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六紀所生下
後聖君告玄洲二十九真人曰:卿欲為天人師,須傳道要修真內訣,授於志人。非人不可妄傳,反招其殃。夫真。人傳此五行真訣,及此符醮祭之道也。且諸要真上道,祕重在於捻訣,配衣,轉斗,指天。能飛雲走雨,拔折樹木者,龍也。志人得此妙道訣之者,但行躡飛
註:二事翻出禹步。
禹步,三年,配衣,捻飛龍訣,轉天關指之,應手墜落而死。雖能指落,不可妄行。妄行退失仙位。知此即不行也。一非人將為戲弄一時之能,不知其龍無罪而死,反自罪身,并罪及師也。須切審不之勿行。須有敵來害,身避不得,即可行之,少時速須解。
註:後聖授此訣,只與志道者保護身家。
夫此法左禁右解,
註:禁即捻左手指,解即捻右手指,聖君授天師左禁右解,用之無窮也。
鍊河車法。張少真得太上老君教,且延駐一千年,為下土鎮災,後便未得昇天,恐其五藏敗散。方用青鉛二百斤。
註:汞多者曰盃鉛,澤精者曰磨,并不堪用。唯伊陽及波斯者,計紫為上也。甚有力。
右置一仰月鐵釜,量大小著鉛,用猛火炒之,候鉛洋訖,徹底勻攪之,須臾自成青砂。初建火其鉛,又有成青砂,又有未變者,但勻攪不停,變盡即止。如火轉冷處,即為鉛。欲便遣成鉛黃花者,鉛作青砂後,猛火不歇,勻攪之,即成鉛黃花。乃青砂於盆中,少少益苦酒,漸添研之,用糖醋。不全用釅者,澄瀘細砂。訖於瓦上曝乾,須臾,微微火炕之,取帝流漿粉,入左味團之,磁粉入左味也。不得此法,團鼓之不成。鉛曝乾,即入鑄道鐵鍋中,上下覆,猛火燒,皮袋鼓之鉛,從鑄道流出,其青砂須臾即變為,下著一鐵器承取,以盡為度。其色白明,名鉛孫,八反九一轉,成紫色。凡一斤鉛,九轉耗折十五一兩,得一兩,強名曰金公丹。一曰紫河一車,一曰金狗子,一曰九轉寶,一曰九一轉鉛精,用之云云。
別有經,在《上清靈書》中及《龍虎正籙》中。
東木星君授太極真人介子良《杏金丹方》
子良,介象之孫琰之。
君曰:杏子熟,和皮肉,留乾地。地若濕,以木板盛之。待皮肉自消乾,到秋初。即二斫尖頭小孔。見裹,以文火燒之,滋滋作聲,即金出。以竹刀取積聚之,方圓一寸起一斤,用作杳金丹。
註:丹經在《上清靈書中》,言黃花金是也。餘金即山澤金,非上藥也。以今仙人未得《金鎖流珠上經》及此書者,未可得入真人昇天。且延駐身命二一百年,尋求至人,此修行上 妙法也。合鍊,以《上清靈書》具說,不再註。
後聖君告黃石公曰:子為人師,知歲星木精,下入桐木之中,以雷初震聲之時,伐取東枝為符,授子房,以霸劉氏為主,豈不救得數十萬人之命,卿可不是行陰德者之功。
註:《流珠外篇》用桐木符,是此授也。子房是漢將相張良也。以用黃石公之計術,滅於強項。項氏與漢氏爭天下,合殺一百萬人,項氏始滅。子房用兵,收強項後,筭前後七十餘陣,殺者五十六萬人,而收強項餘四十萬人,得不還死之債,後各一一得其死。後所知前,合還項氏軍之命,以陰中眾,讚稱子房、黃石生之德也。與我等四十萬衆人,出得不流血之刑,各得安臥而死,為清淨之鬼者。思之重,功之大也。以衆具啟太山君,太山君知其事,聞奏天曹後聖玄元玉皇上道君,下將遷子房、黃石,生為仙官。雖不白日昇衆天,亦得形託解化而去。解化,木解,為尸而去也。補為青城山洞天仙卿,此木星化炁之功也。恐至人學道,但行陰功,救濟疾病,危厄貧乏,及兩敵相刑,解得散者,及世人被神龍鬼精祟害,災害水旱,疾疫相謀,魘詛仰舌,如此之者,至人當與解之,甚有功德。後聖君告諸天真人曰:有修行至人,但以一心學道,得正道正炁,解不正之炁,功德甚多妙重。
