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美分的故事
在康韦尔人生的每一时刻,人们都可以看到他凭着自己奇妙的影响而赢得了无论老少的喜爱。他每前进一步都取得胜利,这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热情所致,还由于他让这种热情感染了其他人。当我得知眼前这座教堂当初是如何建起来的时,我发现这又是一个非同寻常的真实故事,类似故事比任何虚构的都更离奇。而这个故事又是如此质朴可爱,充满悲哀。
当康韦尔开始负责管理那些使他来到费城的少数教徒时,无论从人数上还是教堂的大小上看它都实实在在是个小教堂而已。不过在他的领导下教堂很快就受到大家的欢迎,以至教堂的礼拜式和主日学校[57]满了人,不是所有去的人都能挤进屋里,总是有一些被挡在门外。
一天下午有个小女孩很想进主日学校,却被挡在门外,她伤心地哭着,因为他们告诉她里面再也挤不下人了。有一个长着黑发的高大男人看见她,注意到她的眼泪,就停下问她哭什么。她啜泣着回答说因为他们不让她进主日学校。
“我把她举到肩上。”康韦尔博士讲述着此事;我是从别处听说这个故事的,因为感到几乎离奇得不像是真的,我就让他亲自告诉我。“我把她举到肩上,”——小女孩骄傲地骑在和蔼可亲、高大黝黑的男人肩上穿过人群,一边擦着眼泪,那情景一定相当美妙!——“对她说我会带她进去的。我真的带她进去了,还告诉她有一天我们要建一个大屋子,让所有来的人都能进去。她回家后就对父母说——我只是后来才知道——她要存钱帮助修建康韦尔博士想有的更大的教堂!她父母很乐意迁就她的这个想法,让她跑跑腿做些小事,以便挣点小钱,然后她就开始把一分分钱存入银行。”
“她是一个可爱的小东西,可是几周后她突然生病死去。葬礼上她父亲悄悄告诉我小姑娘如何一直为建筑基金存着钱。也就是在葬礼上他把孩子存的钱交给我——就57美分。”
康韦尔博士没有说他是多么深受感动,因为对于自己的感情他毕竟谈得很少。不过他的声音里却表露出他对孩子怀着深深的疼爱。
“理事们似乎深受感动,比我事先希望的还要感动得多,因为几天后其中一位找到我,说他认为在百老汇大街买一块地会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主意——教堂现在就耸立在这块地上。”康韦尔博士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并不指出(但知道他的人都明白)是他让那些理事们灵机一动,从而使其中一位迅速采取了明确的行动。“我与那块地的所有者商谈这事,告诉他建筑基金最初是如何得来的。那人不是我们教堂的教徒,事实上也根本不是按时去教堂做礼拜的人。但他认真听完了57美分的故事后便说,他很愿意以1万美元的价把那块地卖给我们,并只将那57美分作为第1笔付款,整个余款作为5%的抵押处理,这件出乎意料的事让我深受感动!”
“我觉得应该接受这个意想不到的慷慨提议,因此同理事和一些其他成员对此事进行全面讨论,大家很快谈论起修建一座新教堂的事。但结果毕竟没照那样办,因为虽然那种办法不错,可又有了一个更好的办法。”
“我与提出意外的慷慨建议的地产老板交谈后不久,一天晚上我被安排去与‘山冬青教堂’作交流,妻子也去了。我们较晚才回家,天下着雨,有些寒冷,让人感到不舒服。可是我们回到家时发现灯光通明,显然里面有许多人。我对妻子说他们好像比我们快活;我们走进去,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大家是有意安排我们离开的,教友们都聚集在我们家等我们回来。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一个代表告诉我那1万美元已全部募集到了,我希望用来建教堂的地不再有债务。而这一切来得那么迅速直接,都是由于可爱的小姑娘的57美分所致。”
这难道不像是一个童话故事吗!但这位康韦尔先生一生都在使童话变成现实。他让孩子受到鼓舞,让理事们受到鼓舞,让地产老板受到鼓舞,让人人受到鼓舞。
修建这座大教堂——它被称为“浸礼会教堂”——对于教徒们而言算是一个伟大的事业。即使从康韦尔博士开始管理它的那天起它一直在迅速成长,它也可能远远超过了教徒们建成、支付和维护它的能力——只有一个宗教狂才不这样看。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教堂于1889年破土动工修建,1891年即投入使用,随后几年大家便捐款偿还债务。不过很久以前债务已完全还清,那1万美元中只有一笔大的捐款,因为教堂不在富裕区,教徒们大多是平民百姓。
