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选择的问题我们已经通过旧车市场的例子论述过,现在再结合保险市场加以说明。以汽车保险为例,有些人喜欢开车前饮酒,或者疲倦时开车,甚至开车时也不够小心。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险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些情况,这些人也不会傻到向保险公司承认他是一个爱出事故的人的地步,因为那就等于让保险公司多收他的保险费。就像企业主愿意雇佣能力高的人一样,保险公司当然愿意为风险低的人保险。但是保险公司无法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于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普遍情况是:最渴望购买保险的人往往是那些最可能得到保险的人,即最容易出事故的人。非常具有安全意识的人可能也会想到购买保险,但由于他们知道自己是相对安全的,往往不愿意付出太多的保险费。这样,逆向选择效应就出现了:随着保险费的提高,具有较低风险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留下的往往是最具有风险的人。
对于火灾类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还不是很突出,关键性的信息如建筑物质量、防火措施等还是容易被观察到的。而对健康、财产类的保险,保险公司要确定具体个人的风险就很难了。而对于一家企业的产品销售前景,要保险公司做出准确的推测几乎是不可能的,从事经营的厂商肯定对自家产品具有更全面细致的信息把握。鉴于在获取关键信息方面的不利地位,保险公司自然不会提供商业风险类的保险项目。
除了逆向选择之外,保险公司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即投保人降低风险的动力问题。比如说,一个没有对其住房投火灾保险的人,可能会购买灭火器、火灾报警器等,并小心谨慎地注意火灾隐患,以减少火灾风险。一旦购买了火险,他很可能就不这么小心了;一个对自行车投了财产保险的人,可能会对锁车的事情都不那么在意了——反正上了保险;有些时候,如果保险的赔偿额多于住房的市场价值,投保人甚至有动机烧毁自己的房屋以获得大额保险。这虽然合乎经济人的理性,但却是不道德的。保险的这一特征,即降低了人们避免已保过险的事故的积极性,就称为道德陷阱。
从经济学家的角度看,要解决道德陷阱的问题,就必须解决动机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于他的行为后果只承担一部分责任,或者什么都不承担,争取积极后果的动机就会降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明商业保险不存在的原因。如果一家公司的经理购买了一个保证最低水平利润的保险,那么他就不会有努力工作的动力了。
由于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是无法通过保险来避免的,因此,企业家和经理人必须自己来承担风险。企业家需要有一个报酬,以对他们的努力和所冒的风险进行补偿。如何激发经理人最大的积极性来经营好企业?这涉及到经济学中的“所有者——代理人”问题,这个问题对于股份制的企业尤其重要。
对一家股份制公司来说,如果经理做出了一个好决策,厂家会兴旺,股东也会因此而受益;如果经理做出了一个坏决策,那么厂家和股东就要遭殃。因此,股东希望激励经理人按照使其股票价值最大化的方式行事,这种形式的激励问题就被称为所有者——代理人问题。
之所以会出问题,是因为所有者和代理人的利益常常是不一致的。比如出差的经理往往会选择比较贵而舒适的飞机而不去考虑节省公司的开支;公司的销售代表会对某个客户给予格外关照,也许是接受了客户的好处而不是为了提高公司的销售额。如果一个经理工作特别努力,那么公司的所有者(通常是股东)会得到部分好处;但正是因为经理得不到全部的好处,所以他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尽自己的全力。此外,经理人对风险的态度也很少与所有者的利益相符。有些经理会比较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在自己的管理下失败了,就有可能会失去工作;有些经理则相对激进一些,毕竟是在用别人的钱“赌博”,如果项目失败,厂家亏损;一旦成功,则自己获得奖励。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经理人是厌恶风险的。
从第一部分“产权界定”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想到,解决所有者——代理人问题的最显见的办法就是卖给每个经理一些股份,这样作为所有者,经理就会增加干好工作的动力。不过这一方法也有问题:一方面经理自己可能不具有购买股份的资金;另一方面,即使有资金,经理人可能也不愿意去购买股份,因为拿薪水总比所有者收入要稳定。作为一个所有者,其收入不仅决定于自身的努力,而且决定于变化无常的市场,一个经理人很可能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另外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是付给经理人“激励性报酬”。这样,反映所有者利益的激励因素就包含在了经理人的一揽子收入补偿中。目前国外企业中比较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优先购股权,比如公司的股票市值是10元一股,那么经理在获得优先购股权之后可以在若干年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以10元一股购入,然后在股票升值的时候立即将其卖出;倘若一个经理购买了1万股,那么当公司股票升至20元一股的时候,该经理将其卖出可净赚10万元。这10万元便可看做是对经理人的奖励——毕竟他们为提高厂商的价值做出了贡献。优先购股权作为激励工具在经济学上是很有道理的——厂商经营得越好,经理们的报酬就越高,进而也就更有动力使厂商的市场价值达到最大。于是逆向选择的恶性循环问题就转化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当然这一方法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整个股市的繁荣也会导致单个公司股票的升值,这时股东们往往很难确定经理人所受到的奖励是由于其管理有方,还是由于股市的繁荣景气。
总之,所有者——代理人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所有者与代理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而且所有者并不确切地知道代理人的行为。由此,激励机制就非常必要,一方面所有者要设法使代理人明白不努力工作的损失,这称为参与约束或反向激励;另一方面要使代理人了解努力工作,让所有者满意的收益,这称为正向激励。反向激励涉及监督问题,正向激励则涉及刺激问题,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就是要尽量减少监督费用与激励代价。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锅饭”以及工资一贯制就是一种低效率的激励机制,所以才导致了偷懒、磨洋工等“道德陷阱”问题。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设计既公平又高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创新与企业家