太上老君告禹曰:
註:禹時老君季咠子,教舜禹之道。
夫木星之精為舟,泛於滄溟之野,以尋央水之所。又曰:木星之靈,為式天地。
註:式天,楓木也。式地,棗木也。二木相合,鎸刻為天地萬神星象,俱備上天下地,轉輪相加,以禁止凶人惡鬼,如手遂心,可投萬物,可制神鬼,迴天轉地,可佐助我,登步地紀天綱之道也。可役虎豹,可指萬兵,可加凶惡,可止風雨,可役使蛟龍,可迴言凶,種種之驗也。造之可以純吉人。凶孝穢之人,切不得用造此式并及木。先被未死,手把了,其人後死。其木亦不堪造式,并及死人之式,切不得看視。何況凡愚之輩,更取再用,大為穢犯。世人行不通者也。夫式不得僧尼見,犯便穢觸也。若是其道士,自身居重服,出二十五日外,方可犯式用之。如自式要用,急解穢,吞解穢符,著吉服用之。若別凶孝僧尼產婦,切不得見,把行用之。如或女人受式,常自量用,有疾發。即且不用把得,須待遇疾後,用得無妨。桐栢真人王子喬告第二女曰:夫式者以防急用,正當用有疾,但吞解穢符,并解穢水,又咒用之,得。
可佐助行道之人,修禁制之法,百無不通,神力可驗。自別有經圖,吾當授卿太一。
註:雷公四時、六壬六甲、八蠻六戎等符,授禹。
禹修之十卷經,為四十九卷,號曰《 黃帝集靈記》。
註:今集靈上中下篇是也,并《黃帝式經》也。
後聖君授天師《六式經》十卷,《六壬籙》三卷,告曰:木精散下,楓樹之上,生不高人者靈式,高人者凶式。
雖凶且不通靈,不中為式。
得之,依經所造,祭醮,行以佐道助人,如神應驗,無不通濟之者。力可以天地而同功,攝制在乎須臾。
註:式上為天,下為地,天地之神星宿神靈,無不書遍行之,如天地之功變化也。世人行之,得道仙人,出觀之矣。
又曰:木星初散,化為棗樹。棗樹為萬木母,楓樹為萬木父。
註:《式經》云:楓木為萬木之長,棗木為萬木之母也。
但楓棗之木,老多年者,即堪為式。何況別生式人、式子之者,通靈於九天也。
註:夫式人於楓樹下速根生,不高人,靈也。夜能出,取身踴上,高於母。有人往往試,綿皆在樹頭。即知其夜上高於母身,靈也。
此之木是歲星真氣,取之損人。凡不可妄斫損者,殺人也。取以道炁禁訣,
註:訣在左手第四指第二節,以五色絲縛之。訖,書取式符帶之,吞符,即伐斫得之。
以符帖檄。
註:檄帖土地神官共取,謂之曰陰取陽。伐陰場,通天地,感動神仙,攝錄神龍鬼,以人弘之。使之可移山塞海,拔出樹木,入兵入水入火,皆不能傷也。此是人心智慧之能弘用,禀天地陰陽,自即通神靈,謂之妙用之。
能制而陰乾,吉日造制。主則端正,上天小,下地闊,相等類而則大小。大不得逾四寸,小不得無二寸。東西南北,不得長短闊狹。中有天柱,名配流珠,中相次用
註:流珠中有柱天將軍,亦如之配號名也。且聖人之意,造式象,配天地,驅御陰陽,皆用之智。智若苞萬物式,性亦即一同是。故萬事從而用之即得,但以善用,天必從之。地必順之,陰陽行焉,萬事成焉。若以逆用,萬事不得,損之也。