教堂用石头筑成,内部是一个大圆形场。人们特别注意让它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绝不像中世纪的教堂那样昏暗朦胧。讲道坛后面是一排排大型唱诗班的席位。有一架大型管风琴。教堂十分注重视听效果,如果严格说它本身不算漂亮,那么当它坐满了一圈圈的善男信女时却是很美观的。
康韦尔博士是一位富有激情的人,他充分意识到象征的重要性,把一个心形橄榄木贴在讲坛前面,因为这块木头来自于“客西马尼园”[58]的一棵橄榄树。教堂内墙琥珀色瓷砖的釉面下是他数以千计的教徒的名字,因为每个人无论老少,只要曾经帮助修建教堂,即使只捐献1美元,其名字都刻在了上面。康韦尔博士希望表明这不仅是上帝之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从个人意义上说,是它的建造者之家。
教堂可以坐下4200人,尽管只设了3135张椅子,因为人们不希望它显得太拥挤,那是不必要的。另有一间主日学校的大房间,一些宽敞的屋子用作男青年协会和女青年协会的活动场所、厨房、管理人员办公室以及管理者、理事和委员会的会议室。这是一个宽大、实用和完美的教会之家,人们在这里无拘无束。
“你再次看出,”康韦尔博士深思着说,“一心做大事的好处。那座教堂现在意味着价值109000美元,完全没有了债务。假如我们当初修建的是一座小教堂,它现在多半被抵押了。”
4.演讲家与传教士的才能
康韦尔还是个青年就成为一名在当地知名的演讲者。内战爆发时他就开始发表爱国演讲,使许多人应征入伍。上前线后他曾被派回家休假一段时间,以便作更多演讲招募更多新兵,因为他的演讲颇有说服力,很有影响,充满了朴素的和爱国的激情,听过他演讲的人纷纷入伍。作为一名传教士,他通过说服教育,以其才能和质朴的演讲,把人们吸引到基督教的行列中来。他是个天生的演讲家,通过最深入的学习、思考和实践使这种天生的才能得到发展。总能吸引人们注意的人不多,而他是其中之一。他一开口说话人们就注意倾听。他的话富有特性和气质,使人受到影响——语言本身是无形的,但事实却是非常具体的。
大约25年前康韦尔为学生们出版了一本学习与实践演讲的小书。他始终坚持说“口齿清晰是雄辩的魅力所在”,这也很好表明了他自己毕生的实践,因为他在一间大屋子里说话时每个地方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而他说话时又总是毫不费力的样子。他并不使用“雄辩术”。他的声音温和,从不变音,即使他现在已70多岁了,因为他解释说他总用自然的声音说话。他从不紧张地去追求效果。
“为了听众的利益演讲者必须具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他写道,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康韦尔在解释康韦尔精神。“热情激起热情。”这是他的另一个重要观点。人们明白他是一心一意(而非偶然地)通过巨大努力,在每次布道和演讲中将他的热情传染给听众的。
“引起听众的欢笑很容易,但也危险,因为这是对演讲者能否控制好听众、使其再次立足于认真思考的坚实土地上的最好检验。”我知道他在一次讲道完后会使整个会众自由地发出阵阵笑声,但片刻之后他便将每个人控制住,让他们认真地听他讲话。
他从来不担心使用幽默,并且他的幽默总是十分简单、明了、有效。他甚至会使用一个非常简单的双关语,这不仅不会影响他正在讲的话,而且会更多地给人留下生动难忘的印象。他谈论某个有趣的事时,显得快乐而信任,其幽默和蔼可亲,富有感染力,把听众们给迷住了。他们从不认为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滑稽事,觉得他只是让他们了解某个幽默的事,以便与他共同分享——这便是康韦尔的巧妙所在。
“要绝对真实,注意清晰。”他写道,并以自己令人喜欢、简明普通的见识说,“举出可以说明问题的例子。”这一告诫没有任何演讲家比康韦尔本人实践得更好。最令人惊讶、最生动有趣的,莫过于他举出一个个例子的方式,这些例子是他在长期丰富的生活中获得的印象和经历的事件。但无论如何,它们都与他的演讲见一个孩子说的某件事,片刻后他会说到自己见过的某事或某人,那是他在上月、去年或10年前遇见的——在俄亥俄、加利福尼亚、伦敦、巴黎、纽约或孟买,每个记忆、每个例子都是一把锤,他用它深深打入一个真理。
