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仓是香港四大洋行之一怡和财团控有的一家上市公司,也是香港最大的货运港。九龙仓与置地公司并称为怡和的“两翼”。但九龙仓和置地在控股结构上并非平等关系。怡和控置地,置地控九龙仓,置地拥有九龙仓近20%的股权。也就是说,尚有80%的股票流散在外,这就有了买家吸纳半数以上股权然后进行收购的可能性。
九龙仓有限公司历史悠久,资产雄厚,它的产业包括九龙尖沙咀、新界及港岛上的大部分码头、仓库,以及酒店、大厦、有轨电车和天星小轮。可以说,谁拥有九龙仓,谁就掌握了香港大部分的货物装卸、储运及过海轮渡,难怪包玉刚会对它这么感兴趣。
其实,对九龙仓感兴趣的,并非包玉刚一人,在他想动九龙仓的脑筋时,李嘉诚早就捷足先登,暗暗动上手了。他一直以赶超置地为目标,如果购得九龙仓,这个目标就全实现了。正好当时九龙仓的股价长期不振,1977年底,每股只有13港元左右,远远低于它的实际价值,正是买进的最好时机。
李嘉诚当然知道怡和这个巨人的实力,而且怡和是决不会轻易放弃九龙仓的。因此,要成功收购九龙仓,关键就在于不能惊动怡和,必须悄悄进行。否则,以怡和的实力,谁都难以从其手上夺走九龙仓。于是,李嘉诚不显山不露水地采取分散户头暗购的方式,以免“打草惊蛇”。
这时,嗅觉敏锐的职业炒家意识到九龙仓的股票有炒作价值,纷纷抢购,这一来,九龙仓的股价很快被炒高,到1978年3月,九龙仓股价升到每股46港元的历史最高水平。这已和九龙仓股每股实际价值相当接近了。按照公司法,股东对公司进行强行收购,必须控有50%以上的股份。现在九龙仓股票的股价已被炒高,要想购得51%的股份,非李嘉诚的财力所能及。而这时候,李嘉诚持有的九龙仓股还不满2000万股,约占九龙仓股份的18%。他不得不耐心等待股价回落后再继续购入。在此期间,包玉刚、郑裕彤等商界巨头也在暗暗吸纳九龙仓的股票。
在香港,有“怡和的面子,太古的银纸”,“未有香港,先有怡和”的说法,以此可见怡和财团在香港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当怡和财团发现华资的收购意图后,急忙组织反收购,以高价增购九龙仓股票,以保江山不失。但是,当时的怡和因海外投资战线过长,投资回报率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力跟华资财团抗衡。无奈之下,怡和财团只好打出最后一张王牌,求助于英资财团的大靠山——汇丰银行。
汇丰银行高层自出马斡旋,劝李嘉诚放弃收购九龙仓。李嘉诚审时度势,认为日后长江实业的发展,还期望获得汇丰的支持,于是,他决定鸣金收兵,放弃收购的打算。
那么,已购的九龙仓股票该如何处理呢?李嘉诚决定用它们跟包玉刚做笔交易。他当然知道包氏也有收购九龙仓的意图。
1978年7月的一天,李嘉诚和包玉刚这两位华商俊杰秘密会晤。李嘉诚开诚布公地说明自己有意出让手中所持有的1000万股九龙仓股票。李嘉诚很清楚包玉刚的情况,知道他需要什么,他要用包玉刚所需要的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做件“双赢”的好事。包玉刚在此之前已经揣摩到李嘉诚的这一步棋,而且这正是包玉刚所渴望的。因此,双方可谓一拍即合。
没有太多的解释,没有冗长的说明,更没有喋喋不休的讨价还价,两个同样精明的人,秘密签订了一个同样精明的协议:李嘉诚将手中的1000万股九龙仓股票以3亿多港元的价钱,转让给包玉刚。包玉刚则协助李嘉诚从汇丰银行承接和记黄埔的9000万股股票。
李嘉诚此举,可谓一箭三雕,既卖了汇丰银行的交情,又结交了包玉刚这个朋友,还留下了收购和记黄埔的伏笔。
1980年,借助李嘉诚、郑裕彤等华商的相助之力,包玉刚成功地用30亿港元的股票,购得价值98亿港元的九龙仓控制权。
入主九龙仓之后,包玉刚投桃报李,决定将西环的货仓大厦交给李嘉诚重新设计,改建为一座拥有50多万米楼面的新型商业大厦。而且,使用的方式对长江实业十分有利。在这次合作中,李嘉诚只需要投入建筑费,无需支付占总成本70%~80%的地价,并且日后的利润,由两家平均分配。李嘉诚帮助了包玉刚这个朋友,他也从包玉刚那里得到丰厚的回报。
李嘉诚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朋友,在合作中,他不仅考虑到了自身需要,也考虑到了合作方的需要,并设法予以满足。这样,他自己也获得了对方的全力合作。
可见,和那些品质优良的竞争者合作,而不是打击、恶性竞争,对自身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把自己融入团队