卿能造制,得一十二面式,力可以道同,行正一之右,真教正炁禁,為道之武。金鎖流珠道之左,真教正炁禁,為道之文具。其文武備,則天地在於掌握,陰陽在於心口,
一云手也。
立能取道。須以忠心直性,
註:忠以孝師,直以濟人,不邪不曲。
德濟人物,用慈為本。先佐助郡國,後安身家。如此行心行法
註:法是流珠法,法中配衣履斗躡紀是也。
行式,其功廣大。卿可即舉家拔宅上昇,得為天人之師。
註:後果然如太上言。
今世上行用之,非禹定經也。名用黃帝之言,皆今古用之事。於今用之,即不如禹撰述經,通靈憑驗,上應木星之炁。常以立春日後春分前,擇吉日而祭式神,每年兩祭醮。醮式畢,無事常封之。
註:六壬本欠式封之文。式上下天地相對,不令失對。對天上子,亦對地天子,雷式綱常加食神,食神鬼門也。六壬太一,皆以天地相對,勿令失對,損人。勿令綱加自身本命。四時式,春夏秋冬,各令相對用。即冬加春則臨夏,夏則臨秋,是其用也。其醮祭文儀,自在《黃帝集靈記》上具也。
常以五色絲縛之,勿令有移轉,加主生命行年,
註:行年在元辰圖儀注。算甲子行年,是大行年。三元行年,是小行年。八卦行年,是遊行年。三者主三元之用,其餘筭非實筭也,并無憑據驗用。且甲子行年,是前聖老君虛皇所撰,為六甲內符行年。後聖了玉皇上道君,授天師號,曰六甲籙行年。筭取元辰五鬼之地相重,必須叫上元辰章解之,即過度此厄。 如此之人長宜王相,即無憂厄。忽有災厄加身,身出厄不出也。若據聖人,取此為行年,即別說行年,不是大行年也。
則有所損。夫人學轉式,常謀他人,不筭自身。一若自行年近於四門之神,
天門、人門、地戶、鬼戶。
切不得綱加四門也。行年若在四孟,
寅申巳亥是也。
綱即不加四孟行年。若在四仲,
子午卯酉是也。
綱不加四仲行年。若在季,
辰戌丑未是也。
綱不加四季行年。
註:已上如有急事,即捻都監訣,塹時十日五曰。事無,即急解之,即得。若更有急卒,未得解者,取天式上行年神位,上著長生符一道,鎮剋之,永不畏加臨人害也。
長生符卷內符並朱書
此符一道,安天式上本命行年神位。鎮卻災厄。一道帶之於左肘之後,用加諸式不畏,反損己身也。
五行初起世水,是辰星散炁而水也。水能變精炁而從龍,龍假辰星陰炁而生羽,羽是辰星之陽炁散,凝陰而為水也。水陽炁,所生羽。羽是人也。姓羽,既有其人,而取其姓。即與商姓之子,通婚,生五子。長子取初姓水,二子姓羽,三子、四子總成羽姓,五子姓赤,今之赤氏,亦多改姓,朱浮吳氏是也。又三子、二子支中,後代多改易姓,潘、羅、甘、王、石之姓也。今據合是羽姓之人,合鍊水銀。水銀屬水,金屬商,金水合宜,合二物為藥,服而有益壽之理也。《浮丘公內傳》曰:北方水姓羽,羽性潤長萬物。亦能滅萬物,以隨四季,而行令生滅也。皆用人弘之,令潤益亦得,令從性損人物亦得。本無正心,而有正炁。志人行溫冷在人,豈在乎水。
浮丘先生常以採水芝而食,生長二百 ‘乎年。遇太上前聖老君,教中斗地紀之法。四年,駕龍體輕,自能飛身。五年,辰星君下觀試才,有九過,便以別駕一龍與公,公畏落身死。再拜求,乞自身生毛羽,即乘龍無或墮落,身粉為微塵,不可即去。辰星太真君乃問:卿姓浮丘,本姓羽也。與卿變履斗為禹配衣之法,行之五年,體自生毛羽,飛遊洞天。此之仙官,至貴至大,何必要昇天。其昇天亦到天曹,引朝太平君,後即還配於洞天也。子若能,即可便教。公再拜請受。君曰:不聞有大禹之後是禹步,理水之時,太上下教親觀,履三步九跡。太上老君告禹曰:卿不見靈
