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一个月的等待和监视,涩芷终于弄明白了金道义和朴阳贞的生活规律。在她刚搬到他们旁边的起初几天里,金道义一直跟朴阳贞呆在一起,几乎形影不离,甚至连朴阳贞要去湖边洗衣服,他也会抱着彬彬去。
涩芷总在他们面前晃悠,她明白金道义是在刻意躲避她,因为初见朴阳贞的第一天,她明明是一个人在湖边洗衣服的。难道涩芷要得到金道义的心表现得这么明显吗?就连当事人也发现了?不能排除这一点,因为她的沅蔚一向很聪明,假如金道义真的是沅蔚的话。
所以涩芷总在他们夫妇俩在湖边洗衣服的时候,跟着瑰娘一起去洗衣服,可相对而言,她洗衣服的效率就实在太惊人了,做起这种打扫的活来也是红红火火地,动作大而迅速,常常让一旁正在悠悠洗衣的朴阳贞看得目瞪口呆,当然也包括那对在一旁玩耍的父子俩了。以至于最后瑰娘都忍不住对她轻声开口:“娘娘,您洗这么快?怎么耗时间?”接着就很有默契地接过涩芷手中的洗衣活,大声说道:“涩涩小姐,请让小人来做吧,您这会受累的。”
涩芷恍然大悟,吐了口气,还对着已经洗了一大半的衣服吐了吐舌头,惊觉自己从前清洁工的活干太久,居然一上手就慢不下来。她露出了笑容,觉得刚刚的劳动做得很是愉快,便往旁边看去,才发现那朴阳贞还在洗第一件衣服,害她心里忍不住嘀咕:看来要把所有干净和不干净的衣服都拿出来一起洗才能配合上这位阳儿小姐的洗衣速度呢。
她的这一连串小动作,显然都看在金道义的眼中,以至于当涩芷迎向他炯炯有神的双眼时,他就总是闪烁着把眼睛躲避回怀里婴儿的身上。他的这一反应,竟然让涩芷有做狐狸精的快感,喔,她是个坏女人吧?可她只不过是要抢回原本属于她的东西不是吗?
这样过去了几天以后,金道义就干脆躲到山上去了,他开始早出晚归地上山打猎。
不过这男人还真的穿什么像什么,从前穿起儒衫就像个文人,穿起军装就像个将军,穿起红袍就像王子,这会穿起虎皮背着弓箭,还真的就是个魁梧结实的猎人。这么优秀的男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两个?何况是古代?所以他一定是沅蔚。
早起可难不倒涩芷,她一大早4点钟就穿上厚厚的棉袄,藏在窗前等待,直到5点钟天还没亮,就发现朴阳贞送金道义出门了,视线虽然很暗,但以这种邻居的距离,涩芷还是能清楚地瞧见朴阳贞在为金道义整理衣领,并在递上干粮的时候被男人紧紧地握住双手,下一刻,男人就开始俯身低头吻住了女人的小唇,可那一刻,停止呼吸的却不是被吻的女人,而是窗前等待已久的涩芷。
这一幕竟让她眼睛都红了,不过天还没亮,所以她并不在乎,因为没有人会看见她想哭。
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办法打倒她必赢的决心,她甚至一个人悄悄地跟在金道义的身后,跟他一起上山去。连武也不知道她的这一计划,要是武知道的话,肯定会跟着去,这样暴露行踪就更容易了,她不想冒这个险,却甘愿冒着有可能被野兽袭击的危险。这就是女人了,当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之后。
所以她总在一大早就留字条告诉瑰娘和武:我要出去走走,不用担心我。
而武他们以为她是需要独处疗情伤,便也没有打算打搅她。
山路虽然很崎岖,甚至没有路,可前边有金道义,涩芷只要远远跟在他的背后,不让他发现就可以了。光是这样在背后远远地看着他,竟然就让她觉得幸福而满足,至少,不用再看见他在别的女人怀里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虽然一路上被树枝刺丛刮烂了外袍,甚至划伤手背、脸颊,可她的脸上,竟然一直挂着快乐的笑容,她是第一次跟个变态似的,悄悄地跟在暗恋的人背后,为的只不过是多看他一眼,然后便觉得心满意足。
还好,这种困难,根本难不倒她,她甚至曾经行过军不是吗?她的坚强跟她高贵美丽的脸蛋,一直相当不协调。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距离,害她总是跟丢好几次,往往她是因为再也看不见他了,才失望地独自沿原路返回的。这样跟踪他也已经有十几天了,涩芷早就连一点害怕警戒的意识都没有。这一次,金道义又很快地消失在那荆棘的拐角,不见了。涩芷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前去,等她到了荆棘处,又发现四处张望都看不见那个高大的男人了。
她尝试跟之前一样,站在原地静听树林里的动静,可这一次,竟然没再听见男人用镰刀砍树丛的声音:他到底走到哪个树丛里边了?眼前一条路都没有,看来她又必须回去了。没有办法啊,因为不能冒失地走进树丛,万一他就在树丛背面,不就会被发现了吗?
