起了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精神病学系终身教授、当代著名的心理治疗师欧文·雅洛姆的一句话:“如果你的眼泪能够出声,它们在说什么呢?”但是我没有说出来。
客观说,这次咨询是在夏岚晴的哭泣中结束的。
在上述过程中,我依然采用认知行为疗法中的技术进行咨询。
就技术而言,我运用了解释、苏格拉底式以及质疑式的辩论技巧。其中质疑式辩论技巧是直截了当向来访者不合理信念发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这个观点”或者“是否别人都应该像你想得那样做”、“你有什么理由要求事物按照你所设想的那样发生”。一般说,具有不合理信念的来访者们,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不合理信念,虽然他们往往不加批判地接受许多自己认为正确的或者是现成的看法,但面对来自咨询者的质疑,也会想方设法地为自己的信念辩解。在咨询或治疗中,需要咨询师不断地努力,使对方感到为自己的不合理信念辩护变得理屈词穷,才可能接受合理的信念,产生我们预期的效果。
当咨询结束时,我给她留下了家庭作业——与自己不合理的信念辩论。采用书写的方式回答下列三个问题:
我打算继续与自己哪一个不合理的信念辩论并放弃这一信念?
有什么证据能使我得出“这个信念是错误的”这样的结论呢?
假如我没能做到自己认为必须要做到的事情,可能产生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我告诉她,只要回答问题就可以,但是答题的思路是刚才采取的分清“ABC”的方式进行分析。我们一周后讨论。
这个作业实际上是“合理情绪行为疗法”中的治疗措施之一,称为“合理自我分析报告”,其分析的重点在自我辩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