疑羽鳥也。
鳥,猶作綱三步九跡,轉石木取蛇。
註:鳥尚有心如此,何況人乎。禹受教尋學法,便成翻五斗,昇於太極,假水精為尸,而葬於南越。公因悟而學之,五年體果生毛羽,一年能飛十里、五里,時人謂此人生毛羽能飛,眾呼毛羽之客。因而名也。後七年,能飛千里,入洞天,來往人間數百歲。忽一日乘龍去不反。
五子各而有改姓,雖改姓不能離於北方,因而為五炁。
註:諸方皆因五姓,金水木火土為炁,數配五色。一色各主一方,今人故號某寅生青之子,因是也。
積水之德,舒禹之功,此即辰星之變化也。稍畏土,土雖剋水,水多而亦不絕剋也。其五姓之用,唯水利物,又能損物。偏與木之相扶,抱與金之相生相得。修行之人,常履水星,即捻木訣、金訣,順水,水即能潤真炁,而扶潤於人。後聖君告大王君曰:方平卿弟子茅盈茅固,是水命人,可履步之時,先捻木星訣。又次手指木星,扶其身,固其神,乃可為下真,地上主仙位。為其年老神枯,不復可昇飛。百年千歲之後,更不遇大仙人,方可待上真。太上老君告元極子曰:卿
註:是无極先生,秦人,姓鄭,名季初。亦五姓之理,偏於水姓,有功,善能敬水,水龍見而授書。
善水姓,敬重於水。金命人姓重水,常履斗,偏捻水星訣,心常敬之故也。常以修行,又為水,捻土訣。如此五年,江海之神與之相見,教卿以役龍之法,使晴雨如手應心,立在須臾。豈非修行之時,留得於水之功,遂能奔龍走雨,速也。無極授後行之,實如告言,後乘龍而昇玄洲也。
又堯舜之時,有山棲子許詢,水命人,常好敬水為池,常令家中人以敬用珍重,因常行之。次常服水一合。如此六年,忽池中心出鏡一面,闊六寸,圓美如月。詢佩之,有鏡神十六人隨後行。又有玉女十四人,玉童十四人,將軍一人。詢問,對曰:我大神也。辰星大君還我掌以北霄水母之鏡,恐君所失損君。令我試子。如實敬水,信重五行,常履星斗,得法不矯用。如試得過,即與授天真之位,後果試不過,而昇太極,不得上清。後聖君授茅喜,
註:喜,盈曾祖,為樂巴之師。秦末得仙,能以變水為雨也。
變水為雨法。常以丙子日、甲子日,用水一椀,左手把之,履地紀三遍,
註:如若熟,但行步心存,為北斗地紀之形,不得作中斗形。中斗屬土,使雨不通。皆須作北斗形。如若思存熟有功,不用步綱,亦得。但作行步思存,必驗。三遍訖,即翻作禹步三遍,以散三野六遍,六野九遍。九野即滿天行雨。得九遍。步訖,捻行雨訣,含九口水,向天噴之,須臾天地冥暗,即雨。此法神驗,不可妄行。天忽旱已,切不得用之。為旱是上天帝所禁,用之入反天之罪逆。後聖君之告命,必被退仙品。此者聖君授為其志人。或被火災,即可行用,救人屋室,及人被火難也。
散開,禹步三遍,舒為三野六遍,舒為六野九遍。步綱而所周九天,作萬里之外雨也。四方神龍,俱奔雲走雨,救某物某家火災,云云。
註:即武帝臣樂巴,以對御飲得酒,謝訖,向西南噴為雨,救本家及親屬之火災。消後帝方始知有,其功能靈驗,必是神仙道衛之士,敬之書史籍。
咒曰:辰星之精,積水為形。飛火忽起,憑水之靈。散形舒靈,滿天自生。靈飛冥晦,龍噴而行。霶霪五時,彼災須寧。急急如律令。
註:王真人曰:此法切不得妄行,行之須是救家濟人,方可任行之也。