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来,成绩斐然,临安府周边蝗虫几乎已捕杀殆尽。
而各地方官员依其策行事,同样是捷报频传,纷纷上奏,给燕王请功。
皇上龙心大悦,已命钦天监择定十一月十五日,亲到太庙祭天。
明眼人都知道,祭天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论功行赏。
虽然殿下已贵为燕王,封无可封,但是皇上的嘉奖,代表着肯定。
对于支持燕王,一心盼望他得继大统的臣子来说,绝对是鼓舞士气,值得庆贺的大事。
尤其是,赵王已受皇上斥责,此消彼涨,燕王的声誉水涨船高,支持率飚升的同时,意味着赵王一派被扼制。
可以预见,经此一役,两宫之间的争斗亦会变得日趋白热化。
眼瞅着还有二天就是祭天大典,那些亲燕派,便忍不住跑来提前道贺,顺便表示忠心。
“王爷,光禄寺卿,王正熙王大人来访。”陈泰满眼喜气,拿了拜贴,奔入书房。
南宫宸心中微微一跳:“今儿来了多少人了?”
陈泰喜滋滋地道:“怕是有十多位了吧?全是三品以上的大员。”
几乎囊括了朝中各大部门,王爷这半个月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
要不是这回王爷出面主持治蝗事宜,还真不知道,朝里有这么多人支持王爷呢!
“你亲自去,转告王大人,就说本王偶感风寒,不便见客,婉言将他送出门外。”南宫宸淡声吩咐:“另外,通知门房,紧闭王府大门,凡是来道贺的大臣,一律不见。”
“王爷?”陈泰愕然。
这正是拢络人心,拉近关系的大好时机,王爷怎么把人往门外推?
“叫你去就去!”南宫宸俊颜一沉,冷声喝叱。
“是!”陈泰深知主子的脾气,向来说一不二,立刻转身出去。
王正熙在花厅等候,听到脚步声,忙整理衣冠,正要见礼,却见陈泰去而复返,身后空无一人,不由微微一怔。
陈泰歉然道:“王爷偶感风寒,不便招待。改日再请大人喝酒。”
王正熙也是个人精,一听这话,立刻便醒悟到――燕王这是要避嫌了。
身为皇子,结交朝臣,不论在哪朝哪代,都是大忌。稍有差池,被御史扣上个“结党营私,图谋不轨”的帽子,参上一本,就够他喝一壶的!
当下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唯唯呐呐地出了王府。
走出大门,抬起袖子抹了把额上的冷汗,回过头来望一眼门楣上“燕王府”三个描金绘彩的大字,苦笑一声:“攀龙附凤,也要看时机。这一回,怕是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了。”
弯腰钻进轿子,灰溜溜地打道回府。
十一月十四日,晨。
南宫逸下了早朝,照例去演武场练习半个时辰的骑射。
自他登基以来,这个习惯一直保持,每日勤练不缀,也因此几位皇子都受其影响,习练弓马,不敢有一日间断。
历时一个月后,灾情已经基本控制,救灾工作亦已全面展开,民心稳定,朝中上下对燕王一片赞誉之声。
南宫逸步伐轻快,下了玉辇,步入演武场。
张进保牵着一匹浑身雪白的高头大马,惴惴不安地站在马场的一侧。
“咳……”张炜见他呆立在一旁,竟然没把马牵过来,不禁微感诧异。
张进保霍然而醒,急急牵着马步入演武场,朝着南宫逸走来。
平日里,皇帝比较偏爱乌锥,今日他特地挑了一匹照夜狮子,就是想引起皇上注意。
偏偏,南宫逸此时偏着头,正跟聂寒说话,视线根本就不在马身上。
按照常理,他走过去后,就应该立刻弯下腰,跪伏在地上,让皇帝踩着他的背上马。
若是皇上没有吱声,他冒冒然开口,只怕立刻就会引来杀身大祸。
张进保有些着急,手心里不由得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他故意磨蹭了一些时间,但是从他站的地方,跟南宫逸的距离有限,又不能停下来,再慢也挨到了皇帝身边。
张进保心里跟打鼓似的,颤着身子正要不顾一切地开口。
南宫逸轻“咦”一声,抬手抚了抚马颈间光滑水润,亮得银霜的鬃毛,赞了声:“这照夜狮子真漂亮。”
张进保顿时精神一振,眉花眼笑地接了一句:“西北马场新进贡的。奴才听说,还送了匹胭脂马给燕王,浑身没有一根杂毛!是真正的赤兔。”
负责西北马场的是,皇后的远房侄儿,每年孝敬几匹好马给燕王,不是什么稀奇事。因此,这话表面上听起来,挑不出什么毛病。
俗话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太康帝是习武之人,听说有纯种的赤兔马,哪里有不想一见的?
南宫逸颇感兴趣,眉一挑:“有这事?拉来给朕瞧瞧。”
“是。”张炜见皇帝心情好,自然乐得捧场,立刻便吩咐了亲信的小太监飞奔着去了燕王府牵马。
张进保任务完成,一千两银子无惊无险地收入囊中,十分高兴匍匐在地:“恭请皇上上马。”
“朕等着跟燕王的赤兔一较高低。”南宫逸哈哈一笑,折向射箭场,先去练习弓箭。
射完三壶箭,派去牵马的小太监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脸上表情很是惶恐。
张炜一愣:“马呢?”
