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殷商以后,我国就有世谱族谱的着作,它记载祖先的姓名、世系,有如表格网络一样,作为查考,虽甚方便,但是用它研究历史、民族、社会文化的演变与发展,却有困难。因此我于前编《故事》后边,继续《社的崇拜》。
曾经有几个爱好先秦史的年轻朋友前来访谈,他们坦率地问我:“你在《故事》后面,继以《社的祟拜》。是否重复?或者有何区别?”
我谨回答如次:夏商周三代是我国上古远古时代由原始社会—氏族部落转变为国家的阶段。“社”原是血缘关系的组织,进人国家以后,遂由血缘关系变为地域关系。《论语·公冶长》:“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好学也’”。“室”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邑”则是联合若干室而成,是以有“十室之邑”、“百室之邑”、“千室之邑”。
“社”对宗庙而言,居住在农村的农民,既有“公田”,也有“私田”,“私田”也要轮流更换。春秋战国以前,所谓“井田”尚未完全私有化,不过已渐渐向私有土地制的方向发展。他们被称为“野人”,是对住在围城中的君子、贵族、士兵而言,他们是“君子”或者“国人”。
姓、性本义就是生育、生产、生殖,简言之。就是“生”,因此人生就是人性,百生就是百姓,生命亦即性命。应该指出,古代“德”字从彳从惪。惪,有人认为是像眼睛直视之形,这实际是错误的,目像种子之形,而非像目,以上面所长的十像长出的苗或芽,故德字也有“生”的意义。换句话说,也有姓与性的意义。如《国语·晋语四》说:“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这就是说黄帝与炎帝相居邻近,但是一是姬姓,一是姜姓;“成而异德”就是他们的姓不同,性也不同,因此可相通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四版序言中说:“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恩格斯和马克思都因学习L.H.Morgan的《古代社会》之后而作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的。我的《姓名的故事》与《社的祟拜》虽然没有特别就摩尔根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加以详尽的阐述,但是姓名的研究却是“人类自身的生产,种的繁衍”。下编的论文我们还特别就殷周的女性崇拜的礼乐风俗习惯加以阐述。
第一篇《殷代风之神话》指出甲骨文风即凤,凤为殷商的图腾,因此对它神化,认为,它一起飞,群鸟相随而发生大风,故凤风实即一字,不但这样,风在民间也就是燕子。《孟子·公孙丑》记载:“周公东征,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这飞廉人身鸟首,也就是殷商的图腾族,即秦的祖先。这飞廉并没有死,而且远奔于周的“西陲”建国为秦,但飞廉改作蜚廉。读者仔细阅读《史记·秦本纪》便可证明。
第二篇《汤祷雨桑林之社和桑林之舞》汤即成汤,是殷商的酋长,殷商的建国就是由他开始的,所以殷商的子孙在卜辞中再三提到他,谥之曰“成汤”,疑成即“城”,即建国的人。不但这样,他也是巫师,能够呼风唤雨,非常灵验。在求雨的时候,巫师带着男女青年边唱边舞,还有女巫师,她们赤身裸体,毫不掩饰。到了夜间,她们与男女舞伴一起到了深林丛草之间过夜露宿。这种风俗一直到秦汉时也还保存着。但帝王与贵妃已不参加了。后来甚至对民间的幽会狂欢也加以限制。
第三篇后程的降生及社的崇拜后稷为周的男姓祖先。他的母亲是一个姓姜的姑娘。她没有结婚因在野外放牧而见到田野上有“巨人”的足印,她好奇地用自己的小脚踩在“巨人”的足印上,走着走着她怀孕了,便生了弃,就是后来周人的王后稷。这位后稷,不姓姜而姓姬。臣即像“巨人”的足印,故他成为姬姓的祖先。
以上三篇文章,都是神话故事,但它反映殷周曾经经过母系氏族的史影,我们必须耐心地把它的面纱加以揭晓才能看出它的美丽的神秘的姿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