时代发展到今天,技术创新起着无法估价的重大作用,但是技术创新需要人们和企业承担风险。有钱的人未必有创新的灵感,而有技术改良创见的人又未必有资本,这里需要一个沟通的桥梁;此外,当面临着一个创新型项目时,需要进行决策的人——银行贷款员、金融机构经理、公司领导人等——都处在一个相当不确定的环境中,此时进行风险的预测和评估恰似在大雾中踢球,谁也看不清真实的情况,但是有良好预见性的球员还是占有很大优势的,而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就相当于这时的球星。
最先对企业与企业家问题给予关注的是奥裔美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熊彼特第一次系统论述了企业家及其功能。为了引出企业家的功能,熊彼特从经济发展的本质开始讲起。在他看来,无论是发展还是经济增长都源于生产,而生产则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而且只有当这种组合以创新的形式出现时,经济才会有实质性的发展。因此,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执行新的组合,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形式:
1.开发新产品或某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
2.采用某种新的生产方法。
3.开辟新市场。
4.获取新的生产要素的供应来源。
5.实现某种新的组织形式即组织创新。
在上面论述的基础上,我们自然可以理解,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就是新组合的实现;所谓“企业家”,就是那些实现新组合的人们。凭我们日常的理解,企业往往被定义为一种将劳动与机器设备组合到一起的场所,甚至员工们去上班的地方;而企业家则无非是那些经营和管理企业的人。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熊彼特的逻辑,因为集中计划经济下的“工厂”和“单位”只是完成上级的生产计划,根本就谈不上实现新的组合,因而在熊彼特看来似乎连“企业”都谈不上!自然,那些墨守成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厂长经理们也就不配企业家的头衔。即使抛开计划经济下的厂长们不谈,企业家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做出并实施决策的管理人员。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赫伯特·西蒙曾经把决策分为两类: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前者是指按部就班式的日常管理,且占据了整个管理过程的绝大部分;后者则指对某些突如其来事件或全新问题的管理。这样,将两位学者的观点联系起来,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家的最大价值在于处理那些非程序化的决策;而普通的管理者则扮演程序化决策的角色。由于企业家需要不断的进取创新,尤其是在实现了新的组合之后,而且绝大多数人面对的往往是程序化决策,因此企业家总是显得凤毛麟角。熊彼特由此得出了下面的著名论断:企业家并不是一种职业,所以企业家不形成一个类似于资本家、地主或工人的社会阶级。
无论企业还是企业家,最关键的还都是人——实现新组合的人。一个人是否富有并不重要,一个极其富有但拒绝从事任何创新活动的人充其量也就是个拥有生产手段的资本家而已。而资本之所以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相当程度上也是由于企业家创新的缘故。
随着经济开放度的提高,在我们身边涌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其中的绝大部分一度被我们称为“大款”,也就是腰缠万贯的人。企业家变成大款,表明成功的创新为其带来了丰厚的“企业家利润”,其实也正是这些可预期的可观的收益,使潜在的企业家们从后台走向经济发展的前台。熊彼特所指的企业家利润和我们通常理解的企业家收入是有差异的。在熊彼特看来,企业家利润是扣除了企业的一切开销——资本利息、房租、税收、劳动者工资和企业家薪水——之外的净额,也就是说,企业家利润就是对企业家创新活动的奖赏和报酬。
然而,一个人固然可以通过创新来发家致富,但是却难以永远占据着“企业家”的封号,难以始终占有企业家利润,这不仅是因为创新经常表现为一次性的活动和事件,而且在于巨额的创新利润不可避免地会吸引众多人对创新成果的模仿、追随甚至窃取,其结果是企业家利润的迅速消失。大家或许还记得,第一批富有胆识与冒险精神的企业家们将中国大陆的日用百货贩运到俄罗斯以及其他东欧国家出售,以其开拓新市场的创新行为得到了丰厚的利润。然而好景不长,这条获利渠道很快随着大批“国际倒爷”的加入而枯竭了。在市场饱和的情况下要想继续赚到大钱,只有一条出路——继续创新。看来,企业家利润注定“短命”,企业家也不例外,昨天成功的企业家或许今天就被新的成功者取代了。对此,熊彼特讲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社会的上层有如旅馆,里面的确住满了人,但那些住客总是变动不息的。”
依据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企业家是一批拥有某种天才气质且永远不安于现状的人,他们往往以打破旧传统、建立新传统为己任。创新则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正是有了创新,才有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这些都提醒了我们:要搞好一个企业,优秀的企业家是必要的,创新精神更是不可或缺的!
规模经济与企业的兼并收购
规模经济是由于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大所导致的效应,但规模经济与企业规模大并不是一回事。规模经济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结合我们在第一部分“效用与边际效用”一节中所叙述的边际分析的概念,规模经济可以理解为企业规模变动导致的企业产出的增加。
在企业生产规模逐渐变大的过程中,企业的生产要素投入增加了,此时如果产出的增长比例大于要素投入的增长比例,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该企业具有规模经济效应。比如说,一家企业一直以1000个工人和500台设备进行生产,年产量5000件产品。此时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工人数和设备数都增加至原来的2倍,如果年产量为1万件产品,则说明该企业的规模报酬不变;如果年产量大于1万件,则说明该企业规模报酬递增,即在要素投入加倍的情况下,产量增加多于一倍,这时企业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反之,当年产量低于1万件时,产量增加比例低于要素投入增加的比例,企业的规模报酬递减,这称为规模不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