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酒来,还只带了这么一点分量,就是希望你喝着喜欢,下回好去他酒吧里喝,那就能多制造一次相处的机会。”
我没有及时反驳他,而是咬着筷子仔细认真的思考李明朗的逻辑,同时默默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吃饭的姿态,直到片刻后我想清楚了,才缓慢的举一反三。
“照你这么说,那我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如果一个男人顿顿给一个女人这么送饭,荤素齐全,有饭有汤,还有水果当饭后甜点,那这个男人是不是也对这个女人蓄谋已久?他是不是希望这个女人会食髓知味,把胃口养刁了,好跟他保持长期饭友的关系?”
李明朗不仅惊讶,甚至有点刮目相看的意味:“口才见长,看来你还真挺适合干这行的。”
“请李老师认真回答学生的问题,这个男人是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是,他为什么回避问题,如果不是,他这么做不是存心要引起误会么?还是他一贯喜欢这种游戏方式,不在乎结果,只在乎在整个过程中,自己有没有娱乐到?”
沉默在我们中间大剂量的滋生着,就在我以为李明朗会又一次高明的转移话题时,他却突然放下了筷子。
“我承认,在我心里,曾有一度对你有过某种想法……”
然而,正当我不知该惊讶还是该惊喜时,他又补充道:“不过,我到现在还不能肯定那是什么。”
“你什么意思?”
我突然一阵气闷,一想到将来有可能“我对你只是兄妹感情”这种陈词滥调,就感到极度的不爽。
“李明朗,我问你,你今年到底多大了?你说你是我高中同学,可我听阿飞的话,你应该有二十七岁了。呵,你可别告诉我你留过级。”
“我确实不是你的高中同学,我也不是那所学校毕业的。”就在我以为我永远也不会得到答案时,李明朗淡淡地声音传进耳朵里。
我茫然的看他:“那你怎么会有那张集体合照?”
“我知道你高中念哪所学校,自然有办法弄到。”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我不吃羊肉的?我很少和人说这件事。”
“你别忘了我是做哪行的。”
“所以,你跟我说是我高中同学,只是想降低我的防备,好和你合作是么?”
李明朗夹了一口菜放在我碗里:“其实这件事,我也不算全在说谎。我当时说,在你高中的毕业典礼之后,你喝了很多酒,还吐了我一身。你确实吐了我一身,不过那天聚会我不是以你们同学的身份去的,我是被朋友骗去的。”
这么一说,好像那天确实有两三个外人在场,不过时间相隔太远,我已经记不清了。
李明朗又夹了一口菜到我碗里:“至于你刚才问我的第二个问题,我也已经回答了。”
第二个问题?
“我承认我确实对你有意思,不过我还不能确定那是什么。也许过一段时间,我会给你,也给自己一个答案。”
过一段时间?那是多久……
“不会很久,我想大概是阿飞和辰辰的事情结束之后吧。”
如果凡事都有个期限,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有人告诉你,你随时都蒙主召唤,你在治疗过程中承受的每一分痛苦,都只是换取点滴的生命,诚如辰辰。如果你喜欢的人告诉你,他也对你有同样的感觉,他早晚也会给你一个答案,只是这个答案很有可能是你最害怕听到的,诚如我。
等待这样的期限到来,到底是一种痛苦和失落,还是一种仁慈和希望?
我想,对辰辰来说,希望更大于失落。
第二天,我们在病房见面时,她也是刚做完化疗,嘴里发苦想吐,勉强喝了几口温水,已经气若游丝。
我偷偷塞了一块黑森林蛋糕给辰辰,她吃了一口,露出笑容。
我将一中一西两种方案摆在辰辰面前的桌子上,辰辰基本上没有任何意见,可能即使有也没有力气说出来。
唯有一点,她希望到时候李明朗能当众读一小段《圣经》。
我想了想,觉得没什么问题,便替李明朗答应下来了。
紧接着,辰辰又从枕头下面拿出一张纸,上面有些手写字,只是字体扭曲。
“这张纸上面,写着我的遗愿,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能实现……”
辰辰的清单上只有一件事,就是希望由自己亲口讲一个故事,但她希望李明朗、我和阿飞都能在场。并且在她讲完这个故事之后,再让李明朗自己做决定,是否愿意在她的婚礼上,为她朗诵《圣经》。
我忽然有种预感,那个故事会让李明朗陷入两难。
翌日,小米来医院看我,她眉宇舒展,神情开朗,似乎已经从之前庄胜宇的恶行中走了出来。
小米说,单看这间病房,就能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公司的福利特权,走后门不遗余力,连住个院都能搞得跟度假一样,从骨子里到表面上透露出一种嘚瑟范儿。
我玩笑说:“那你也来我们公司打工吧,还提供宿舍呢。”
一说起宿舍,小米就来劲儿:“你们那个宿舍就是奸情的集散地。程伊伊和她那个刘备,你和你的李明朗……”
“什么我的。人家已经说过了,还没想好对我到底是真有意思还是假有意思。万一是假,我还能强求他跟我好么?”
