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买了人寿保险后自杀,赔不赔?
答:美国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买保险后两年内自杀也不赔,两年后自杀会赔。有少数保险公司则定为一年。觉得人生没有乐趣,有自杀意图的人,买了人寿保险要等两年后自杀才得到赔偿。两年后会发觉世界多美妙,人生有意义,将来有希望,生命多宝贵,忘记了死。
当从一间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转换到另一间的人寿保险的时候,对“两年内自杀不赔”这一点要特别小心。一个人的情绪、精神和心理在受到困扰的时候,很难为别人所了解,很难用常理推论,只有当事人才能了解自己内心的世界。这样在一秒钟之间就会做出别人看来是傻事,但当事人自己却觉得是壮烈的行为。笔者曾认识一位随和乐观、有幸福家庭的好好先生,在买了保险一年又十一个月后突然自杀,没有人能明白他为什么会走上不归之路。
假如某甲在A公司买了三年的人寿保险,后来转换为B公司的人寿保险。半年后某甲自杀死了,B公司不会赔偿。因为某甲在A公司买了三年是不算数的,对B公司来说某甲只买了半年而已。在转换保险的时候,B公司的代理人如果没有向某甲解释清楚,两年内自杀也不赔,某甲的家属就可能会控告B公司的代理人。曾有先例,有代理人因此而要自己出钱赔偿一百万元给客户的家属。那些惯于将别人的保险搞掉,没有出息的代理人请留意,若继续乱搞,很可能最后反而会害了自己。
同样道理,如果在某一家公司买了某一种人寿保险多年,后来在同一公司买了另一种新的人寿保险,两年内自杀不赔。这一点,保险公司是不会“优待老主顾”的。唯一的例外是从短期保平安纯寿险(Term Life,亦称作定期寿险)转为同一公司的储蓄性或投资性的人寿保险。这两年内自杀不赔的条款是以原有的纯寿险来作依据。这道理很简单,纯寿险的保险费很低(没有储蓄或投资成分),长期的储蓄性或投资性的人寿保险的保险费高很多,转换没有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也没有增加保险公司的开支,值得鼓励大家作这种转换。
虽然没有人作过正式的统计,但我很相信人寿保险“两年内自杀不赔”的规定,曾经救了一些想自杀的人的命。有人爬出窗口,想跳楼自杀,这时,警察、消防员和其他人试用“缓兵之计”,与之对话,消磨时间,最后拖延到他的自杀意念淡化,乖乖爬回屋内。同样道理,有人在生死之间徘徊,拿不定主意,但想到自己付了钱买了人寿保险不会赔偿,不免有些犹豫。就是这样犹豫一下,拖一拖,寻死的念头就冲淡了。这是大家预想不到的人寿保险的贡献。
三言两语谈保险
“如果我出了事,政府还有各种福利照顾我的家人,何必买人寿保险?”
●“泥鸭子总在烂泥中打滚,大鹏鸟却在高空飞翔;有人喜欢弯腰爬行,有人喜欢挺胸走路,人各有志,各适其适。”
现在的社会,家长出事,小孩绝对不会饿死。问题是,逝者希望家属过什么样的日子?希望小孩得到什么教育?希望他们将来有怎样的前途?关键是家长希望小孩在向政府讨取救济补助的拮据惶恐阴影中长大,还是在安定温暖和有自信的环境中成长?(NO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