“回公公,燕王的胭脂马,已经在上个月送给平昌侯府的小侯爷夏风了。”
南宫逸笑吟吟地过来,听了这话,当即脸一沉:“给谁了?”
“平昌侯府的小侯爷……夏风……”小太监预感不妙,硬着头皮禀报。
“是这样的,”聂寒一瞧,坏了,想要补救:“上个月,小侯爷新纳了位小妾……”
话没说完,南宫逸忽地抽出他腰间长剑,一剑捅进了照夜狮子的脖子!
捅完,咣当一声,将剑掷在地上,龙袍染血,扬长而去!
马儿发出“啾…………”地一声悲鸣,鲜血如泉狂涌而出,轰然倒地!
“皇上息怒……”现场众人无不变色,忽啦啦跪了一地。
张进保更是惊得两眼一翻,瘫在地上,昏死过去!
南宫宸正在跟邱然诺说话,乍然得知消息,愣了足有十秒钟。
“怪我,这事怪我……”邱然诺满头大汗,频频自责:“当初送礼物时,应该该再谨慎一些!怎么,就挑了胭脂马呢?”
为什么挑胭脂马?
当然是因为夏风是习武之人,又酷爱马,家中养着各种名马。
既然是送礼,当然要投其所好,这又有什么错呢?
南宫宸面白如纸,淡淡道:“怎么能怪你呢?匹无无罪,怀璧其罪。父皇已有疑我之心,不管送什么,都能找到斥责的理由吧?”
邱然诺心中恻然,心知他所言不差,心情颇为沉重,一时相顾无语。
南宫宸打起精神,笑道:“方才说到哪了?邱先生,咱们继续。”
消息一经传出,群臣哗然。
尤其昨晚入燕王府向南宫宸祝贺之人,更是如揣火炉,惴惴难安。
南宫宸与夏风自小一块长大,交情菲浅,夏风纳小,他以马匹相赠,看起来并无不妥。
皇上身为天子,却因此小事而震怒,似乎心胸过于狭窄,显得毫无道理。
然而往深了再一想。
南宫宸是皇子,平昌侯是手握十万大军,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
皇子结交外臣,已是大大不妥,若这位外臣还是驻守边关的将领,则其心可诛矣!
他即触了龙之逆鳞,天子为之震怒,也就不足为奇了!
太康帝春秋正盛,大臣们不思安邦定国,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谋福祉,暗地里迫不及待地站了阵营,结党营私,鼓动几位皇子明争暗斗,是什么意思?
所以,天子动雷霆之怒,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马!
他真正在意的,是南宫宸的风头过于强健,有能力其实并不可怕,可怕是他那种一呼百应,群起而拥戴的号召力!
这才是皇帝深为忌惮,借题发挥的真正原因!
成年的皇子若是没有庸碌无为,则易为皇帝所弃,毫无疑问会被摒弃在储君人选之外。然而,若是过于优秀,则又会对帝位形成威胁,容易引起忌惮。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催之。
这是身为皇子的悲哀,又何尝不是皇帝的悲哀?
这个道理,紫苏不明白,她只知道小姐今天的心情格外的愉快。
不止早餐多喝了半碗粥,还几乎吃光了一碟酱瓜。
她一个劲地赞:“这酱瓜不错,吩咐谢正坤,下次还送几坛来,过年的时候可以配点心吃,还可以送人。”
紫苏懵然不知,多看了几眼酱碟:不就是寻常的酱瓜吗?用来配稀饭总有个把月了吧?也没听小姐赞过一句,今天怎么突然就觉得好了呢?
不过,她是个实心眼,既然小姐都说好了,那肯定是极好的。
难得有她喜欢的东西,几坛酱瓜有啥难办的?
当即就打发白前去飘香楼,找谢正坤要东西。
杜蘅吃饱喝足了,兴致高昂地领着一群小丫头在西梢间做女红。
眼瞅着要过年了,她打算自己动手,替自己裁一件新衣裳。
紫苏开了箱笼,搬了一大堆的衣料出来。
几个丫头围在一块,叽叽喳喳地闹个不停,从挑什么衣料开始,就开始争执。
这个喜欢深红,那个喜欢浅碧,这个瞧着银蓝秀雅,那个觉得还是金黄亮眼……足足吵了刻把钟,总算选定了银红。
再来,就是图样。
这个更不得了了!
梅兰竹菊,牡丹,芍药,海棠,再到花鸟虫鱼……争得面红耳赤,把杜蘅的耳朵都吵聋了。
大喝一声:“别吵了,咱们绣个春色满园,百鸟朝凰!”
“这个好,花团锦簇,喜庆热闹!”白蔹松了口气,拍手赞同。
“百鸟朝凰,一般不是用来绣喜服么?”白芨睁大了眼,满脸的茫然。
紫苏捂了肚子,在一旁笑得不行:“小姐恨嫁了,哈哈……”
“死丫头,胆肥了,敢取笑我,非撕了你的嘴不可!”杜蘅不依,扑过去要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