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位保险代理人向我推销储蓄性人寿保险,说“将来可以从保单中把百分之九十的钱借出来,只留百分之十的钱在保单内。这保单将可以不必付钱而永久有效,请问这是真的吗?”
答:这是错误的。打个比方,你有一所价值十万元的房子,你把房子押给银行,借了九万元(假如银行愿意的话),以后你就什么也不理了。没多久,银行就会没收你的房子,把你赶出来。
不管名堂、花样、形式、结构如何,所有储蓄性的人寿保险都有基本的原则,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的保险费后,扣除一部分作赔偿和管理开支,剩下的用来投资,然后把一部分利润分给客户,在客户的保单内累积下来。当客户付出了相当多的保险费之后,保单内累积了不少的钱,到某一程度,如果这累积的钱所产生的利息或红利及其他形式的增值,可以足够应付管理和赔偿的开支,这样客户就可停付保险费,让保单自给自足维持下去。将来客户把90%的累积金借了出来,剩下10%的累积金不够长期维持管理和赔偿开支,如果不还钱,保单入不敷出,因保单内累积资金被掏空,保单不久就会失效。
如果你把保单内90%的钱借出来(不是取出来),你就需要按时还所借的钱的利息,保单才可以维持有效。客户不断按期交付贷款的利息,不让贷款利滚利恶性膨胀。虽然只付贷款的利息,在字面上和技术上不是付保险费,但在本质上仍是要付钱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能无中生有、无本生利去维持保险。
假如客户在保单失效前或取消前死亡,保险公司当然会从赔偿金中扣除已借出或提走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