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月尘梦以为李献仙刚才深情脉脉的眼神就是他们事先约定的“眼色”,所以她才会不顾李献仙影帝般的表演,扬长而去。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大厅里的一家三口都是既惊讶,又疑惑,而明白事情始末的李献仙甚至感到好笑。不过他终究是有影帝般的天赋和潜能,轻而易举地压制住惊讶和笑意,顺势说下去:
“额…正如你们所见,尘梦是修仙之人。”他的脸上再次露出无奈和痛苦之情。“她是天剑山的掌门首徒,也是门派未来事业的接班人。掌门与她情同父女,门派对她恩重如山,所以她不能因为我而使师傅和门派感到失望。她不得不离我而去!但是,”李献仙加重语气,“在我的心中,已经把她当做了我的妻子,而且此生不改。我无尘梦,不能苟活。所以恕献仙不孝,今日要泪别双亲,去天剑上寻找梦儿。只盼有朝一日能感动她的师傅,放我们双宿双飞,到时再回来侍奉双亲。”
一番话说得不可谓不深情投入,不可谓不感人肺腑。不仅编故事的当事人沉浸在痴男怨女被棒打鸳鸯的无奈和苦痛之中,而且听故事的二老也已经老泪纵横,衣袖尽湿。
“献儿啊,你真的长大了。”李淳声音颤抖着说,“你去吧,为父不拦你。但是你记住,在我们有生之年,一定要把尘梦带回来。”
李献仙神色坚定地点点头。李母孙月娥已经泣不成声,想到以后儿子不能时常陪伴左右,她几乎肝肠寸断,只能一个劲儿地流眼泪。
李献仙走过去扶着母亲,安慰道:
“母亲,孩儿会时常回来看您的。您一定要开开心心地等我回来。”
一句话使孙月娥心情舒慰,露出了笑容。
然后,李母下厨,一家人快快乐乐地吃了顿饭。李淳叫阿福取来十万两银票,给儿子以备不时之需。李母不停地叮嘱儿子,务必要吃好喝好,不要苦着自己,需要什么就写信回来。直到夕阳西偏,一家人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李献仙来到有一家酒馆的门外时,街道已经没有了中午时分的热闹。白天密密麻麻赶集的人群已经收摊回家,街道山几乎空荡,只零星地摆着几家卖面食的摊位。偶尔有一两个农户扛着农具、赶着耕牛,疲惫而休闲地从街道上走过,准备回家与妻儿一起度过宁静的夜晚。
不时地有一些年轻人走出有一家酒馆,并且和李献仙客气地打着招呼。谈话内容大体如下:
“李兄,这是要出门哪?”
“是啊,王兄。出去一段时间,以后恐怕不能常常见面了”
“那李兄多多保重。他日回来,我们再把酒言欢。”
“好的,王兄保重。”
其实李献仙在李家村一带颇有人缘。他家境殷实,平日多在外游荡,出手也不小气,所以当地有钱的、没钱的都乐意与他结交,他也渐渐锻炼出与各种人物打交道的本事。
上一年元宵节,李家村想办一场别开生面的灯会(不仅适合年青男女谈情说爱,而且要照顾到中老年的娱乐休闲),以增加往来商旅对李家村的良好印象。不过打的预算和往年完全一样。
村长李富贵和李献仙是五服外的同族,听说李献仙交友广泛,就请他策划主持这场活动。李献仙花了一天时间走访他认识的可能为这次活动出钱出力的人,告诉他们这次活动村领导十分重视,将在李家村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而且将在人流最为鼎盛的市场主街立一块功勋碑,依次刻上贡献最为突出者的姓名和功绩。他作为本次活动的一名宣传员,特来告知朋友们不要错过这次流芳千古的机会。结果成效卓著:灯会的规模布景远远超过了以往各届,宣传广告也打得铺天盖地的、尽人皆知,而且灯会的节目也是精彩纷呈。不仅有传统的赏花灯、猜字谜,还有文人对诗、武师比武、老年人唱戏、马戏表演、魔术表演,甚至还出现了一种叫做溜冰的新娱乐。总而言之,这是一场盛况空前,大受好评的文娱活动。时人都说,在这次活动上,可以看到李家村所有才俊的智慧,但是只有为数不多的知情人才明白,这些智慧都是因为李献仙才得以凝聚起来。
后来李家村史用了三页文字记录这次盛会的情况和带来的影响,一丈高的功勋碑也树立起来,上面精炼地记载着每个参与者的贡献。比如黄大仁——出资一万两;李太白——作《元宵节赴李家村灯会》一首;文翔——12秒88夺得110米障碍溜冰桂冠…….可在这些功绩中,唯独没有李献仙的名字和事迹。因此聪明才俊对他更加赞誉有加。
直到夕阳开始接触远方墨绿色的高山,才有一个白衣女子意兴阑珊地从村东方向走来,那人正是王影。与李献仙、月尘梦分手后,她径直来到杏花楼,以刚刚赚到的一万两装满了她的酒葫芦,然后就在酒馆内呼呼大睡起来。直到傍晚时分,酒馆食客增多,没有足够的座位,小二才不好意思地把她叫醒。
看到女子一脸狼狈、困倦的模样,李献仙便把她一下午的经历猜出了七八分。不由得心中咒骂:“大姐,你这么个喝法,难怪一个人也招不到。”
见到李献仙一副不满的表情,王影哂笑道:
“怎么,你对我有意见?”