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他会提到昨天在火车上听他去过许许多多地方,见过无数的人,他善于观察的眼睛见过大量各种各样的事物,使他可以举出源源不断的例子,加之他记忆力好,十分巧妙,从而能极好地运用这些例子。他很少使用自己读到过的事例,每一件事都是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特性。对他十分了解的斯坦利[59]说他是“具有双重视力的美国人”,“一眼能看见所有眼前的情景和所有过去的情景”。
从没有谁像他那样凭着个人的记忆,让例子中出现的地点或人物得到如此完善的补充。当谈起在萨特[60]的土地上发现加利福尼亚金矿的故事时,他几乎顺便地说:“几年前我正是在那里,在那儿兴建的镇上发表这个演讲的。”谈到发明缝纫机的故事时他补充道:“我想如果问你们其中哪一位谁是缝纫机的发明者,你们会说是伊莱亚斯·豪。但这是错误的。内战时我就与伊莱亚斯·豪在一起,他常对我说他如何用了14年发明缝纫机,然后他妻子感到真的必须做点什么了,于是用几个小时发明了它。”一听他说话你就觉得自己与每个人每件事联系在一起,觉得友好而亲切。
无论在讲道坛上还是讲台上他都像私下谈话时一样,个人及其语言都非常朴素;他朴素认真,满怀真诚。他在自己关于演讲的书中写下“一个人无权滥用语言”时,他是指要重视每个成功的演讲家或作家都必须探索的语言艺术。
“一定要非常认真。”他写道,这里他写下的不仅是关于他的演讲术而且是关于他的人生的一个首要原则。
一个年轻的牧师曾告诉我,康韦尔博士有一次满怀深情地对他说:
“你讲道时总要记住,每次讲道你都在努力拯救至少一个灵魂。”康韦尔博士在一次表露内心思想的谈话中对一位密友说:
“我任何时候讲道,都觉得会众中总是有一个人很可能再也听不到我讲道了,因此我感到必须在这最后一次机会中尽最大努力。”从这样的讲道中——即使这是最后一次——人们可以看出为何他的每一次讲道都如此感人,为何他总是精力充沛。他自己也总觉得他在这个世上就是要尽可能多做好事,绝不失去片刻时间和一个机会。
他一起身走到讲道坛前就把教堂里的每个人紧紧吸引住了,直到讲完为止。然而他并非通过明显的努力去吸引听众,他引人注目的只是相当朴素。“我希望尽量讲得朴素一些,这样你们就不会认为是在讲道,而只是觉得在听一个朋友说话。”我记得在一个礼拜天早上他开始讲道时这样说,然后他便尽可能用朴素、亲切、友好的语言讲下去,产生了多么好的效果!
他认为凡事都应让所有人明白,因此他不仅把这种信念运用于讲道中,而且运用在朗读《圣经》上——他既使其描述在自己眼前形象化地展开,又让它们生动鲜明地呈现在听众面前,结果通常让他们着迷。
例如他读《撒母耳记第1卷》[61]第10章时这样开始道:“‘你们会遇到一群先知。’”
“应该译成‘歌手’,”他插话说,抬起眼看看听众。然后他继续往下读,把刚才的变动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你们会遇到一群歌手来自高处’。”
他在此又打断自己,用一种无法克制的说明性旁白(立即让每个人的头脑产生了他所希望的形象),说:“这是指来自山上那个古老的小教堂,你们知道。”从这一时刻起他的话就显得多么清楚明白,真实有趣——最重要的是有趣!换了另一个人,他会让这个句子仍然为“先知来自高处”,这便根本不会显得生动或自然。这里,康韦尔突然让歌手来自山上古老的小教堂的画面闪现出来。多么富有魅力啊!
他继续读道:“‘你们会遇到一群歌手来自山上那个古老的小教堂,他们拿着索尔里特琴[62]、小手鼓、管乐器和竖琴,唱起歌来。’”
音乐是康韦尔的一个最强有力的助手。他自己唱歌,看起来也喜欢唱歌,经常发现自己领着大家唱——的确,祷告会[63]时他通常如此,实际上在教堂的礼拜中也一样。
我记得有一次在教堂做礼拜时,唱诗班领队站在一大群唱诗班前面,表面看是在领唱;不过站在讲道坛后面的康韦尔一边两眼看着美诗集,一边默默随着音乐微微摆动身子,不知不觉地合着节拍,无意中成了真正的领队——因为会众们盯着的是他,同他一起合着拍子!他根本没有察觉,只想着与音乐合拍,流露出快乐的表情,教堂里的每个人在他的感染下都显得同样快乐。这是由于他具有一种神秘的本领,能够让其他人也感受到他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