她有耐心,深知要想夺回一个已经失忆了的男人的心,除了等待机会和慢慢地相处,没有别的方法。所以,她再次转身往回走去,决定放弃今天的探险。
殊不知运气并不是长期都有的,等涩芷忽然发现来时的路上印上了不知名动物的大脚印以后,已经太迟了,她便同时听见了原路的前边,两只动物互相厮杀的吼声:是老虎?还是狮子?
古代的树林里,应该什么动物都有可能还在生存。她倒吸了一口气,因为厮杀的吼声越来越近,可她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她以最快的速度锁定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当机立断地立刻开始往上爬,还好,难不倒她,她很快就坐在了树枝上,虽然手掌的皮被蹭破了不少,好些树皮渣都嵌进了血肉,但总比成为老虎的晚餐要强多了。
这样的高度,让她很快就看见那两只互相追赶的老虎,果然正沿着她刚刚来时的小路,往这个方向跑来。
不过同一时间,相对的,穿着棉袄的她,也同时暴露在两只老虎血红嗜血的双眼前,竟然因为她的出现,两只老虎原本厮杀追赶的动作都停止了,它们以最短的时间成为了盟友,同时以曼妙矫健的步姿往树下走来,从喉咙里对着树上的她,发出了野兽的吼鸣。
按道理,这种情况之下,只要是普通人都要吓得簌簌发抖,甚至尿裤子什么的,可惜涩芷不是普通人。她目测了一下她现在距离地下的高度,初步估计都有六、七米,两层楼高,她再抬头往上看去,其实可以爬得更高的,不过没有必要。
也许因为从前在电视里看多了老虎凶残的野生状况,也许因为从前看多了恐怖电影,也许因为在2008年黑社会比老虎要恐怖多了,所以,她一点也不害怕。反而从棉袄里掏出了干粮和水,悠哉游哉地吃了起来,哪怕她并不饿,可她知道老虎却饿极了:
“要吃吗?”她贼贼地笑着,小声地用中文问树下的它们。
她不敢大声说话,就怕会引起还在树林里的金道义的注意,但也不知道这种声量老虎们听见了她友善的问候没有?
嗜血的老虎根本不是善类,它们越吼越大声,这些吼声,反倒吓着了树林里的所有生物,顿时整个树林都静悄悄的一片,连什么虫子鸟儿的叫声都没有了。那吼声还只能用震耳欲聋来形容。只见涩芷坐在了粗壮的树枝上,开始用手捂住双耳,却用不大的声音说道:“你们很吵,万一把他给吸引来了,我明儿就让武把你们给毙了。”她落下警告,可声音根本盖不过那虎叫声,恐怕老虎们都接收不到这个信息。
当它们发现根本跳不着那高度以后,就开始用强壮的身体撞击树杆。
可这松树树杆几乎有两米宽,涩芷坐在上面,连一点点摇晃的感觉都没有:
“你们真的很笨。”她说:“真的饿成这样吗?”也许因为已经步入初冬的关系,所以它们难以觅食,刚刚就打起同类的主意,才会互相厮杀的吧?可想而知,它们有多饿了。这样一来,它们恐怕会在这树下跟她耗一整个冬天吧?
可是涩芷不怕,即使金道义因为听见虎声而不原路返回,等到明天他再上山的时候,就还是可以看见她的,她有足够的干粮可以等到明天。说不定,假如武足够聪明的话,半夜她就能安全地回到家了。于是,她朝老虎们肆无忌惮地做着鬼脸,还掰开了手中的一小块硬窝窝馒头,往它们的身上砸去。
砸一次不过瘾,她干脆将伸手可及的所有松果都揣在了怀里,开始砸得不亦乐乎,一边耍狠,她一边低声警告:“要你们不走,看你们还不走?!哼!哈哈……”就这样,也能让她漾起大大的笑脸。
眼见老虎们凶狠却挫败的真实表情就近在眼前,实在太有趣了,这种感受在2008年绝对不可能会有,由于太雀跃,以至于涩芷在兴奋之余,要摘的那颗松果距离自己有点远她也不知道,就这样一不留意就失去了重心——
“啊——”她惊叫一声,马上伸手环抱树杆,双脚也跟着往腾空的树杆上蹬,原本大腿上的干粮和水,甚至包括她脚上的绣花鞋,都纷纷掉到了地上——
老虎们吼得更凶了,甚至把她的鞋子踩在脚下。
什么叫乐极必反?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