只有把自己融入团队,在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团队中工作,才能快速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出色地完成任务。
在自然界,狼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它在活动的时候,并不一定都结成群体,更多的时候是独自活动的。但在群体活动时,如果同伴受伤,别的狼不会独自逃走,此时,它们表现出高度惊人的团队意识。当狼一起嚎叫时,它们仿佛在宣布:我们是一个整体!虽然每种声音都各自不同,但我们是一个整体,所以最好不要惹我们。这也是为什么自然界中的狮子和老虎,虽说都比狼强大,但在遇到狼群时,它们是不敢发动进攻的,因为它们知道狼群是一个集体,而集体的力量是它们单个无法撼动的。
狼生存的哲学,也应该是我们人类生存的哲学。
任何人都是团队的一分子,不能游离于团队之外。只有把自己彻底融入团队之中,这样才能更多地得到团队的支持,把工作做得更好。
初到一家新的公司,老板很有可能会分配给你一项难以独立完成的任务,老板之所以这样做,其目的就是考察你的团队合作精神。如果你不善于与同事们合作、沟通,而是一个人摸索着费力地去完成那项任务时,其结果不一定理想,而这样的后果有可能就是你接到老板的辞退书,因为现代企业的老板欣赏的、需要的是具有团队精神的人。
一次,某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一位叫安德森的先生履历和表现都很突出。他一路过关斩将,在最后一轮小组面试中,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抢着发言,在他咄咄逼人的气势下,小组其他人几乎连说话的机会也没有。然而,安德森先生最后还是落选了。人力资源经理认为,安德森先生尽管个人能力超群,但他明显缺乏团队合作精神,招聘这样的员工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害无益。
团队是一个有机的、协调的并且有章可循的结构合理的整体。这个整体的能力并不是它所属成员能力的简单的算术和,而是一种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出其每个单一成员能力的新的力量。
事实上,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当一项工作或任务远远超出个人能力范围时,进行团队协作就势在必行。团队不仅能够完善和扩大个人的能力,还能够帮助成员加强相互理解和沟通,把团队任务内化为自己的任务,这样的团队会战胜一切困难,赢得最终的胜利。而作为这样的团队成员也会在团队协作这个过程中迅速地成长起来。
乐于助人,少一点私心
一个私心太重,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人,是不容易在单位谋求到更多的发展机会的。
自私是人性的弱点,一个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的人,就难以取得大的成功。这是因为一个只考虑自己的人,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得失,他的行事准则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而这种“自顾自”的行为,就是私心过重的直接表现。
佟凯和熊楠是大学的同学,毕业后他们同时被上海的一家公司聘为试用员工。到公司报到后,他们俩都暗下决心,在试用期间要好好努力,试用期结束时争取能留在这家公司。虽然公司交给他们相同的工作,但两人的工作方式却不一样,佟凯每天完成自己的工作后,只要有时间,就和同事们交流,了解他们工作的进展,如果有人的时间很紧,他就会主动去帮助,因此,虽然佟凯是一名试用员工,但同事们都很快喜欢上了他。
一天中午,一位同事在工作中由于操作失误,致使计算机中的某个程序无法运行,而该程序的停止运行,将影响很多人的工作。佟凯见那位同事几经调试,程序仍没有恢复正常时,便主动上前帮那位同事解决。在佟凯的努力下,该程序终于在下班之前开始正常运行了。这位同事对佟凯的帮助非常感激,于是他逢人就讲佟凯是一位乐于帮助他人的好员工。熊楠听后,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公司最终要留用的是技术最娴熟的人,而不是一个到处充当“救火队长”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