“哎,要不我怎么老说你拗呢?就算你俩不成,你也可以找下家啊。你名正言顺的享受你们公司的福利,还能有足够的精力去找男朋友。等找到了,就往那个他跟前一带,甭管好赖先让他明白,谁少了谁都能活得很滋润!”
听到这里,我必须的承认,玩转成人世界里的男女关系,我确实不是个儿。
在辰辰准备讲故事的那天上午,私下里我也曾委婉的问过李明朗,可有谁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李明朗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注视着我:“没有人对不起过我。是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别人的事。”
我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很想问他是谁,又不知该怎么开口,最终也没有将辰辰的遗愿清单透露给李明朗知道,可能是出于某种连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的私心,可能是因为我也想通过这件事,得知我想知道的事情吧。
但我没想到,辰辰会讲这样一个故事。
她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曾经做过第三者。”
我下意识的看向阿飞,但辰辰却说:“那个人已经去世五年了。”
我注意到,原本只是微微蹙眉的李明朗,脸色因此沉了下去。
辰辰讲的故事就发生在五年前。
四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相约去爬山,两男两女,李程、大风,和李程的女朋友刘希。
大风准备和女朋友宋苗结婚,宋苗有事未能参加这次旅行,大风临行前,宋苗还开玩笑的嘱咐李程,务必要把大风完完整整的给她带回来。李程也玩笑说,要是大风有事,他也没脸见宋苗。
可他们都没想到,这样的玩笑,到最后竟然一语成谶,一场毕业旅行也酿成了一死一伤的悲剧,伤的是刘希,死的是大风。
事发那天,大风拎着相机要去抢拍山顶风光,他急匆匆走在前面,李程和刘希走在后面。
李程也多次叫住大风,叫他不要单独行动。
大风原本还是合作的,直到刘希不慎扭到了脚,只能让李程背着走,大风便擅自决定,由他先行一步,到山顶找救难队下来帮忙。
尽管李程也用越野手机联系了救难队,可是当几个小时之后,救难队下来和李程、刘希汇合时,却说他们一路从山上下来,并未见过李程描述过的大风。
直到三天后,众人才找到大风的尸体,躺在一个小山谷里。
几天后,大风的丧礼在老家举行,是李程亲手操办的。
丧礼上,宋苗悲痛欲绝,昏厥过去,数日精神恍惚,不能置信怎么好好地一个大活人,竟然说走就走。
未免宋苗伤心过度,宋家将所有她和大风为结婚准备的所有物件都收了起来,并挨个通知亲朋,婚礼取消。
又过了几天,宋苗独自背上了行囊。宋家父母原本以为,她只是出去散心,要不了多久就会回家,就会痊愈。可是他们想不到,宋苗沿着大风曾经走过的路线,展开了为期一年的旅行生涯,后来还成了个小有名气的驴友。
那一年,宋苗的电话,时常打不通。宋苗的父母,往往只能通过她隔三差五的微薄更新,得知她现在在什么地方,是否平安。
直到最近两年,宋苗在云南的一个小镇上定居,并在当地盘下了一个小旅馆,二楼可住宿,一楼供应美食和好书。
旅馆经营虽称不是客似云来,但由于宋苗的好客和助人为乐,曾帮助过不少路过的旅客,因此在网上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很多旅客都是慕名而来或是朋友介绍,人人都说老板娘宋苗随和、乐观、好相处。
只是一直到现在,宋苗都是单身。
至于李程,他就像是当年他亲口说的一样,没脸再见宋苗。
在帮大风办完那场丧事之后,没过多久,李程和刘希也因此而分手。刘希去了外国念书,而李程则离开了那座他们几个人土生土长的城市,到北方发展事业。
尽管他父亲对他寄予厚望,同行的前辈们也都说,李程是有能力将他父亲的事业发扬光大的。顺便一提,李程的父亲是做丧葬业起家的。
李程从小就见多了生离死别,从最初的懵懂到同情,一直到后来学会淡然。别人的死和哀痛,在他看来,似乎已经渐渐变成了一种形式和走过场,似乎所有人家在处理这件事上,态度和心理都是一样的,如此千篇一律下来,年生日久也就见怪不怪了。
直到李程最好的朋友大风,也沦为其中一个。
没有人知道李程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葬礼举行当日,他表现的额外冷静和专业,仪式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称得上是完美无缺,连李程为大风更换寿衣的手法,都有一种日本电影《入殓师》的气质。