“是啊,不爽啊?”
“什么意见?说来听听。”
“说了你能改么?”
“不能。”
“那我还说个毛啊!”李献仙把头往右边一摆,撅起嘴。
“哟哟哟…”王影用调戏的口吻说,“年纪轻轻的一副怨妇嘴脸可不好,这样子没人爱的喔。”
“要你管!”李献仙似乎翘气了。
对此,王影更是得意。
“你既然是我带出来的,我不管你谁管你。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到底的。”
“负责个毛啊!我和你又没什么。”李献仙怒吼道。
“我觉得你思想污污的。”王影后退一步,假装害怕地说。
李献仙垂下头,叹了口气,表示他认输了,心想:“这婆娘,和尘梦一样,都无法正常交流啊!”
李献仙不想再纠结这件事了,为了转移话题,说道:
“你叫王影吗?”
“很好听,是不是?”女子得意地说道,“以后你可以叫我王姑娘或者影姐姐。”
“王姑娘!这个清新脱俗的称呼和你不配吧?”少年一脸无奈地说:“至于影姐姐嘛…我们还没那么熟!我就和尘梦一样,叫你七长老吧。”
“随便你,反正这称呼你也叫不长。”女子微微一笑,说道。
“你说什么?”李献仙不解地问道。
“我们该启程了。”王影没有回答少年的问题,而是话锋一转,露出严肃的表情。
然后她伸直右臂,两指朝地面一指,悬空出现一把通体乌黑却泛着红光的生锈重剑。她把手指微微一抬,重剑开始慢慢变大,上面的锈迹也愈发明显。
“这是我的佩剑,名叫驰念。”王影介绍道。
然后女子和少年先后踏上飞剑,如离弦箭矢一般,直插云霄,眨眼功夫,已置身云海之上。
此时,一轮酒红色的夕阳依然垂悬半空,而那面试图遮挡它的墨绿色高山已经被云雾遮挡,看不到了。夕阳把余晖洒向云朵,云朵随之被涂上了一抹粉红,看起来格外可爱。偶尔在他们身旁会出现一对仙鹤,但是转念间,仙鹤便被抛得无影无踪了。
透过稀薄的云雾俯视地面,方才最为直接地感受到天地的广袤和自然的壮美,以及人类、生命的渺小和微不足道。那连绵的山脉、绿色的深林、蓝色的湖泊、灰色的耕地、淡黄色的岩壁都失去了往日的恢弘大气,变得渺小,似乎只是一片色彩,一种符号,但是它们结合在一起,又让人产生了一种新的、更为震撼心灵的力量。
处在这新的视角,李献仙对看到的一切都感到惊奇。他伸出手去捕捉粉红的云朵,可是云朵无声无息地从他的指间溜走了,仿佛它是只可被看见却不能被捕捉之物。李献仙并不在意,他张开手掌,不再去捕捉它,而是任由它与手掌相遇又离去,感受着它的柔软和潮湿——这就是它实实在在存在的证明。李献仙不由得伸直双臂,放声长啸,声音响彻天地,横贯云霄。
约莫半个时辰后,李献仙看到在一片绿草如茵、耕田齐整、长着金黄麦穗的广阔平原上耸立着的一座巍峨山峰。它高达千丈,山势陡峭,宛如一把长剑插在地面。从山脚到山巅,都是一派绿树青翠、云雾缭绕的景象,其间更有溪流环绕,飞瀑湍急,显得灵气满溢,似有喷薄欲出之势。在主山周围,悬空环峙着七座倒挂的山峰,其大小,高度与主山山巅相差无几。除了一座山峰草木稀疏,坑坑洼洼如被狗啃一般外,其余的都是青翠葱茏,分外美丽。
“瞧!那就是我的山头——破剑峰。”王影指着那座如被狗啃的山峰,得意洋洋地说,“是不是很壮观啊?”
“能把一处洞天福地糟蹋得如此狼狈不堪,你败家的功力的确是蔚为壮观。”李献仙苦笑道,言语中不无讥讽之意。
王影对少年嘲笑的口吻满不在乎,毕竟人家说的是事实,自己敢做,还不敢当么?他微微一笑,前脚轻轻一点,驰念剑俯冲而下,转眼间,二人已经站在了天剑山山脚下锦溪镇的一家名为悦来客栈的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