这是李程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他从此再不沾染和死有关的事业,反而剑走偏锋,走了另一个极端,撮合有情人终成眷属。
并且,他还改换了姓名。
“虽有阴云,转更明朗。”
李程,就是李明朗。
辰辰的故事讲到这里,靠在床头频频气喘,阿飞连忙起身给她倒水,李明朗沉静不语。
我原本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在听故事,并且一直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太过入戏,不管故事讲完后,李明朗的态度如何,我都要帮辰辰完成她的遗愿清单。
但事实上,我几乎不能作出其它反应,除了震惊。
如果不是故事里的几个主人公,乍一听此事,我大概只会以看新闻的态度品头论足一番,发表一些出门要注意安全,深山老林可不要随便去之类的感悟。
可是事实上我的堂姐就叫宋苗,她因为即将结婚的未婚夫意外身亡,已经离家五年。
她在云南的小旅店,我是去过的,环境古朴雅致,颇具小资情调,人到了那里似乎连情商也会变高。每次我去小旅店里找她,她都是笑眯眯的跟我谈人生,谈理想,谈将来要走遍世界的美好愿望。
直到一年前,我听大伯母说,表姐所在的云南小镇,就是当初大风哥跟她求婚的地方。
我急于知道到底在整个故事里,辰辰扮演了怎样一个第三者,她所谓的希望在讲完整个故事后,再让李明朗决定是否要在她的婚礼上朗诵《圣经》,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是辰辰的身体已经不堪负荷,她再没有多余的体力将剩下的故事讲完,阿飞走到床边握着她的手,轻声安抚。
李明朗站起身,一言不发的走向门口,我看了一眼眼神带着恳求的辰辰,转身跟出去。
“李明朗。”
我一声声叫他,他却越走越快,步子并不大,也不急,但我知道他并不平静。
“李明朗!”
我小跑冲上去,拦在他面前,对上那双来不及掩饰哀伤和疲惫的眼睛。
“你是不是早知道我是宋苗的表妹?”
他沉默着。
“在我的高中毕业聚会上,你是被我表姐和大风哥骗来的,所以你认识我,你知道我不吃羊肉,你还知道我当天喝了几种混酒……是不是这样?”
他依旧沉默,视线缓缓转开。
“李明朗,你说你对我有意思,但是要我给你时间让你弄清楚,这话其实也是骗我的?你根本就是喜欢我,但因为我表姐的关系,所以你什么都不敢表示,是不是这样……”
我原以为,李明朗只是一个喜欢钓着别人玩感情游戏的公子哥,他因喜欢暧昧而暧昧,也习惯将自己置身于随时都可以抽离的位置,所以他一直和我保持着距离,将自己画进一个圈里。
“李明朗,我表姐根本没有怪过你,大风哥的事大家都不想,也不是你的错,你又何必一个人扛下这个责任……”
李明朗站了很久很久,望向我的目光深如湖水,我以为他会跟我说些什么,哪怕是一句“让我一个人静静”,也好。
可他最终还是错开视线,脚下一转,绕过我走向走廊的尽头。
我傻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目光仿佛长在那副逆光而行的背影上,脑海中唯有表姐曾说过的那句话。
她说,人和动物一样,受了伤就想一个人躲起来,静静疗伤。
所以,表姐才会远走云南五年。
所以,李明朗才会一个人北上。
是这样么?
而我,似乎注定只能是个局外人,是个旁观者,是个想帮忙却找不到着力点的……笨蛋。
后来,还是在医院的后花园长廊里,阿飞讲述了余下的故事。
早在大风还在世时,阿飞并不是辰辰的男朋友。从小到大,阿飞都是辰辰的跟屁虫,辰辰走到哪儿,阿飞就跟到哪儿。
辰辰最初不喜欢阿飞,甚至可以说是腻烦的,但是为了让辰辰改变对他的态度,阿飞不惜帮辰辰去追求她的心仪对象。
就是大风。
大风是和他们在同一家孤儿院里长大的,大他们几岁,没上过大学,很早就出社会打拼。可是跟着大风一起混大的弟弟妹妹,毫无例外的都很崇拜他。
大风和我表姐宋苗,是在一家环境清静的小酒吧里认识的。宋苗有一阵子常和她当时的男朋友一起过去,成了那里的熟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吧台服务的大风,给宋苗单独调了一杯低酒精的饮料,味道有淡淡的橘子味,宋苗每次都要喝上两杯,还开玩笑说,如果将来她也当了老板娘,一定会聘请大风,专门为她的客人调配这种饮料。
后来,大风还给那杯东西起了名字,Arbre(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